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与外国人结婚需要的证件有,我国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外国人的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经过公正的外国人的单身证明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与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证件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与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与外国人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当事人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与外国人结婚手续是怎样的 当事人与外国人结婚需办理下列手续:首先共同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其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外国人的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经过公证的外国人的单身证明等材料,再次经过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之后,最后对符合条件的双方当事人予以登记。 三、涉外结婚证需要公证吗 涉外结婚证原则上无需办理公证。即只要是由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制作发给的结婚证,即使不公证也会被我国承认。如果是对于不在我国境内结婚的人,需要在国内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就需要进行公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与外国人结婚需要哪些证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第一款、第三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11980年,王希海的父亲因脑出血成了植物人。母亲体弱多病,弟弟又患有先天性肢体残疾,不能就业,全家的重担都落在了当时仅有23岁的王希海的肩上。面对这样的情况,王希海先是放弃了去马来西亚工作的机会,后来又请长假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当时他就在心底向父亲承诺:“一定要将您照顾到80岁。”
从那以后,每天晚上,他都会隔半个小时就给父亲翻一次身,每晚12时准时喂父亲吃下一天中的第5顿饭。为了让父亲躺着舒服,他用8个枕头垫在父亲后背、腿下等不同部位。母亲让儿子去工作,自己照顾老伴,可儿子不让,他说:“您可不能病倒了,要那样,两个人我也伺候不过来呀。”
去年9月,王希海突然发现父亲身上有了瘀青,他连忙送父亲去医院。一位从医40多年的老教授看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后问他,老人瘫痪在床多长时间了,王希海说:“20多年了。”老教授转身走了,因为他不相信一个老人瘫痪在床20多年身体还能保持得这么好。可没多久,老教授又流着眼泪回来了,他手中拿着王希海父亲厚厚的病历说:“我从医40年了,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伺候老父的。你父亲有福啊,一个父亲该享受到的,他都有了。你该去医科大学给学生们讲讲护理课,比起你来,他们做的太微不足道了。”
如今48岁的王希海早已过了该成家的年纪。为了照顾父亲,他放弃了工作和个人婚姻,在他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父亲。他说:“如果成了家,肯定会以家庭为第一位,而我不成家,那父亲永远是第一位。这么多年来,有许多人要给我介绍对象,但我不能放弃父母家庭,我首先要做好的是一个儿子的角色,我觉得很满足。”
2004年8月,王希海实现了自己24年前的承诺。如今,父亲依然活着,王希海说他仍会和以前一样精心地护理父亲,如果父亲能活到100岁,他就护理到100岁。
2肋骨
<br>恋爱的时候,女孩问男孩。
<br>“告诉我,这个世界上你最爱的人是谁?”
<br>“当然是你呀,小傻瓜!”
<br>“那,我在你心里,我是什么?”
<br>男孩思索了一会儿,认真地看着女孩的眼睛说:“你是我身上的一根肋骨”
<br>“圣经上说,造物主见男人太寂寞了。在他沉睡的时候,取他身上的一根肋骨,创造出女人。每个男人都在寻找自己的那根肋骨,只有找到她,他的胸口才不会隐隐作疼。”
<br>婚后,两人曾度过了一段好长甜蜜快乐的时光。
<br>因为年轻。繁忙的生活使人疲惫,琐碎的烦恼如蚁。"居家的日子越来越平淡庸俗,现实生活的种种摩擦,渐渐吞噬着所有的梦想与爱情。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争吵与怨恨越来越多,越来越重。
<br>在某次争吵后,她跑出了家门隔着大街,他听到她在街对面冲着他喊:“你根本不爱我。”
<br>他恨她的幼稚。伤人的话冲口而出:“也许我们之间的结合,根本就是一个错误。你根本不是我身上的那跟肋骨!”
<br>她忽然安静了。楞楞地站了好久。
<br>他很懊悔,但说出去的话就想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含着泪,回家收拾了所有的东西,执意与他分手。她在离去之前对他说:“如果我不是你的肋骨,那么让我走吧。与其痛苦,不如解脱。让我们各自寻找自己真正的另一半。”
<br>分别5年了他一直没有再婚。
<br>他辗转听到关于她的消息。
<br>出国了,又回来了。
<br>与一个外国人结婚了,又离婚了。她竟然没有等他。
<br>午夜梦回的黑暗中,他点起了一根烟。胸口在隐隐作疼,他不愿意承认是想念她的缘故。
<br>终于重遇,在那制造无数离别和重逢的机场。
<br>他率团出国考察。
<br>隔着安全门,他看见她独自站在入口处,平静地对他微笑。他问:“你好吗?“
<br>她微笑:“我很好,你呢?你找到自己的那根肋骨了吗?“
<br>他摇摇头:“没有!“
<br>她说:“我下一班机往纽约。“
<br>“我半个月后回来,回来给我电话好吗?“他说。“你知道我的号码,什么都没有变。“
<br>她回头一笑,挥挥手:“再见。“
<br>再见,难道就是永远不再见吗?
<br>一个星期后,他获悉了她的死讯。
<br>她在纽约丧生了,在那场举世震惊的悲剧事件中。那天是9月11日。
<br>午夜,他再次点起一根香烟。胸口又在隐隐作疼。
<br>他终于知道,她,原来就是他不小心弄断的那根肋骨
赵恩彪来自河南濮阳农村,家中开个小店维持生计。2002年,他考入位于开封的河南大学后不久,家庭遭遇一系列变故:小店的生意因一场意外一落千丈;母亲患脑瘤要做开颅手术;父亲拉了一车子麦子去卖,在过桥时不慎翻车;辛苦劳作的爷爷病逝……“再难,也要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不给家里人添忧。”小赵咬咬牙。
以后每个假期,当别的同学享受放假的闲适时,小赵便开始了艰辛的打工生活。
3大一暑假,他在学校附近找到一份早点摊的活儿。他住在五、六平方米的简易棚里,每天清晨4点多起床,和面、烙油饼、卖稀饭,8点多收摊。同时,他还兼着一份学校值班门卫的工作。
打工间歇,小赵就来到老师办公室,帮着老师和高年级同学做建筑模型,培养自己的专业能力。当他在早点摊收摊后赶到学校时,有同学会打趣地问:“阿彪,你身上怎么一股葱花味?”
和工友们一起憧憬未来生活
打工生活,有着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大二暑假,赵恩彪经人介绍,来到郑州一家饲料厂打工,那里的收入比较高些。最累的是扛大包,70公斤重的原料包扛在65公斤重的身躯上,摇摇晃晃,步履艰难。第二天起床,发现手指都不能弯曲了。那次,他干了一个半月,挣了750元。
大三暑假,赵恩彪出现在建筑工地上,和泥、铺砖、砌下水道;住在挤着二、三十人的工地大帐篷里,睡在木板、砖头搭的床铺上。大学生来做农民工,工友们都觉得新鲜。没几天,小赵就和他们“打成一片”,大家有着共同的话题,聊聊家里的情况,憧憬未来生活。不少工友还拿小赵做榜样,教育自家的孩子。
尽管生活中有那么多艰辛,但赵恩彪从不抱怨,仍然对生活充满期待,并尽力帮助身边的人。大学期间,因为名额不够,身为班长的他把享受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的机会让给了同学;寒假里,他找到一份刷车的零活儿,挣了45元,后来送给了同村的一个穷苦老汉;初中同学母亲病重,他寄去200元……在学校里,他刻苦学习,经常获奖学金。
贫困是人生的一所好学校
赵恩彪与上海“结缘”也有故事。他在河南大学读的专业是五年制,最后一年大家都要找实习单位了。小赵向往上海,希望到上海实习,同时准备报考上海交大研究生。
他在网上找到上海的一家建筑设计院,很想去那里实习,于是,他给这家设计院的负责人写了长长的一封信,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和志向。这位负责人答应了小赵实习的要求,还热心地帮他解决了在上海的居住问题。小赵一年实习挣的钱基本都用于交还本科学费。
今年9月,到上海交大报到那天,赵恩彪身上只剩100元。学校为贫困生设立的“绿色通道”使他顺利入学,并申办了国家助学贷款。
曾被生活逼至死角,但赵恩彪坚强得挺直了腰杆。他很乐观:“贫困是人生的一所好学校。吃了许多苦,得到许多历练,也更懂得珍惜和感恩。”
法律分析:公民配偶死亡以后,若需要办理再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丧偶一方还需要提供相关的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等资料才可以申请办理的,一般情况下户口注销是无法用于办理再婚手续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中没有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规定,但对于外交官、现役军人等担任特定职位的公职人员与外国人结婚的,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需要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 国外拿的结婚证回国怎么办
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厅办函[1997]63号)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因此,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我国境内有效,无需再补办结婚证,但不得违背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
2 你好,我和女朋友(外国人)在国外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3 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如何办理孩子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须知
一、办理出生登记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婴儿,准予随父或母办理出生登记入户。
(一)属计划内新出生的,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区的。
(二)属计划外新出生的,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区,父母亲已接受计划外生育处理的。
二、办理出生登记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出生登记除需提供婴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婴儿父或母为非户主的,还需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入户证明;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则需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随父报出生的,还需提供随军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属报出生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和集体户口簿首页。
凡持市外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签发的出生证明)的,需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区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保健情况登记并加盖公章后,再持上述证明材料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三)父母在国(境)外所生的小孩,需提供国(境)外的出生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口所生的小孩,因父母死亡或本市一方被判刑,外地一方失踪(或改嫁)需随本市亲属入户的小孩。由申请人提出书面入户申请,提供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的死亡证明或法院的判决书、派出所出具的失踪证明、小孩由本市亲属抚养的公证书。
(五)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或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户口在外地,小孩报出生需新立户的,需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三、办理出生登记的具体手续
(一)符合第二条(一)(二)款情况的人员,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市区内任一公安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
(二)符合第二条(三)(四)(五)款情况的人员,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在入户地区公安分局中心(或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
4 在国外领的结婚证回国后承认吗需要做什么公证认证手续
在国外登记结婚是允许的,与当前国内的的婚姻法不存在冲突,不损害中国社会的公共利益,中方是承认,回国之后是不允许再次登记结婚的,境外的结婚证明是不能直接用于中国的,无法辨识境外文件的真实性,因为要求进行公证认证手续。目的是为了协助国内有关当局辨识文件的真伪。
境外结婚证使馆认证步骤如下:
先委托当地的公证人或者国际公证律师对结婚证明进行公证
其次把公证好的结婚证明送往该国外交部或者授权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最后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馆进行认证
境外结婚证公证认证办理时间需要3-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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