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1 生花易于枯萎,故婚事讳之,只有连招花和石榴不禁。因为前者的红色花瓣开自叶心,其状可以意喻闰女出嫁,诚等丈夫,后者则意谕多子多孙。
2 新妇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带走娘家财运。
3 安床后到新婚前夜,准新郎忌一个人独睡新床,要找个未成年的男童,和新郎同睡在新床上。否则俗谓“困空铺,不死尪,亦死某”认为是凶兆。
4结婚当天,新娘出门时,姑嫂均要回避,不能相送。因为“姑”跟“孤”同音,而“嫂”跟“扫”同音,都不吉利。
5 成亲之日,新娘离开娘家时,大家要哭得越快越好,“哭发哭发,不哭不发”不哭的话反而禁忌。
6 婚后三日,新人回门,须在当天日落以前赶回夫家,不能留宿。万一有特殊原因无法回家,夫妻也要分开睡,以免新娘子蜜月里的血光,冲撞了娘家人使娘家倒霉。
7 迎娶途中,若花轿和花轿相逢,叫做“喜冲喜”,会带来不祥。解决的办法是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是双方媒人各以预备的花交换,这叫做换花。
8孕妇及带孝者都不能目睹新人出门或过门,更不能触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
9 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时,新娘可能离开娘家或在过度兴奋下喜极而泣,这也甚为普遍而不成问题(甚至是好事,留下“水头”旺女家)。但过门至男家后就不能流泪。
10 新娘于结婚吉日忌穿“旧鞋”。所有的婚纱鞋、绣花鞋及晚装鞋等应全是新的。若恐防新鞋硬而不舒服,宜较优质的软皮,尺寸不妨预松少许及加上厚垫,亦不宜穿着过高的高跟鞋。
11 新娘子要小心, 不要踏到新郎鞋, 会有羞夫之意。
12新娘进男家门时, 忌脚踏门槛, 应要跨过去。
13 若是“爬头”结婚的新人,即新郎兄长,新人须在未婚兄长裤裆下穿过,以示“得罪了”,才可出门。若被“爬头”的是姐姐,因为某些人会觉得在女性裙下穿过会“不发达”,故会改为送一条裙子给未婚姐姐,俗称“大姨裙”。未婚兄姐不可目睹新人出门或过门,应暂时回避至位置较高的地方,如到上一层楼。
14 当新娘步入男家时,翁姑二人不宜朝着大门看新娘进门,而应稍作回避,以防相冲。
1、干栏
也叫木楼、吊脚楼。壮、侗、瑶、苗、汉都有。多为两层。上层一般为3天间或5开间,住人。下层为木楼柱脚,多用竹片、木板镶拼为墙,可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柴火、杂物。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
一般干栏都依山傍水,面向田野,前景开阔,采光也好。一个寨子一个群落,整体肜去,既雄伟又壮观。有些村寨,家家相通,连成一体,就像一个大家庭。居室格局,各族自有特点。
2、牛魂节
时在农历四月初八。又称脱轭节,流行在桂北龙胜一带壮族山村。传说这天是牛王诞辰。要给牛脱轭,刷洗身子,放牧到水草丰美的地方。牛栏要打扫干净,铺上干爽稻草。不准役使,更不准鞭打,还要给牛唱山歌,喂乌米饭。
过去有些寨子里还建有牛魔王庙,过节这天,要杀猪祭祀,村民们在庙里聚餐。当地流行一个传说:当初陆地只有岩石、黄沙,牛王奉命下凡播种百草,原定跨3步撒一把草万,牛王记错了,变成跨一步撒3把,使得大地百草丛生,连庄稼都长满野草。
天帝大怒,罚牛王下人间吃掉百草。但天帝并没有忘记它,每当它生日,便派牛魔王下凡看望、佑护牛王和它的子孙,为它们灭病去灾,由此便建起了牛魔王庙。牛魂节表现了壮族人民对耕牛的爱护和对农业丰收的期望。
3、壮姑夏装
龙胜县龙脊一带壮族姑娘的传统夏装,上白下青,用料多为细棉布,现在也有用绢和洛纶的。上衣款式为平领、对襟、中袖。中襟缀两只布扣,手工精巧,有蝴蝶形、菱形等样式。袖筒中腰和袖口绣有“花栏杆”,用丝和配色极为讲究,花形也多种多样。
衣衫腰身部位比较宽松。裤子为青色,宽筒,裤筒中腰也镶有两道宽约一寸的“花栏杆”,多为锻带加绣花色。壮姑穿上这套衣裳,配上线底细花胸围和方形法净印花头巾,耳挂串珠环,腕戴白银镯,走在乡间路上,给人以潇洒、自然、和谐的内蕴美感。
4、抛绣球
壮族青年传统的体育文娱活动,和表达爱情意愿的独特方式。绣球有圆形、方形、菱形,有的还做成各种动物形状。上端有条彩带,下端系一束尺多长的彩丝穗子,球内填充谷糠或棉籽,大小不一,轻重不等,一般不超过一斤。
比赛时,男女相向分列两队,各有一裁判。一方起抛,球落对方场内,接不住的,要罚唱歌或表演节目。再轮换抛球。绣球作为爱情信物时,抛法又不相同。有的是在对歌时,姑娘趁无人注意悄悄地送给意中人,对方则以手帕、毛巾之类物品回赠,两人继续对唱下去,借以增进了解。
有的是姑娘看中了谁,便定点抛过去,对方如亦有情意,即系上礼物,还抛过来。绣球能打开双方心扉,为彼此的进一步接触、了解,创造条件。
5、夜婚
桂北部分壮族地区婚俗。也称火把婚。婚期晚上,新郎带二三十人,点着火把,边走边唱,直往女家。到女家村寨边,先与新娘女伴对歌,一般总是让男方赢,男方再派一口齿伶俐的小伙子进寨,走近女方家门,又被姑娘们拦住,用歌声盘问,对答无误,才准进门迎亲。
新娘上路,由二三十位女伴陪送,一路上边走边与迎亲男青年们对歌,在歌声笑声中,簇拥新娘,到达男家拜堂成亲。新人进洞房后,男女青年继续对歌,直到天明。通过对歌,他们互相认识、了解,有的交上朋友。进而缔结夫妻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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