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对女方的要求具体查什么

军婚对女方的要求具体查什么,第1张

法律分析:军婚需要调查女方,发函到女方单位调查女方政治成分、政治观念;调查家庭情况,包括家庭出身、家庭成员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军人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团以上政治处审批,并由团政治处开具婚姻证明;女方婚检,婚检在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婚检项目有:尿检、血液、胸透、妇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所以是否婚检主要考虑当事人的意愿,法律并无强制性要求。《民法典》的规定,结婚需符合以下条件: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领结婚证时需要婚检吗

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关于领结婚证时需要婚检吗,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只要均为自主意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处于单身状态且没有近亲血缘关系的,都可以办理登记手续,是否进行婚前体检由男女双方自行商议决定,但为了保证夫妻身体健康和正常孕育下一代,国家号召夫妻婚前有必要进行身体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今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婚检这一措施,因此想要结婚的男女可以选择进行婚前体检,也可以选择不进行体检。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即使进行婚前体检,那么体检费也不是结婚必须的费用。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我们领证没有做婚检。

婚检也叫婚前检查,是新人在领取结婚证前要做的一项身体检查,那么这项身体检查是不是一定要做呢?

一、结婚婚检一定要做吗

不一定,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不想婚检的新人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旧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

1、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

2、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但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

二、结婚婚检的项目

婚检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

1、血缘

相信很多人也都知道近亲结婚会给孩子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所以说男女双方是否存在血缘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检查指标,如果双方的血缘太近的话,是不允许结婚的。

2、健康方面

婚前检查其实主要就是检查一下男女双方的身体健康情况,有没有一些特殊的疾病,还需要了解一下双方的病史,比如说性病、麻风病、精神病以及传染病和遗传病等,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男女双方在不知道对方健康状况的情况下贸然结婚,导致婚后出现问题。

3、家族病史

除了男女双方的身体健康外,还要询问一下双方的家族遗传病史,毕竟有一些遗传疾病是隐性遗传,只有通过检查身体之后才能知道,所以说通过婚前检查,可以避免在结婚后孩子发生遗传病的几率。

4、生殖器官

这一项检查主要是为了检测一下双方的生殖器官是否出现什么问题,比如说女性有没有处女膜闭锁,阴道缺失或者是子宫发育不良等,而男性则需要注意一下是否有阴茎短小、精索静脉曲张等问题,这些情况都会影响两人的婚后生活和生育情况。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婚前检查并不是一定要做的,我国婚检是自愿进行的,所以新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进行婚检。

1、一般只需要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可。不会查女方。

2、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3、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还需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签字的一些表。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这样就要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了。现在政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

一、部队婚检时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和证件:

1、军人证件(士官证、军官证、目前军人可以申请办理的身份证)、女方(不是军人)需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1寸免冠照;

3、单位的介绍信。

二、部队婚检的项目

军婚婚检的项目与普通的婚检是一样的,同样是需要全身性的检查一遍,而且也都不需要收费的,不过必须到指定的婚检医院去。

1、询问个人病史,弄清是否有患过严重的疾病,如精神病、传染病等。

2、询问各自家族是否有病史,以及弄清直系或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中有没有遗传病的人员。医生在询问的时候,必须实话实说,不得隐瞒,让医生判断错误。

3、实验检查,有检查血液、肝脏、癌症和性病等。

4、内科检查,对心脏、肺部、肾进行检查。

5、男女的生殖器官的检查,也是婚检重要的检查项目之一,通过提前的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得到最快的处理。

6、常规的检查,比如身体的发育状况、体格、女性月经和男性的排精情况等。

三、军婚异地能分开婚检吗

可以。我国婚检采取自愿原则,夫妻双方分开进行婚检没有问题。军人一方可去部队所驻地的指定医院婚检,另一方可以去自己的工作地或户籍地婚检,但免费婚检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部队婚检时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和证件:

1、军人证件(士官证、军官证、目前军人可以申请办理的身份证)、女方(不是军人)需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

2、双方1寸免冠照3张;

3、单位的介绍信。

二、部队婚检的项目

军婚婚检的项目与普通的婚检是一样的,同样是需要全身性的检查一遍,而且也都不需要收费的,不过必须到指定的婚检医院去。

1、询问个人病史,弄清是否有患过严重的疾病,如精神病、传染病等。

2、询问各自家族是否有病史,以及弄清直系或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中有没有遗传病的人员。医生在询问的时候,必须实话实说,不得隐瞒,让医生判断错误。

3、实验检查,有检查血液、肝脏、癌症和性病等。

4、内科检查,对心脏、肺部、肾进行检查。

5、男女的生殖器官的检查,也是婚检重要的检查项目之一,通过提前的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得到最快的处理。

6、常规的检查,比如身体的发育状况、体格、女性月经和男性的排精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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