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办婚礼需要准备什么?流程如何?

结婚办婚礼需要准备什么?流程如何?,第1张

婚礼物品清单:装饰类

举办婚礼肯定需要装饰婚礼现场,新房也需要装饰。如果新人自己布置婚礼现场,需要用到鲜花、绿叶、彩带等东西。如果选择了婚庆,就交给他们布置。婚房需要添置家具、家电,因为婚后要搬进新家居住。婚房还需要装饰好,一般需要喜字、气球、拉花等。

婚礼物品清单:首饰类

举办婚礼的时候,新娘需要一些首饰,才能更好的搭配婚纱礼服。一般男方要为女方准备好三金首饰,女方会在婚礼当天佩戴着出嫁。男方还需要购买结婚戒指,一般是钻石戒指。新娘自己要购买一些搭配婚纱的饰品,比如发饰、耳环、手镯、项链等。

婚礼物品清单:礼服类

办婚礼肯定需要准备专门的服装,不管是新娘还是新郎,需要准备的东西都比较多。新娘要准备的服装是仪式婚纱、敬酒礼服、头纱或者手套,还要准备专门的红色包包、婚礼上穿的婚鞋。新郎要准备的服装是全套的西服,还有领结或者领带、鞋子、袜子。这些东西的颜色一定要相称,不然比较土突兀。

婚礼物品清单:婚纱照

办婚礼的时候,婚礼现场一般需要放置迎宾海报,甚至是做一个照片墙。海报和照片墙上面的照片,是需要准备好的婚纱照。一般会在婚礼开始前三个月左右,就拍婚纱照。选为迎宾海报的照片,最好和婚礼风格想接近。

婚礼物品清单:食品类

办婚礼肯定需要招待宾客,那么食品类的东西肯定要事先准备好。婚宴一般是在酒店举行,场地和菜品要提前预约好。婚宴上面还要准备好酒水,包括白酒、啤酒、红酒、饮料等。还要准备喜糖,用来答谢宾客。干果也需要一些,最好是花生、红枣、桂圆、瓜子之类的,寓意着“早生贵子”。

婚礼物品清单:急救包

新娘需要在婚礼开始之前,准备好新娘急救包,以防婚礼中出现什么意外情况。舅舅宝里面装的东西,一般有口红、吸管、创可贴、手帕等,用在不同的情形下。还要准备安全别针,避免礼服不合身。如果新娘穿戴了丝袜,也要准备好备用的。如果是隐形眼镜,要准备好眼药水。

  结婚礼金一般都是一万(不算订婚) 然后三金 条件好的买车 拍婚纱照就不用说了 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做个美美的新娘 至于棉被 都是找有儿有女的妈妈做被子 沾沾福气 男方做四床 女方做六床 寓意十全十美 其实一个地方也有不同 要看个人喜好和经济情况 。

  详细状况:

  婚嫁 建国后,废除封建婚姻制度,贯彻婚姻法,实行婚姻自主,换帖、换柬的方式终止。经人介绍的婚姻亦不少见,自由恋爱始成风气,新式婚姻只有定婚、结婚两种形式。

  定婚 择吉日,男方设宴款待女方家人,照定婚相,或男方赠女方衣物、现金等。也有的以男女双方换手绢为名,男方赠给女方现金或礼物。

  结婚 男子结婚是一生之喜庆大事,街坊邻居、亲朋挚友历来有贺喜之习,在喜事前送钱或挂喜帐。一般关系者凑分子,称“挂公帐子”。亲戚、朋友送钱,称“道喜”。对送礼者,确定时间设宴款待,谓之“喝喜酒”。对一般贺喜者以喜烟、喜糖答谢。给女方送钱或礼物谓“添箱”。此俗愈来愈盛行。80年代始,有的由单位迎送新娘,有的旅行结婚。有些单位为青年举办集体婚礼,这种新式结婚形式,不收礼,不请客,既节俭又隆重,颇受群众欢迎。

  生育 妇女生孩子,俗称“坐月子”或“占房”。婴儿出生后,丈夫到岳家报喜和通知吃面时间。娘家让报喜者带回数目不等的鸡蛋。产后3天,娘家母亲(或嫂子)带鸡蛋、红塘、挂面、小米等看望。婴儿出生1个月内,其祖父或父母要给孩子起乳名,称“小名”,也有外祖父或其他人起名的。

  送粥米。产妇分娩1个月内,亲朋、乡里送鸡蛋、挂面、小米、大米、面、红塘等,称“送粥米”或“看月子”。主家压回米、面或回赠染红皮的熟鸡蛋。现在除送鸡蛋、红塘外,还赠送婴儿装、婴儿毯等物。

  吃面。 产妇产后6天、9天或12天,娘家亲族近户凑礼,装上“面盒子”、“菜盒子”,另外各提1个装满鸡蛋、米、面的篮子,到产妇家“吃面”。席间除酒菜外,必备鸡蛋、挂面。

  满月。 产妇满月这天,早饭要吃油饼,称“壮腰”并卧床出汗。满月后,娘家把母子接去住“满月”。产妇回到婆家,娘家要给孩子一身衣裳或布料,称“退毛衫”。

  百天。 婴儿出生第100天,旧时无庆贺仪式。70年代后不少父母给婴儿照“百天相”,以作纪念。

  周岁。 俗称“一生”。生日这天,桌上摆放书本、笔、算盘、馒头、秤等,任凭孩子去抓,谓之“抓生”。以孩子先抓到的物件,评判一生的作为。如今许多人家虽还沿用“抓生”之俗,但多为游戏而已。

  祝寿 境内有“六十六,吃块肉“之说。老人到66寿诞时,子女要为老人上寿,谓“过生”。老人过生,一般从60岁开始,或更早几年。至70岁以后,除子女外,亲朋邻居晚辈或平辈也有的带礼祝寿,主家设宴招待。出嫁女儿给父母上寿,以带猪肉为主,其余不拘。80年代后,给小孩过生日的逐渐增多。

  迁居 迁入新居后,亲朋好友带礼物或钱前去庆贺,主家设宴款待,俗称“温居”。

  丧葬 旧时,境内有丧葬习俗,封建迷信色彩浓重,礼节繁多。

  入殓。 老人临危,子女为其先洗脚,洗手脸,急速穿戴寿衣,以免气绝后“穿不去”。并在气绝前,将其移至明间,置毡子或席上,以免把魂隔在屋里。气绝后以火纸盖面,白纸盖身,然后烧“倒头纸”,以示“赴阴”。此时家人放声痛哭,为故者修容整装,将尸体移入棺内。若故者为女性,要等娘家人来“验尸”后盖棺。人死后,儿子到本族长辈及外祖母门上磕头,谓“跪门”,以求帮助料理丧事。长辈们议定丧事,请“总理”总揽丧局。一切事物由“内外柜”办理。

  总理请定后,立即商定须报丧的亲戚朋友等,着人写“丧贴”。丧贴要派专人报送。发丧日期不能更改,亲戚必须按期参加丧礼。死者女儿家要最先通知,女人要哭至娘家“讨服”。

  旧时老人故,子女为其扎“摇钱树”、“聚宝盆”、“金童、玉女”等。有钱人家还扎纸“轿”、“车马”、“阴宅”等。送殡时至墓地在坟前焚烧,以祈故人在阴间不吃苦受穷。50年代以后,此俗逐渐革除。

  旧时,老人去世,子女披麻戴孝。男穿白布长衫,名曰“孝袍”。戴“孝帽”,麻绳拖地,曰“拉孝绳”。趿拖着白布覆的鞋,手执缠有白纸条的柳木棍,即“哀杖”。孝子弯腰垂首,以示哀痛。女儿、儿媳穿白“孝衣”,扎白布头巾。未婚女子则戴白布“塔头”。孙子戴白两角帽。父母逝世,子女服孝3年,侄孙服孝 1年。服孝期不能穿红着绿。妻亡,夫不戴孝。夫亡,妻服重孝3年。建国后戴孝着俗渐废,多戴黑纱表示对死者哀悼。

  送殡,又成“发丧”、“出殡”,一般在人死后第3日。丧前,孝子抱鸡到祖林“点穴”、烧纸、磕头,然后破土挖穴。富裕人家事先请风水先生择目的,以砖石砌穴。送殡前,孝子南左女右在棺木两旁守灵,邻里亲朋吊唁时,陪同放声嚎哭。亲友吊丧付礼钱,或送青纱、花圈。乡里人付“人情”钱。女儿家和其他至亲要办鸡、鱼、肉“三牲祭”。

  亲朋到齐后开丧,先送“盘缠”,再拜“路祭”,棺材抬起时孝子摔“老盆”,手持哀杖和引魂幡在前面引领棺灵,女眷随棺后。至墓地,葬时子女儿媳等“游坟”。亲朋脱孝衣,礼毕。丧后第3天,子女端供品、酒具到坟地烧纸、祭奠,叫“复三”。之后,“三七”、“五七”、“百日”、“祭日”,亲人均带供品到坟前祭奠。“五七”之内,孝子逢认识的人皆磕头,下至孙子一辈,谓之“老的死了小三辈”。

  建国后,丧仪大简,迷信礼俗逐渐革除。70年代初期,县内推行火葬,死人火化后带回骨灰盒,举行追悼会,然后将骨灰盒深埋,或送骨灰堂存放。

  宴席礼节 80年代后始用圆桌。一桌为一席,一次多席者,以北屋正间为首席。

  八仙桌、方桌,与桌缝平行面朝上菜的方向,左为上座,右为陪座;垂直与桌缝的两边为偏座,亦以左为尊;背朝上菜的一边席口,多有主人或陪客者就坐,负责递菜、斟酒。圆桌亦有主坐陪之分。

  每道菜上席,先置于桌中央,陪客者举筷示意,请主客动筷吃菜,众人随之。每次先吃同样菜,即使不合口味,也要举筷应酬。大家吃过的菜,方可随意吃。

  喝酒也以主客为主,众人随其举杯、放杯。宴席临近结束,陪客者不能早放碗筷,并陪客人离席。

  50年代以后,此习仍然延续,但已不象旧时那样呆板。

  其他礼仪 送礼。亲朋、庄乡、邻里等遇有喜事,或逢年过节均有送礼之习。

  串亲。俗称走亲戚。每年走2次。一次是春节后,正月至二月初;另一次在麦收、夏种之后。

  祝你们幸福!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结婚需要什么

公民办理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自愿,且满足法定年龄原则下,登记结婚手续;必要时应先办理婚前体检;

2、婚姻登记机关会出具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并确认无误后,在声明书上签名或者按手印确认;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件、声明等进行校对和确认,核对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情况,可以准予登记;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明确说明条件和理由;

4、填写完相关表格后,进行现场拍照,当事人缴纳相应费用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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