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个人提出申请,到村居委会办理同意迁移户口同意书,携带相关证件在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以下是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
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友帆1迁移户口需要入户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好庆雹移证》,最后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需要准备的证件有: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等。
迁户口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迁户口都差清需要证件: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2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迁移户口的手续:个人提出申请,到村居委会办理同意迁移户口同意书,携带相关证件在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重新办理身份证。迁移户口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没有的不用提供)、房产证等证件。
户口迁移手续十分简单,准备好材料即可到相关机关办理迁移。户口迁移常出现在:孩子上学需要、结婚办理户口迁移、工作需要等。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算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无户口人员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父母申请);
2、村(社区)证明;
3、入户户主户口本;
4、人口普查资料(或相关有效证件);
5、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材料两份以上;
6、长期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需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表现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入户地派出所收集材料,所长审核签名盖章,户政科审核。
汉川市内、外迁入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
2、原籍公安机关户籍证明、户口簿;
3、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城区四所、马口、新河及除此外的其他乡镇场同户口性质异动,由迁入地派出所所长审批后直接办理;除此外的其他情况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收集材料,所长签字,报户政科审批。
离婚了,户口怎么迁回原籍,具体方法如下:
1、迁回原籍。夫妻离婚后,女方可以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再到原户籍管理部门填写迁移申请书申请迁移。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就可以迁回。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再婚后迁出。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三、另立门户。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离婚后户口从外地迁来的一方如果希望把户口留在当地的,通常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户口政策或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才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离婚了如果有孩子怎么处理?离婚孩子的分配办法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
4、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6、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8、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你符合户口迁移的政策,程序如下:
1、接收地村里或者居民社区开具接收证明信
2、拿着接收证明信到当地派出所办个户口迁移证明
3、拿着户口迁移证明回广东你户口所在派出所盖章
4、再拿着盖章的迁移证明回到你想落户的当地派出所落户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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