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夕,女友突然悔婚怎么办?

结婚前夕,女友突然悔婚怎么办?,第1张

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建议呢这一段时间不要着急结婚。因为结婚不是最后的结果。

很多人都说嫁给爱情,可是却忽略了一个问题,在临结婚时,一方提出无理要求,另一方满足不了,最后分道扬镳。

我现在的心还很乱,完全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我完全想不通,之前我们说的好好的要结婚,可为什么都快要结婚了,她却临时变卦?我真的搞不懂她了,她不再是以前那个爱我的人了。

我和她从大学毕业刚工作时就开始恋爱,一直到现在,有四年时间了。在这四年里,我们一起经历了刚工作时的艰苦,一起经历了生活慢慢变好的喜悦,一起哭过,一起笑过,虽然我们只是恋爱,但完全可以算得上是“患难夫妻”。我一直相信,我们之间的感情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拆散,我早就把她当成家人了,她也说过这辈子非我不嫁。我们约定好要结婚的,而且说好了订婚后在我家那边买房子,然后我们回家工作,过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生活。

结婚是我们的共同目标,也是我一直以来工作的动力。我做什么都会以她为中心,首先替她考虑。也正是因为想到以后的生活中有她陪伴,所以我总是感觉很幸福。

我们一边工作一边商量着结婚的事,本来说趁五一放假订婚,但后来她更改了,说还是趁端午节放假订婚吧!她说她想在订婚之前再跟出去旅行一次。我已经把她当成老婆了,这么简单的要求,我当然会答应她。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五一了。因为我们提前制定了出游计划,所以一放假我们一起去杭州玩了。在玩的路上,我们感情还很好,还在一起说着结婚后的事。可是,自从旅行回来之后,她就开始变卦了。

马上就要到了我们约定订婚的日子了,她却突然搞出这种事,让我很不能理解。我问她她不说,我也不知道到底因为什么。她说她会考虑,我相信她会尊重我的意见,毕竟一开始我们说好了的。如果一开始确定的是她说的那样,那我也会尊重她。可是,到后来,她非但没有尊重我的意见,反而再一次变卦了,所以真的很难受,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结婚的。最后我们选择了冷静段时间再说。

法律分析:订婚之后女方悔婚处理方法:1、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果另一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2、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起诉女方要回彩礼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引言:结婚本来是一辈子的大事,而且在结婚的时候都要举办一个隆重的婚礼,从而让自己的亲朋好友都知道,结婚了也会得到众人的祝福。但是没想到一个婚礼现场中新娘竟然跪着求悔婚,那么新娘为什么会悔婚呢?

一、新娘自称有病

原来在商丘市的一个卢女士他们为儿子结婚的事情,操碎了心,最终终于找了一个媳妇儿。然后就举办了婚礼,在婚礼当天宾客还没有走完,大部分的流程已经差不多搞完的时候,没想到新娘却突然给自己跪了磕头,然后新娘就说自己有病,对不起这一家子,然后没法结婚。卢女士再看到这样的景象,自己也是觉得非常的困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而且已经忙活这么久了,连新房都已经装修好了,家居也置办好了,从订婚到举办婚礼都快有小半年的时间,不明白女方为何会这样没有办法,卢女士第二天就把新娘送回了家。没想到新娘的爸爸却说,女儿并没有生病。

二、新娘拒绝退还彩礼

可是卢女士见这个新娘是真的不愿意嫁人,没有办法,于是就准备让新娘家把自己花的30多万元的彩礼钱退还过来,然后就这么好聚好散吧,可是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新娘一家竟然拒绝退还彩礼。卢律师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就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之下,新娘一家被强制执行退还彩礼22万元,并且承担诉讼费。

三、结婚不是儿戏

小编在看到这个新娘和她一家人的迷幻操作之后,也是觉得非常的奇怪,既然不愿意结婚,又为什么要男方这么瞎折腾呢?而且人家为了结婚买房尽心尽力操持了那么久,最终这么一个喜庆的日子就出了这样的糟心事。结婚不是责任不是使命,而是自己的选择,不要把结婚当儿戏。

有可能两个原因:1恐婚;2彩礼没有给到位

恐婚现象是如今未婚人群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男性和女性恐婚的理由不太一样,女人说得最多的理由是害怕将来遇到更喜欢的人,怕婚后的生活并不是她所期待的,怕没有了自由,于是会在临近结婚时感到恐惧,从而悔婚。

同时,在现实社会中,不少姻缘在彩礼这一关的时候被击败了,一般家庭会在出嫁女儿的时候谈论彩礼,是否有车有房?给多少钱的彩礼?有可能事先谈好了结婚时买车买房,可是到了婚期并没有买车买房,女方可能会悔婚。

以上两种情况都可能存在,具体原因你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分析,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你需要多和新娘沟通与交流,给她足够的安全感,婚前做一些比较美好的事情,让新娘完全信任你。第二种情况属于两个家庭的沟通,男女双方应达成一致,彩礼合情合理,切勿将嫁女儿变成卖女儿,同时,男方不要夸下海口,造成事后麻烦。

希望你能解决好。

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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