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方退婚不退彩礼钱可以起诉。法律规定给付彩礼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是神圣的,但从来不是纯洁的。有的人为了爱情而结婚,有的人却可以为了钱财而结婚。
每个女孩都想嫁给爱情,但迫于现实情况,有时只能委屈自己,为了家人更好的生活,选择不爱之人。
当婚姻成了一种交易,在获得好处的同时,势必要为此付出代价。这样的关系很容易因利益发生冲突,甚至引发悲剧。
18年前,安徽合肥庐江县发生的一家五口“灭门案”,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张氏一家生活困难,且有四个女儿。大女儿考上大学后,让父母压力倍增。二女儿和凶手订婚后,索要了6888元彩礼。
然而订婚后,未婚妻迟迟不同意结婚领证,一拖就是三年。在此期间,根据未婚妻的要求,凶手拿出打工挣得钱,供其姐姐读书。
三年的时间里,未婚妻根本不让凶手碰,更别提发生肌肤之亲了。订婚三年还没结婚,村里人的流言四起,让凶手丢进脸面,认为自己被女方玩弄了。
女方悔婚后,凶手想要把彩礼要回来,挽回一点脸面。可是女方声称家中没钱,退还不了彩礼。
人财两空后,凶手恼怒成羞连杀女方一家5人报复,仅有一人躲过一劫。
这一切到底是如何发生,凶手又有着怎样的结局呢?
华德尚,安徽合肥庐江县万山镇人,出生于1975年。由于家庭不太好,华德尚长大成人后,连续相了几年亲,都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眼看着就要24岁了,华德尚还是单身,一家人别提有多着急了。父母到处托人说媒,希望赶紧给儿子找个媳妇。
最终在媒人的撮合下,华德尚和庐江县池汤镇的女青年张琼(化名)认识了。
张琼家中还有三个姐妹,大姐正在上大学,一家六口仅靠几亩地过日子。可想而知,家庭条件有多差。
一般而言,农村的老人都由儿子养老,女儿和女婿只负责平时看望。当然如果老人去世了,遗产也全是儿子的。这在农村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人们对此也有默契。
如此一来,只要条件还算可以的家庭,根本不会和没有儿子的人做亲家。原因显而易见,结婚之后,男方还要负责女方父母的养老,负担实在太大。
而张琼家不但没有男丁,家庭条件还不好,想找个好人家自然有点困难。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华德尚和张琼谁也不嫌弃谁。相亲后不久,就举办了订婚仪式。
1999年,两人订婚时,张琼父母索要了6888元的彩礼,酒席钱也是华德尚一家承担。
6888元,在现在看来也许不算什么。可是在1999年时,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却是大数目了。
为了儿子能结婚,华德尚的父母借了不少钱,才终于凑够了彩礼。
订婚之后,未婚妻张琼提出要求,希望华德尚拿出一部分钱,来供姐姐读书。华德尚单身这么多年,一心想要结婚,自然不敢违背未婚妻的意见。
家里欠了债,还要供未婚妻姐姐读书,华德尚肩上的压力很大,只能拼命打工挣钱。可是一想到,就要结婚了,华德尚再苦再累,也没有怨言。
双方本来商量好了,订婚之后,挑一个好日子就登记结婚。然而华德尚迟迟没有等到这一天,每次催促未婚妻领证结婚,都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脱。
一开始时,华德尚也有怨言,但为了尽快结婚,选择了忍气吞声。希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动未婚妻。
就这样华德尚一边供未婚妻姐姐读书,一边期盼着赶紧结婚。然而这一拖,就是三年。
在此期间,华德尚也曾忍受不住,和未婚妻张琼吵了几次,甚至动了手,还将其门牙打掉了。可是无论华德尚怎么折腾,张琼就是不同意结婚。
正所谓“人言可畏”,尤其是农村,彼此之间都很熟悉,谁家有什么事,闲话很快就会传遍整个村庄。
华德尚订婚三年却没结婚,村里人自然流传着各种风言风语,这让华德尚在村里根本抬不起头来,丢尽了脸面。
2002年时,华德尚实在忍受不住了,向女方下达了最后通牒。华德尚给张琼两个选择:一、赶紧结婚。二、如果不结婚,就把彩礼退了,彼此好说好散。
张琼一家经过商量,最终选择了悔婚。那时张琼的姐姐刚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还没有挣钱。这三年,那6888元彩礼,早被一家人花光了。
所以张琼告知华德尚,不结婚了,但家里没有钱,彩礼是退不了了。
本来要回彩礼,算是华德尚在村里的最后一块遮羞布了,他还指望借此挽回一点颜面。
华德尚花了那么多钱在张琼一家身上,却落得如此结果。可想而知,村里人知道后,会怎么样嘲笑他。
不但耽误了三年时间,还落得人财两空,华德尚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内心对女方充满了仇恨。
女方悔婚后,华德尚为了避开村里的流言蜚语,曾远赴上海打工。可是在此期间,他越想越气,最终失去理智,决定回家报复。
2002年8月,华德尚从上海回到老家,在商店买了一把砍刀和一把尖刀,径直冲到了张琼家中。
那时张琼的父亲正好去地里干活,家中只有母亲和四个女儿。
华德尚手持凶器进门后,被张琼大姐牢牢抱住,张琼趁此机会跑了出去。华德尚杀害大姐后,追上张琼又将其杀害。
随后华德尚返回张琼家,又将张琼母亲、三妹和小妹杀害。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张琼一家五口被杀。
杀人之后,华德尚立刻逃窜,隐藏在江浙一带,靠着打零工度日。为了躲避搜查,他居无定所,经常在野外或者荒废的房子里过夜。
逃亡期间,华德尚还处处与人为善,从来不与人争吵,生怕引来办案人员,暴露了身份。
就这样华德尚逃亡了十八年,才终于被抓捕归案。
当办案人员问其“是否后悔杀人?”华德尚考虑了几秒钟,随后坚定地说道:“不后悔!”
张琼明明不想结婚,却拖了对方三年时间。不但让华德尚供其姐姐读书,悔婚后又不归还彩礼,这实在有点欺人太甚。
但是即使有再大的委屈和不甘,华德尚也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仅仅因为6888元的彩礼,就有五人因此失去生命,这样的代价实在太大。
这起案件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深思,婚姻到底是为了什么。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既然选择了婚姻,就要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不要只一味索取,却不想有所付出,避免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江西天价彩礼案:女方悔婚拒还二十万彩礼被男方连砍七十刀
40万彩礼,换来70多刀,令人唏嘘。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鸿塘镇,25岁的男子许俊家境普通,认识邻村女孩叶苗后,感情迅速升温,许俊家人举债为二人订婚后开始同居。但是,“婚后”的叶苗并不怎么待在许家,隔三差五的朝外面跑。
过得好好的,许俊父母突然得知儿子被“退婚”。许家列了一个清单,要求女方退还,包括包括268万元彩礼、35万元打金钱以及摆酒席的钱,共计40多万,但半个多月过去了既不见人也不见钱。叶家认为,许家骗了女儿,因为婚前说的家庭条件富足都是假的。而事实是许家为了给儿子结婚,从亲戚处借了30多万,又将房子抵押贷款作彩礼用的。他们当地彩礼都在20-60万,这很正常。
2019年4月12日下午,没结成婚还拿不回彩礼的许俊孤身来到岳父家,趁着岳父家只有叶苗一人在家之际,连砍70多刀,导致叶苗当场毙命。后叶母报警后,许俊被公安机关抓获。许俊也曾对朋友说“还了账,也要把她杀掉!”这血淋淋的事件,即让人震惊又惋惜。
法院咋判的许俊的行为固然不值得提倡,也应当被法律处罚,但背后的缘由却令人深思。一起婚姻,男方付出的不光是单纯的金钱,还包括了“心力”,能砍70多刀,可见内心是有多恨!许某将叶某砍了70余刀,法院判定他作案手段如此凶残,按照刑法规定,最后判决死刑。
彩礼持续攀升,据统计各地区高的20万起,最低的也是10万起,房是标配,车也是必备品,面对高价彩礼,有很多年轻人结不起婚,甚至是不敢结婚。因为高价彩礼引起的纠纷也不断增加。期盼民政部整顿天价彩礼的具体办法,让婚姻回归婚姻属性。
法律分析:不构成犯罪,如果已经结婚由离婚的女方有权利不予退还彩礼钱。如果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则女方应该退还彩礼钱,此种情况女方如果拒不退还,属于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子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女子尹某后,就对其展开追求。5个月后,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恋爱半年后,二人开始谈婚论嫁,为了表示诚意,王某不仅支付了两万元彩礼给尹某,还为尹某家刚买的商品房,垫付了8万元装修费。
女友不退彩礼致一家五口毙命可二人还没等到领证、摆酒结婚,就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并导致感情破裂。二人分手后,王某想要回自已以结婚为目的,而支付的彩礼钱与垫付的装修费用。但是,尹某家人却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王某退回10万的要求。
王某被多次被拒绝后,心生怨恨,遂而产生了报复尹某一家人的想法。案发当天,王某携刀前往尹某家中后,为了让尹某家人开门,将其家中的自来水总开关关掉。尹某父母发现家中停水后,遂打电话告诉尹某。尹某欲赶回家查看时,在楼道上发现王某。
由于之前因退钱一事,二人曾多次发生过矛盾,所以尹某一看见王某在其家门口,就开始斥责对方。过程中,王某拿出之前准备好的尖刀,连续往尹某身体的要害部位捅刺十几刀。尹某父母听到门外声响欲开门出来施救时,已经杀红眼的王某,又持刀杀害尹某的父母以及尹某的侄女。
是男人太残暴还是女人太贪婪?通过这个案子我们必须要知道,女孩们,如果不爱一个人,或者不确定那个人就是你要共度一生的伴侣,那么请你一定不要接受他给你带来的任何好处。只要有手有脚,再穷也能挣出属于自己的生活。把自己的一生搭在一个不确定的人身上,才是最愚蠢的行为。
每个人的钱都来之不易,人家真心待你,你却利用别人的真心来满足自己的贪婪,结果搭进去的不止是你自己,还有无辜的家人。
人们常说:女人要懂得自爱。在尹某身上,我发现,自爱指的不仅是身体,还有心里。只有一个女孩内心真正尊重自己了,才会明白自爱不仅要忠于身,还要忠于心。但愿来生,被害的尹某能丢掉贪婪,做一个真心待人的女孩,可以为钱财所动,但绝不能为钱财出卖自己,伤害他人。
一、女方不退彩礼怎么办
1、法律规定彩礼女方不退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然了,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彩礼可以退还的具体情形,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在结婚之后根本就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双方当事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女方不退彩礼能报警吗
结婚时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彩礼是我国自古以来形成的习俗,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没有结成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此时女方拒绝退回彩礼,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经过法院审理,如果女方仍然不退彩礼,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如果遇到一方骗婚,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男方悔婚女方不退彩礼的合法性具体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孝梁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巧激运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铅前,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不予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1)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
(2)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主观:
(一)什么情况下不退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彩礼中不应当返还的部分包括以下两种:,(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彩礼不退还,法院的处理方式:经过法院审理,如果女方仍然不退彩礼,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的手段,督促收了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司法实践中,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如果双方已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应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决定离婚,且确未共同生活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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