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国外登记结婚吗

可以在国外登记结婚吗,第1张

法律分析:可以。国外登记结婚很方便,不过即使中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也得要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1外国人一方需要提供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

2其他学生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再婚者需提供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3双方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4外国人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有关机关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5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6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场准予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国公民办理与外国人结婚的手续规定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特别携带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四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出国结婚申请程序有哪些,办理出国结婚登记流程有哪些,首先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一、出国结婚手续办理及出国结婚申请程序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2)按规定填写出国申请表格,准备申请出国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户籍证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张正面免冠照片,到接待室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出国申请编号。

(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5个工作日、地处效县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交表后,若需查询本人申请的结果情况,可拨打市电话局168自动声讯服务台的15882020查询电话,或者前往接待室查询台自报出国申请编号,即可得知准确信息。

(5)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汉》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6)获得护照后,须仔细核对有关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等),然后去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7)获得外国签证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办理短期出国人员登记手续。

(8)护照中附有B字编号出境登记卡的人员,须凭护照。国外有效签证和注销户口的证明或短期出国人员登记单,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换领A字编号(一式两张)出境登记卡后,方能出境。

(9)出境时勿忘携带护照、机(船、车)票和健康证明,从开放的边防口岸出境。 

申请出国结婚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2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

3 提交国外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 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申办签证

1 向申请前往国的使、领馆提交有效的中国护照或出入境证件。

2 缴验与申请签证有关的证明,如前往国的入境许可证明。

3 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由于签证不同,申请人填写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国家还规定申请人用前往国的文字填写,缴付若干张与护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的官员会见,回答官员提出的问题。

5 前往国驻华使、领馆将申请人的材料报国内有关部门审核。

6 前往国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将意见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就由使、领馆签发签证,如不同意,使、领馆也将告知申请人。

7 获得前往国签证的申请人应缴纳签证费用。与我国订有互免签证费协议的,可免缴。

法律分析:国外结婚证和国内不同,与国外公民登记结婚,还是两人为中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其要求准备的资料都是不同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国外拿到的结婚证明后,回国无需再次登记结婚,国外结婚证经过使馆认证后方可在中国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30日)之内的工作日。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要觉得有意义的日子人多不好,其实不然,婚姻登记机关建议,结婚登记可以选择有意义的日子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减少办理登记的等候时间。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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