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作为五十六个民族之一,他们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民族文化,无论是民族语言、服饰、歌舞还是风俗习性都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每个民族都有着属于自己民族的节日,而这些节日也都有着属于自己民族的传统。下面的布朗族文化为你带来布朗族的传统节日分别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插花节
布朗族插花节,即泼水节。农历清明节后l0天。节前,各家杀猪,炸“烤蚌”。节日当天早饭后,全寨青年男女穿戴—新,敲着蜂桶鼓、象脚鼓,排队到江边,姑娘们以碗盛沙,到佛寺前空场上堆放,插上鲜花。全村老幼围着沙堆,跟在象脚鼓、蜂桶鼓队后面跳舞,几圈之后,由鼓队引导,在全村各通道跳舞,庆祝活动要持续5~7天。插花节期间,还有“洗佛”的活动。关门节、开门节,与傣族同。春节,时间与汉族春节同,停止生产,打秋千,打陀螺。节日期间,制作丰盛的食品佳肴。
2、厚南节
厚南节:又称“桑刊节”、“宋坎节”。布朗族盛大的年节,每逢农历三月清明节后7日举行,即阳历4月13日—15日举行。节日里的主要活动是相互泼水以迎接太阳。所以,人们把这个节日称之为迎接太阳的节日。现在,宋坎节的内容比过去有很多改变,除以往的传统活动外,又增加了文娱节目的表演和体育比赛,更为人们所欢迎。
3、洗牛脚
洗牛脚:每年五月,施甸的布朗族还要过洗牛脚。届时老人和头人头戴斗笠,披蓑衣,手执杨柳、桃枝扎成的扫把,牵着羊,把支支红纸小幡插在各家门前,表示祝福。被祝福的户主,应把洁净的水泼在老人和头人的身上,表示洗去牛脚迹,最后把羊牵到寨子外宰杀煮熟共餐。
4、火把节
火把节:又称“姑娘节”,云南施甸、昌宁、永德等地布朗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六月二十三至二十四日举行。在施甸、昌宁等地,布朗族于六月二十三日开始过火把节,主要是祭五谷大神,祈求五谷丰登。届时,全村各户家长齐集村前一棵树下,杀猪祭五谷,祈求五谷生长良好。过节期间还要祭色(神)林,各户携带米、酒若干,在神林树下煮饭,并杀猪分牲肉。祭神林时,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参加,孕妇不能摸猪头和猪内脏。二十四日中午,各户准备酒、肉供品前往玉米地献山,杀鸡一只,祈求玉米、麦子、旱谷等农作物生长良好。
在永德等地的布朗族过火把节是,凡已出嫁的姑娘,都要回娘家来过节。全家杀鸡、吃肉、喝酒,表示庆祝。当天,各家准备火把,到晚上,将火把点燃,先照屋内,后照老人,并撒以松香粉,口念“跳蚤、蚊子烧完了,天灾没有了”等语,然后持火把照房前屋后的果木树,以示烧掉害虫。
5、考瓦沙
考瓦沙:又称“关门节”,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布朗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傣历九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是西双版纳等地布朗族的“关门”时间,以便集中精力从事农业生产。在关门节期间,每户出一元半开、二筒米、一对蜡条、一条手帕交给村寨头人向佛寺奉献纳福,并杀猎请头人、佛爷、和尚宴饮。在这两天,村寨成员停止一切生产劳动,成年男女均到佛寺听佛爷念经祈福。关门节后,即禁止青年男子下寨串姑娘。
6、滥地节
滥地节:云南永德等地布朗族的传统农祀节日。每年农历十一月举行。滥地节隔365天过一次,时间一般在秋收割完稻谷时举行,滥地节有庆丰收的意思。 过节时,各家吃糯米饭、酒肉, 到佛寺供祭品,听佛爷诵经。 当天,青壮年多出外“撵山”(打猎)。
7、成丁节
成丁节: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布朗族的成丁活动。布朗族青年男女到十四岁以后,就要组成社交集团并举行成丁礼。在夜幕降临时,达到成丁年龄的男女青年相邀到年轻人聚会的火塘边,由姑娘们用名叫“考阿盖”的树枝,在铁锅片上烧取黑烟,依次帮男青年们一个个染牙齿,染后的男女方可视作成人,从此也才获得恋爱和结婚的权利。
8、过年节
过年节:布朗族用傣语叫“京比迈”,是布朗人最最隆重的节日,这一天,家家户户吃红糖糯米粑粑,还要用芭蕉叶包成两份,各插上一对蜡条,两朵鲜花,关到家庭长家中:一份装入家族长卧榻上方挂的“胎嘎滚”(家族神位)内,作为祭祀家神之用;另一份献给“高嘎滚(家族长)。各户男家长都要脱下自己的包头巾,向作为整个“嘎滚”(家族)代表的家族长行拜年磕头礼。
并且用水象征性地从头到脚为家族长做洗礼,祝贺长命百岁,吉祥平安。家族长也向人们祝福道:“全家族的孩子们,逢年过节来祈福,这是祖辈传下来的古礼,不可忘记。旧的岁月过去了,新的一年到来了,全体儿孙们来告辞拜年,你们都有福了。预祝你们庄稼茂盛,人畜兴旺。”祝毕,家族长为“胎嘎滚”(家族神)代袜么·代袜那神祈祷祭祀。村社以家庭为单位,再到日落方向,举行滴水仪式。
9、关门节
布朗族也同傣族一样叫“豪瓦沙”。这一天家族成员照例要给家族长送一朵鲜花、一对蜡条,去祭“胎嘎滚”,并跑着为家族长举行洗手、洗脚礼,表示祈福。全家男女老幼还要向房门,楼梯及家具杂物的鬼灵“苏玛”(磕头),分别奉两对蜡条作为祭品,祈求人畜来年平安。
古代汉族有“杀鸡”的岁时风俗,流行浙江金华、武义等地。每年七月初七,当地民间必雄鸡,因为当夜牛郎、织女鹊桥相会,若无雄鸡报晓,便能永不分开。
土家族称踢毽子为“踢鸡”。春节时,男女青年一起踢“鸡”,一人将“鸡”踢起,众人都去争接,接到“鸡”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而男女青年往往用草追打自己的意中人。以后“踢鸡”就成了谈情说爱的媒介。
农历十月一日,河南一些地方要杀鸡吓鬼。传说是阎王爷放鬼,至来年清明节收鬼。民间以为鬼怕鸡血,鸡血避邪,故于十月一日杀鸡吓鬼,以使小鬼不敢出来。俗语称:“十月一日,杀小鸡儿。”
山东一些地区有“抱鸡”的婚俗。娶亲时,女家选一男孩抱只母鸡,随花轿出发,前往送亲。因鸡与“吉”谐音,抱鸡图的是吉利。另外,在古时有一种留“长命鸡”的习俗。临近娶新时,男方要准备大红公鸡一只,女方准备一只肥鸡,母鸡表示新娘为“吉人”。出嫁时,女方所备的公鸡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着,随花轿出发,并要在公鸡未鸣之前赶到男家。人们认为公鸡不睡觉,而母鸡不睡,寓以气势压倒公鸡。然后,男方将公鸡交给抱鸡人,将公鸡、母鸡一同拴在桌腿上,并不时打公鸡,直到公鸡有气无力,这是妻子制服丈夫的象征。之后,这两只鸡不得杀掉,故称长命鸡。而在浙江一带有流行“宰鸡”的婚姻风俗。新郎去新娘家迎娶,女家则在地上铺一块白布,让新郎在上面宰鸡,鸡血不能滴在白布上,否则滴几滴就罚几杯酒。杀鸡时,女家故意相撞新郎,但有经验的新郎则能应付自如,不让女方得逞。
云南大理地区的白族流行“鸡米礼”的风俗。鸡米礼分鸡米单礼和约米双礼两种。单礼为一只公鸡和一坛米酒;双礼为两只大公鸡,一坛米酒,一坛谷种。这是嫡亲或姻亲之间在出生、结婚、盖房时互送的礼品。
旧时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流行饮鸡血酒的交际风俗。在结拜兄弟时,为了表示亲如手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人们宰一只雄鸡,在每碗酒里滴几滴鸡血,对天发誓,然后将血酒一饮而尽。
湘西南苗族在生活中的民间禁忌简述如下。
一、生活禁忌
1掉在地上的粮食,如饭、米等,忌讳用脚去踩。认为用脚踩是不爱惜粮食的表现,会触怒雷神遭雷打,俗话叫“天打雷劈”。吃粽粑时丢下的粽叶,忌用脚踩,否则会生暗疹。
2新娘在吃仪式饭时,所坐的凳子忌讳移动。否则会被认为新娘怀二心,不图一夫到老。
3食盐忌讳从别人手里接过来。如到商店去买盐,营业员把盐放在柜台上,买盐者才能去拿盐。如果从别人手里接了盐,叫做“接言”,认为以后会相骂、吵架。
4嫁女、结婚摆筵席的菜都要成双数,即四盘四碗、八盘八碗或十二碗,忌成单数。否则新婚夫妇会离婚,好景不长。
5节日期间生病需要呷药,忌讲“呷药”,应该说成“喝茶水”。特别是在腊月尾和正月头,尤须禁忌。
6不是夫妻或兄妹关系,一般忌男女同行;否则叫“男女授受不亲”,别人要讲闲话,有时还会遭来辱骂和殴打。
7在过喜事的酒席上吃饭,忌一口酒一口饭,要待同席把酒喝毕之后,大家才一起吃饭。否则叫“犯上”、“无礼”。
8吃饭时必须把饭菜盛好,在桌上摆半分钟或一分钟后才能吃;否则叫“对祖先的不忠不孝”。
9狗肉、团鱼忌上灶。因狗肉、团鱼是厌物,上了灶会得罪灶神。
10呷饭的时候,忌用筷子敲饭碗。据说,敲了饭碗会敲去衣禄,是要受穷的。禁忌中途换碗,否则女要再嫁,男要再娶。
11蛇肉忌进厨房。蛇肉如果拿到厨房里煮食,“塘煤”掉在蛇肉里,呷了会中毒。
12呷饭的时候,忌对着别人的后背;否则会被认为是对别人不礼貌。还有一种说法是,那人会长“背花”(即痈)。
13出门在外,饮酒忌举杯就喝,必须先点几滴酒落地,以示纪念双方祖先。
14去别人家做客吃饭,忌呷主人的锅巴。因锅巴是“饭娘”,又叫“饭根”。如果客人呷了锅巴,是对主人的不尊敬,主人是最不满意的,怕把他家呷穷。
15农村称肉(买肉),最忌“三斤六两”。因三斤六两是“打波斯”所用肉的斤两。如果称了三斤六两,那就意味着家中要遭灾惹祝,或生病,或失财,或农牧业没有收成。
16未婚女子,在人多的场所,忌露牙大笑。俗称“笑不露齿”。
17忌挑空水桶或粪桶进屋。进屋前必须把挑的水桶、粪桶放下,手提进屋;否则不利。
18未出童限的孩子,忌吃从杀死的鸡鸭肚内取出的软皮子蛋;否则长大后会懵懵懂懂(方言:即智力低下)。
19农村忌包着白头巾去别人家;否则,那家人会认为白头巾是不吉利,会讨厌你的。
20一家人忌一个梨子分开吃(即分梨);否则今后会出现分离(分梨喻分离)。
21掉在地上的字纸(写有文字的纸),忌用脚去踩,传说踩了要瞎眼睛。
22男人忌从凉晒的女人衣服下面钻过;如果钻了过去,是会背时的。
23到别人家去,主人的狗很凶猛,扑咬你,只能防赶或喊主人管好狗,不能打;否则叫打狗欺主,主人家会生气的。
24家中有病人,门口贴有小红旗,禁忌别人去他家,以免带伤鬼进屋,对病人不利。
25每年收割的粮食,没有报新(即吃新节之前),忌用新米汤或米浆洗、浆衣服(先要保证食用,才可用于其它)。
26结婚或新造华堂那天,忌来客或帮忙的人员在主人家里争吵打架;否则,主人会生气。
27父母健在,儿孙年龄再大,都忌请客庆寿;否则叫不孝。
28忌喊别人的野名和给别人取外号;否则是极不礼貌的。
29妇女忌晚间梳头。有“一夜梳头百日愁”的俗语。
30早晨起来,忌讳讲鬼、蛇、虎等一类不吉利的话;否则,认为当天就会出现不吉利的事情。
31女孩子忌呷试花果(果树初结的果);否则,据说呷了试花果,长大后没有生育能力。
32女孩子忌呷禾鸡蛋和双黄蛋;否则,以后长大成人,会发生难产。
33七岁以下儿童忌呷寡鸡蛋(孵不出小鸡的蛋);否则,长大后会成为寡人(即没有生育能力)。
34七岁以下儿童忌呷鸡爪;否则,长大后读书写字会象鸡爪抓烂的一样。
35七岁以下儿童忌呷鸡肚子(土语叫鸡庆子);否则长大以后会成缺口皮(唇裂)。
36七岁以下儿童忌呷鸡血鸭血;否则,以后读书、写字,墨要浸纸。
37未满七岁,脱乳牙前忌吃八合(野百合);否则,长大以后长出来的牙齿是爆牙齿。
38小孩忌捉未生羽毛的鸟崽;否则,长大后写字时,手会打颤。
39忌用母鸡敬神。传说用母鸡敬神,神要怪罪,就会有灾星。
40不管红白喜事,如果过了时间,忌再去补礼;否则双方都不利。
41煨中药时,忌药灌子掺满水。据说,掺满水是不吉利的。
42忌农历逢七日子给小孩剃头;否则,脑壳要生疮疱。
43农村忌打死阳雀(杜鹃)。传说杜鹃是玉帝的外甥,玉帝派它来人间报春,若打死一只,玉帝发气,起码三年内,阳雀不会再来这个地方。
44农村住宅,门前忌建牛栏,屋后忌建仓库。有“前怕牛栏后怕仓”,和“门前牛栏不吉利,屋后仓库不安宁”的俗语。
45衣服破了或扣子掉了,忌穿在身上缝补,或上扣子。有“穿着连,遭人嫌”的俗语。
46忌赤脚踩牛屎;否则,脚会生暗疮,或开蛤蚂口(皲裂)。
47忌见到蛇相互(交配);否则,见到蛇相互(交配)的人就会生大病,或死亡。据说,见到蛇相互(交配)的人,要赶快脱下裤子,口中大声喊“蛇相互,我脱裤”。只有这样做,才会免遭生病和死亡。
48农村竖木屋,只能喊“升起”或“打发”,忌喊“倒啦”、“打坏了”、“斜啦”或“磨”等不吉利的语言;否则主人生气。
49木匠忌人踩木马,岩匠忌人跨岩杠(千斤杠);否则,玷污了祖师,匠人会背时。
50叫花子来讨米,忌将容器中装的米全部倒给他,总要留一点;否则,会倒掉自己的衣禄,要受穷。
51拿篙把火走夜路回家,忌把篙把火带进屋;否则,把篙把火带进屋,会把伤魂、野鬼带进来,家中就会不顺遂(办事不利)。
52夜间从外面回家,忌直接进屋。一般都要到土地庙和厕所转一圈。传说这样做,就会把伤魂、野鬼甩开,它就不敢跟着进屋了。
53剪下的指甲,忌用火烧;否则,新长出的指甲就会是碎软如灰的指甲(灰指甲)。
54垫过床的稻草,忌用火烧。只有人死了才烧床草。烧活人的床草,就等于是烧床主人的躯体,是不吉利的。
55看见死尸的人,忌看未满月的婴儿。若看见婴儿,婴儿不吃奶,会发黄。俗称“见瘐”,要”解瘐”才可免除病灾。
56小孩忌吃半生半熟的糍粑,否则会长疱。
二、生产禁忌
(一)播种期问,凡是沾着死尸者,忌讳撒播种子;看见死尸者,当天忌看见种子,必须隔夜才能看见。否则,会影响种子的发芽和成长(出芽率低,生长不好)。
(二)看见死尸的人,忌看见蚕。否则,蚕不吃桑,要发黄。俗称”见瘐”,要”解痍”才行。
(三)栽不完的秧苗未经拔除,忌讳翻犁。相传,若不拔除秧苗就翻犁,是对庄稼不爱惜,会触犯雷神,甚至会遭到雷击。
(四)插秧时,忌两人手对手接秧。否则,会发”秧损”,手腕及手背要肿痛。
(五)在乡下,立春以后的每个“戊日”和农历正月二十日,忌动土、挑水、扫地和拿针线。民间称“忌戊”、“忌风雨”。据说如不忌戊,不忌风雨,会触怒“土神”,“土神”要发脾气。一户不忌,要崩他的田坎;一方不忌,要遭天灾水涝。
(六)惊蛰节忌挖地动土;否则,会挖出蛇来。
(七)忌扯“木荔子”(乌柏)叶垫坐休息。据说垫坐了,要肚子痛,或拉肚子(腹泻)。
(八)农村忌穿蓑衣进堂屋;否则,山上的毛虫爬进屋,腊肉要生虫。
(九)上山砍柴,忌砍泡桐。据说泡桐当柴烧,后代子孙会是聋子。忌烧棕榈树;否则,后代要出毛人。忌把木榈当柴烧;否则,后代子孙要流口水。
(十)下雨天忌砍竹子;否则,竹会烂马鞭,绝种。
(十一)养猪忌买五爪猪。据说,五爪猪是人变的,群众不愿喂,屠户不敢杀,消费者不愿买。喂肥杀了,肉带**,不但不好吃,而且呷了还会生病。
(十二)家养的牛马,夜间嘶叫不吉利。俗称“牛叫要离栏,马叫要离鞍”。传说夜间牛马嘶叫,是有横祸的先兆。
(十三)母猪忌生两个崽,母狗忌生一个崽。俗语“双猪独狗,不死也得走”。遇到这种情况,要把刚生下来的的猪崽、狗崽摔死,以求避灾。
(十四)家养母鸡忌变公鸡叫。俗话说:“母鸡变着公鸡叫,必定有祸到。”若出现这种情况,必须立即把这只母鸡放在门坎上,把其头一刀砍下,用棍子穿上插在十字路口,以求化解。
(十五)民间忌黄牛进别人家的屋。传说黄牛进屋,会玷污龙神,会出现百事不顺遂。如出现这种情况,邻居关系好,则把黄牛尾巴砍下一节,将血滴在门坎上了事;如邻里关系不好,那么牛主就要买一块红布,香纸,刀头,鸣放鞭炮谢龙神(但水牛进屋大吉大利)。
(十六)看见杀牛,忌手放胸前,必须手操背后。传说,牛为人耕田有功劳,杀死后其阴魂到阴间去,阎王会问它,你为人劳累有功,为什么你无人相救。牛会回答,有很多人围观,无一人相救。阎王派小鬼查访清楚,看杀牛人也会有罪过。如果看杀牛人都是反剪手,牛就会答复阎王,虽有很多人围观,但是被反绑着手,无法相救,看杀牛人才无罪过。
(十七)忌把牛丫放在人的颈上;否则,那人要生牛丫疮。
三、婚姻禁忌
(一)新娘进屋时,男方全家老小都必须回避,忌讳与新娘见面,要等新娘见“灯火”,饮交杯酒后才能见面。否则,将来新娘与男方家人会产生不和睦现象。
(二)同姓男女禁忌谈恋爱和结婚。人们认为同姓男女结婚是“复香炉碗”,要受到族规的严厉惩罚。
(三)男女订婚时,忌讳遇到伤亡事件。在筵席上忌讳打烂碗盏。认为出现以上事情,是日后夫妻关系破裂的预兆。
(四)嫁出去的女儿,忌在娘家同丈夫同宿;否则会搞坏房子,败坏脉气。
(五)嫁女过礼时,只能鸣放挂子鞭炮,忌放大炮;否则是对女方的侮辱,家人会生气的(在农村只有丧葬才放大炮)。
(六)结婚办酒席,忌出现鸡头;否则,是对女方的侮辱,送亲客是要生气的。
(七)新郎新娘第一次去娘家回门的那天晚上,新房内要安排一个带有男孩的人在新郎新娘的床上睡觉,忌空房无人;否则,不吉利。
(八)新娘结婚来到男方家中,请先生回神所烧香纸,忌风吹散,剩下的渣子都要用碎石子掩盖;否则,今后会出现婚姻不牢固。
(九)新娘出嫁或回门的途中,禁忌与埋死人相遇。如遇上必须绕道,否则将不吉利。
(十)闺女出嫁时,由哥哥背出门,切忌闺女挨门挨壁;否则会把娘家的衣禄扫去,娘家会变穷。
(十一)闺女出嫁,忌父母陪送。传说父母送女,会把闺女送进灾难深渊中去。
(十二)聚亲嫁女,忌“四眼人”(怀胎妇女)触摸新娘新郎的物品;否则,夫妻间是会不和睦的。
(十三)聚亲嫁女,忌用无子女或再婚以及单身汉去当正客,当圆亲娘,抬花轿;否则不吉利。
(十四)婚聚酒席上,忌摆猪血当菜,忌呷甜酒夜宵;否则,是挖苦女方作风不正派,正客是要生气的。
(十五)嫁女时,忌把闺女用过的东西随嫁带去;否则,会把娘家的衣禄带去,而使娘家受穷。
(十六)未婚男女青年,忌呷猪叉子;否则,寻找伴侣时,会有人打搀子。
(十七)忌借房子给别人结婚。俗话说“宁肯借房停丧,不可借房成双”。据说借房给别人结婚,是要背时的。
(十八)新婚夫妻,忌烧断头香;否则,夫妻不能白头到老。
四、礼仪禁忌
(一)外出做客,忌父子安排同桌呷饭;否则,是对客人不礼貌。红白喜事,忌主人把男女客人安排同席呷饭;否则,叫破坏规矩,不成体统。
(二)大家一起外出,必须尊重长者和客人走前面,忌晚辈抢先;否则叫不礼貌。
(三)来人来客杀鸡鸭,必须把头尾劝给客人和长辈呷;否则,是对长辈和客人的不礼貌。
(四)请客人呷饭,必须把上座、下座让给客人和长辈坐,忌其他人抢座;否则叫无礼。
(五)在酒席上,筛酒的壶嘴只能对准自己,忌对准其他人;否则大家会生气。
(六)农村忌狗肉上席,因狗是厌物,上了席,神要见怪。俗语有“打狗散场”的说法,即狗肉上席,大家要分手。
(七)家中有病人,请巫师驱邪赶鬼后,3~7天内,忌生人进入病人家中;否则病人会”返病“(即病情复发)。
五、节日禁忌
(一)正月初一,忌用火筒吹燃火;否则会吹去一年的财运。
(二)腊月三十及大年初一,忌闺女用剪刀;否则,嫁到婆家去,经常会斗嘴挨骂。
(三)正月初一,忌倒垃圾;否则会倒去一年的财运。
(四)腊月三十晚上忌断火种。据说断了火种,是不祥之兆。
(五)吃年饭及傻(社)饭忌泡汤。相传泡汤.在春耕生产中就会常遇大雨淋漓,造成洪水泛滥,垮田坎,给人们带来灾难。
(六)正月初一忌挑水,忌向外倒水,忌扫地,忌说一切不吉利的话。传说正月挑水、倒水会带来不吉利的年成;扫地,会把家中的财喜扫掉;说不吉利的话,会全年倒霉。
(七)正月初一至十五,忌讨债。传说这期间大吉之时,人人都该享受,俗话说“叫化子都有三十夜”。债主只能在三十夜之前讨债,若新年去讨债,上天会降罪讨债人的。
(八)忌除夕之夜和大年初一说不吉利话。农村有“腊月忌尾,正月忌头”的俗语。
六、生育禁忌
(一)家中有孕妇,忌在房屋周围动土或移动重物;否则,震动了胎神,容易流产。
(二)家中有孕妇,夜间有人喊,切忌立即答应。万一听到熟人喊,也只能由男人轻手轻脚去,弄清以后再打招呼。传说怕是产内鬼(又叫产泪鬼,即在分娩时死亡的产妇的阴魂)变成人喊找替身。如果答应了,孕妇凶多吉少。
(三)出了嫁的女子,忌回娘家来生孩子;否则,娘家会背时而不顺遂。
(四)妇女生了孩子坐月子,忌伤心悲泪。据说妇女在坐月里呕了气,老了会眼珠发红和头部疼痛。
(五)妇女在生小孩未满月之前,忌讳从中堂走过;更忌讳走进别人的家。一旦坐月子未满四十天的女人进入别人的堂屋,被认为空身人进屋,家道不顺,人家会要她家请祭司祭龙神;或牵水牛并在角上缠着红布打扫厅堂。
(六)产妇生小孩未满月.忌任何人穿草鞋走进产妇房内;否则会把奶踩干,小孩会缺奶呷。
(七)忌孕妇去摸或抱别人的小孩;否则会把别人的小孩包起,小孩会生病。
(八)忌孕妇用手去摸新郎、新娘彩礼或衣服;否则会背时。
(九)妇女怀孕后,忌在这段时间内搬房。传说搬房会得罪胎神,将受到惩处。
(十)别人家生猪崽,孵鸡崽,忌孕妇去看。如果孕妇看,今后会出问题,或猪崽生不出,或孵鸡寡蛋多。
(十一)孕妇晾衣服的地方,忌小孩从下面走过,更忌孕妇从小孩头上或衣服上跨过;否则,小孩会背时,生病。
(十二)孕妇忌把小孩生在别人家里。凡快到生小孩这段时间,孕妇不要外出。传说小孩生在外人家里,那户人家将有血光之灾。
(十三)忌在孕妇身边动土,鸣炮,放鞭炮;否则会把肚里的胎儿惊下来。俗称“惊胎”。
(十四)孕妇忌惹事生气。据说孕妇生了气,生出的小孩会性情暴躁,大哭大闹,易得疝气病。
(十五)孕妇忌跨越吊船的缆绳和牵牛的绳子;否则会延长分娩时间(即难产)。
七、房事禁忌
(一)远行前后忌行房事。行房事后走百里路者病,走百里路后行房者必死。
(二)产后百日内忌行房事。若强行房事,妇女必生病;产后十余日内行房事者,妇女必死。
(三)妇女来月经时,忌行房事,否则成血麻症(俗称阴症病),男女皆病。
(四)酒醉、饭饱后忌行房事;否则五脏反复,损精伤气。
(五)空腹忌行房事;否则大伤元气。
(六)病后忌行房事;否则病情复发.并且加重难治。
(七)妇女怀孕后忌行房事,一则属尊胎练,无附胎之患,及小儿出现胎毒、凶险、游空惊、胎牙疳等病;二则所生之儿,男必端严方宫,女必贞静、幽娴,自然长大后不犯*佚。
(八)行房事后忌马上挥扇和喝冷茶水;否则会生病。
(九)凡操劳过度,过热,过份忧愁,过份惊恐后,忌行房事。否则,轻者则成痼疾,重者会死亡。
(十)大雷、大风、大冷、大热、日蚀、月蚀、神前、柩后、值神、祭祀之日,忌行房事。
(十一)父母病故还没有安葬前,夫妻忌行房事;否则不孝。
(十二)夫妻外出到别人家里,忌行房事;否则会败坏别人家屋场。
(十三)没有正式结婚的男女青年,忌行房事;否则女方的家庭会生气找麻烦。
八、丧葬禁忌
(一)父母病故后三个月内,其子忌剃头;否则不孝。
(二)剃头匠(理发师)死后,忌安葬到祖坟山;否则会影响风水。
(三)非正式死亡的人,如投河、自缢、难产、枪毙等死的,忌进祖坟山;无后(无子女)之人,死后也忌埋祖坟山。
(四)未满童限(十二岁满童限)的小孩死后,忌埋进祖坟山。
(五)父母病故的当年三十夜(除夕),亲友或郎女赶来祭灵时,只能烧香默哀,忌放声大哭。
(六)人死时和安埋时,忌犯重丧。据说犯重丧,家中还会死人。
(七)人死后安葬,必须在上午的时间内,习下午安葬;否则不利。
(八)人因病或其它事故死在外面,忌把死者的尸体抬进自己的家里,必须在外面打棚子停放;否则不利。
(九)人病故,去报亲友前来奔丧,只能说某某老人升天或丧寿了,忌说某某死了。
(十)出嫁的女儿病故,只能安葬在男方的祖坟山上,忌安葬在女方的祖坟山上;否则,女方的家族都会生气。
(十一)老父母临终前,忌挂蚊帐。挂有蚊帐的,都必须下掉。传说,老人死在蚊帐里,阴魂就会在天罗地网内受罪,难以超生。
(十二)老父老母死后,忌狗猫进灵堂。传说狗猫进了灵堂,死人要爬出来,后辈有罪。忌捏摸死者鼻子,否则鼻子里要爬虱子。
(十三)人死后进棺材,忌把棺盖盖实,总是把棺盖打斜,留一小缝。传说是为了防止假死而误事。
(十四)父母死后,孝女属孕妇,忌拿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鞋子、手巾等物;哭丧时忌把眼泪滴在死者身上。
(十五)长辈死后的前三年春节,家里忌贴红对联,忌扫阳尘,忌外人到家里搞文娱活动。
(十六)祖坟不实,只能用脚去踩实,忌用锄头敲打;否则,水牛会用角去拱烂坟墓。
(十七)人死后挖井(墓穴),如碰到石头,忌放炮炸岩,只能锄挖斧砍;否则会炸坏龙脉。
(十八)清明节扫墓祭祖,忌用腊肉当供品。传说,用腊肉当供品祭祖,后人会出黑子。
(十九)忌在祖坟旁栽梨头树;否则,孙子要瞎眼睛。
九、其它禁忌
(一)晚上不到公鸡叫的时候,忌公鸡提前啼叫。如果公鸡提前啼叫,预兆这家将要出现其它问题。俗话说:“一更贼,二更火,三更出强盗。”必须把这只公鸡杀掉,以求消灾解祸。
(二)晚上忌在家里吹口哨;否则,会把伤魂、野鬼引进家里,使家人遭殃。
(三)小孩子忌用手指月亮;否则,月亮公公要割耳朵,今后会得耳病。
(四)当有人走到最危险的地方或井边,忌同伙呼喊他的名字;否则,洞神、鬼怪会把他的灵魂勾去。
(五)新年忌讲不吉利的话。如某人姓史,某人姓吴,就不能叫史(史与死同音)老板,或吴(吴与无同音)老板,要叫贺(贺与活同音)老板,或富老板;否则他们要生气的。
(六)别人在建猪栏时,如有事到他家,主人给你送烟、倒茶或留你吃饭,你都要呷,忌讲不呷;否则,主人认为以后猪会发瘟,对你会生气的。
(七)木匠给别人做猪栏时,要身在其中,做好以后要在其里面休息一会才可出来;否则,主人会认为以后关不住猪。
(八)太阳出来以后,忌对着太阳钉钉子;否则,会瞎跟睛。
(九)坡上忌捡鱼,水中忌捡鸡。传说鱼到山上,鸡下水是不祥之兆。如果捡了,不是生病,就是损财。
(十)农家的猪栏、羊圈木头烂了,忌当柴烧。烧羊圈、猪栏木,后人会得羊癫疯和猪泡疯。
(十一)木匠凿猪、牛栏枋眼的木渣,只能倒不能用手抠出;否则,所养的猪牛一夜打栏到天亮。
(十二)妇女忌坐磨刀岩。传说如果坐了,要生怪胎,无屁股。
(十三)改过嫁的妇女,忌参加与婚嫁喜事,或摸嫁妆之类东西;否则,新婚夫妇不吉利。
(十四)禁忌用桐油在神龛上点灯。传说来自“目连地狱救母”,桐树挡道,就封它永远不能上神龛。
(十五)早晨出门忌第一个碰到女人、尼姑、巫师等;否则不吉利,生意人最忌。
(十六)上山为病人采药,忌碰到锄头搭耙和提畚箕的人;否则,病人无救星。
(十七)外出求财,忌每月的初五、十四和二十三出行。据说这几天是月忌日,不吉利。
(十八)忌用手指指瓜果,不然瓜果不能成熟。同时也忌小孩子手指月亮、菩萨和老人。手指老人,是对老人的不尊;手指月亮,月亮要割耳朵;指菩萨,菩萨要作怪。
十、绝对禁忌十二种筷子的用法
中国人使用筷子用餐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古时又称其为“箸”。日常生活当中对筷子的运用是非常有讲究的。一般我们在使用筷子时,正确的使用方法是用右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并且筷子的两端一定要对齐。在使用过程当中,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齐码放在饭碗的右侧,用餐后则一定要整齐的竖向码放在饭碗的正中。但是要绝对禁忌以下十二种筷子的使用方法。
(一)三长两短
这意思就是说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齐地放在桌子上。这种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们管它叫“三长两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为中国人过去认为人死以后是要装进棺材的,在人装进去以后.还没有盖棺材盖的时候,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所以说这是极为不吉利的事情。
(二)仙人指路
这种做法也是极为不能被人接受的。这种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这在别眼里叫“骂大街”。因为在吃饭时食指伸出,总在不停的指骂别人。所以说,吃饭用筷子时用手指人,无异于指责别人,这同骂人是一样的,是不能够允许的。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这种意思,那就是吃饭时同别人交谈并用筷子指人。
(三)品著留声
这种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来回去嘬,并不时的发出咝咝声响。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下贱的做法。因为在吃饭时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再加上配以声音,更是令人生厌。所以一般出现这种做法都会被认为是缺少家教,同样不能够允许。
(四)击盏敲盅
这种行为被看作是乞丐要饭,其做法是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因为过去只有要饭的人才用筷子击打要饭盆,其发出的声响配上嘴里的哀告,使行人注意并给予施舍。这种做法被视为极其下贱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齿。
(五)执箸巡城
这种做法是手里拿着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巡找,不知从哪里下筷为好。此种行为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的表现,且目中无人,极其令人反感。
(六)迷著刨坟
这是指手里拿着筷子在菜盘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寻找猎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这种做法同“迷著巡城”相近,都属于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
(七)泪著遗珠
实际上这是用筷子往自己盘子里夹菜时,手里不利落,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这种做法被视为严重失礼,同样是不可取的。
(八)颠倒乾坤
这就是说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这种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下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使倒,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九)定海神针
用餐时用一只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这也是不行的。这是被认为对同桌用餐人员的一种羞辱。在吃饭时作出这种举动,无异于在欧洲当众对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样的,这也是不行的。
(十)当众上香
往往是出于好心帮别人盛饭时,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会被人视为大不敬,因为苗乡的传统是为人上香时才这样做。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饭中,无异是被视同于给死人上香一样。所以说,把筷子插在碗里是决不被接受的。
(十一)交叉十字
这一点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在用餐时将筷子随便交叉放在桌上。这是不对的,被苗乡人认为是在饭桌上打叉子,是对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学生写错作业,被老师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质一样,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这种做法也是对自己的不尊敬,因为过去吃官司画供时才打叉子,这也就无疑是在否定自己,这也是不行的。
(十二)落地惊神
所谓“落地惊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将筷子掉落在地上,这是严重失礼的一种表现。因为苗乡人认为,祖先们全部长眠在地下,不应当受到打搅。筷子落地就等于惊动了地下的祖先,这是大不孝,所以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但这有破法,一但筷子落地,就应当赶紧用落地的筷子根据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画出十字。其方向为先东西后南北。意思是我不是东西,不该惊动祖先,然后再拿起筷子,嘴里同时说自己该死。
蒙古订婚送礼多 如果蒙古小伙子看上了哪家姑娘,在订婚前,要托媒人带着象徵和谐、甜蜜、旺盛的白糖、茶叶、胶等物品,用一块白手巾包着前去撮合,若女方收下,婚事则可以进行。随后男方父母及本人要带着哈达、奶酒、糖块之类礼品求婚,一般要进行数次才能定婚。女方收下订婚礼后,男方还要向女方送三次酒,如女方将这三次酒全部收下喝掉,这件婚事便确定下来。当接近婚期,男方要给女方送一次礼,一般是煮整羊一只,还有酒、茶、哈达。女方对送礼者热情招待,双方祝酒,口颂吉祥语句,对歌庆贺。 新郎受掰羊脖考验 鄂尔多斯蒙古族新郎以及迎亲队伍到达新娘家后,总会被女方家当作上宾热情招待,大家在一起又吃又喝又唱又跳,好不热闹,这时,男方祝颂人会悄悄地离开宴席领着新郎来到新娘的房间里。待他俩在客位上坐下以后,陪娘们就会端上来一个煮熟了的羊脖子招待新郎,并请新郎把羊脖子从中间掰断,以试新郎的力气大小。为了戏弄新郎,陪娘们早就将一根红柳棍或一根铁棍子巧妙地插进羊脖骨髓道里。新郎如果事先有人指点,他就会识破其中奥妙,取出柳棍或铁棍,很容易地将羊脖子掰断。有的新郎则不识其中秘密,因而费尽力气,弄得满头大汗,像狗咬乌龟一样,又着急,又羞愧。而陪娘们则趁机用十分辛辣刻薄,但不怀恶意的语言挖苦,取笑新郎。被讥笑得满脸通红的新郎,此时恨不得脚底下突然有一个可以藏身的地洞。
娶亲路上巧争先 娶亲路上,依照习俗,彼此都想抢先到家,男女双方互相追逐戏逗。有时,女方的送亲人抢去新郎的帽子,挑在马鞭上,或扔在地上,新郎没法,只好下马拣帽,这样就耽误了时间。有时,聪明的男方也有办法,在离新郎家不远的地方设一桌酒席,款待送亲人,女方盛情难却,只好下马喝酒,男方趁机抢先到家。一路上这样纵马奔腾,你追我赶,气氛热烈,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不拜天地拜炉火. 娶亲的日子,由男方杀鸡占卜选定。当天,由女方父母与介绍人一起把姑娘送到新郎家。新郎家准备酒、肉招待。新娘到后与新郎一起握刀杀一只鸡,看鸡肝纹路所示吉凶如何,如不吉利则由新娘新郎各自再杀一只,待杀到鸡肝出现吉象纹路为止。接着,新娘新郎举行喝酒仪式,每人面前放一碗酒,碗边抹上酥油,自己先喝一口,再喝交杯酒。新娘新郎喝完交杯酒,还共同招待介绍人和所有客人。然后双方客人以及来贺喜的亲戚朋友一起不断地饮酒、唱歌和跳舞,直至通宵达旦。
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风俗习惯,而贵州彝族迎接外地新郎的风俗习惯也是上了热搜,大家觉得当地的人真的是太过于热情了。通过视频,大家可以发现,当黎族当地看见外地新郎的时候,就会选择用泼水来相迎,这不仅是对新郎的欢迎,也是表达了对新人的祝福。其实泼水在彝族人民的心里面认为是一个非常有祝福意义的事情,而且彝族还专门设立的有泼水节。
彝族的婚闹仪式其实小编是可以接受这样的风俗习惯,并且也可以通过这个风俗习惯看见彝族当地人的热情,而且当地的所有居民也是没有任何的距离。当一家人,结婚的时候,当地所有的居民都会选择去迎接。其实现在由于栋栋高楼的见习也导致了大家,即使是住了很多年,也并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但是像彝族这样的风土人情,不仅可以体现出对新人的祝福,也可以体现出当当地的人都是非常的热情。
送上对新人的祝福根据其他的风俗习惯,还有一些婚礼,上面闹婚的陋习来说,彝族这样的迎亲方式确实是算得上比较好的了。小编在网络上面看见了很多闹婚的陋习,闹婚本身在一定的意义上面也是对新人的祝福。但是由于一些人极端的做法,也导致变了味道。比如说有一些人根本就不会尊重伴娘,有一些伴娘会随意的触摸伴娘的隐私部位,还会做出其他更加过分的行为。
之前就有一则闹婚的新闻,被送上热搜,当时是因为在闹婚的过程当中,伴郎居然对伴娘做出了不可描述的行为。这件事情也导致很多的人都对结婚造成了一定的恐惧,其实这种无下限的婚闹还不如彝族这样的泼水迎接仪式。也希望大家的婚闹都是发自内心对新人的祝福,而不是为了让别人出丑。
一般婚俗
(一)提 亲
在民间,子女到了适婚之龄,做父母的就得着手托媒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亲择偶。婚龄因时代而异。
在中国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时期,以男30岁,女20岁作为合适的结婚年龄,唐朝以后,法定婚龄降低许多,据文献记载,唐贞观年间诏令:男20岁,女15岁;唐开元令:男15岁,女13岁;宋天圣令:男15岁,女13岁;宋嘉定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明洪武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大清通礼规定:男16岁,女14岁。福建民间婚龄基本在官府规定范围内,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带,男17岁、女15岁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数地区早婚现象严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为典型。在惠安东部一些乡村,孩子于襁褓之中就要订亲,十二三岁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岁仍未“有主”,父母亲便会忧心忡忡,唯恐女儿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窦丛生,为害非浅。
自民国以来,法定婚龄有所提高。《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女18岁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此相适应,民间婚龄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镇与农村略有差异,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普遍晚婚。在城市里,男30、女25岁左右结婚比较多见。农村往往男20、女18岁左右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提前结婚。惠东一带早婚劣习仍然存在。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据史志记载,在厦门,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绍”,(民国《厦门市志》卷20《礼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缔姻,先听媒妁说合”,(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风俗》)在崇安,“清以前均凭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礼俗》)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作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善于左右逢源。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摇唇鼓舌、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三言二语,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泉州有句俗语:“要成不成,媒人饭先走。”惠安人则说:“吃成吃成,无吃不成”,“新娘过门算圆满,媒人点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非职业性媒人,与两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数,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计较酬谢。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职业媒人的谢礼除上述诸色之外,还得付给媒人钱,其数额未有定规,多依聘金数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宁一些地方甚至高达百分之十;也有面议“花红”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专制时代婚姻包办的产物。1949年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人际交往广泛,男女青年结识机会增加,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风。然而,由于封建残余的影响,传统观念的流长,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实现,旧俗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仍继续存在。许多以自由恋爱结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后都得征求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都赞同、支持固然皆大欢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长表示异议,事情就比较棘手。遇此难题者,经抗争、通融,有的终成眷属;但因此半途而废的也不少,特别在农村更为常见。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儿子的恋情并感觉满意后,便会托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问路,洽谈联络、议定婚事。在旧式媒婆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征婚启事之类的新型“媒人”纷纷出现,颇为活跃。城镇多数青年男女是借助这些渠道而寻得配偶。当然,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为男女相识和交往牵线搭桥,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绍人,或者是出于对亲朋知交中大龄未婚者的关怀而为之奔走引荐,或者是热心地为同事、友人中的比较般配者创造机会和条件,进行撮合,或者只是因为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皆有交情而充当信使的角色。
说媒过程,通常先由男家请媒人到自认为中意的女家攀亲,女方家长若无异议,便会应媒人所求,开具女儿出生的年月日时,俗称“开庚帖”,或称“开生庚”、“开生月”、“出婚头”、“起帖”等。“庚帖”用长方形红纸竖写而成,字数得为偶数,忌单数,上边的出生日期时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载以年、月、日、时,其纪年和计时皆以阴历和十二时辰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时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将“坤造”改为“乾造”,“瑞生”改为“健生”。)。直接写上年、月、日、时的庚帖,字数可能成单,若出现这种情况,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数成双。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时生”。
在福建民间,提亲议婚时还要考虑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无严格标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岁,最忌大六岁,俗信六岁属“正冲”,不宜结合。也不宜相差十岁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则会招致舆论谴责或人言非议。在平和,俗传男女双方年龄相加为五十岁者不宜结亲,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为半,恐难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说媒的基本条件除了年岁相当之外,还讲究门当户对、财产相若,两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能相去太远,尤其对男家的门第、财产要求比较高。福建旧时尽管“有少年颖异善读书者,家虽贫穷,富贵之人亦乐择为婿”(民国《闽清县志》卷5《礼俗》、民国《沙县志》卷8《礼俗志》),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辛亥革命后,男女匹配重门第之风逐渐转变。1949年以后,这种变革更加显著。不过,迄今为止,婚配要“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仍有一定市场,某些家长对于子女择偶不符合“门当户对”条件的,仍会横加干涉和阻拦。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议亲之际对同姓联姻也有所禁忌。德化旧时禁止同姓结婚,即使有少数同姓结婚者亦不准载入族谱。但总的看,福建人对同姓联姻的禁忌并不苛严。宁化县石碧村群众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张姓人家,夫妻同姓的占96%;同时,他们也明确反对近亲结婚。
福建部分地区还有某些特别的异姓婚姻禁忌。在泰宁,卢姓与谢姓、张姓与李姓被认为不宜联姻结亲。因为“卢”与“炉”同音,“谢”泰宁土语作“熄灭”之意,俗信如果“卢”、“谢”结合,将似炉火熄灭,不能兴旺发达,故忌讳联亲。“张”和“李”也有类似之意,俗语“有张没李”,是说用具不全,办事困难,有这没那的,土俗引伸为象征有姓张的就没有姓李的,联姻有一方失利,会断子绝孙,故不可通婚。
(二)合 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具体程序各地不尽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将女方庚帖压在家中供奉菩萨或祖先的香炉下,有的则置于灶王爷的牌位前,须存放三日或更长一些时间,以聆听神祖示意。在这一段日子里,若合家诸事顺利,六畜平安,甚至连一块碗、一双筷子都无破损,即为不冲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认可,婚事就能继续。否则要立即退还庚帖,婚事告吹。闽南一些地方俗称这道手续为“压圆”或“三日圆”。在漳平,男家除了将女方庚帖(当地称“婚头”)压在神龛前的香炉下之外,还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于“婚头”之上。三天后家里如未发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净,便认为兆示吉祥,姑娘贞洁无瑕,成婚有望。反之则婚事中止。在建阳,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张黄纸书写,压于香炉下,上面各点燃一支香或一支蜡烛。若两支香或蜡烛点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着双方般配;若点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灭,则这两人结合将不会和谐美满,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点燃香烛,不让停熄。如果烛尽香残或杯盘破损,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触,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过“问神祖”程序后,便要请算命先生对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无相冲。八字相合则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现眉目,如相冲相克,则该门亲事只好作罢。八字相合与否,主要根据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广。普遍忌讳女方属虎,又因老虎总是夜间出山觅食,所以对于夜间出生的属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两虎不同山”、“龙虎两相斗”、“女子属羊守空房”之类的禁忌在许多地方都有讲究。惠安县流传“杀鸡儆猴”、“蛇不同穴”、“马不同房”、“虎会咬猪”的说法。有些方家术士还将生肖与五行联系起来,编排成列: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尔后再凭相生相克之道进行推算。
合婚之举是属迷信,但却事关婚姻的成败。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谓年、月、日、时相冲,或八字带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岁数重新安排,虚报生肖属相,如属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虚报成兔;生辰年、月、日、时也得伪造,不祥的时日更改为良辰吉日。目的在于应付合婚,同时也为了能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
在安溪一带,合婚时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猪年破七月,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鸡年破十一月,龙年破十二月;女子猪、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马、狗年破三月,蛇、鸡、牛年破四月,猴、鼠、龙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无关紧要,女子破月则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为妻者将终生穷困潦倒、家境不顺。因此有关父母一般都虚报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瞒过男方,女子本身也浑然不知,那么成婚以后便无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长乐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说亲的三天里,两家都平安无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随后,男女双方交换庚帖,合对八字。合婚礼仪多由男家进行。在华安、沙县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议婚时就将男方庚帖交给媒人带至女家,由女家来合婚。
现在,所谓“合婚”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恋之后,其父母会在暗中为他们合对八字,基本上是属心理安慰形式,对婚姻的成败一般不起制约作用。在少数乡村,旧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剧的。
(三)相 亲
八字既合,接着便要相亲。相亲是在媒人介绍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通过会面走访,互相审视人品,察看家况,俗称“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间古时少有这一习俗,男女之间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对女方进一步探个究竟,往往采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长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机,悄悄跟踪窥视;或隐瞒真实身份,借口买猪、买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观察,旁敲侧击。一般人都忌讳自己的女儿被对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发觉,女方认为很失体面,婚事可能产生麻烦,甚至陷于破裂。
民国以后,相亲之风逐渐普及,但婚姻当事人基本上还无权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长越俎代庖。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在龙海,相亲时男方送“见面礼”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来到女家,女家即让女儿出厅捧茶,同时也邀亲眷来相男方。男方需将预备好的见面礼——“红包”按亲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亲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红包钱。相亲后,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满意,则可中止议婚。无论议婚成否,男方相亲的红包照样要付给。
男方上门相亲后,女方也会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长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环境、房屋、摆设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设宴款待来宾并赠予礼品。在莆田,女方有意于此门亲事的,才留下吃饭。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礼仪中,旧式相亲已是罕见。自由恋爱者毋须相亲,尽管他们一般都会把恋爱对象带回家中让父母、家人审议,但最后主意基本上还是由自己拿。经介绍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见面则含有一定的相亲意味。若第一次见面印象不错,便有了良好的开端,否则就很难再谈下去。
在农村,相亲习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相亲不全是互访家门,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绍人另择地点会面;去相亲时不单由父母、亲戚、媒人等陪同,也有只邀好友知交为伴、甚至独自前往的;相亲过程中,当事人本身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彼此观察会相对详细一些,而且通过交谈,也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素质、修养。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亲的花费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少数地区,相亲时你来我往、新旧杂揉,礼节更繁,耗资更大。在连城,过去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为2块银元。现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话,就得送给姑娘一个红包,约人民币120元。这只是“小看”。另外还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长出面。既为“大看”,红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给女子本人一个240元左右的大红包外,女家老少、至亲也都得兼顾。给女方父母的红包各为42元,叔伯、婶婶之类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这时,女家会招待男方吃点心(蛋、酒、面)。80年代以来,连女家点心的开销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后,接着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长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门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时,放炮仗迎接,并得接过女方母亲手中的雨伞,女方接着回送未来女婿一个红包,俗称“接伞礼”。“看人家”时,男方须设宴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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