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上海买房一周后可以结婚,买房的认购期是一周,期间不能变更婚姻状况。上海,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
先结婚后买房和先买房后结婚各有利弊。
婚姻的本质是两个人的感情,两情相悦走在一起,房子是它的外在条件,应该是属于锦上添花。如果你们的感情好,这是锦,有了房子则是花,不应将其视为必要条件。所以对于已经准备买房的80后来说,不要想着一步到位,这个年纪的人一般进入社会不久,往往经济实力有限,虽说家里可以提供帮助,但一手打拼来的天下和别人给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对于增强一个人的责任感和上进心尤为重要。所以,购房梦不一定做得太满,选择新婚房,还是要以两人的经济条件和居住实用性为标准。
朋友,你男朋友典型太自私~他在婚前考虑的太多了,买完房子再结婚,还有给你弟弟帮忙之类的,一上来都挑明了说,婚后的财产存在他爸爸名下,你们这是要结婚嘛,跟谈判一样,他说的这些就是婚前财产公证~只是没有协议罢了~ 他在婚前跟你说这么多,你考虑他值不值得托付一生是对的~这样的男人我觉得你还是考虑清楚后再决定跟他将来是否生活在一起,南方跟北方本来生活习惯就不一样,加上思想,处事的方式方法也不一样,会造成每个人对待社会家庭态度也不一样~ 你不觉得你为了跟他在一起你受的委屈很多吗,就算你现在满足他各种要求,将来婚后还会出现更多的问题,你那时还会像现在一样吗,你就无路可走了,因为你已经跟他结婚了,现在你没结婚还可以考虑的多些,结婚后就真的不一样了~ 如果你真的很爱他,也愿意委屈自己嫁给他,那你也跟他以谈判的方式交流,你父母也出钱,他父母也出钱买房,房本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至于存折嘛,这个你不必担心,婚后所有的存钱无论存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公共财产,你有权分割一半~至于你弟弟问题,将来毕业后工作能自己找就自己找,没必要低三下四求别人~ 不过说实在话,如果你们这样谈的话真的没必要结婚了,太现实了~
如果是一方个人购买,那么属于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如果是共同购买,双方共同出资和还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以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除非你在婚后对房产证进行加名,视为对配偶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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