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在农村里面有着农村户口,但是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目前还没结婚,但是这种情况之下想分不可以申请分户吗?
因为想盖房子,所以才想把这户口分开,这种情况之下能不能够将户口分开呢?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只好按照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来分析一下。
在法律上是允许分户
如果非要找一个突破口,那么按照法律上面的铭文来说,只要满足了18岁,那么都是可以申请分开户口以及独立户口的。
只要经济独立以及自己能够担当各种社会责任的这种情况之下,都可是可以将户口分开独立起来的。
但是很多地方都会将这个问题深化,以及在牵扯出很多其他的问题,所以导致农村里面如果没有结婚的情况之下,想要独立分开户口还是比较困难的
由于农村里面各个地方执行的相关的文件以及每个地方的做法会呈现不一样的状况,所以导致农村里面,即使你已经是能够达到分开户口的条件,但是他们还会附加一些其他的条件。
盖房子申请分开户口,这个在我们这边是允许的
如果是申请盖房子的情况之下,在我们这边出现申请的时候是可以分开,户口是被允许的
因为对于现在的各种文件下达的时候,特别是一户一宅制的情况出现之后,如果农村里面没有将户口分开,然后再想盖房子,就属于一户多宅了。
所以在我们这边,今年有的人盖房子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个户口申请分开了,由于是盖房子的条件,然后就是家里面之前也有一些老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之下是允许申请盖房子的。
结婚的时候,再申请分开户口更加容易。
在我们这边,如果想要分开户口,那么就是结婚登记完之后,把女方的户口搬迁过来的情况之下,这样分开户口将会更加容易。
因为对于独立户口一般在我们这边而言,都是厂家才能够分开户口,这种情况之下呢,只要你申请这个结婚登记的情况之下,顺便申请分开户口,这种在派出所办理是不需要任何证件的,只要拿着双方的户口本以及结婚证,身份证,去到派出所里面就能够当即办理的。
所以说在我们这边办理分开户口的情况之下,只有结婚登记,然后独立户口这种情况之下是最容易的,也是最简单的。
所以给出我们的建议。
所以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给出我们自己的建议,第1个盖房子申请,同时申请分户。
这种情况可能在有的地方可以执行的了,但是在我的地方却以各种理由不让申请分开户口。
第2个就是结婚,然后再进行分开户口。这种情况在大多数的地方都是允许的,并且也是最快速办理的。
但是有些地方呢,可能会出现更多的问题,所以具体的情况我们觉得还需要到当地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或者求证。
可以分户的。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可以的
一、父母的户口可以与儿子分开,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是儿子必须成年人,
第二是需要有两处房产,儿子的户口落户到另一处房子里。如果不具备以上两点,户口就不可以分开。结婚后单立户口是可以的,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儿子和父亲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把户口分开,其实质就是分户。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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