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电影是一个接婚场景不一会新娘就被黑帮绑架,新娘抬回来已死了,全剧都是那男的和坏人教量的情节,

有一部电影是一个接婚场景不一会新娘就被黑帮绑架,新娘抬回来已死了,全剧都是那男的和坏人教量的情节,,第1张

《地下裁决》是由雷成功执导,张敏、李子雄、汤镇宗、叶子楣、吴启明、姚正菁等主演的动作片。讲述了钻石设计师沈莉与警官金鹰的爱情故事。

剧情简介

钻石设计师沈莉(张敏)一直钟情于警官金鹰(汤镇宗),无奈二人因抱负不同而结束恋情。随后,表妹苏玲(叶子媚)与金鹰志趣相投,继而相恋;而失意的沈莉,毅然移民美国再创事业。在金鹰与苏玲新婚之夜,遭军火头子周善夫(李子雄)报复,血洗婚宴。结果,苏玲全家被害,金鹰虽勇战突围,却被周串谋之高官冤枉,指他涉嫌与黑社会勾结与大厮杀有关,金鹰百词莫辩,被逼逃走他方。另一方面,沈莉惊闻噩耗,决心回港报仇,几经波折,终寻得金鹰下落,惟他已变得懦弱无能,沈莉无奈失望而去。

当然没有做错啊,结婚的房子都能被婆家人给霸占了,这以后的日子该咋过啊?难道就等着嫁过去当免费保姆,低声下气的看别人脸色过完后半辈子吗?这种情况要坚决分手,没正式结婚的千万别结婚,结了婚的也要尽快离婚,等有了孩子的时候就麻烦了。

01、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敏和小航经过多年的恋爱长跑,终于要敲定结婚的计划了,小敏为了帮自己的未婚夫分担压力,一直是努力挣钱并存储起来,指望可以用来支付婚宴和房子装修等费用。

小航这边准备好结婚的新房之后,也是把小敏带去参观,小敏也非常满意房子的面积、朝向、选址,只是这个婚房还没有装修。于是,小敏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就自费联系工人和设计专业的朋友进行了装修,把婚房布置的像模像样。

等婚房装修好之后,小敏本以为自己可以跟未来老公享受这个美满温馨的新家,谁料这个婚房刚装修完毕,她未来的婆婆(小航的妈妈)就打起了这个婚房的主意,不打招呼就让小航的弟弟小刚住了进去。

小敏起初只是感到心里稍微有些不适,再想想这以后都是一家人,也就没有计较那么多,婚房让未来小叔子住一段时间也是能说得过去的。

谁料小敏和小航的婚期临近之时,这位小叔子仍然没有搬出去的意图,小敏的婆婆更是直接说道:“小敏啊,反正你和小航常年在外工作,这婚房就留给小刚住吧,你俩还住之前的房子吧。

面对婆婆的这番话,小敏压制不住内心的怒气,她再看向自己的未婚夫,希望他能劝劝自己的妈,可惜小航选择了沉默。

这下子小敏终于爆发了自己的情绪,她砸掉了自己花钱花精力装修的婚房,然后摔门而出,她与小航的关系也因此宣告了终结。

02、结婚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未来老公和他的家里人

对于男人来讲,一边是挚爱的妻子,一边是最亲的母亲,无论站在哪一边,都会得罪另一边的人,这种艰难的抉择足以让人头疼不已。但是,再难的抉择,终究需要男方站出来,沉默是懦夫所为,真正的家庭好男人应当是婆媳关系之间的调和剂。

就拿小敏这件事来说,她的婆婆强行霸占她的婚房给小叔子住,这明显就是婆婆的错,小航身为男人应当勇敢的站出来替小敏说话,软磨硬泡的说服自己的母亲。如果是小敏不让小航给他母亲花钱买东西,那么小航就应该站在母亲的立场去劝服小敏,这样婆媳关系才能维持下去。

要是小航在原则问题上都不敢表明立场,一味的听从母亲的安排,这种妈宝男就是适婚女孩的噩梦,女方嫁过去之后的生活就是水深火热。

因此,女孩结婚之前不仅要看清未来老公,还要仔细考察男方家里的情况,以免踏入火坑。

一、现在社会当中的有一些人群还把女子当作生育的工具,只要女子没有生育,就认为女子是罪有应得,这种封建思想早就应该消灭了。

我们不能否认这个社会当中还有一些封建思想严重的地区,他们把女人当作生育的机器,认为女人天生就应该生孩子,并且在有些地区还强烈要求女人生男孩,如果女人生的不是男孩,就认为女孩儿不具备生育能力,这其实是一种反科学的行为。在现在男女比例极其不协调的情况之下,还有人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这就导致了现在社会上更多女人不想结婚。

二、在婆家被虐待却没有人帮忙,自己的丈夫作为自己最亲近的人,却采取冷漠的态度,这样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托付。

大家都知道女人在结婚之后,更多的时间是住在婆家,他唯一能够相信的人就是丈夫,但是在这样的家庭情况之下,丈夫更多的是会帮助自己的母亲,于是女人就成了一个孤立无援的外人。想想女人在婆家的地位也是非常可怜,聪明的男人都会懂得帮助自己的女人,只有愚蠢的男人才会用虐待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妻子,虐待只会造成犯罪行为。

三、女人应该有自己的事业和想法,在面对婆家的各种暴力态度时,应该以正面的方式回应软弱,只能带来更加恶劣的后果。

这件事情也让很多女人心生后怕,这也导致了为什么这么多女人想要在事业上不断上升,想要在家庭当中获得更高的地位。女性不是不愿意牺牲自己的时间来生育孩子,而是不愿意把自己放在这么不幸的家庭当中,正如那句话所说,与其低质量的婚姻,不如高质量的单身。如果真的婚后过着这样的虐待生活,那么女人从一开始就不会选择进入婚姻。

宁夏中宁县一少女称被家人强迫出嫁,她的家人构成了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是有婚姻自由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就算是作为女孩的父母,也应该遵守法律的约定,不能够强制的要求女儿嫁给谁,尤其是自己的女儿才十四岁,还未成年,正是受教育的年龄,却要被迫嫁人,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家人非法剥夺了女孩的受教育权。

一、十四岁女孩被迫嫁人。

根据警方的描述,这名女孩才十四岁,但是却被父母强迫着嫁给了破胜任,还拿到了南方给的二十五万元彩礼,还有一些金首饰之类的东西。虽然女孩不同意,但是女孩的父母还是违背女孩的意愿,和南方订婚,商定了女孩的终身大事。

二、女孩到婆家后报警。

但是这名女孩并没有屈服于父母的安排,到了婆家之后,女孩还是想方设法报警。警方接到女孩的报警之后,高度重视这件事情,于是解救了女孩。通过各方部门和女孩的父母进行多次的谈判,女孩的父母已经将女孩接回家里。在此我们也希望女孩的父母是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三、女孩的父母和南方都是违法的。

女孩才十四岁,还没有成年,还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要被父母逼着家人,男方也是很勇敢,娶一个未成年少女过门。明知违背少女的意愿,还是我行我素,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不仅仅违背了女孩婚姻自由的权利,而且剥夺了女孩受教育的权利,虽然说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是从道德上来说,也是违背了道德的意愿的,真心的希望女孩的父母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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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媳妇,嫁进婆家,你有没有被婆家“立规矩”?这个规矩是合理的,还是婆家在向你“立威”?你的选择是“退一步海阔天空”,还是选择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为什么会被“立规矩”?婆婆们大抵都会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立规矩”是为了大家以后能更好地相处,避免以后因意见相左而出现矛盾,是明智之举。

如果,所谓的“立规矩”变成婆婆单向要求儿媳,被要求的儿媳只能被迫接受,没有反驳的权利,那就不是“立规矩”,而是婆婆在宣誓主权,向儿媳“立威”罢了。

小雪在婚前,被婆婆众亲戚“立规矩”,儿媳硬气回怼:要不你换个儿媳!

也因为经历了婚前的“立规矩”事件,小雪和婆婆现在相处确实不错,基本不存在婆媳矛盾。小雪成了亲戚口中的“儿媳模范”,婆婆成了被七大姑八大姨羡慕的对象。

01

婚前,小雪和婆婆并不熟络,婆婆一直没机会,因此在婚礼前一天,婆婆联络了一大帮亲戚想给儿媳“立规矩”。

当天,小雪去婚房归置一些新买的小零碎,婆婆打电话说带人过去帮她一起整理,婆婆到后寒暄了片刻,大家就各自忙碌着。直到吃过午饭,坐在客厅歇息时,小雪终于意识到,婆婆等人此行怕不只是嘴上说的帮忙。

闲聊时,小雪和她们偶尔搭句言,这时,老公的姨妈拉着她郑重其事地说:“按照我们的习俗,婚礼敬茶时,儿媳要下跪给婆婆敬茶,而且磕头对晚辈更是积福。”

02

这让一向秉持“有理争三分”的小雪气不打一处来,因为这件事在之前,小雪和老公与婆婆已经达成了共识,敬茶不下跪的。所以婆婆对她“立规矩”不成,这是联合亲戚一起来向她施压,逼她就范。

碍于对方是长辈且第一次见,直接发脾气过于无理,也不能当着别人面让婆婆下不来台,但她也绝不是忍气吞声的主,于是,她笑了笑,拉着姨妈的手说:

“我姥爷今年94,姥姥91,明天婚礼的时候他们都来,您要是想按着您那边的规矩给他们下回磕头,我绝不拦着,不能耽误您积福啊。”

03

小雪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众长辈的神情,看婆婆刚想说什么。她抢先一步继续说:“

至于婚礼上给我婆婆下跪这事,我们之前商量好不跪了,您看我婆婆今天还没发话呢,您这急着说让我下跪,不知道是您的意思还是我婆婆有这个想法?

若是您自作主张,明天是我大婚,就当您这话是放屁,不往心里去了。若是我婆婆的想法,我想明天的婚事可以暂时缓缓,我不着急结婚,再和他谈两年,或者你们换个愿意下跪的儿媳,我都没意见。”

然后,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再也没人说话敢说了。

04

婚后,小雪一度被老公家的亲戚们传说脾气不好,当这话被老公那个公认蛮不讲理的姑姑听到后表示,她就不信了,这新媳妇进门,这么嚣张,又喊着一定要给小雪“立规矩”。

趁着那年春节拜年,姑姑对小雪说,让小雪把老公的奶奶接到家里伺候,还说她作为晚辈有给老人赡养的义务。小雪冷笑了一声,当着婆婆,老公叔伯一家,以及老公奶奶的面说:

“我该说您是无知呢还是无知呢,您要为难人前也应该先看书学习一下吧,您作为女儿不赡养母亲,让我一个孙媳妇赡养老公的奶奶吗?再说,您这还有兄弟呢,就是兄弟没了,不是还有您吗,奶奶小时候没养过您吗?您也不怕被人戳脊梁骨,说您不赡养老人。”

自此后,再没有人喊着要给小雪“立规矩”了。

05

结婚第二天,小雪就找婆婆详谈了一次,她希望婆婆不要再想着“立规矩”,两人可以好好相处。她们处好了,老公的日子过得就轻松,在工作上也能多用心。

如果婆媳整天闹矛盾,老公会夹在中间受气,工作上也没法尽全力,回家没有好心情,长久以往,身体必然会出问题。她言辞恳切,婆婆也被她说服了。

平时,小雪给婆婆花钱从不心疼,嘴巴又甜,把婆婆哄得非常开心,以心换心,婆婆待她也很好,经常说自己是多了一个女儿。

就连曾经被小雪怼过的姨妈,对她也是颇加赞扬,更是直言要比着小雪的样子找儿媳。

作为女人,我们确实应该学习小雪面对婆家单向“立规矩”时,坚决说“不”的态度。

对于小雪的行为,她的言辞虽有点不当,胜在有理有据。在当下,或许长辈会觉得她过于凌厉,仔细思量后,他们也会觉得小雪说的的确在理,更何况,是长辈们挑事在先,小雪只是被迫反击。最主要的,小雪让婆家明白了,她不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女人。

我们再说回“立规矩”,既“立家规”。

一个新家庭的建立,一段婚姻的形成,一般会有6个主要个体的参与,夫妻两人及双方的父母。6个人就会出现6种不同的处事态度,也就是会有6种不同的“家规”。

因此,建立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家规”,很有必要,但要同时满足6个人的“家规”,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很容易出现分歧。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夫妻两人与自己的原生家庭进行分割,然后两人在各自原生家庭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家规”,适用于你们的小家庭。

另外,婆媳之间确实有“立规矩”的必要,因为婆媳关系对婚姻的影响确实太大了,尤其是那些必须经常见面的婆媳,“立规矩”宜早不宜晚。

但这个“立规矩”,一定是要经过双方的认可,不能只遵从一方的喜好,更不能是婆婆在儿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建立,然后再向儿媳“宣读”。

婆婆也是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如果当年你的婆婆没有对你单向“立规矩”,你就不应该在这个时候为难儿媳;如果你的婆婆对你“立规矩”了,那就更不应该这样对儿媳了,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这个理。

我是独生女,家庭条件还不错,老公家跟我家条件差了不少。老公还有一个姐姐,都快28了还没有嫁出去。自从我嫁进婆家,就觉得很奇怪,在我们这边,哪还有这么大年纪不嫁人的姑娘?

结婚后我才听老公说,当年为了供他这个家里唯一男孩读书,姑姐高中毕业就去打工了。她在广东那边一直寄钱回家给老公上学,老公四年大学都是她供出来的。

对于这个大姑姐我一直是心存感激的,所以我一直把她的婚事放在心上。正巧我表舅家的表哥也是老大难,我就牵线把姑姐介绍给了表哥。我表舅是做生意的,家里情况挺不错的,表哥又忠厚老实,婆婆听了别提有多高兴。

俩人见面后彼此感觉都不错,看着姑姐回来开心的表情我们全家都特别的高兴。俩人相处了半年很快就谈婚论嫁。我公婆终于不再愁眉苦脸,姑姐的婚姻大事终于解决了。

表舅家条件不错,虽然姑姐和表哥都不小了,但是一切程序都没有省略。光是彩礼就给了十五万,婆家人到底心疼这个女儿,彩礼就留了五万,剩下的都给姑姐带回到婆家。家里亲戚来的时候说起姑姐都说我表哥不容易,是个好人。我觉得他们好像话里有话,但是也没有想起来细问。

姑姐风风光光的出嫁了,我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仅仅结婚三天后,我那个姑姐就被婆家赶回来了。姑姐哭着回来后我立刻打电话给表舅问是怎么回事,电话是表舅妈接的,她在电话里跟我说你还有脸打电话回来?我被骂的不知所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后来在我的追问下,老公终于跟我说实话了。原来估计当年出去打工的时候,为了供老公读书跟一个有妇之夫好上了,人家老婆跑来家里闹弄的人尽皆知。这次表舅家听人说了这个事情当即就。后悔娶了我家姑姐了,说他们丢不起这个人。现在连我都记恨上了,觉得我是跟婆家串通好的!

山东德州一名女子方某因为无法生育,长期被自己婆家人虐待,并于2019年1月30日天天殴打致死,结婚前160斤的体重,死的时候不过60斤,事情发生之后,竟然有人把矛头指向了这名女子的娘家,在我看来,娘家对这件事情没有责任。

事件始末

方某是父亲,母亲的独生女儿,母亲有精神病,可能因此影响到方某,方某的精神状态还算不错,有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只是平时反应迟钝。2016年,在没人的介绍之下,方某认识了张某,并于11月18日结婚,结婚之后,张某发现方某的行为有异常,了解到方某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疾病,再后来发现方某无法生育,经过多方探查得知,方某之前曾经和同村的男人有过一个孩子,并且还流产。从此之后,张家人就开始对方某进行一系列的虐待,其中包括用棍棒打,挨饿,罚站,关禁闭等种种手段,基本上每天只让她吃一到两顿饭,而且张家人还拒绝方某和娘家人见面,甚至拒绝娘家人的探视,方某在长期虐待之下,逐渐变得营养不良,再加上长期被虐打,最终导致全身大面积软骨织挫伤死亡。

娘家没有主事的人

事情发生之后,网友觉得方某的娘家太过不负责任,明明两家离得没有多远,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要看女儿一次,一方面是因为张家和方家曾经交恶,得之方某无法生育之后,张家曾经到方家上门理论,以方某智力有问题和无法生育为理由,要求方家退还之前的彩礼,但是方家并不同意,两家大吵一架,从此交恶,2018年方某的父亲重病去世,张家不允许方某回家探视,父女连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之后娘家人想要探视方某,婆家也总是用各种借口推辞,声称小两口在外打工,拒绝娘家人的关心和探视,父亲去世之后,家里更是只剩下了一个有精神疾病的母亲,有心无力。所以张家才会有恃无恐的虐待方某,尤其是方某的公公,生性喜欢喝酒,每次喝醉酒之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虐打方某,每次下手都不轻。

法院宣判

好好的姑娘被虐待致死,法院却认为应当从轻处罚,因为被告人能够老实而清晰地说出案犯经过,并且自愿交纳赔偿金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判决的时候,方某的丈夫被判缓刑,方某的公公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很显然,这样的刑罚并不能服众,毕竟是一条人命,家属已经再次提出上诉,案件还会继续审理。希望能够早日给姑娘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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