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老公逼我卖陪嫁房给公公治病,我该怎么办呢?

结婚十年,老公逼我卖陪嫁房给公公治病,我该怎么办呢?,第1张

我和老公结婚十年了,儿子八岁,我们俩都属于那种踏踏实实的人。这些年来日子过得平静而又幸福。一个月前公公查出了脑瘤,全家人都不淡定了。

老公是个孝顺的孩子,自打公公生病以来,他是吃不下睡不着,急得团团转。其实从两个多月前公公就时常感觉头晕,只是平时身体比较好,觉得什么小病小灾都能扛过去,就没当回事儿。上个月在地里干活的时候突然就晕了过去,送到县医院医生说情况比较严重,赶紧连夜转到大医院去一查,脑瘤,而且还不止一个。

第二天,嫁到外省的大姑姐也赶了回来,一起商量着给公公治病这个事儿。公公已经65岁,毕竟年龄在这摆着了,肿瘤长在头部,不比别的地方,医生建议如果要做手术的话,就转到省立医院,那里条件比较好。这个病大家都知道,康复的希望不大,而且一旦做手术,要面临高昂的手术费和后期的治疗康复,保守估计也得二三十万吧。

如果不做手术,那就保守治疗,这个全看病人和家属的意愿。

人家一家人商量的结果是,把我婚前陪嫁的那套房子卖掉给公公看病。一听老公说这话,我有点懵啊,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凭啥呀?那是我结婚前父母给我陪嫁的房,虽然是一套小户型,但是这十年来确实升值不少,现在让我卖掉,实在是没道理。

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公婆家里条件很一般,我们家也是一般化的家庭,几年前家里的老宅子拆迁了。老宅面积不大,但是也换了两套房,三居的那套给了我哥结婚用,这套小两居给了我。结婚的时候,我们干脆就把这套房子当了婚房。

回迁房的位置不怎么好,有了儿子以后,我和老公觉得得为儿子的将来考虑。于是我们拼命的挣钱加上省吃俭用,终于在儿子上小学的前一年按揭买了学区房。搬了家以后那套小房子就再也没住过,我把它租出去,每月收的租金还能抵点房贷,也算是稍微减轻点压力吧。

现在我们家里的情况就是这样,养孩子又要还房贷,根本没多少存款,能凑出个四五万就不错了。大姑姐家的情况还不如我们,她要养两个孩子,日子也不宽裕。这些情况我都能理解,可是让我卖房给公公看病,我确实很不情愿,公公的病能不能治好还是未知数。再说了,就算是治好了,他能再活多长时间呢?

我知道我这么想是有点自私,这些话我根本不敢在老公面前提,一说他就发脾气,说我就不盼他爸一点好。可是他们一家人商量着卖我的房子给老爷子治病,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呢?

老公为了让我同意,每天苦口婆心的给我做思想工作。他说:咱现在住的这套房肯定不能卖,儿子将来还要划片上中学。我爸养我不容易,操劳了大半辈子,我不能让他带着遗憾离开。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你那套小房子卖掉,不管我爸的病治成什么样,我都会感激你一辈子的。

话是这么说,理也是这个理,可我就是不想呀。万一钱花光了病也治不好,那岂不是人钱两空,你是进了孝道了,你没有遗憾了,同时我的房子也没了。

公公是个挺乐观的人,住院期间我每天去给他送饭。公公每天吵着要回家,不想在医院呆着。他经常说,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动什么手术啊?都快70的人了,活够本了。

因为我迟迟不肯答应卖房,老公先是跟我据理力争讲道理,然后升级为吵架,每天吵的那种,后来干脆就冷战了,一直不理我,我挺无奈的。最后老公干脆离婚相威胁,如果不愿卖房,他就跟我离婚。

我现在心里也纠结了,这些年来我们夫妻感情一直挺好。老公这个人没啥不良嗜好,各方面来讲都还过得去,儿子聪明懂事,多好的一个三口之家呀,难道就因为这个事要离婚吗?

大家说,我的房子该不该卖?这个婚要不要离?

可以去看望病人,无论是否快要结婚。探望病人是一种表达关切和慰问的方式,也是尊重和关心的表现。不过,在探望病人之前,最好先了解病人的病情和医院的探视规定,以确保探望不会对病人的休息和治疗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健康和卫生,以避免携带病菌或细菌,影响到病人和医院的卫生环境。

婆婆生病,我们拿了十二万给他看病!小叔子因为刚结婚添孩子没钱,所以没拿!但是公公有钱,也不拿,说存的钱还没到期!说让我们先拿出来,以后到期还给我们!可是婆婆病没看好,都过了两年了,公公不提给我们钱的事了!花了多少钱也不问!

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不会拿回。不管婆婆有几个儿女,老公只有一个亲妈,既然叫了老公妈一声娘,那么她也就是你的妈,给妈妈看病拿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至于公公手上有钱,年纪大了,让他们手上有些钱心里就会安心些,不会有事害怕。18年我公公腰摔了,住院我拿了6万,后面报销了4万多,被大姑子给存进爸爸的卡上了,招呼都没说。19年婆婆住院用了1万,也是我们拿的,两个姐姐一分没出,公公也没拿钱,我觉得都很正常,没说什么。

还是不要拿回吧,人情各人做,如果是你主动拿的,你管你小叔子拿不拿。如果是你婆婆要的,你们兄弟两个只有你拿了,看你婆婆和老公怎样处理,还有看你兄弟俩的经济情况来行事了,你们经济情况不是差太远的话你小叔子也应该出钱的,毕竟都是儿子。

97年我婆婆得急性胰腺炎住院的时候,一开始是公公拿的钱,估计是手头的全部生活费。后来,医院再催交医药费的时候,我老公到银行取了1万元,然后大叔子又出了3千元。小叔子因为没结婚没出钱,小姑子是公公开口问她要才出了1千元。

婆婆是家属,那个时候还没交医疗保险,那次住院花了快2万块钱,没有一分报销的。

其实公公是拿的出2万的,只是他可能存的定期。也希望儿女们在关键时刻为他们分担点吧。

那个时候,大叔子小姑子都能拿出1万,但他们就等着我老公出(老公是老大)。我觉得这是救命钱,没时间跟他们耗,出的很果断。

我跟老公本来在公婆眼里是不讨喜的小气鬼。但通过这次出钱,公婆对我们态度有所改观。

我也不是为了公婆的改观,凭良心而为吧。因为老公是老大,因为婆婆是老公的妈。总不能婆婆躺在医院,兄弟姐妹却在家里窝里斗。

估计题主给婆婆出的医药费是要不回了。但你公公和小叔子也心中有数。

你公公有钱,可能婆婆后续治疗还需要,小叔子有大哥顶着是乐得逍遥。

你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机会,说一说你出的12万。好结果是得到一句空头诚若。坏结果是关系搞僵连表面的和平都难维持。

我劝你还是算了吧!以后婆婆有个三长两短的,你们也算对得起她了,无愧于心就可以了。

婆婆生病急需钱时作为儿媳你挺身而出,首先要夸奖你真的是个孝顺的好儿媳,公公说回头会把钱给你但却又迟迟不给,小叔子又以新结婚为由拿不出钱,这种事情的发生可见你在这家里肯定是个非常好说话的人。

那么同样都是儿媳,小叔子媳妇就跟你差远了,而我觉得不是非要争个脸红脖子粗,而是你也要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这钱该要还得要。跟你老公商量好,给婆婆看病的钱本身就是公公借的,假如公公没钱那也理应两个儿子来出。

首先就应该让公公还钱,哪怕还多还少或者分几次还都可以,最起码要有个态度在。要么就让小叔子跟你们一起摊,现在没钱可以打好欠条约定时间就得给你。不能让别人拿你大头,如果小叔子非要不给,公公又拿不出来的话,那就定个协议老人从此由你们负担,所有的家产将来都与小叔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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