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就翻脸!保姆闪婚获赠房产后换锁失联,这名保姆到底抱着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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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的行为就属于一种“婚骗”的形式,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房子。

事件是发生在67岁的康大妈和78岁的陈大爷身上,两人相识三个月就结婚了,并且这三个月的时间还是康大妈在陈大爷家中做保姆的阶段,婚后不久康大妈就失联了并拿走了房产证和私自更换了房锁。

从康大妈拿走房产证失联的行为来看,康大妈就是为了房产而结婚的。

人的行为都是具备目的性的,对于此次的事件也是一样,分析出其目的也非常的简单,康大妈什么都不拿走,而只是拿走了房产证并且还更换了房锁,典型的就是想要霸占这套房子,而其结婚的动机也自然而然的暴露出来,结婚不是目的,而拿走房子才是康大妈最终的目的。

不懂法的康大妈终将彻底的失去这套房子。

幸运的是这位康大妈并不懂法,她以为在陈大爷立了遗嘱的情况下,并且两人已经结婚,而且康大妈还要求陈大爷对遗产进行了公证,所以康大妈完全的认为这套房子已经是属于她自己了 ,但是康大妈忘记了陈大爷并未去世,活着的人是可以更改遗嘱的,并且康大妈的行为也涉嫌“骗婚”,所以法院最终判决两人离婚,并且陈大爷不用对康大妈进行任何补偿,就这样的结局来说真的是大快人心。

事件警示着我们大家,婚姻很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需要三思而后行。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对于婚姻中的男女都一样,好的婚姻可以促使夫妻二人的共同进步,而坏的婚姻则可以彻底的将一个人推入无底的深渊,事件中的陈大爷就是典型的受害者,如果说这位康大妈的心机再深点,再等待一段时间,那么这套房子铁定就属于康大妈了,想想后果都非常可怕,所以说婚姻大事需要依据法律为前提。

夫妻之间闹矛盾很正常,但不能因此影响妻子的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错换人生”姚策妻子熊磊称婚房被养母换锁,这所房屋究竟该归谁所有呢?

人生在这个世界上,我想人们最在乎的是自己的生命,其次是自己所拥有的钱财了吧?毕竟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上,没有钱很多的东西都办不来。因此在一个家庭中,很多时候往往也会存在一些经济上的纠纷。例如,一位养母在事先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不是亲生的时候,给他买了一套房,但在儿子患重病时,母亲本想用自己的器官去帮助儿子度过病痛的折磨,但谁曾想造化弄人,因为这个原因发现了姚策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因此她收回自己买的房子……那么,房屋的所有权究竟该归谁所有呢?

你们的身边或者是你们自己本身是否经历过这样的纠纷?或许你的房子是有你和你的父母们一起出资购买,因为很多的父母都心疼自己的孩子,生怕他们多受一些苦多遭一些罪!所以很多的父母都将自己孩子的一生规划的完完整整。但往往很多时候,一个家庭的矛盾还是会油然而生,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他们之间的矛盾就不断增加,最后可能导致感情破裂,迎接而来的,就是经济上的纠纷了……

错换人生,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原来是养母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由于医院的过失而导致养母的孩子和其他人生的孩子抱错了,一错就是二十八年!人们最无奈的或许就是造化弄人吧!原来可能永远幸福的一个家庭,却因为这样的事情、那样的事情最终导致他们走向感情的破裂。

那么有的人就问,房产证上是姚策的名字,但是却是他的养母出钱去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究竟该归谁呢?姚策说:父母养育了我,也是很辛苦了,我会按照法律程序,将房子还给父母。由此可见,他也是一个比较孝顺、善良的人。但其实小编想说,血缘这个东西真的很重要吗?难道她还比不上28年以来的母子情吗?可能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同吧!但是我觉得,都这么多年的感情了,也不至于闹上法庭……我想最终房子的所有权应该归养母所有,毕竟是她出资,姚策也表示会将房屋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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