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你的情况来看,毕业后迁回原地,但还没有回老家办理户口迁移,由此可见女方的户口关系仍在学校里面,要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必须去学校将户口迁回原籍并已经落户后才能申请登记结婚手续,因为没有落户的话是无法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证明。
户口在原籍落户后,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需要提供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相片就行了
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一、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在哪里办理流程是什么
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在成都高新区民政局,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电话: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
流程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成都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两个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
三、成都市领结婚证规定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综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可以去什么地方办理流程是什么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可以去什么地方办理流程是什么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
成都婚姻登记不是必须要预约。可以到现场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领结婚证,这是有很多条件的,而且不同的地方政府,要求可能会有差异,就来看看成都领结婚证,本地人和外地人的领证条件有差异。
一、成都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1、户口本。如果无法提供户口本,那就可以提交公安部门或者是集体户籍管理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卡)”(“常住人口登记表(卡)”中没有户籍地址的,那就要提交集体户口首页)。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3张两寸的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可以在民政局现场照,也可以选择影楼照,影楼照的更好看。
4、没有落户的,可以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者是有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籍迁出地或者是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二、外地人在成都领结婚:
如果双方有一方是程度户口,那就可以在成都办理。如果两个人的户口都不在程度,那就不能在成都办理。内地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是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港澳台公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那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的流程为:
1、男女双方需要一起到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还需要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中签字需要当着婚姻登记人员的面签,不能在婚姻登记人员看不到的地方签。
2、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就准予登记。
成都的结婚登记机关周末不上班,特殊的节假日会开放。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是13点到15点。
总结:
成都婚姻登记需要的证件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双方户口都不在成都,在成都领不到结婚证。
不能在成都办
只能在新津或者仁寿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证件照要求:
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各大婚姻登记处信息:
四川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涉外婚姻)
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 成都市均隆街8号
联系电话:84423097 / 84423089
投诉电话:84423156
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锦江区下东大街166号
联系电话:86651671
投诉电话:86655709
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区市民中心4楼
联系电话:87624041
投诉电话:61286139
青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斌升街28号
联系电话:86641247 86631220
投诉电话:86633643
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晋吉南路173号
联系电话:85093507
投诉电话:85068361
成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
联系电话:84310095
投诉电话:84355299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合作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新区天娇路1号(合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956329
投诉电话:85132882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天府一街1120号(公安高新区分局办证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5122994
投诉电话:85132882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空港产业新城婚姻登记处
地址:成都高新区空港产业城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政务大厅B厅
联系电话:27250909
投诉电话:85132882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华阳街道正西街274号
联系电话:68772210
投诉电话:68772818
龙泉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859359
投诉电话:84853355
青白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区政务中心3楼大厅)
联系电话:83694269 83669326
投诉电话:68936150
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温江区温泉大道二段503号
联系电话:82746699
投诉电话:82722851
新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都区新城区育英路新政务(市民)服务中心A区3楼
联系电话:83048200
投诉电话:83969632
双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流县涧槽中街396号
联系电话:85811511
投诉电话:85822741
双流区民政局永安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流区永安镇玉堂街14号
联系电话:68535886
投诉电话:85822741
金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84994128
投诉电话:84986484
金堂县民政局淮口婚姻登记处
地址:金堂县淮口镇科马小镇27栋
联系电话:13438051812
投诉电话:84986484
郫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 处
地址:郫都区郫筒镇新南街158号
联系电话:87933889
投诉电话:87863172
蒲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蒲江县工业南路16号(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555259
投诉电话:88552300
大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
联系电话:88269027
投诉电话:88222639
都江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都江堰市壹街区问道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89742503
投诉电话:89718161
新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津县五津北路39号
联系电话:82512965
投诉电话:86350125
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424号
联系电话:83873691
投诉电话:83871138
崇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崇州市崇阳镇世纪大道1000号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62182006
投诉电话:82216420
简阳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简阳市简城镇正中街印刷巷3楼
联系电话:27231566
投诉电话:27222046
邛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邛崃市临邛镇永丰路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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