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婚 男方家不给女方买三金怎么办

要结婚 男方家不给女方买三金怎么办,第1张

要结婚,男方家不给女方买三金,我觉得这不是很大的问题,因为三金对于女方来说不是很重要,也可以自己来拥有来买,非得依靠男方家来买三金,不要叫那个劲,既然你与南方的感情到位,要结婚了就不要去计较这三斤的问题,因为这山金你是可以自己将来挣钱来买的,不要因为这三金去对这段婚姻做损害,所以说一定要自信,给自己将来一定自己能买到这金,这对你将来婚姻的肯定,男方家也一定会将来对你有一定的补,就是不补偿你,将来也肯定能买得起这三斤的

现在结婚似乎和以前的结婚都不一样了,以前结婚都是很简单的,老一辈的时候似乎几件新衣服就足够了,而现在结婚的成本是越来越高,男方除了买车买房外,似乎又多了一项彩礼,对于彩礼的话,似乎也没有谁说过,结婚的时候没有彩礼就不给嫁,而现在的问题是不给彩礼,女方到底愿不愿愿嫁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问问街边的女生,一起来听听她们的回答吧。

首先第一位**姐的回答是不愿意。她觉得结婚时如果对方不给自己彩礼的话,会让别人觉得自己不受重视,而且一分钱没花就嫁到你家的话似乎就没有什么保障,所以不管彩礼多少肯定是得给一点的,如果结婚的只是对方不给彩礼自己是绝对不会嫁的,即使父母同意自己也不会同意的。

第二位**姐的回答也是不会。她觉得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去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自己有一个女儿,养了二十多年,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男生要娶你家女儿,而且一分钱彩礼都不愿意给你的话,试问你能接受吗?你愿意让他娶走吗?

第三个**姐的回答是我喜欢我就嫁。她觉得现在结婚也没必要非得去要彩礼,关键还得要看两个人的感情,如果两个人感情好的话,如果对方家里经济真的不是很好的话,彩礼是可以省略的,但是自己可以去接受,不一定代表自己的父母可以接受,可能父母还是更希望要点彩礼的吧。

第四位**姐的回答是不会嫁的。因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如果一毛钱彩礼都没有就这样嫁出去的话,会觉得对方很没有诚意,也会感觉自己嫁的不是很幸福,所以不能接受的。

第五位**姐的回答是:看两个人的感情吧。她觉得如果感情好的话,即使没有彩礼也不会建议的,生活中可以和他一起去奋斗的,千万不能因为彩礼这些东西而破坏到两个人的感情,这样就真的是非常不值得了,如果自己喜欢他爱他肯定是不会去在乎这些的,因为她希望自己能够嫁给爱情。

对于结婚不回礼的人,我有以下几个建议:

1 明确彩礼的意义和价值。彩礼是一种传统的婚姻习俗,是男方对女方的定金和祝福,也是女方对男方的信任和承诺。彩礼的金额和物品应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地域风俗、感情基础等因素来决定,而不是一味地追求高额或者天价。彩礼不是买卖女儿的行为,也不是衡量感情深浅的标准,更不是一种赌注或者投资。彩礼是双方父母对新人的结婚祝福,应该在女儿出嫁时全部交给女儿,让她带入新的家庭,作为婚后生活的积蓄和保障。

2 沟通和协商彩礼的问题。如果男方在结婚时已经随了彩礼,而女方在回礼时却没有还礼或者少还礼,这可能会引起男方的不满和怀疑。这时候,双方应该坦诚地沟通和协商彩礼的问题,了解对方的想法和原因,尽量达成一个合理和公平的结果。如果女方有困难或者特殊情况,可以向男方说明,并请求延期或者分期还礼;如果女方有其他用途或者打算,可以向男方解释,并征求男方的意见和同意;如果女方有不良动机或者故意拖延,可以向男方道歉,并尽快还清彩礼。无论如何,双方都应该以诚相待,以理相讲,以情相感,不要因为彩礼的问题而影响了婚姻关系。

3 维护和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女方在回礼时没有还礼或者少还礼,并且拒绝沟通和协商,甚至采取恶意或者暴力的手段来逃避责任,这就涉及到了法律问题。这时候,男方应该维护和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和正当的途径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根据法规规定,如果女方有过错导致婚姻解除或者无效,那么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如果男方有过错导致婚姻解除或者无效,那么男方不能要求退还彩礼。因此,男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以依法维权。

以上就是我对于结婚不回礼的人的一些好方法。

从恋爱期到走入谈婚论嫁阶段后,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前不爱计较得失和利益的我变得爱“计较”了,婚前的一些琐事、意外情况、工作变动、城市更换等事情让我变得患得患失,甚至动不动就哭。

比如,朋友们会劝“男朋友买了房,婚后要加你的名字”、“婚后自己的婚前财产(哪怕不多)要为自己留着”、“你要问问婚后得共同还多少贷款?”、“要保护自己的利益”等等,想着要处理这么多问题,我觉得自己已经婚前抑郁了。

还好,“丧”的时期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因为我在网上就婚前财产等话题咨询了律师。在律师逐一解答了我的问题以后,我特意整理出十个问题,供有同样需求或感兴趣的朋友参考。 以下是经整理过的问答实录:

律师: 可以。

律师: 没有区别。

律师: 首先,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哪怕房产之前已在一方名下,后来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

其次,夫妻要承担共同还贷的义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房子的本身价值、已还贷金额、相关利息扣除掉未还清的贷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假设以后离婚了,另一方可参与分割的财产(仅针对婚前房产)等于房子本身的价值加上利息,刨除掉未还贷部分。

另外,对于婚前一方的购房借款,同样需要共同承担。 律师的原话是,除了共同还贷以外,亲戚来起诉你们未还款的话,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当然,这仅存在于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后再把这个债务拿出来,就跟你没关系了。

律师: 对,无论是哪一方使用自己婚后收入(工资、奖金、公积金、理财所得等)来还贷,结果都是一样的,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双方的共同还贷。结婚后,你和对方在结婚后产生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那种指定要赠予他或赠予你的财产,或者一方的婚前财产。

律师: 不会,夫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后的所有收入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就好比,你如果在婚前开了一家公司,没有收益,婚后产生收益,这还是共同财产。

律师: 对。婚后指的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后,法律一般不会采纳民间办理婚宴的时间作为结婚时间。所以,新人如果先领证、后摆酒,彩礼或嫁妆在摆酒后给到女方,这笔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 是的,如果你想这样的话也可以,这就属于婚前财产。

律师: 是的,倘若双方日后要办离婚手续,婚前出的装修款归女方,但这部分钱没有收益,只能以同等金额偿还。但是,因装修出的这笔钱会贬值,不像房产在国内是有增值可能性的。所以,女方婚前出了装修款而不是购房出资,将存在无法保障今后财产权益的风险。

律师: 如果你想和对方做这个约定,可以啊。婚前协议应包括资产(所有财产及借款等)信息约定。不麻烦,去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律师: 可以约定,同样具备法律效益。如果去公证处,则更有保障。

01

我在家的时候,我听母亲讲述了一件很奇葩的事情,但是后来想想,也感觉不无道理。

在讲这件事情之前,我先问大家一句,抛开传统来讲,你们觉得结婚时,女方家应该向男方家要彩礼吗。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之前和母亲也探讨过。

母亲觉得彩礼本来就是先辈们制定的一个规矩,从古至今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而且彩礼也是象征着,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认可,同时也是对婚姻的一种保障。所以女方家适当地要彩礼,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有的人曲解了彩礼真正的意义。觉得结婚时女方向男方家收彩礼,就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就是在变相地“卖闺女”。

这样说也不是不无道理,有很多人在商量彩礼时完全不顾男方家经济情况,漫天要价。使得原本很相爱的两个人,最终却败在了彩礼上面。

所以有的人干脆就提出了直接免掉彩礼,时代已经在改变,女性的权益越来越大,不再是以前的那种“男尊女卑”社会。而且女性如果在婚后,遭遇什么不平等的待遇,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在社会讲求男女平等,所以,在结婚时也尽量保持这份平等。而且真正保障两个人婚姻的不是彩礼,而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02

母亲给我讲述的这件“奇葩事”就是关于彩礼的。邻居家李婶的儿子前几天,在和女方家谈婚论嫁时,就遇到了该不该给彩礼这个问题。

李婶的儿子小周是一个博士,李婶当年也是辛辛苦苦地将这个儿子培养长大。本来想着,以后可以盼望着小周传宗接代,却没想到一开始就败在了彩礼这个环节。

李婶向我妈抱怨,“我这个儿子上学上得脑子都坏掉了,结婚不给女方家彩礼,就想把人家娶回家。对于小数额彩礼,我们还是有这个经济条件的,但是我儿子偏不让我给,而且还说自己一定会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女友”。

小周在小的时候,就和我们表现得与众不同,我们几个小孩在外面玩耍,小周就在家看书。再后来,小周大学毕业后,就去国外读了研究生和博士。所以,小周的思想和我们有出入也是很正常的,毕竟接受的教育就不同。

小周这次相亲也是应自己母亲的要求,小周已经32岁了,他母亲一直都盼望着小周可以成家立业,觉得只有小周成家后,自己的这颗心才可以安定下来。

小周回国后,就开始了他的相亲之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就在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双方竟卡在了彩礼这个环节。

按照小周的意思来说,就是结婚时不给女方家彩礼,而且婚后买房一人出一半的钱,至于其他的平摊最好。

但是女方就不同意了,不用说别的,就光彩礼这一项,女方就觉得结婚时不给彩礼,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但是在小周看来,婚姻男女平等,为什么男方要给女方彩礼钱。而且他觉得,如果在结婚时给女方家彩礼,才是对女方的不尊重,原本一场美好的婚姻现在变成了一场交易。

03

但是女方完全不理解他,因为在我们传统观念看来,结婚时男方家给女方家彩礼是天经地义,所以小周这样做明显就是有违传统道德。

王婶也多次劝过小周,“儿子,咱家又不是出不起这彩礼钱,现在结婚时收彩礼,已经是很普遍的一个现象。再说,这个习俗不可能会因为你一个人而改变的,妈辛辛苦苦地培养你出来,就是盼望你事业有成,然后娶妻生子,这样妈也就放心了”。

对于母亲的这番心意,小周表示自己也懂,但是他就是觉得结婚时,女方家向男方收取彩礼是一种不妥的行为。

由于长期接受的思想不一样,小周表示,在国外结婚是完全没有彩礼这一说法的,而且男女双方的权益平等,根本不存在用彩礼,来保障自己的婚姻幸福。

西方发达国家通常采用核心家庭的模式,成年子女完全自主,这种自主体现在经济上,婚姻选择上和家庭生活中。父母干预子女婚姻不是普遍现象,得不到社会舆论的支持。所以小周坚持结婚时不给女方彩礼。

04

在听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小周说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如今社会,有很多情侣之所有最后没走到一起,就是因为双方父母的干预。在父辈们看来,结婚时女方向男方家收取彩礼,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所以他们宁愿在花甲之年还出去打工赚钱,也要给自己的儿子凑够彩礼钱。

其实如果抛开彩礼,单纯地讲婚姻的话,维系两个人在一起的不是彩礼,而是你们对彼此的爱。之前有过一句话,“我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有时候,打败我们感情的就只有金钱那么简单。

有的人为了彩礼,最后宁愿选择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结婚。所以,在谈婚论嫁时,我们不要将彩礼看得那么重要,该看重的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我们不是彩礼的契约者,而是爱情的缔结者。

同时,作父母的也不要将彩礼,当成是自己嫁女儿的一道必选题。相比起自己女儿的幸福,区区几十万彩礼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生之年,欣喜相逢。点击上方“关注”,和我一起读世间情感。

提起新婚姻法女方拥有4个权益,大家都知道,有人问新婚姻法如何保障女性权益,另外,还有人想问应对新婚姻法,男方婚前就买房的,女方怎样维护权益,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新婚姻法离婚女方有多少权意,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新婚姻法如何保障女性权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婚姻法女方拥有4个权益

1、新婚姻法女方拥有4个权益:新婚姻法如何保障女性权益

这跟婚姻法没什么关系,结婚就是要找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可靠伴侣,一不要求太英俊长相,因为不能当饭吃,人老珠黄难保证;二不要求经济底子雄厚,因为钱财易逝,情易失色;但必须要求:一、有责任心和担当感,愿意为家付出,重孝重情;二、有能力为家庭创造美好未来,让日子越过越好。当然所有幸福的前提就是深厚的感情基础。我不帮你轻易判断,因为你的幸福你做主,你的未来你负责。婚姻是鞋子,适不适合自己最清楚。不要为眼前琐事所碍,最主要是有无你想要的未来。新婚姻法女方不愿生育。

2、新婚姻法女方拥有4个权益:应对新婚姻法,男方婚前就买房的,女方怎样维护权益

女房没有权利可维,因为是男房的血汗钱买的。如果女房希望共同享有,很好,就写一个协议,这样写;只要女方不走,房子永远共同享有。为什么新婚姻法不保护女性。

3、新婚姻法女方拥有4个权益:新婚姻法离婚女方有多少权意

离婚时,涉及女方的权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021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

一[应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权益]聪明女人离婚该咋离。

新婚姻法离婚女方有多少权意

分割的几种方式及原则如下:

[1]分割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

[2]分割原则:

均等分割原则: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

《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照顾女方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审理的财产分割纠纷,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新婚姻造成大量女性不婚。

财产补偿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一方个人的财产不得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的费、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女方不吃亏的离婚协议。

三[争取子女抚养的权益]

[1]子女抚养权问题:

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抚养权归属条件如下:

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女性别傻了,婚前买房。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新婚姻法房产加名。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2021新婚姻法房子加女方名字。

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2]子女抚养费问题:

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意见》规定的抚养费标准以及支付方式和期间如下:为什么说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

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女方争财产技巧最狠的离婚。

第十一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为什么新婚姻法偏向男性。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十万彩礼半年离婚。

四[不抚养子女的有探望子女的权益]法庭上女方最不宜说的话。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以上就是与新婚姻法如何保障女性权益相关内容,是关于新婚姻法如何保障女性权益的分享。看完新婚姻法女方拥有4个权益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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