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买房子给儿子结婚,如果注明房子只归男方所有,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后不能分割到。如果没有注明,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于受到传统风俗以及地方习惯的影响,以及出于对子女的爱意、关心,父母在婚前给自己的子女出钱赞助买房,这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已经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这样做能够解决新婚男女的住房问题,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但是这种好意,如果处理不当,在实际的生活中,有时也难免会带来一些矛盾、纠纷。
对于在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给自己的子女,但是在房产证上却写了儿子、儿媳的名字的情况,房子属于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对于不动产我们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着谁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谁。
那么,对于上面这个问题,“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写了儿子和儿媳的姓名,”那这个房子毫无疑问属于儿子和儿媳,父母不能拥有这套房子。
如果父母想要给自己赞助买房结婚,但是又想将房子放在自己的名下,需要怎么做呢?父母应该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同时,为了解决新婚儿子、儿媳的住房问题,父母可以和儿子、儿媳签订居住协议,将自己的房子给儿子儿媳居住,他们在约定的时间内都可以居住,这样既可以给刚刚结婚的小两口一个住所,同时又不影响父母拥有这套房子。
另外,如果父母的条件比较好,想要将婚房直接送给自己的儿子、儿媳当做礼物,那在买房的时候,直接在房产登记薄上写上自己儿子儿媳的名字,这样的话,房子就属于儿子、儿媳。
其实,其中有很多客观因素的导致,在中国,素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 所以父母呢,都希望孩子在成年后,能尽早的成家,为家里添个人丁,而现在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中国现在男女比例为114:100,每114个男孩,对应100个女孩,通俗的讲,那就是肯定会有多出来14个单身男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女生变得越来越金贵了,男孩子想娶到老婆就越来越难咯。
从而导致现在女方和女方家庭对男方的要求就比较高了,其他不说,一套婚房那基本是标配,不过也说得过去了,想要结婚一起生活,连个窝都没,怎么生活呢?不过,现在中国的房价,那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都高到天上去了,对于一个刚毕业不久入社会才几年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高昂房价是难以一个人承受的;那么,很自然的,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早日成婚,只能拿出辛苦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一分一厘积攒下来的钱,给到自己的孩子,去补贴房子的首付钱;将真心话,真的是辛苦啊!不过,做父母的,一切不都为了自己的孩子吗?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每个父母都是深爱着自己的孩子的,总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到孩子,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早日成家,安居乐业,不得不把自己的家当都拿出来,为的就是让自己孩子的压力能小一点,说一千道一万,心疼自己的孩子,舍不得让他太过辛苦;
不过话说回来,老王对于这种传统的观念表示不敢苟同了,为孩子准备婚房,礼金等等的,摆在现在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我们的父母已经到了这个年纪,没有什么收入了,而且在他们那个年代的工资,真的是很少很少的,除非是父母很有钱,可以负担的起这笔费用,那没什么可说的,如果父母已经年迈,也没有多少收入和存款,还要把父母给孩子必须准备婚房当作天经地义的事的,那么我只能说,这样的子女真的很不孝!
现代社会谁都有压力,但是这些压力并不能成为你无赖啃老的借口,父母能帮一点的,也要怀着感恩的心去接受,父母帮不了的,也不能无赖强求他们;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定也要竭尽全力,同样无私的对他们好,照顾好他们,他们在渐渐老去,做人要懂得孝顺,懂得感恩!
万全方法:
1、因结婚了,婚后以儿子名字买房,不论怎么做,只要房产证在结婚证后面出来,也是有儿媳的一半的,是婚后共同财产
2、
只能买房以父母名字,办下证来,做一份公证,赠与给儿子,要写明,只给儿子,不写,也有儿媳的份,写明了只给儿子就没有儿媳妇的份了,
3、但这事,只能晚办,在老人身体觉得要不好时再办,要是让儿媳妇见到这个,感情好的也会弄不好了,但也别到了不能动,(说事啊,无它意)不能说话,写字时,这样就不能做公证了。切记!!!!!
4、悄悄做此公证,但不一定能瞒很久啊,纸是包不住火的嘛。
呵呵,等父母老了,儿子也结婚20多年了,儿媳妇很好,就别这样做了,毕竟和儿子风雨中过了这么多年了,到时就是你孙子的了,怕什么啊,母亲都一心为儿子嘛,她也是啊。
这个问题是社会的常态了。这是上古时期老祖宗留下的规矩,男孩是家族的血脉,而女孩长大了是人家人。过去女孩结婚后就跟男家姓了,要把自己丈夫的姓放在前面,女的姓放在后,就叫某某氏。这种规矩慢慢的已经改变很多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女人也是半边天了。跟男同志一样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自己的才华。
而大部分家庭还是重男轻女,尤其是老人这种思想根深蒂固,他们就是受累受罪受罚,没有男孩不行,不能生想办法要一个男孩也是自己的血脉。父母再苦再累也要跟儿子买房结婚。他们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
女儿吗给她供书上学,大了就嫁人,家里有钱就多赔点,没钱啥都不给人家也不会说啥。女儿大多也懂家里情况。也很孝顺不会挣的。
其实国家早有法律出台了。儿子和女儿一样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为什么大多数家长没有执行呢?我认为是固有的老风俗老思想造成的。
我的父母比较开明,在我爸没去世前,每天绞尽脑汁考虑房产如何处理,五个儿女怎样才能公平,后来决定情况是三二一,两个儿子一个三,一个二,三个女儿都是一,我们都没有意见,因为我大弟弟不在了,留下娘俩不容易。又因为留下的是他大孙子。
所以我认为,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做父母的也应该响应国家法律,分配家中财产尽可能公平合理,做到儿子女儿都一样。那么给老人养老送终,也是一起分担,这点天津做得很好,儿子女儿一起操办老人的后事。
而大部分地区都是儿子在操办老人的后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父母跟儿子买婚房,而不跟女儿买婚房的原因吧!一般都说养儿防老,没有说养女儿防老的。希望以后能慢慢改变,切实做到儿子女儿都一样吧!
一位好友,家有一儿,每天过得像苦行僧,不舍吃不舍穿,累的苦逼逼,要存钱为儿买房。
我说,为何非要父母为儿买房?供养他长大考上大学已经很不容易,房子让他工作后自己买吧,这样孩子才有奋斗的动力啊!
朋友则说,现在的女孩子都这样现实,不给儿子买房,哪以后还能娶上媳妇?!让他自己买房,指望刚上班挣那点月薪,那要等到猴年马月。
随后,朋友说,真羡慕你生了个女儿。这生儿子啊,绝对是名好命苦!
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生女儿是给人家养的,将来终将嫁出; 生儿子却是为自家续香火。所以,每一位中国父母有能力没能力都将拼尽全力为儿子买房娶媳妇。但拼尽全力、榨干血汗后又如何?多数不孝子并不尽孝,并不养老,这真让人寒心。
曾经有位阿姨,退休工资很低,为给儿子买房借了一屁股债,60来岁的人了还不能安享晚年,出来找了个保洁的工作。有时聊起她的儿子与儿媳,一把心酸泪,儿子与媳妇住在她买的房内却并不感激她,相反时不时还对她恶语相加。
她抹着泪水,我这是造了什么孽!
我想,如果这位阿姨不给儿买房,自己的退休工资完全可以让自己过上体面的生活。
中国父母还是学学国外的父母吧,养大18岁成人就让他自立更生。从今后,他有他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不要倾其所有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孩子,更不要把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寄托在孩子身上。这样做不叫薄情,这样做不叫狠心。有良心有能力的孩子反而感谢你的放手。而那些薄情孩子你榨干自己成全他,他一样不会感恩。
当然,如果父母有能力可以支援一下孩子,但我不赞成把自己省吃俭用一辈子的存款全部给孩子买房,得来的太容易,没有人会珍惜。给他交个首付,让他月月还贷款。这样不仅让他养成节约的好习惯,更让他感知父母挣钱的不易,懂得感恩。
国外的父母喜欢与儿子算明账,养大你花了多少钱,18岁独立后就要自己独立。这点很多中国父母不认同,与自己孩子 这样计较,还是人吗?挣钱还不 是为孩子 花的!
但且慢,怕就怕你为他花钱无愿无悔,当你老了让他养老他却一脸嫌弃!这样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
所以,劝告天下的父母,还是对自己好点吧!为儿买不买房,看自己经济实力。有能力买,尽一份家长的责任。没能力,也别打肿脸充胖子,让自己的老年陷入到贫苦的漩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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