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斯菲尔德庄园》——简.奥斯丁笔下较为平淡的爱情和婚姻

《曼斯菲尔德庄园》——简.奥斯丁笔下较为平淡的爱情和婚姻,第1张

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主人公多善于观察,无论是《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班纳特还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芬妮普莱斯(Fanny Price)。两部作品的出版时间仅相差一年,但前者的名气显然要高出后者许多。

奥斯丁的作品多围绕着中产阶级女性的爱情和婚姻选择展开。关于《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女主人公的名字,国内译本多将其翻译为“范妮”,在音译的基础上,我将其译为“芬妮”。芬,“草初生其香分布也”,又指“芬芳也”。“芬”在字典里有盛德和美名的意思,如《晋书·桓彝传》里:“扬芬千载之上。”芬妮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美德,这也是她被青睐的一个重要原因。

芬妮十岁时,在莫里斯姨母的提议下,离开父母和兄弟姐妹来到了贝尔特朗姨母所在的曼斯菲尔德庄园。较之芬妮嫁给海军中尉的母亲,贝尔特朗姨母是三姐妹里家境最为优越的。莫里斯姨母的丈夫则是教区牧师,丈夫死后便一直住在贝尔特朗家,担任着管家的角色,她对芬妮并不好,一直提醒芬妮不要忘记自己低人一等的身份。

贝尔特朗姨母是一个柔弱沉默,缺乏安全感的妇人,姨夫汤姆斯爵士虽然一开始便意识到芬妮“需要鼓励”,但他是个严肃,甚至严厉的人。贝尔特朗姨母家的几个孩子里,唯独二表哥埃德蒙是芬妮真正的朋友。他给予离家的她安慰和帮助,带她骑马和玩耍,随着年龄的增长,芬妮发现自己对埃德蒙的感情已渐渐超出了表兄妹之情,但埃德蒙更多把她当作可爱的,值得信赖的小表妹。

除了埃德蒙外,贝尔特朗姨母家还有长子汤姆,一个沉迷于寻欢作乐的人,两个美丽却高傲的女儿玛利亚和朱莉亚。长子继承制下,身为次子的埃德蒙需要另谋出路,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郊区牧师。同样没有继承权的女儿们则需要依靠婚姻来谋求一个好的出路。

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平静因为隔壁克莱劳德一家的到来而打破。玛利亚和朱莉亚都喜欢亨利克莱劳德,这个初见平常(plain),却有魅力的绅士。玛利亚已经订婚,未婚夫是一个有钱却愚蠢的人,遇见亨利后,玛利亚的情感天平逐渐倾斜,连父亲都看得出她的内心波动,甚至与她谈心,承诺尊重她的选择。但逢场作戏的亨利更多将玛利亚作为一种生活的调剂,而非对她动心。意识到这一点后,玛利亚依旧与她不爱的未婚夫结了婚,到伦敦过上了富裕的,丰富多彩的“社交皇后”的生活。曾与姐姐在亨利一事上吃醋的妹妹朱莉亚也随姐姐、姐夫来到伦敦。

玛利亚姐妹的离开,使得一向默默无闻的芬妮作为唯一未婚的**获得了亨利的关注。初见芬妮,他曾把她误作女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她亦出落得十分美丽。亨利以为芬妮像她的两个表姐一样,很容易拜倒在他脚下,但面对他的攻势,芬妮却丝毫不为其所动。亨利开始讨好芬妮,青睐其身上体现的良好美德,并发自内心地爱上了她。为获得芬妮的好感,他甚至依靠自己的关系帮助芬妮最喜爱的哥哥詹姆斯圆了海军中尉的理想。对待亨利所做的一切,芬妮更多是感激而非感情。她的心一直在埃德蒙身上,此外,亨利先前与两位表姐的暧昧和逢场作戏,也使得芬妮对其品行产生质疑。

芬妮的拒绝引得了姨夫的不满,在他看来没有一分钱陪嫁的芬妮拒绝了——即便对自己的女儿来说都是极好的婚姻,甚至连埃德蒙都认为芬妮错失良机。但芬妮听从了内心和理智的判断,事实证明,她的拒绝是正确的。

被芬妮拒绝后,本性难移的亨利与玛利亚私奔,给整个家族带了极大的羞辱。这个节骨眼上,汤姆又患上重病险些死亡……一连串的事情,让贝尔特朗姨夫和姨母对芬妮有了新的认识,他们信任她,依赖她,把她当成了家人。亨利和玛利亚的私奔以分手而告终,身败名裂的玛利亚被父亲安置在别处,由最喜欢她的莫里斯姨妈作陪。

芬妮与埃德蒙的感情更像《理智与情感》中的埃莉诺和爱德华,这种相似性不仅在于埃德蒙与爱德华都是家中次子,都选择做牧师,在与女主人公结合之前都曾有一个喜爱却不适合自己的女性。较之伊丽莎白,芬妮与埃莉诺的婚姻更多取决于男主人公的幡然醒悟而非自己的主动性,她们守候在原地,等待男主人公发现她们的善良和美好。

埃德蒙在初见玛丽克莱劳德时便深深地迷恋上她,并表示“玛丽是自己唯一想娶的女人。”尽管在芬妮看来玛丽世故,更适合伦敦的时尚生活而非一个牧师的妻子。但沉迷于爱情中的埃德蒙充盈着对玛丽的美好想象,并天真地以为玛丽有一天会改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芬妮都是忍住内心的悲伤,默默听着埃德蒙的倾诉,倾诉着他对另外一个女人的爱而不得。对于只想成为牧师的埃德蒙,玛丽的态度是十分冷淡的,而当埃德蒙的哥哥病重之际,玛丽以为埃德蒙有重新当继承人的希望,便赶来向他示好。面对哥哥亨利与玛利亚的私奔,玛丽不以为意,完全置家族荣耀尊严于不顾……她世俗冷漠的言辞使埃德蒙认清了她的真面目,也最终使他放弃了这段不切实际的爱情。

值得注意的是,玛丽虽然世俗世故,对埃德蒙却也不乏真心。与埃德蒙分手后,她一度决定“不再爱上一个次子,而在贪图她美貌和两万英镑财产的风流倜傥的国会议员或闲散成性的法定继承人中”寻找合适的丈夫。但“她久久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满足她在曼斯菲尔德养就的高雅情趣,没有人的品格和教养符合她在曼斯菲尔德形成的对家庭幸福的憧憬,也无法让她彻底忘掉埃德蒙”。

而对埃德蒙而言,“玛丽给他留下的感情空缺,自会有合适的人来填补”,“不同类型的姑娘甚至还要好得多”。这时,芬妮凭着“她的微笑、她的表现,使他觉得越来越亲切,越来越重要”,甚至“她对他那热烈的、亲密无间的情意足以构成婚爱的基础”。就在“只花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埃德蒙便不再眷恋玛丽,而是急切地想和芬妮结婚,这也是芬妮所希望的”。

较之对玛丽的一见钟情,埃德蒙对芬妮的爱更多建立在亲情和相濡以沫的基础上,更像一种情感慰藉,是一种权衡:“他一直很关心她,这建立在她天真无邪、孤苦无靠的基础。随着她出落得越发可爱,他的关心也随之增加……从她十岁起,他就爱她,指导她,保护她,她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他启迪,她的安适建立在他的关爱之上。他对她特别关心,她觉得在曼斯菲尔德,他比任何人都更重要,比任何人都更亲……他必须放弃(玛丽)那闪闪发光的黑色眼睛,来喜欢(芬妮)这柔和的淡色眼睛。由于总是和她在一起,总是和她一起谈心,加上由于最近的失意心态出现了有利的转机,没过多久,这双柔和的浅色眼睛便在他心中赢得了突出的地位。”

曾有读者将《曼斯菲尔德庄园》比作18世纪英国的《红楼梦》,比如芬妮与黛玉同样寄人篱下,同样爱自己的二表哥。当然这种比较是过于停留在表面的,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结局,不同的创作主旨……远不能同日而语。《红楼梦》是清代贵族世家的生活画卷,有曹雪芹对昔日贵族生活,对家族,对青春的追忆和留恋,有自我忏悔和反思,有对命运和生活的探索。简奥斯丁的作品则突出对女性生存困境,婚姻和自我价值的反思。

单纯从男女主人公的相爱而言,共同之处便是男女主人公精神旨趣和价值观的相同。黛玉理解宝玉的不喜仕途经济,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芬妮则理解埃德蒙想成为一名牧师的理想,是埃德蒙身边那个可以让他感觉到安心和支持的人。宝玉和黛玉是木石前盟,是灵魂知己,却未能获得世俗的幸福,对宝玉而言,他与宝钗“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而对埃德蒙而言,举案齐眉是他理想中的夫妻状态。

芬妮是一个理想的妻子,是埃德蒙作为“皮格马利翁”的“作品”:“埃德蒙无须怀疑她的人品,无须担心情趣对立,无须操心如何克服不同的性情来获得幸福。她的思想、气质、见解和习惯,他看得一目了然,现在不会受到蒙蔽,将来也无需他费心改进。即使在他神魂颠倒地热迷恋着玛丽的时候,他也承认芬妮在心智上更胜一筹。芬妮虽然羞怯,多虑,易起疑心,但是她的柔弱性格有时也会抱着坚定不移的成功希望……”同时芬妮也是埃德蒙父母眼中理想的儿媳妇:温顺,孝顺,善良,体贴。

埃德蒙与芬妮的故事结束于世俗的烟火气中:“有这么多真实的好品质,有这么多真实的爱,既不缺钱花,也不缺朋友,看起来这对表兄妹婚后过得十分幸福……他们生来同样喜欢家庭生活,同样陶醉于田园乐趣,他们的家是一个充盈着恩爱和欢乐的家。婚后几年,当他们觉得需要增加收入,觉得离父母家太远时,格兰特博士去世了,埃德蒙便顺理成章地继承了曼斯菲尔德的牧师职位。”他们的故事在爱情小说里并不动人,而更像是现实生活中的绝大多数婚姻,平淡安静,有将就,有妥协,也有细水长流的陪伴……

小时候,林越第一次看见芬芳就欺负上了,我觉得这个欺负是关心的表现,也是好感的体现,不是说男孩子一般比较拙,用欺负来吸引女孩子注意么。男女感情在易经里是咸挂,就是无心之感,不加察觉的缘分种子是最重自然的。他们其实是不同性格的同一种人,林越在家一直不被母亲和哥哥理解,芬芳在家也得不到舅妈的好感,但是他在芬芳身上其实能感到归属感和认同感,芬芳也能在他身上完全得到释放,当他们长大后相遇林越提起童年往事记忆最深的是芬芳掐死他的记忆,这说明芬芳打他他心服口服,他还说如果有人欺负芬芳他就揍他(在得知童童身世后应诺揍了林超),在当时林越应该是觉得欺负芬芳是他的专利吧,为此不孤独,全世界可能只有芬芳给他的委屈他愿意接受。冥冥之中可见有缘千里来相会。长大后两人第一次相遇是在惠民饭店的门口,他又逗她,虽然那时两人互不相知,但是在那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这叫感应。林越担心芬芳听其母永不往来,还怪芬芳答应过要做一辈子哥们怎麼可以变卦,释然之後两人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这种默契,说明当时种子还没有萌芽,但是却表明他们害怕失去对方,就像小时候不得不搬家一样。纯真年代,谁会真正看清心中所想,心中所愿。可能“哥们儿”是他们下意识间能找到的风险值最小,最紧密,最情愿却有点无奈的称谓,超越性别的爱情是存在的,超越性别的友谊却很难真正存在,因为男女之间的“哥们儿”已经往往超越知己,超越亲人,在爱情尚未机会发芽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已是各自生命的一部份。“哥们儿”是矛盾的称呼,有时也是童真的称呼,是一种异常美好的真情,是一种隐隐的疼痛。林越当北漂的时候还记得他打电话给芬芳么?两人穿著同样绿色的军大衣,共同度过各自的艰难阶段,这又是默契的体现。芬芳要挂电话,林越却觉得聊不过瘾,而给他亲哥哥打电话,却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为什麽他能这麼懂芬芳呢,为什麽他那麼牵挂这个“蠢东西”呢,如果不是把她当成自己,如果不是因为善良而善良,如果不是因为无心之感的驱使,可能也就一般的关心就算了。他能很自然得问芬芳借钱,能很顺理成章得把她当佣人使,能没有顾忌的信任,这就叫做可遇不可求。林越是“仗义顽主”,高考的时候居然能想出那麼一出调虎离山计,保护芬芳的名声而假结婚,为给芬芳还常神医的债在林母面前苦肉计,都让人觉得很可爱。要我说,这还不单是“仗义顽主”还是“狭义情种”,总而言之,他真实。假结婚,就是哥们儿的最大好处,有和别人不一样的酸甜苦辣。他在蔡副科长面前演戏的那一句“你不知道我爱你吗”非常有意思,因为在若干年之後他也说了句“芬芳你听我说,我这是在可怜你?!我做那麼多都是在可怜你?!你不知道我爱你吗?!”,包括他在要求做童童乾爹的那句“那外婆你快点做芬芳的思想工作哈,早点成全我们算了。”不是带著怒气就是带著玩笑性质,也就说他在不得不说爱之前是不会说爱的,这证明了他和芬芳都是情种,真情太重,是说不出口的。也许那常听见的“蠢东西”便是“我爱你”或者“我懂你”,那“快滚吧”便是“别走,我在这里”。种子终於在“新婚之夜”同在一个屋檐下开始发芽,艺术是个好东西,给种子浇水施肥,给自己推波助澜,那首手机里的《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是最珍贵的才华,是值得羡慕的浪漫。於是再也分不开了,即使流浪在人海也没关系。於是想要属於一个人。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所谓,因为和他们无任何交集。但是分身一般的亲哥哥阻扰林越追求真爱,却让林越後悔无暇他顾的青春,他难过芬芳曾短暂是他的嫂子,他觉得被岁月愚弄了,被自己的聪明愚弄了,他最重感情,却被感情愚弄。在知道真相后恨林超,可是林越这样的人和芬芳一样,在发洩恨意和折磨自己之间肯定是会选择後者的。他应该甚至在那痛苦的时刻觉得和芬芳第一次那麼遥远,这才是让人害怕的地方,他不知道芬芳到底是怎麼看自己的。人都是有脆弱点的,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在单纯的人面前有时候很具有打击力的。在这个大风大浪之後,才能说真正有了平静。真爱一生一次,那样芬芳,是在召唤真情。真情永恒,人是为此而来,为此而去。

荣芬芳一直喜欢哥哥林超,并且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叫童童,后来林超做了有钱人家的女婿

幼年境遇悲惨的荣芬芳跟着知青妈妈从贵州山区逃回上海老家,

那样芬芳 剧照(4张)过起了寄人篱下的生活,不久,一次意外又使她不幸成为一直帮助着她的邻居林老师一家的“扫把星”。若干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芬芳偶然与林家兄弟重逢,三人的生活轨迹重新交织在了一起。在往事的羁绊与命运的牵引中,哥哥林超成为芬芳生命中的第一个爱人,却做起了富家女高朵的新郎、从此跃上枝头;弟弟林越浑浑噩噩当北漂,和芬芳千里相隔却互相扶持,两人在大风大浪中终于找到真爱,却被女儿童童身世的真相阻挡在幸福的彼岸。三十年的社会变迁中,泛黄的老上海滩变成了光鲜的国际大都市;在人性的回归中,两个破碎的家庭冲破爱恨、走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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