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歌唱毕双方酒郎退出歌堂,新婚夫妇入洞房成亲。
苗族婚俗——半夜搬家
苗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以自主婚姻为主,通过社交和谈情说爱来确定。社交活动多在节目或赶场天进行,形式是小伙子同姑娘对歌,互相了解情况,沟通感情,若双方情投意合,再由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合。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也有的地区坐轿或骑马。宣恩一带新娘到夫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伴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表示同心合意。川南新娘要从东面进入夫家,说是为了纪念祖先自东方来。黔东南一些地区,夫家要备一对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人了。在湖南、川东、贵州的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结婚后要住夫家。其他地区婚后当天或次日返回娘家,以后逢节日、农忙季节或夭家婚丧娶嫁之时,才接来住一段时间,这样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
拔雉毛
广西苗族小伙子向意中人求爱,在芦笙上插上一支美丽的野鸡毛,对着姑娘吹起动听的曲子。小伙子舞动着芦笙使野鸡毛轻拂着姑娘的脸颊。假如姑娘有意,就随手拨下芦笙上的野鸡毛;反之,就不拔而转身走开。
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相关文章: 婚期大多是由男家择定后委媒人于事前几个月通知女家。婚期临近,女方全村或全姓的姑娘们,大家共同聚餐,以示送别新娘,称为“朋友饭”。出嫁当天,女家需派出三种送亲人:一是新娘的朋友,为13—16岁的未婚姑娘,需盛装同新娘前往;二是新娘的亲兄弟和家族中的中、青年男子9—15人,与新娘同去同返;三是有3—4个15岁左右的男子,护送新娘到男方村寨附近。新娘到婆家短住几天就转回娘家,直到来年二月才到夫家,反复两三年后,才举行“煮饭”仪式。从今以后,她就不能再接触娘家的锅灶了,再也不能住到娘家了。
苗族的自由恋爱十分普遍,在自由恋爱过程中,双方相亲相爱,定下婚约,到了结婚这一天,却由父母来决定。
在苗族婚礼中还有高唱酒歌的习俗。婚事喜庆里,苗家的酒歌往往要成套地唱。苗族在婚事礼仪中所唱的酒歌,唱完一套需用八九小时,有时是通宵达旦地唱。在婚礼中,男女双方都得选派唱酒歌的歌手,选上的歌手称歌郎。每套酒歌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为拦路歌(也称拦门歌),当男方歌郎来到女方山寨时,女方聚众歌郎在山寨的路口迎唱的歌,即叫拦路歌。男方要巧妙地和女方的歌郎对歌,—一解答了对方请问的内容,才被放行进山寨。第二部分叫“十切”,即男女双方歌郎各唱十段歌,内容反映出双方所在村寨的风土人情。第三部分叫“公爷进地”,主要唱出男女双方祖先的渊源所在和迁陡历程。第四部分叫“结亲路”,唱出男女双方古老婚姻礼仪的形成及其形态。第五部分叫“三代根基”,即男女双方歌郎叙唱新婚夫妇父辈、祖父辈、曾祖父辈三代的基本情况,以加深两个姻亲家族的相互了解。第六部分叫“凤亲”,歌郎用歌声介绍男女双方结婚前的恋爱经历,比如他们是如何相识的,类似代新郎汇报恋爱经过。第七部分叫“过定”,代表男女双方长辈对新婚夫妇唱出期望和祝福。第八部分叫“谢主家”,由男方歌郎代表男方向女方亲家致谢。第九部分叫“龙船歌”,是整套酒歌的高潮,双方歌郎要用对唱的形式比输赢,并边对唱边由双方歌郎扯腊鸭,唱赢者即得 居住在云南南部的苗族,青年男女中有一种打毽活动,十分有趣。毽子就是中国民间都用来踢的那种,打毽的板和乒乓球拍差不多。男女青年在打毽活动中,输的一方要让赢的一方“揉耳朵”,不许反抗,但可以跑。如果输赢双方的男女没有情意,纯属比赛,那赢者会使劲揉对方的耳朵,直到对方耳朵发烫为止。如果对打的男女相互有爱慕之意,输者会主动让赢者揉耳朵,而赢者是不会使劲揉的,而是红着脸轻轻摸一下对方的耳朵。也有一输就跑,赢者假装追赶,两人一直跑到无人的场所,倾诉衷肠。
在传统的踩花山节期间,云南金平苗族青年到了花山场上,好心的主人早已为青年们准备好了几套“土电话”,它是用竹筒蒙上油纸、将线从中穿过而成的。男女在“土电话”上,用对歌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感情,询问对方的情况。唱到兴起,小伙子会将“话筒”交给一边的伙伴应付,自己跑去偷看姑娘的模样。如果相互不中意,对歌到此为止。如果双方都满意,继续对唱,约定下一次见面的地点。
广西融水一带的苗族青年,盛行“种花生”这个交往活动。走寨时,小伙子们向姑娘发出邀请,确定时间地点之后,姑娘们就会按照时间来到小伙子的村寨,他们带着农具和肥料,上山种花生,期间男女青年谈笑风声,边劳动边对唱山歌,互相接触试探。花生种子播下后,等苗长高时,双方又要组织一次施肥除草活动,其实是为了创造一次见面机会,这时大家开始物色对象谈恋爱。第三次是秋收花生时,大家相邀收花生并聚餐,相好的在一起讲悄悄话,还没有对象的赶紧抓住这最后一次机会。
苗族的婚姻一般分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两种。包办婚姻为父母媒妁说合,媒人往往是由与对方认识或是对方亲戚的人担任。待女方探明男方的情况,征求女儿的意见后,由媒人再来时说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则议定“礼金”,订婚日期;男方则准备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备酒肉招待,称为“吃新酒”。男家客人离去时,女方送鸡、糯米饭及送给来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带。 湘西苗族姑娘初次外出结交男朋友苗语称“讲链讲规”或“溜比溜苟”,直接翻译就是“放鹰放鹞”和“采果摘籽”。小伙子结交姑娘叫“帮链帮规”或“溜背溜喜”,直接翻译就是“打鹰打鹞”和“攀花摘卉”。
湘西苗族青年幽会也有暗号和密码,这就是“草标”。双方只要看到草标 ,就知道各自的行踪。初相会时,女方如先到达约会地点,必先在约会地点的路口留下一个草标。这个草标的含义只有赴约会的情人知道,有如密码一般的神奇功力。不过,也有一般人都能看懂的草标。一把草上结个疙瘩,疙瘩结在草尖上,草根朝幽会的方向,则暗示一方先到,示意对方快来。后者看到这个草标,必须留下一个草标,疙瘩结在草的中部。这后面一个草标暗示过路者,山中有情人幽会,请走大路。行人见了这样的草标,一般都会避开,以免撞见别人的幽
苗族古代婚姻曾经历过血缘婚、“普那路亚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等形态。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后,婚姻缔结有自主婚和包办婚两种。结婚年龄一般在16岁至23岁左右,男性婚龄稍比女性大些。苗族社会严格恪守着一夫一妻制和宗支之内,血族之外的婚制。苗族青年男女多是通过游方,双方自愿就可以互为配偶,建立家庭。其限制只要不是同宗共祖祭鼓(指有共同父系血缘关系的后代),就可以结婚。姨表之间的子女均视为亲近同胞,禁止通婚。亲戚间不同辈份不能通婚。有的在历史上因婚姻或其它纠纷涉及诉讼,经发誓过不通婚。过去有些苗寨男女不与本民族中的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对象在本寨几个姓氏成员中选择。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都不愿与不同民族通婚。有的苗族宗支甚至不愿与不同服饰的苗族结亲,宁愿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以外的寨子里找服饰相同的苗族通婚。
苗族婚俗“四步”
婚前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迎亲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这期间,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如抢走了,她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让娶亲者不能按时娶到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们还会围住新郎,将他折腾、戏弄一番,引得宾客发出阵阵哄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还用锅灰把新郎的脸抹得黑不溜秋的。望着新郎的狼狈样,人们会爆发出哄堂大笑。
婚礼
新娘娶回家后,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向长辈和宾客敬酒,并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开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给父母喂第一饭碗吃饭。在期间,女方家来送亲的姑娘们可以瞅准机会,用大竹箩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动弹不得。望着在箩筐内挣扎的新郎,人们欢笑成一片,给婚礼增添了无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古老的抢亲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届时,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去把新娘抢回家。据说,实行这种形式上的抢亲,如果将来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旧,女方才有理可讲。把新娘抢回男方家后,再按苗家的规矩举行婚礼,同时,男方家要派人带着礼物去女方家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女方家也会斥责和吵骂几句,接着便收下礼物,有些地区,抢亲还会发生一场充满乐趣的打斗:姑娘得知男方要来抢自己,就故意躲起来,并邀约同村寨的女伴数人,手持扫帚、竹棍等候。当男方的抢亲者来到预定地点时,并不见新娘的踪影。迷惑间,突然伏兵齐出,无数的扫帚、竹棍落在抢亲者的头上、身上。小伙子们顿时省悟过来,但按习俗是不能还手的。他们一边挨着扫帚和竹棍,一边机警地搜寻着新娘。当发现新娘的踪影后,他们便齐心合力,避开姑娘们的追打,把新娘抢回男方家。
按习俗,新娘抢回新娘家后就不能再离开。新娘一到男方家,就意味着已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就不能随便回娘家。在麻栗坡等地,把姑娘抢到男家后,先用一把纸伞把她象征性地罩住,然后再由
哭嫁
哭嫁一般从新娘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开始,也有的前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就已揭开了哭唱的序幕。不过,开始时都是断断续续进行的。可以自由地哭。亲族乡邻前来送礼看望,谁来就哭谁,作道谢之礼节。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轿时,哭嫁达到高潮。这段时间的哭唱必须按着传统礼仪进行,不能乱哭。谁不会哭,就会被别人嘲笑甚至歧视。总的来看,哭唱的内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头”、“哭祖宗”、“哭上轿”等。“歌词”既有一代代流传下来的、传统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们即兴创作的。内容主要是感谢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和哥嫂弟妹们的关怀之情;泣诉少女时代欢乐生活即将逝去的悲伤和新生活来临前的迷茫与不安。也有的是倾泄对婚姻的不满,对媒人对自己乱定终身的痛恨与无奈,等等。
苗族婚俗方式
台江苗族婚姻大都是当事人自主婚姻,其缔结方式可分为自主自由式、说合自由式和说合古典式三种。[1]
自主自由式
是青年男女在“游方”活动中,通过自由恋爱结为夫妇的婚姻形式。从认识到结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对自己的婚姻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这是当前苗族青年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1]。
说合自由式
是经过亲友说合介绍,而双方又经过游方恋爱,自愿结合的婚姻形式。男青年在节日集会或平时游方中同女方相互认识以后,可请亲友前去说合,征得女方家同意即可定亲。此后,双方进一步加深了解,发展感情,条件成熟,便可结婚[1]。
说合古典式
(包含有关系婚、姑舅婚两种形式):带有浓厚民族特色,至今仍流行于县境内,它均系男女双方及其父母都事先同意了的亲事[1]。
上述婚姻缔结形式,除说合古典式外,都要经过游方、说合提亲、定亲择日、接亲等四个相同与不相同的过程。
苗族青年游方
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和进行择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源于古代的对偶婚姻演变而来,并向一夫一妻制发展阶段形成的。“游方”虽属群婚的残留,但绝不是毫无道德的私合滥交,乃是主要传统习惯在道德规范下进行的。因此,无论男女进入游方场后,都要讲文明礼貌,必须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章。[1]
游方活动不是随处可以进行,而必须在特定的地点,苗语称“嘎打良庚”,通称为“游方场”。设多少“游方场”,则依寨内居住姓氏或宗族多少而定,若一个寨子同属一个氏族,小寨的则设一个游方场,大寨可设两个以上游方场。若多姓杂居,则各姓氏设各姓氏的游方场。总之,以同姓或同宗男女回避为原则。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活动的场所,一般设在寨边或寨中,讲究的设有石凳、木凳,栽有百年大树,因而这些地方被视为风景名胜之地。若农闲季节,游方频繁,白天亦在进行。为了礼貌,尊重女方寨子,不宜在寨中游方场谈情对唱,可择在离寨子不远而人能看得到的河边、路口、桥头、树下、草坪等地方,而不能在隐蔽之处进行。[1]
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和谈情说爱,苗族祖辈专给青年男女特定游方节日活动日期,如番召一带于农历二月、六月和七月这三个月,分别举行三次青年男女集体轮流坡会活动;坝场、宝贡、井洞塘、良田、革东等地,每年于农历二月十五日分别举行坡会(苗语称‘旧波’,近年有人外延为‘吃姊妹饭节’);榕山、杨家寨于农历三月十五、十六日分别举行坡会(同上);排羊、台盘于农历六月吃新节后,规定场期为青年男女进行“游卯”活动。
凡苗族青年男女年届十六、七岁,都有过游方活动。十八至二十岁左右最为活跃。当他们在各种公开的社交活动中,一旦情窦初开,本能地自然会产生对恋人爱慕之情。青年男女们不但与一向倾慕的对象畅抒情爱,连素不相识的异性也可以毫不拘束互相攀谈对唱,从中找到心心相爱的对象。他们通过吟唱显示歌才,披露心声,交流思想,建立感情,以自择婚配,因而婚后离弃极少。[1]
青年男女游方有多种多样的时间与形式,各地不一。有的规定在节日才能进行,有的只许在节日的白天进行,有的只许在傍晚或晚间进行,有的可以在女方家里进行,有的只许在游方场上进行。活动最频繁是农闲季节,每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后,最为活跃。过年和吃新节期间,游方场中,赶场路上,姑娘们象欢度节日那样,相邀成行。沿途穿着整齐的小伙子们,不管相识与否,不论旧交、新好,都可与她们对歌攀谈或寻觅知音,选择配偶。集镇街道旁,处处都见青年男女们聚谈的所在。在各种喜庆集会或插秧或打完谷子后,小伙子走村串寨游方活动,十天半月不归,也不带盘缠,所到之处,由姑娘招待。在对歌交往中,使青年男女都各有为数不等的朋友,有情者还结成情侣接至男家。
苗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以自主婚姻为主,通过社交和谈情说爱来确定。社交活动多在节目或赶场天进行,形式是小伙子同姑娘对歌,互相了解情况,沟通感情,若双方情投意合,再由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合。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也有的地区坐轿或骑马。宣恩一带新娘到夫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伴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表示同心合意。川南新娘要从东面进入夫家,说是为了纪念祖先自东方来。黔东南一些地区,夫家要备一对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人了。在湖南、川东、贵州的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结婚后要住夫家。其他地区婚后当天或次日返回娘家,以后逢节日、农忙季节或夭家婚丧娶嫁之时,才接来住一段时间,这样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苗族的传统风俗:
1、开年节
开年节是苗族人民的“春节”,也称作“客家年”。过年时,家家户户杀猪宰羊,烤酒打粑庆丰收,希望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按照风俗,苗族人民用对歌的方式表达他们对新年的祝福和希望。一大早,黔湘渝(贵州、湖南、重庆)边区五乡四镇的各族同胞就从四面八方赶到三省市交界的天星坡脚,用歌声表达迎新的喜悦。还要唱《开春歌》,歌词大意为思春、盼春、惜春、挽春等。
2、踩花山节
踩花山是苗族传统节日。云、贵、川等省苗族群众在农历正、二月间或四、五月间盛行踩山、跳场,源于青年男女的求爱活动。节日期间,青年男女对歌、跳芦笙舞、寻求配偶;老农们则来到花场地交流生产经验,传授生产技术,祝愿五谷丰登。居于山区的苗民在节日内还要进行斗牛比赛。屏边县的苗族还举办跳狮子和爬花杆的比赛。
3、四月八
苗族传统节日,传说这个节日起于明代。每逢农历四月初八,苗族人都身着盛装群集于贵阳市喷水池边,吹笙奏笛,对歌谈心,以纪念、凭吊传说中的古代
4、英雄亚努。
此外,四月八还是布依族的节日,有称它为“牛王节”的,也有叫“牧童节”或“开秧节”的。每逢这天,人和牛都要吃“牛王巴”或糯米饭,并休息一日,表示对耕牛的慰劳。
5、龙船节
龙船节是流行于湘西和黔东南施洞、松桃一带的苗族节日。大都在农历五月初五进行。这天除了角逐龙舟外,还有跑马、斗牛、踩鼓等活动。
6、姐妹节
在贵州省东部清水江畔的苗家村寨,每年农历三月十五至十八日为苗家“姐妹节”。节日里,苗家按传统风俗都要吃“姐妹饭”。这种饭是用姑娘们在山上采集的野花和叶把糯米染成五颜六色后蒸成的。节日里还有热闹的斗牛场面和“游方”活动。
7、赶苗场
为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叙永、古蔺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举行两次。关于赶苗场的起源,相传是苗族人在一次起义失败后形成的。官府不让他们联聚会。人们便以到场坝吹芦笙娱乐为名,秘密联系,后来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
8、赠带节
流行于叙永县下东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初五日举行。届时,方圆数十里的青年男女。如双方中意,便可互赠腰带,作为订婚礼物。事后反悔者,可索回腰带,解除关系。
扩展资料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散布在世界各地,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以及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和苗族口碑资料,苗族先民最先居住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其祖先是蚩尤,“三苗”时代又迁移至江汉平原,后又因战争等原因,逐渐向南、向西大迁徙,进入西南山区和云贵高原。自明、清以后,有一部分苗族移居东南亚各国,近代又从这些地方远徙欧美 。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湘西、黔东和川黔滇三大方言。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
在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中,中国苗族总人口为9426007人,人口在少数民族中居第四位。
参考资料
-苗族
-苗族节日
-苗族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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