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区公积金提取指南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成都青白江区公积金提取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材料(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办理流程
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办理地点
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
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
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一、二楼
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
;转户口要有市公安局批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其中:
凡在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公民,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所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直系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准备完备之后,直接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待获得《户口准迁证》后持此证回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落户即可。 ★1、获得荣誉称号人员入户须知
凡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原件)②荣誉称号或获奖证明(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单位或成都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称号或颁发的证书;难以认定的,由市控办确认)(原件复印件各1份)③档案管理机关的审档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2、获科技成果奖人员入户须知
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科技成果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自然科学由市科技局出具;社会科学由市人事局出具)(原件)④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3、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入户须知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市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④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4、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入户须知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市科技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④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不同资历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入户须知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原件)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市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④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务人员入户须知
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职称(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市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④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7、在国外取得学位人员入户须知
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位的,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原籍地注销户口证明(原件)⑤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8、本市急需人员入户须知
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原件)②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职称证明(技师类人员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公务员、管理人员由市人事局出具,其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原件)⑤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住房证明⑦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投资引资人员等
●9、投资入户须知
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或国外、境外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兴办企业,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按现汇价折换后计算,下同),可指定1名人员的户口迁入,实际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按每增加100万元解决1人入户的标准递增。
因投资入户进入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的,一律在本人户口迁入5年后才准予办理;否则,同样按投资入户条件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①投资者本人申请(加盖公章、本人签名)②投资人身份证(外籍人员须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⑦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⑧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⑨本市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⑩原籍无职业证明
▲10、纳税人员入户须知
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就业或业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3年累计纳税达20万元或1年内纳税达10万元,可将纳税人或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11、引资人员入户须知
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为本市城区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从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外引进投资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将引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引资时间自2003年3月31日起计算)。
所需材料:①引资者本人申请(原件)②投资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本市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经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招商机构出具的引资证明(原件)⑦原籍无职业证明⑧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与第一条同
调动人员等
◆12、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公选、公招、选调人员入户须知
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公选、公招、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公选、公招、选调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由省(市)组织部门或省(市)人事厅(局)出具)(原件)
◆13、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调(流)动人员入户须知
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⑥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14、新招收工人入户须知
退休补员,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从农村招收的工人(含轮换工),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招工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住房证明(含集体户)(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省(市)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大中专毕业生
★15、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入户须知
本市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非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专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一)本市生源毕业生:①大中专院校开具的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或未分配工作证明书(原件)②户口迁移证(原件)③居民身份证(原件)④住房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含集体户)(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证明(原件);(二)外地生源毕业生: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原件)②户口迁移证(原件)③校级优秀学生证书(优秀大专生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接收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住房证明(含集体宿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⑧市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外地生源)(原件)
▲16、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须知
2003年3月31日以后毕业的大中专生,回乡务农1年以上,家庭人均可耕地03亩以上,可申请转为农业户口。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请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市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学生派遣证(报到证)(原件)④乡国土办出具的按组计算人均耕地面积证明(原件)⑤乡、村组同意证明
退伍军人等
◆17、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转办安置通知书(原件)②师以上政治部门行政介绍信(原件)③军官转业审批表(原件)④接收单位函(原件)⑤配偶(父母)户口簿(原件)⑥结婚证(投靠配偶的提供)(原件)⑦省(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18、复员、退伍军人(含士官)安置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区以上民政部门安置通知(原件)②注销户口证明(指本地入伍)(原件)③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士官因投靠配偶安置的应出具结婚证和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省(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19、因随军调动工作的人员入户须知
副营级、技术11级或军龄15年以上军官的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调(流)动的,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③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军官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师以上军队政治部门批准的随军报告表(原件)⑥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⑦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离退休人员
◆20、经省(市)老干局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省(市)老干局安置通知②市老干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③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1、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须知
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或子女,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省(市)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③投靠人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亲属关系证明⑤离(退)休证⑥住房证明及被投靠人户口簿
投靠人员
▲22、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须知
凡结婚满5周年、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被投靠方的常住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满5周年,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原件)②投靠人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住房证明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23、外地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投靠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住房证明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4、外地无职业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须知
外地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成年子女,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住房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25、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须知
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投靠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近亲属同意赡养、抚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被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赡养或抚养人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新生婴儿等
★26、有计划生育指标新生婴儿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③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7、无计划和超计划生育新生婴儿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申请人持以上手续到办证中心或派出所进行登记,由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开具“成都市计划外生育婴幼儿上户联系单”,将第三联交申请人到计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二联交同级计生部门留存,两月后到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28、非婚生育新生婴儿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父(母)亲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县以上公证机关证明(原件)④申请人持以上手续到办证中心或派出所进行登记,由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开具“成都市计划外生育婴幼儿上户联系单”,将第三联交申请人到计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二联交同级计生部门留存,两月后到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29、国外出生婴儿回国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抚养人或监护人申请(原件)②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父(母)亲户口或出国前户籍注销证明(原件)⑤父(母)亲身份证明(护照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
▲30、收养子女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收养人申请(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级以上公证机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被收养人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回国人员、台胞等
★31、回国人员恢复户口须知
所需材料:①本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原件)③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2、华侨回国定居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请②在国外取得永久居住权的人员,需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华侨回国来蓉定居证”(原件)③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3、台胞回内地定居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请②《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原件)③住房证明(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4、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请②《港澳同胞回乡定居证》(原件)③住房证明(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5、本市居民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请②公安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原件)③住房证明(或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无职业人员等
▲36、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②应征入伍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师以上政治部门随军审批表(原件)⑤随军家属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⑥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⑦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⑧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7、释放解教人员入户须知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原件)②释放、解教证明书(由责任区民警签字)(原件)③原籍注销户口证明(原件)④住房证明或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8、农业人口结婚迁入须知
本市独生子女与外地人员通婚,可将配偶的户口迁入;有女无儿户,可以将一名女婿的户口迁入;再婚人员申请投靠配偶,需再婚满5周年,且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
所需材料:①入户申请(原件)②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⑤乡、村、组同意迁入证明(原件)
注销户口
★39、死亡注销户口须知
所需材料:①死亡人员通知书(或火化证、居委会或村组证明)(原件)②居民户口簿(原件)③居民身份证(原件)④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0、出国、出境注销户口须知
出国、出境半年以上人员应当注销户口。
所需材料:①护照或亲属申请(原件)②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④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1、入伍注销户口须知
所需材料:①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②居民户口簿(原件)③居民身份证(原件)
★42、逮捕、劳教注销户口须知
所需材料:①逮捕证或劳动教养通知书(原件)②居民户口簿(原件)③居民身份证(原件)
一、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和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户口迁移分很多种类:
1、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2、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
3、房产迁移: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三、办理步骤:
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2、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办理离婚,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有一方户口在龙泉,就可以在龙泉办理;否则,不能。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户口迁入青白江需要的条件如下:
1、与成都户籍人员结婚,还需在成都连续居住满3年,方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综上所述,户口迁入需要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然后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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