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到你对象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问问有无下面政策(夫妻投靠)以及如何办理?通常派出所会给你一张便民信息条,就是一张需要材料的纸,你按上面的项目一项一项的准备,等准备齐全了再到申请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就行了。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潍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潍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要不就在潍坊买套房子,这是大多数人都通行的办法,买房后就能在买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入户了;具体情况还是问问派出所吧。到时看看哪个更简便一些。
祝你早日成功!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
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各自单独照片几张。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