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性恋合法吗 可以结婚吗

中国同性恋合法吗 可以结婚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中国同性恋不能结婚。我国法律只保护异性婚姻,不保护同性婚姻,也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血腥玛丽”传说

“血腥玛丽”原来是一个鬼魂的名字,也是西方一种通灵游戏,非常受少女们的欢迎。想要作这种通灵游戏,只需要独自走进一间黑暗的浴室,在镜子与自己之间点燃蜡烛,然后对着镜子默念三遍“I believe bloodymary(我信仰血腥玛丽) ”就能召唤到“血腥玛丽”。据说,召唤者无一例外地追随血腥玛丽到了那一个世界,没有人知道召唤当时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血腥玛丽又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所以了解就好,千万别去尝试,否则后果自负!

很喜欢恐怖片与历史文化的我经常会根据这些兴趣去搜索查找相关的东东,以满足自己这颗好奇的心(人家说好奇心害死猫,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像只猫了)。令我感兴趣的血腥玛丽的历史来由,我收集到的三个比较常见的说法。

说法一是来自于英国 都铎王朝的暴君玛丽一世,(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

玛丽一世

玛丽一世(1553~1558年在位)成长于欧洲宗教改革的汹涌大潮之中,那个时代的英国也是天主教和新教进行殊死搏杀的场所。玛丽一世的母亲凯瑟琳是一位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公主,而她的父亲亨利八世为了达到与她母亲离婚的目的,不惜背叛天主教,与罗马教皇决裂,并在国内扶持新教,迫害天主教徒。也许由于上述的成长过程,也许源于她本人古板、固执的性格,她成为了一个死硬的天主教徒,并对新教有着刻骨的仇恨。成年后,她因为拒绝改信新教而几乎被亨利八世推上叛国的审判台,后来又与当时天主教世界的捍卫者——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结婚。登上王位后,她立即宣布恢复天主教,并对新教徒采取了高压政策,屠杀其中的激进分子。在她统治5年中,有300余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包括那个敢于宣布她父母的婚姻为无效而她为私生女的克兰默大主教等,而因此被迫流亡国外的新教徒则不计其数。她终于以其暴行获得了英国人民对其“血腥玛丽”的称谓。她病死时,据说整个伦敦响起了欢庆的钟声,即位的就是她的妹妹、后来成为一代名君的伊丽莎白一世。

李·克斯特伯爵夫人

另一个关于血腥玛丽的说法是,18世纪时那位匈牙利的绝世美女,李·克斯特伯爵夫人,(1720?~1789)法国贵族。

女人,是美丽的动物,美女,更是美丽中的美丽。

为了让自己更美丽,女人用了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方法。

但是最血腥的美容方法,恐怕是以下这位女士的秘方了。

传说中,欧洲有四大鬼宅。其中有一座闹得最凶的鬼宅,坐落在布达佩斯的郊外。这是一幢中世纪古堡,它的主人,就是当时艳倾一时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她的一生中,为她决斗而死的青年贵族,据说超过了100 个;甚至在她60岁那年,两位浪漫的青年诗人因为得不到她的垂青,而举剑自杀。

是什么样的魅力才让他们疯狂至此?她究竟美丽到什么地步呢?据野史中记载,在一次李·克斯特伯爵举行的盛大晚宴上,她一身飘逸长裙,出现在众人眼前。黑色长发在空中飘舞,两颗宝石般的美眸蕴涵着摄人心魄的光芒,火红色长裙就像流动的烈焰一样,包裹着她白玉似的修长身躯,整个人宛如一团移动的火之精灵。

当她停下脚步的时候,银白色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使她散发着迷人的光芒。他们搞不清楚,这位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究竟是顺着月光而下凡的天使,还是将要循着月光飘向天宫的圣女。

她的美丽,据说保持了近50年,而她的美丽秘方,实在令人恐怖万分。她用鲜血沐浴,而且只用纯洁少女也就是处女的鲜血。她相信,只有浸泡在她们纯洁的血液中,方能不断吸取其中的精华,而让她永葆青春。像好莱坞改编的**,由马特·达蒙主演的《格林兄弟》里的森林女王(莫妮卡·贝鲁奇饰)就是依此为原型,即靠少女的鲜血来保持自己的青春。

每次洗澡前,她还要喝下至少半升的血液,清洗自己身体内的污物。她管这叫“内洗”。她洗一次澡,至少要杀掉两个少女。就这样,在漫长而黑暗的50年里,一共有2830多名少女被杀害,所有的尸体全部埋在她私人的浴室底下。这也是她的主意,因为她相信,少女们的魂魄能够驱走衰老和迟钝。

由于常用血液洗澡,她身上总带着浓烈的血腥气。但她却从不用任何香水掩盖,任其自然。参加宴会的时候则更为浓重,因为宴会前女人总要为自己的美丽作些准备的。美丽的外貌和血腥的气味相结合,竟然产生了一种无可名状的妖异魅力,使无数青年贵族为之倾倒。一时之间,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艳名远播欧洲大陆,连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也不远千里,拜倒在其石榴裙下。有一款鸡尾酒的名字叫“血腥玛丽”便由此而来。

虽然如此,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一位向他献媚的英俊绅士,因为她一直都在等待自己的爱人在出现的那天。

在李·克斯特伯爵夫人18岁的时候,有个年轻男子来到古堡,当时这位男士穿着华丽的外套,只身一人说是外出打猎经过这里,觉得口渴想来借杯水喝。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爱上了这位长相英俊、谈吐优雅的男士。并且还说服他在府上小住。可是让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明白的是,这位年轻的绅士始终不愿告诉她自己的名字。但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仍然想尽办法让他能在古堡的这些日子里开心快乐。

五天后的早上,绅士找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告诉她他要离开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非常的难过,流着眼泪向绅士告白,听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真情流露,绅士依然执意要走。但是在出门之际,绅士给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一个深情地吻,并且告诉她,也许有天他会回来找她,希望那时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依然如现在一样美丽动人。

绅士走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漫漫的思念中逐渐消沉下去,看着她从小长大的女管家很是着急,于是带着她去见了当地的神甫,希望能帮她找到那个男人。可是连神甫都没有办法,因为一点线索也没有。所以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郁郁中病倒在床。女管家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非常担心。直到有天不知从哪里听到少女的血可以让人精神振作恢复美貌。于是女管家杀死了家里最年轻的女仆,把她的鲜血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饮用,并且用它给夫人擦洗身子,就这样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人也变得越来越美丽。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从此迷恋上了血腥味,并且为了让自己能等到那个心爱的男人时依旧年轻貌美,她开始用少女的鲜血淋浴,而女管家为了伯爵夫人不停的寻觅着年轻貌美的少女,准备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需要的时候用。

在这之后,伯爵夫人在自己的古堡里举办舞会,邀请各个国家的绅士们,为的就是希望有天能再见到自己的爱人。不过,她在大革命爆发后被人们活活地烧死在自己的浴室里时,依然没有等到那个她想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的男人。

没人知道那个神秘的男人到底是谁,有人说是撒旦(上帝最小的儿子,拥有惊人的美貌和智慧,但是因为年轻自负而犯错,失去天使的翅膀而坠落地狱)也有人说是巫师,也有人猜测他早已经死了,或者根本没有这个人。也许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自己幻想出来的。故事始终是故事,那个男人到底是谁,是否真的有过这个人,只有伯爵夫人自己知道……

直到后来,法国大革命爆发。愤怒的群众将已经快70高龄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抓住,群情激愤之下,大家将她活活烧死在她自己的浴室中。并且封掉了古堡。

她死后人们在她的古堡地下挖出成千上百的少女尸骸,据称当时的情形很是一个恐怖。

自此以后,一代艳后便香消玉殒,关于她的记忆也只有矗立在那里的她曾经居住过的城堡。

但是,在此后的400年里,每逢月圆之夜,古堡里就会传出一阵阵如海潮般幽怨的恸哭,仿佛是千鬼夜哭,万魂哀鸣,连10里之外布达佩斯的居民都能听见。他们不堪其扰,请来了神甫、术士驱魂作法,结果连凡蒂冈和耶路撒冷的大师们都无能为力。最后,教皇无奈,只能将这块地方列为禁地,禁止凡人出入。

(迄今为止,在布达佩斯的郊外,这幢古堡依然贴着教皇的封印。离它不远处,当地写了块牌子:游人勿进。)

整个中世纪欧洲有很多诡异恐怖的怪谈,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则被当之无愧地称为头号“血腥佳人”。(关于这位血腥佳人,历史上确有其人,有关她的传说比较多,很多细节为野史流传,但她一生中杀死了许多无辜少女,以此来保持自己的美貌这一点是真的。)我们由此可知,在中世纪黑暗的漫漫长夜里,是可以产生今天无法想象的真实怪物的。

伊丽莎白·巴托利

还有人说是16世纪的伊丽莎白·巴托利(Elizabeth Bathory),(1560~1614)一个喜欢残酷折磨手下貌美女仆和乡村年轻女孩的女同性恋者。通常以她的匈牙利名字Erzsebet被提起。伯爵夫人住的塞伊特(Csejthe)城堡建在一座丘陵顶上,位于喀尔巴阡山(Carpates)的匈牙利山区。在山顶的一片广阔的土地上,像一座要塞一样。从那里,你可以眺望到Csejthe的村庄。而这里也是女伯爵嗜血狂欢的魔窟。村庄中的农人都痛恨地称她是“嗜血的女伯爵”。《暗黑破坏神》里的女伯爵说的就是她,黑暗馆里反复提到她的名字。还有《探索》频道里的专题片也提到了这一点。

她是历史上有名的Blood Countess,也是个真实的吸血鬼。当时艳名四播欧洲的她认为年轻处女的鲜血让她的容颜常驻。

女伯爵伊丽莎白很可能也为斯托克创作《德古拉》提供了灵感。

1546年,Vlad Dracula(传说中的吸血鬼,**《吸血僵尸惊情400年》的主角德古拉)和一支由特兰斯瓦尼亚王子Steven Bathory带领的探险队来到Wallachia争取从前统治者的王座。大约一个世纪以后,Steven Bathory的继承者,女伯爵Elizabeth Bathory本人成为了特兰斯瓦尼亚地区恐怖的化身。以下就是Elizabeth Bathory的故事。

伊丽莎白·巴托利,1560年生于匈牙利的名门巴托利家族。巴托利家族是与哈布斯堡王朝有着深切关系的名门贵族,历代均有人出任杜兰西鲁维尼亚公国的国王,是名门中的名门。他们家有许多有权有势的亲戚——其中包括一个红衣主教,一些王子,还有一个担任匈牙利首相职务的表兄,而最著名的莫过于Istvan Bathory——他是特兰西瓦尼亚王子并在1575~1586年是波兰国王。据说在4、5岁的时候伊丽莎白就表现出了暴力倾向,这可能是由于癫痫病或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导致的,并且可能和她晚些时候的“精神错乱”行为有关。(就像那个时候欧洲大部分的贵族王朝一样,她的家族也被由近亲通婚导致的精神病所困扰。)波兰的King Stephan算是她的一个比较有名的亲戚了,而她还有一位虐待成性的拥有双重性别的姑妈和一个精神分裂的叔叔。因此,伊丽莎白从4岁开始就突发癫痫症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她从小就被宠坏了,一群女家庭教师围者她,满足她所有的需要。虽然受到她的突发症和冷僻性格的影响,伊丽莎白还是被认为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年轻女性。

在很小的时候,她曾经目击了一次对一个背叛的吉普赛人的处刑过程。他们把那个可怜的吉普赛人塞进一头被活活剖开的马的腹部并且被缝在了里面。在刽子手的脸上并没有浮现出丝毫对受刑者之死的同情和怜悯。这次事件让伊丽莎白明白了一件事——正是这件事使她残忍的个性开始萌芽——杀死一个平民根本无须受罚和担心受到报复。

伊丽莎白有着不可思议的、冷然的美貌,看见她深邃的黑色大眼睛的人,都会觉得毫无道理的不安。从她很年轻的时候,就有傲慢的、女王般的气质。她那琥玻般的眼睛射出了残酷,形成了她那艳丽而又妖冶的姿容。对于自己的美貌,她是比任何东西都更喜爱。拿着镜子横躺在床上注视着自己的脸,无论多久都不会疲倦。在镜中绝对看不见她的笑容,是因她希望自己能更美的自恋情结之故。

14岁时,她在她未来的岳母(女伯爵夫人Ursula Nadasdy)的城堡中与一名农民的儿子生下了一个婴儿。而早在11岁那年,她就与男爵Ferencz Nadasdy订了婚。

1575年5月8日,豪华的婚礼在瓦兰诺城举行,当时她十五岁。布拉格的皇帝麦司米伦二世也送来了祝贺文和礼物。她嫁给了一位很有声望却本性残酷的战场英雄——26岁的Ferencz Nadasdy伯爵。男爵是一个好战的人,他宁愿在战场上撕杀也不愿在家中享受平静的生活,于是当地人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匈牙利的黑色英雄”。那时的社会还没有人提倡妇女解放,但伊丽莎白却保留了她的姓。她的丈夫也改姓了Ferencz Bathory。

她这样一场婚姻在当时的贵族圈中一点也不希奇,完全是她那秉承机会主义的母亲所导演的一场政治联姻。而Nadasdy家族也因此提高了不少社会地位——巴托利家族因其资历而有着更大的权利。虽然对这场婚姻有诸多的猜测,但是Ferencz经常外出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他们结婚的头几年,伊丽莎白并没有生育,也就是在这长时间的孤独中伊丽莎白的虐待狂天性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搬到新居之后丈夫又再度上战场。在啰嗦的婆婆的监视之下,伯爵夫人一天比一天更感到无聊。她非常向往维也纳的豪华生活。正当她的丈夫驰骋在疆场时,伊丽莎白拜访了有同性恋嗜好的姑妈——伯爵夫人Karla Bathory,当她们的狂欢被下令取缔后,她真正的意识到她内心中所需要的是何种刺激。折磨拥有成熟胸部的女孩使她得到了巨大的快感,而她不只满足于肉体上所得到的快感,对黑色魔法的研究也是她的爱好之一。城堡中的一个男仆多尔可(匈牙利名Thorko)介绍她加入了一个秘密宗教组织,开始怂恿她使用魔法,与此同时也鼓励她继续她的虐待狂的行径。极度的虚荣和自恋使她的行为更加地扭曲。

在她二十出头的时候,伊丽莎白是出于无聊,慢慢发现了折磨仆人所给她“带来的快感”。在她的那些女仆人中,她所锁定的目标是那些青春期的少女。她先是用烧的发红的钳子把她们的身体撕裂,把她们放在火上烤,或是用一种叫“Star-kicking" 的刑法来折磨她们(用沾满油的纸条夹在受刑者的脚趾间,然后点火,而Elizabeth本人则在旁边观赏受刑者痛苦地尝试踢走那些火星)。

她也曾经把那些女孩的头撕成两半(就是用工具把她们的嘴硬撬开,不断扩大角度直到她们折断颈部而死)。在她不那么变态的日子里,她只是强迫那些女仆们赤身裸体的在成群的男人面前做家务活。

伊丽莎白在她的奶妈尤娜(匈牙利名Ilona Joo)、管家乌依瓦里(匈牙利名Johannes Ujvary)、巫师达尔维拉(匈牙利名Darvulia)与Dorottya Szentes的帮助怂恿下继续堕落着,并在一个称为“尊贵夫人的刑室”的地方对女仆施加各种她自创的酷刑。随着她的年龄不断增长,她对那些无辜的年轻女性的血肉的渴望愈发强烈了。她发明了许多新的折磨手段,像一种叫“甜蜜的痛苦”,她用熨斗、熔化了的蜡和刀子来折磨女仆们,然后脱去她们的衣服,在全身上下涂满了蜂蜜,最后将他们抛弃在满是饥锇的昆虫的小树林中。还有一种叫“水之痛苦”,就是先把一个少女扒光,浸在零度的冰水中,并且不断从头上浇冰水直到受刑者活活冻死。

终其一生,伊丽莎白一直为剧烈的头痛而烦恼。她不但在被无由的烦燥发作侵袭时,用发夹刺侍女们,而且在像癫痫般的痉挛发作时,在床上翻来覆去,去咬服侍她的侍女们。听到少女们痛苦的哀嚎,她自己的痛苦会不可思议的消失。

当伊丽莎白和一个全身金属外壳人一起出入城堡时,村中人开始相信那个有着一双黑暗的眼睛和参差不齐的牙齿的人就是德古拉本人,他已经降临到了Csejthe城堡。而且一些人曾经看见伊丽莎白的嘴边出现了血迹。然而不久后那个神秘的陌生人又返回了坟墓,而伊丽莎白似乎已经承受不了一个人的孤独。有段时间,她甚至和一个“神秘陌生人”私奔。当她的丈夫Nadasdy男爵返回城堡却出奇地原谅了妻子的不忠行为。

在她婚姻的头十年里,伊丽莎白没有孩子,因为他的丈夫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很少有时间和她呆在一起,之后,从1585~1598年,伊丽莎白共生育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1600年,51岁的男爵Nadasdy中毒身亡。她把婆婆赶出了城堡,实施暴行更加变本加厉。在此之前,夫人对侍女秘密的虐待,常常使她们死亡的传说已四处流传。尽管有危险的名声,贫困的百姓女儿们,仍然毫不犹豫地为生活去城中。有一个被叫作牙诺修的丑陋侏儒,被命令在附近的村庄寻找目标。少女们原先是怀着像去郊游的心情进入城中。但是只要一进大门,能生还的机会可说是微乎其微。

随着时间的流逝,伊丽莎白越来越虚荣。但她也逐渐衰老,那美丽的容貌在一点点地消失。由此开始了传说中臭名昭著的“血浴”。

一天,一位女仆在为40岁的伊丽莎白梳头时不慎拉断了她的一根头发,暴怒的她疯狂抽打这位女仆耳光,鲜血从女仆的鼻子中喷了出来,飞溅到了她的脸上。而当女伯爵在镜子中观看自己脸上被血溅到的地方时奇迹出现了。被鲜血沾染过的皮肤逐渐退去了时间的痕迹,恢复了从前的靓丽。她大喜过望。

她向她的几个帮凶咨询,使她相信处女的血就是传说中的活力之泉,让在其中的沐浴的人找回青春。她下令割断那个女仆的喉咙并将鲜血倒入一个巨大的桶中。伊丽莎白就在还温热的血中沐浴。

于是,一场恐怖的仪式开始了。在巫师的帮助下,上百的少女被绑架,都是年轻貌美的处女,带到伊丽莎白的城堡,折磨她们并且抽去血液。伊丽莎白还经常啃咬那些少女的脖子和胸部,从那创口吸取鲜血,撕吃肌肉。从此以后,女伯爵便开始用处女的鲜血来沐浴自己,每当她从充满鲜血的浴缸中出来时,青春的光辉似乎又回到了她的身上。

伊丽莎白的奴才们在附近的村庄中以雇佣女仆为借口骗得了许多处女进入女伯爵的城堡,而少女们被榨干了鲜血的尸体被抛弃在城堡之外。

根据审判的记录,夫人的男仆作了如下的证供:“夫人的房间中一直都有四、五个裸体的少女,因为身上沾满了血迹,整个看起来像炭一样黑黑的。”维也纳的住处,房中像血海一般,没办法行走。为了要到床上睡觉,在地板上洒灰以防滑倒。

她更是向德国的铁匠订购了全套的处刑工具;于是不久之后,在她度过了她大部分成年时光的Csjethe城堡的地下室,一座规模宏大的处刑室建成了。除了那著名的血浴之池和铁处女以外,还有刺之牢笼和吊在天花板上的铁刺球。她命令蹄铁工制造像鸟笼般的东西,有锐利的铁刺朝向笼子里面。用滑车的装置把鸟笼高高的挂在天井上。残忍的多尔可(英文名Dorka)把少女关在笼中,拿烧红的火钳向她们刺去,少女一往后退,铁刺就会刺在背上,直到她们自己把自己穿在了那些铁刺上。其他人则被放在那个刺球中(空心,但是内部有朝向球心的铁刺),那个刺球被推动后象钟摆一样不断做单摆运动直到关在里面的少女的身体被完全撕碎。处刑之时伊丽莎白会站在刺笼下面,雨点般的血,就会落到等待洗浴的伯爵夫人身上。这样就可以享受鲜血淋浴了。

当时在维也纳,她“沾满鲜血的伯爵夫人”之名已不径而走。根据传闻,她在维也纳的住处每夜都会听到少女的哀嚎。等到天亮,街上有血在流。

伊丽莎白的恐怖统治持续了很多年。伤亡数字已经上升到了三位数,这是后来被从女伯爵的写字台上找到的花名册所确认的。死去的少女的尸体或者被烧毁,或者被埋到了城堡下面,或者抛于野外任野兽吞食。恐怖的震波穿透了邻近的乡镇,但是没有人敢站出来揭发女伯爵的兽行。就连那些本应该为维持和平和公正负责的神职人员也都保持沉默。

谣言虽说是谣言,但伊丽莎白的立场渐渐危殆。一个极有权势的贵族也不可能滥杀多达600人而安然无事。但是,对她的暴行所采取的直接行动一直没有被施行,直到她已经把周围城镇所有的少女“耗尽”。尽管如此,她还是过于大意。无法满足于地位卑下的平民少女的血,竟还想要贵族少女的血。她开始将魔爪伸向那些较低级的贵族妇女。她建造了一个虚假的学校,欺骗那些贵族出身的少女来她的城堡并承诺对她们进行教育,仅仅是为了把她们折磨至死。在她马拉松般的屠杀的末期开始变得草率了,她随意将受害者尸体扔出城外让野兽吞食,或者让神甫把受重伤的少女活埋。

一个神甫最后终于向匈牙利的马提亚王通报了此事,后者开始对女伯爵的所作所为进行调查。

搜查却特城的行动在1610年展开。12月30日,伯爵夫人的表兄图尔索(匈牙利名Gyorgy Thurso)伯爵,率领一队士兵和骑兵包围城堡。在临攻破城堡的那一刻,堡里都还在进行着血腥残酷的杀戮。当他们到达城堡时,所见到的场景比预计的要可怕:拿着剑的官吏,举着火把走向城堡的地下室,异样的气味扑鼻而来。一个死去的少女倒在门厅,另一个已经奄奄一息了,全身被刺满了洞。另外一些则被吊在地下处刑室的天花板上,像被消化过的死鹿一般。50多具尸体被从城堡地下发掘出来。往里去可以看到其他的尸体。也有还剩一口气的活人。据生还者的证言,她们最后在没有食物可以吃之时,被迫吃被杀的同伴的肉。男爵Thurso和牧师Janos Ponikenusz找到了那本在伊丽莎白卧室梳妆台里的花名册(牧师Berthoni的日记),列着被屠杀的650多位少女的名字和被杀的细节。(Aadras Berthoni是Csejthe村路德教会的一名牧师,当伊丽莎白命令他将那些被吸干了血的尸体烧掉时,他意识到了事实的严重性,于是他将自己的怀疑和猜测在他去世前全部写入了日记中。)

女伯爵的三个女巫同谋被抓去了,而女伯爵本人则被关在了自己的城堡中。

1610年,女伯爵和她的同伙被带上了法庭。三个女巫在长时间的严刑逼供后终于坦承了全部罪行,但是她们试图减少她们在这次恐怖事件中的重要程度。在17世纪的匈牙利,监狱中的犯人是不可能获得假释的。三个人都把罪行推到了一个在审判前几年就死去的同为女伯爵同谋的女巫身上。超过200个证人被传唤到法庭,但是大多数人都只能提供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做为证据。但是,这些供认还是和马提亚王和他的士兵所亲眼见到的恐怖景象一样,为法庭对女伯爵的定罪提供了足够的证词。

1611年1月,审判在匈牙利的Bitcse(毕滋歇城)举行。但伊丽莎白并未出庭应讯,也没有承认任何罪行。

这里我必须小小的离题一下,伊丽莎白不能出庭的原因不是出自她自己的选择,事实上,她一直恳求逮捕她的马提亚王替她开脱罪责。但是,对她来说很不幸的是,马提亚王和她并没有利益关系,将她的审判安排成向大众公开。虽然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她的罪行,我们还是得注意到她并没有被允许出席她自己的审判并为自己辩护。

她的同谋比较惨些,没有受到恩惠和宽恕。共犯尤娜和Dorottya Szentes,手染基督徒之血的邪恶女巫,在她们被扔进火堆之前,用烧的发红的钳子扯掉了所有的手指。另一个则被砍头并且尸体被穿在了树桩上。还有一个叫Erszi Majorova的女巫,则在迟些时候被砍头。

由于受她的贵族出身所保护,伯爵夫人并没有和她的同谋一样下场悲惨。不过图尔索(英文名Thurzo)在1611年判她永远不得踏出她自己的城堡一步。有传言说他是在”参观“了那个受刑室之后做出如上判决的。(在拒绝担当随军牧师之职后,她被宣布判终身监禁,要被关在城堡中直到死。)

判决确定后,石工就前往城里把所有的窗户封死。她虽然活着,却像被葬在巨大的黑暗的坟墓中一般,可以透过光线的地方,全部封死,不留一丝缝隙。最后为了要送食物和水到她的房间,才在墙上凿了一个小洞。

所有的审判文件被深藏在古堡中,男爵图尔索留在了城堡中。

1614年7月31日,54岁的伊丽莎白向来自Esztergom教区的两名牧师口述了她的最后愿望和遗嘱,她希望她家庭的财产能够在她的孩子中间平均分配,然而她的儿子保罗及其后代将是基本继承者。

1614年8月14日,一个狱卒想好好看看这位女伯爵,因为据说她当时仍是匈牙利最美丽的女人之一,在那个小洞里瞥了一眼后,他发现她面朝下躺在地上,已经死了。伊丽莎白·巴托利被关押的四年后,死在自己的那个小房间中。死时54岁。特兰斯瓦尼亚的嗜血女伯爵终于在痛苦中死去了。她的尸体本应葬在Cachtice镇教堂,但是当地居民对把这位声名狼藉的女士葬在他们的土地上十分不满,更别说还要葬在神圣的地方了。考虑到这些,以及她是巴托利家族最后一代的事实,她的遗体被葬在了匈牙利的东北部城镇Ecsed,巴托利家族的领地上。

至死,她也没有承认过自己的罪行,也没有对她的所做所为表示过懊悔。

现在这坐关押她的塔依然矗立于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一本关于那次判罚的抄本今天还保存在布达佩斯的匈牙利国家档案馆中。度过漫长的几个世纪。

Csjethe城堡已经化为废墟,但是在今天的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你还是可以看到的。伊丽莎白被埋葬在她的家族墓地中,而匈牙利国会则通过了一项法案禁止人们提到她的名字。直到“东欧剧变”,共产主义政权垮台后,那份文件才被公之于世。之前虽然缺少确凿的证据,好莱坞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他们基于伊丽莎白的传说编造了一个又一个低级的恐怖故事。1970年拍摄的《Countess Dracula》(血浴美人)是第一部明确地围绕伊丽莎白的故事改编的**,但是故事中的反派女魔头的名字却是叫Mathory。。。该影片知情人士透露一部新版的关于伊丽莎白·巴托利的**正在制作中。

请看维基百科关于同性恋的条目

其中详细记述了历史上的同性恋和对这种行为的研究

可以肯定的说

在动物中同性恋行为是可以见到的

而且保有一个稳定的比例

条目链接:http://wikipediacnblogorg/wiki/%E5%90%8C%E6%80%A7%E6%81%8B

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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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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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人表达男性间的爱。同性间的爱情在古希腊受到广泛地接受

古希腊人表达男性间的爱。同性间的爱情在古希腊受到广泛地接受

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或性指向,具有同性恋性取向的成员只对或基本上只对社会中与自己性别认同相同的人产生性欲或爱慕。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人称谓同性恋者。同性恋有时候也可以用来描述同性性行为,即同性成员间发生的性行为,而不管参与者的性取向如何。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同性恋作为一种现代概念,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含义,是无法直接一一对应为现代的“同性恋”的。例如古罗马的“爱者”与“被爱者”的关系与现代的“同性恋”可能完全不一样。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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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字源学

o 11 中文

2 同性恋者有多少?

3 同性恋与连续性谱

4 动物中的同性性行为

5 同性恋及其行为的理论研究

6 同性恋为什么存在?

7 社会学观点

o 71 法律

o 72 政治

o 73 军队

o 74 宗教

+ 741 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和世俗论者

8 历史

9 相关学术研究举隅

o 91 英文书目

o 92 中文书目

10 相关主题

11 外部链结和参考

12 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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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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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一词是现代概念。据目前所知,这个单词最早出现在匈牙利作家Karl Maria Kertbeny的一篇文章中。19世纪末,普鲁士帝国颁布新宪法,规定从事男性同性性行为的行为者判处一年到四年的监禁。Karl Maria Kertbeny撰文抨击并抵制该法令,并首次创出单词“homosexuality”,已用来替代当时广泛使用的带有贬义色彩的“鸡奸者(pederast)”一词。Kertbeny认为许多同性恋比普通的男人更有男子气概,并且他们比那些由于性欲过剩而犯下诸如强奸、伤害罪行的异性恋更优秀。Kertbeny希望他的新词和对这个词的解释能对废除普鲁士帝国新宪法第175条有所帮助。但该法条仍于1871年通过并施行,60年后,成为纳粹政府屠杀同性恋的法源。

不过,德国精神病学家,《性精神病态》(Psychopathia Sexualis)一书的作者,理查德·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ft-Ebing)和其他的医生接受了这个词,将它作为使用在病理学诊断方法中。

单词“homosexual”直接翻译指“同性的”,来源于希腊语前缀“homo-”(表示“相同的”)和拉丁词根“sex”(表示“性”)。而其他的意指同性恋的词汇,例如homophilia和inversion现在已经基本不再使用。

随著心理科学的产生和发展,homosexual开始成为对医学临床研究中被用来指代一种精神疾病的称呼。在美国精神病学协会于1973年将homosexual从精神疾病列表里删除之前,homosexual一词一直被同性恋者认为是一个带有污蔑性质的词汇。因此,西方同性恋者很少使用homosexual这个词来称呼自己以及同性间的性行为。

后来,gay这个隐讳语开始流行起来,并受到同性恋者的认同,成为称呼同性恋的一个更得体的一个称呼。英文单字gay,本意指“感觉快乐的”,“使人高兴的”。19世纪,妓女开始被戏称为gay women, 与此同时人们把那些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称为gay。20世纪初,美国的部分同性恋开始使用gay这个词作为自己自身的标签,以区别于在病理和临床上被广泛使用的词汇homosexual。到了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同性恋群体强烈要求各个媒体在报道和播放涉及同性恋消息时用gay取代homosexual,作为回应,gay这个词汇开始逐渐被媒体接受和使用。但实际上,这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如直到1989年,美国主流媒体之一的《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才最终接受gay这个词用以指称同性恋。

现在,通常使用gay来指称男性的同性恋者,而使用lesbian来称呼女性的同性恋者。后者来源于古希腊的一个小岛的名称Lesbos(莱斯博斯岛)。这个小岛位于爱琴海中、土耳其西北部沿岸附近,多石山,是伊奥利亚人的一个重要居住地。公元前7世纪时,莱斯博斯岛以其抒情诗人而闻名,在这些诗人中,最著名的是女同性恋诗人萨福(Sappho)。Lesbian 本意指居住在该岛上的人,但自萨福以后,Lesbian这个词汇开始有了新的注解。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从那时起,lesbian开始包含女性同性恋的含义,并被广泛使用起来。

其他一些称呼同性恋的词语,例如fag、faggot、homo和dyke等,都是具有贬损意义的称呼同性恋者的代称。现在所兴起的称呼性少数社区的单词queer本来也是具有贬损意味的词语,但是随著性少数社区内部的使用,这个单词开始受到性少数社区的认同,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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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在中国古代,并没有“同性恋”这个称呼,而是使用更为隐讳的表达,如下:

“断袖”:相传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

“龙阳”: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

“余桃”: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

其他尚有“男风”、“香火兄弟”、“龙阳癖”等词婉指同性恋现象。

在现代中文口语中,常常使用“同志”来称呼同性恋者(但是在正式场合下,这个词语的原意不变)。此外还有粤语吸收的英文单词gay后的称谓“基”,用来指代同性恋。但是这个词语通常具有贬损意味。这种带有贬损意义的单词还有例如“玻璃”等。

随著网络和同性恋酒吧的出现,更多的中文词汇在同性恋社区内部出现。这些词汇通常是非同性恋社区的人所不熟知的。例如在台湾,Motss(Member Of The Same Sex)通常使用于BBS这种网络系统上。

女同志族群中,“T”指特质倾向于阳刚,或外貌喜欢作男性化/中性化装扮者(“T”可能来自英文的Tomboy); “婆”指装扮、行为、气质阴柔的女同志(又称为P)。台湾女同志文化中的T/婆之分,相当于西方的Butch/Femme。“婆”这个词在最早是相对于T 而来,指“T的老婆”。但近年来,婆的主体性已经逐渐浮现,用以泛指气质较阴柔者;Uncle指年长的T。这个词起源于60年代,是女同志用来对长辈的尊称;“拉子”、“拉拉”或“蕾丝边”指女同性恋者(由Lesbian谐音而来),最早出现在台湾作家邱妙津的女同志小说《鳄鱼手记》里,于1990年代开始流行于台湾。

男同志亦有其一套使用的名词与用语,例如台湾同志文化术语里较普遍的用语是“C货”,系由英语“Sissy”所衍生而来,指气质阴柔的男同志。 Macho Queen(金刚芭比)指外貌非常阳刚,身型健壮,但隐约有阴柔特质或动作及想法的男同志。另外如同于女同性恋者的“T”与“P”,台湾男同恋者一般也分为“哥”(普通亦可称‘葛格’)、“弟”(亦可称‘底迪’)两种角色。但两者主要的差别并不是女性化或男性化的程度,而是保护及依赖两种概念。但一般而言,其区分是不明显且无确实定义的,主要是排阴柔气质的男性,最主要是台湾还是保守的社会,故男同志依旧受到父权主义的影响。哥跟弟的名词充满阳具阉割情节,安慰大于实际,主要是对异性恋的哥们或拜把兄弟情节氛围的一种膜拜与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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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者有多少?

目前并没有实际的同性恋人口统计,只有研究报告或抽样的调查供作参考。同性恋所占的人口比例根据不同的估计会有不同的结果,从1%到37%不等。然而,因为这个话题的政治原因,很多的人都对这些研究提出挑战。

在不同的调查中,由于“同性恋”的定义不同,所得的结果也会差别很大。但是很多调查都同意下面的看法:

具有多次同性恋经历的人少于只有一次同性恋经验的人;

把自己完全定义为同性恋的人少于经历过多次同性恋行为的人;

在一个极端的研究中,金赛报告指出美国有37%的男性曾经在与另一个男性的接触中达到不同程度的快感;而在另一个研究中,美国国家意见调查中心报告说只有大约07%的美国男性认为他们是绝对的同性恋者(参看注脚1)。很多在美国和欧洲进行的随机调查趋向于认为在过去有过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的人数占8%左右,而只有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只占2%左右。

金赛以后,大量大规模的跨文化调查始终显示人群中的同性恋比例少于金赛所宣称的,这些调查涵盖了随机抽取的上万个对象。

但是,注意不同的报告都会因为测试者的隐瞒而产生偏差。(注脚1)

不同的差异广大的资料通常被人引用,例如:

斯密斯1991年对国家民意调查中心报告[1]进行分析后表示到18岁,有59%的活跃男性有过男性的伴侣,但是“18岁以后,只有1%的是同性恋,4+%的是双性恋”。

由Christopher Bagley和Pierre Tremblay于1998年做的研究表示135%的男性“报告说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恋”包括“自己声称的重复计算的同性恋(59%)和/或双性恋(61%)” [2]

NHSLS报告表示18岁以后的人群中同性恋占49%。[3]

通常来说,反同性恋者引用的资料通常显示同性恋的比例是1%,而由同性恋活跃分子引用的资料则将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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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与连续性谱

请参看:同性恋人口

通常在异性恋的人群中,有一些会对同性产生某种程度或者临时性的好感。相反的,很多把自己认同为同性恋的人,或倾向于同性性行为和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也同时维持着与异性的性行为或维持长期的异性恋关系。这些维持着同性性行为的异性恋实践者通常被认为是“躲在橱柜”里的人群的一部分,或是那些隐藏自己的同性性取向的人,这个群体的数量会随着社会对同性恋者宽容程度的提高而减少。

有一些研究,特别是阿尔弗烈德·查尔斯·金赛在他的《男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提到的实验。金赛的试验要求受访者在一个由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连续变化的性取向谱中评估自己的性取向,然后对受访者的自我评估结果以及受访者的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金赛认为大部分人显示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者。很多人都会同时被双性所吸引,虽然通常他们更偏好于某一种性别。金赛以及他的同事据此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而且,如果将双性恋定义为对一种性别的偏好并不比对另一种性别的偏好更强烈,则更少的人是完全的双性恋。后来的研究暗示出金赛的研究夸大了人群中双性恋的发生几率,但是他那关于连续性谱的概念却被广泛的接受。

与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产生同性性行为,就其本身来说,并不必然的被认为是同性恋倾向,而仅是同性性行为。并不是所有受同性吸引或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是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一些经常发生同性性行为的人仍然认为他们是异性恋者。因此,区分同性性行为、同性性吸引和同性恋自我认同是很重要的,它们并不一定是一致的。例如,在监狱中,或其它性别隔离的环境中,可能会引起异性恋者参与到境遇性性行为,虽然他们在外面的环境中是异性恋者。有些人从事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基于其性取向或者性渴望,比如男妓。他们通常是年轻的异性恋男性,但是他们却通过与男人性交赚钱。可能有一些男妓本身是同性恋者,但绝大多数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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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中的同性性行为

请参看:动物中的同性恋

同性性行为在鸟类和哺乳动物中很普遍,比如猿。有人认为这种性行为与雄性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支配理论有关。监狱同性性行为、僧侣同性性行为、军营同性性行为,通常被认为是非同性恋或境遇性同性恋,表现出了类似的“支配”特征。

在实行母氏社会模式的倭黑猩猩群体里也能发现同性性行为;澳洲雄性黑天鹅常会两两结成配偶对子,或与雌性天鹅组成三人家庭以繁殖后代。雄性绵羊间有与人类相似的同性恋现象,2004年3月的一个针对雄性绵羊的研究显示,雄性绵羊中的同性恋行为与它们大脑中一个叫做“绵羊双性核子”的部分有关系。这项研究和其它的研究一起,显示了动物在进行性伴侣的选择时是根据其脑部存在的差异,而并非通常所认为的动物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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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及其行为的理论研究

请参看:酷儿理论

有一些研究,例如阿尔弗烈德·查理斯·金西的男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提到的,试验要求受访者从一个由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变化的连续的性取向谱中为自己评估,然后综合对他们行为的分析研究后,他认为大部分人群显示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者。很多人都会被双性所吸引,虽然通常他们只偏向于某一种性别。金赛以及他的同事据此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相反的,只有更少的人是完全的双性恋。后来的研究暗示出金赛的研究夸大了人群中双性恋的发生几率,但是他那关于连续性谱的观念却受到了广泛的认同。

有些研究酷儿理论(Queer theory)的学者,最著名的是法国的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虽然有人认为他的关于这方面的见解被后来的学者曲解了)对现代诸如“同性恋”、“异性恋”或“双性恋”的性别定义进行反驳,认为他们不是任何存在客体,而是社会结构,即所谓的社会建构主义。这个观点被称为酷儿理论。一个经常争论的焦点是在现代社会以前的同性恋和现代社会的同性恋是不同的(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更多由平等观念所建构,而之前的同性恋则由时代、性别以及社会阶层所建构)。批评家争论说,虽然不同时代的同性恋者有不同的特征,但是潜藏的现象一直存在,它不是我们现代社会的产物。同时,尽管同性恋的表现方式与社会结构紧密相连,但它的特质却总是稳定的,持久的。

当人们开始关注,特别是在消极意义上关注性欲望或性行为的时候,性取向的成因这个问题就自然得被提出。性取向的成因目前还没有定论,一般都认为性取向可能是在多种因素的长期综合作用下形成的,而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目前多认为后天培养、环境或两者的结合是决定人类性行为的主要因素。

而苏珊·布莱克摩尔(Susan Blackmore)则认为同性恋倾向及其行为是有基因决定的。一种观点认为大部分有同性恋基因的人因为社会压力而过着“异性恋” 的生活,与异性结婚并繁衍后代。按照这种观点,在进入信息时代以后,认为同性恋下流低劣的人数会减少,因为人们会解决到更多的同性恋并逐渐接受这种现象和群体。进而,那些携带同性恋基因的人也就不会按照异性恋的生活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生活,生育的现象在同性恋群体中将会减少。

西蒙·列维(Simon LeVay)关于同性恋男尸(均死于艾滋病并发症)下丘脑的研究和Marc Breedloves关于生者的出生顺序以及手指长度比例的研究,都显示出出生前荷尔蒙对性取向决定问题上所产生的影响。前者指出男性同性恋者的女性化趋势,后者则指出同性恋者,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有男性化的趋势。

作为主要文化传播模式的“模仿”也可以用来解决与同性恋有关的一些行为。当同性恋现象通过电视或其他大众媒体展示在大众面前,随着大众对同性爱人间爱情的宽容度提高,将会促进对同性恋的深入研究或出现模仿同性恋行为的可能趋势。这些在过去一直被禁止的,在将来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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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为什么存在?

请参看:同性恋的起因

在关于什么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上存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关于环境和基因方面的争议):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是不可变的还是可选择的。一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一个学习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同性恋是一种学习行为的话,应该可以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取向,但是这事实上是很困难的。他们声称一定有一种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们对异性产生性欲。这些因素也在同性恋者身上体现,只是同性恋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

一些科学研究显示,通过对同性恋者的大脑解剖,发现同性恋男性的大脑与异性恋女性的大脑有相似的地方,而与异性恋男性的大脑有区别。其他的发现包括同性恋男性的手指印与异性恋女性的相类似。如果一个胎儿的手指印在16周形成,这表示同性恋可能是由基因决定的。对同卵双胞胎的研究表示,如果其中一个双胞胎是同性恋者,则另一个是同性恋者的比率增加50%。科学对同性恋的研究还很初步,而每一个新的发现都改变著科学观察同性恋的方式。

一些宗教组织相信同性恋是一种选择,并为同性恋者提供转化疗法(conversion therapies)来改变他们的性取向,但是这些疗法受到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批评,因为它们带来的压抑感有时会导致治疗者自杀,或自卑感。美国精神学学会已经于1997年通过决议,表示从事这种疗法的医生将被认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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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观点

不同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根据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不同,从要求所有男性必须参加同性恋关系,到完全禁止,从接受同性恋到视同性恋为一种罪恶,并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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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请参看:世界同性恋法律和同性婚姻

世界版图中对同性恋的认可程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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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版图中对同性恋的认可程度图

直到19世纪,很多接受了拿破仑法典的地区,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性性行为。但是很多采纳了英国的习惯法系统的国家,则保留了反鸡奸条例并处死同性恋者。这种情况一直沿袭到19世纪末。

到了20世纪,随著同性恋权利的兴起,作为泛公民权利的一部分,以及学术机构对性行为的研究而产生的酷儿研究的出现,使得媒体上出现了同性恋形象,并改变了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同程度。

英国的沃芬敦报告(Wolfenden report)是西方国家对同性恋合法化的转折点。很多西方文明国家现在已经对同性恋或同性恋行为进行了合法化。一系列的欧洲国家,例如荷兰、德国等已经改变法律或者允许同性婚姻或者在法律上认可长期的同性恋关系。一系列的国家允许同性恋伴侣收养子女。而公开承认是同性恋、双性恋或过去曾经进行过同性性行为的政治家的人数也在上升。这包括了前英国国防秘书附属梅杰(John Major)、波蒂略(Michael Portillo)。公开的同性恋政治家大维·诺里斯是爱尔兰参议院议员,而现任以及前任爱尔兰总统玛丽·麦阿里斯(Mary McAleese)和玛丽·罗宾逊是爱尔兰同性恋法律改革运动(Campaign for Homoexual Law Reform)的创始人,这个组织曾在爱尔兰共和国对同性恋合法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对同性性行为和立法和合法化,以及同性婚姻和无性别详述的公民结合是同性恋权力活动家的主要目标,以保护同性恋伴侣和家庭。

最近几年,一些地区放松了或取消了歧视同性恋的法律,包括鸡奸法和禁止同性恋参军的条例。

1951年,保加利亚合法化了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性行为,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则于1961年通过。在英格兰和威尔士,1967年把21岁以上成年人自愿的同性性行为合法化,苏格兰在1980年跟进,北爱尔兰则于1982年跟进。承诺年龄在1994年从21岁下降到18岁,并于2000年在大不列颠大陆调低到16岁和北爱尔兰的17岁。这是的同性性行为的承诺年龄与异性性行为的承诺年龄一致。

在美国,这个趋势在2003年6月26日达到顶峰,当时美国的最高法院在劳伦斯对决德克萨斯州的判决中认为,美国州宪法中把两个成人间私人的、非商业化的性活动(包括同性性活动)判为犯罪是违反宪法的(请参看鸡奸法)。并废除了全国的鸡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各版中均没有明确将同性恋定为犯罪的条文,但在1996年以前曾出现过依照刑法中“流氓罪”条文将同性性为者判刑的案例。 1996年被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新刑法对流氓罪的内容给予了更为明确的解释,其中并不包括同性性行为,据此可以认为同性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完全被非罪化。但由于大多数中国人对同性性行为仍然持反感态度,且并无法律明确声明要保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仍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与欺压,但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待同性恋态度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宽容的。

不过,上述国家的趋势并不是在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一样的,在一些国家,鸡奸仍然被认为是犯罪行为(请参见鸡奸法)。最极端的例子是,同性恋在阿富汗、毛里塔尼亚、伊朗、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也门仍然会被判以死刑。有期徒刑包括在孟加拉国、不丹、圭亚那、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新加坡、乌干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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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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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

一个士兵加入耶路撒冷的同志骄傲游行。以色列军队允许部分性取向的军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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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士兵加入耶路撒冷的同志骄傲游行。以色列军队允许部分性取向的军役。

通常由于军队实行比社会更严格的性别隔离制度,所以自从古代以来,就有很多记载军队同性恋的文献,并且表明军队里面的同性恋现象比社会上更为普遍。官方对待这种性行为的态度根据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但是都反映出他们的文化对待同性恋的观点。古希腊以及前现代化日本的军队,传统上支持这种形式的男性间的亲密关系。现代的国家中,例如英国等,欢迎同性恋者在军队中服役,但是也有例如美国,把同性恋者看成是对军队的一个威胁。而效仿军队的童子军,通常也反映了军队对待同性恋的立场。例如英国对其持欢迎态度,而美国则拒绝同性恋者加入童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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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请参看:宗教和同性恋

宗教在形成某种文化对待同性恋态度的问题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历史上对同性恋持负面态度的仅限于亚伯拉罕宗教(Abrahamic religions)。非亚伯拉罕宗教的族群通常认为同性恋是神圣的或中立的。在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开始蔓延的年代,很多非亚伯拉罕宗教的宗教开始接受了这种对同性恋持敌对态度的观念。

宗教对同性恋的态度也多种多样。现在,比较保守的亚伯拉罕宗教(Abrahamic religions)教义把同性恋视为一种罪恶,而佛教、神道教以及其他一些宗教则把所有形式的性行为都看作是对精神生活的干扰,但是则没有强调性取向的对象。受原教旨主义影响的国家通常认为同性关系是一种性变态,并加以刑罚。在一些地区,同性间发行“逾矩行为”可能遭到死刑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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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和世俗论者

在以反对同性恋宗教为大多数的社会中,同性恋权力活动家和非宗教信仰的人很容易结成政治联盟。但是,作为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和世俗主义论者并不表示他们就一定支持同性恋权利。很多非宗教信仰者由于各种文化、私人和非宗教的原因而反对同性恋者。例如在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很多时候也可能对同性恋采取敌视的态度。

在很多文化和意识形态中,对同性恋的迫害是很普遍的。虽然通常是由宗教主导的,但是纳粹德国的同性恋者则是近代基于非宗教因素的极端迫害同性恋的一个顶峰。纳粹把同性恋视为优生学的道德缺陷,而不是罪恶。同性恋者也是纳粹大屠杀的人群之一,虽然并没有政策说要像屠杀犹太人和吉普赛人那样消除所有的同性恋者(保持政党路线的同性恋者可以免受逮捕),但是,纳粹通过很多把同性恋关系定义为犯罪的法律,而从事同性恋行为的人一旦被当场抓获通常就会在集中营中被判死刑。在集中营中的同性恋者通常会受到警卫或其它囚犯单独的虐待、折磨、拷打和谋杀。在集中营中,同性恋者被迫穿着粉红三角形标志。这个标志后来被用作同性恋自豪日的标志和特征。更多的资料,请参看:纳粹德国的同性恋者。

在前工业时代,同性性行为在低层阶级和上流阶级中受到普遍接受,但是在资产阶级中则没有这么普遍。但是随著城市化的发展和核心家庭的出现,同性性行为变得不那么被人接受了。

有些宗教运动人士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补偿疗法”(reparative therapy)医治或治愈同性性取向。但是,这被大部分美国健康和精神健康专业组织以其为无效的、不必要的和潜在的伤害而拒绝接受。在1973年,美国已经不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疾病了。但是,在世界的其它一些地区,虽然还没有对同性恋产生的原因和其是否为天生的达成一致的意见,却仍然坚持同性恋是一种疾病或精神疾病。由于来自同性恋组织的压力,美国对这方面的研究不再提供支持,但是科学界对此的看法和世界上人们对此的想法并没有达成一致。很多反对同性恋运动的人认为这是西方要把他们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强加到他们的文明中的企图,因此他们把反对同性恋作为反对世界新秩序压迫的手段,而不是支持受到压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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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请参看:同性恋历史

通常认为同性性关系在古希腊是很普遍的。但是KJ多佛(KJ Dover)指出,这样的关系并没有取代男女间的婚姻,而是发生在之前或一起。一个成年男子不会有一个成年男子同伴,但是他会成为“爱者”(erastes),而较年轻的成为“被爱者”(eromenos)。在这种关系中,被爱者感到渴望被认为是不适宜的,因为他还没有男子气概。受到欲望和尊敬的驱使,爱者会无私地奉献所有被爱者要求的用于繁荣社会的教育。

Greek Homosexuality, KJ Dover, 1979年, Gerald Duckworth & Co Ltd, London

西方的同性恋者拥有相同的文化,部分原因是他们受到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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