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口育英中学邵文文事件,详细

欢口育英中学邵文文事件,详细,第1张

学生邵明文,女,15岁,就读于丰县欢口育英中学,(住宿)元旦前两天孩子发烧,校医(无资质)在无处方权的情况下给学生挂水,导致孩子病情急转直下。学校并没有立即送孩子到医院就医,而是电话通知家长,等到家长从十里外的家里赶到学校时,孩子已经昏迷。可怜的孩子已经不能张嘴说话,眼角仅流出了几滴眼泪。在同班同学的陪同下,(注意:没有校方工作人员的陪同)家长把孩子就近送到了欢口医院,后又转至丰县人民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花季少女的生命就此凋谢。 试想如果我们是这件事情的亲历者,当我们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学校的时候,那是何等的信任和充满无限的期盼。但当我们也遭遇冷漠、无知而失去最爱时,我们又是何等的痛苦不堪。我们是否该去扶慰那些受伤的心灵和安慰已逝的花季少女呢?

难道我们不该反思和问责吗?

(1)无资质的所谓医务人员怎能混在学校,冒充医务人员呢?一个拥有3000多学生的学校,是谁有这么通天的本领安排一个潜在的刽子手在学生身边?

(2)无资质的所谓医务人员能擅自给学生挂水吗?难道学生的生命当真如儿戏?

(3)在学生生命已经垂危,这时学校并不是及时送学生就医,而是通知家长带孩子看病。要知道,孩子之所以住校,就是因为离学校较远。这中间耽误了多少宝贵的时间?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应该明白时间就是生命的道理啊。

(4)当教育是摧残生命,教育者变成刽子手时,有些人还配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号吗?

(5)当孩子生命已无法挽回,教育主管部门是否该问责?是否该给家长和社会一个交代?

(6) 据最新消息,杀人的学校竟然说无证校医给学生挂水是私人行为,难道校长和和老师就是这样的认知水平?多么的无耻啊,这校医明明是学校的校医,孩子是在学校挂的水,没跑到校医家里吧,怎么是私人行为呢。老师和校长,你们也许无知但不能无耻;你们也许良心被狗吃了但不能昧着良心;你们也许真的是法盲但也不能以身试法啊。真的无语,真不知是他们真的无知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近日,丰县欢口镇司堂村发生了一起因一时冲动引起的邻里之间的聚众斗殴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

2013年2月21日晚,欢口镇司堂村的犯罪嫌疑人司某宁酒后与本村的犯罪嫌疑人姜某为打电话,在电话中双方发生争吵,继而约定到村西的南北土路上打架。22时许,双方当事人各邀数名亲朋在约定地点持械互殴,致使司某龙死亡,姜某为、姜某辉、司某宁不同程度受伤。公安机关接报后不到7个小时就将双方参与斗殴的数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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