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结婚了,去外地工作可以啊,只要你能够考虑好家庭的关系和自己爱人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我觉得到哪里都是可以的?所以不要有顾虑。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彼此陪伴,是两个人的心灵港湾,是在尘世当中心灵的归属之地。
所以,一对男女只有始终给予对方高度的信任,并诚心诚意一起好好经营与维系下去,它才会始终以一种温馨和睦的面貌存在。
只要双方没办法达到这样一种结果,在过程当中存在自私、狭隘、霸道、任性之类的行为举止,那么夫妻关系就会被现实生活当中随时发生的种种琐碎事情冲击得七零八落,失掉了相爱之心,婚姻也会由幸福变成一种忍耐。
最近有接到一位女性读者的来稿,她说自己因为婚内出轨被她老公发现了,现在正承受着对方的谩骂、指责,而且周边的人也差不多已经知道这件事了,所以自己面临的压力相当大。
但尽管日子不好过,可她坚持认为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事,根源恰恰是由自己的丈夫所造成的,她虽然也有错,但自己也是失败婚姻的受害者。
为何这个女人婚内出轨,被丈夫发现却拒不认错并咬定男人的责任更大呢?
这些都可以找当地朋友代办,
1,去档案存放处提档,邮寄到你要落户的地方,反正我当时办的时候他们只准邮寄活生生敲诈了我30个大洋,
2,等档案到了过后,再才能办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是要开证明,开了证明就直接到你落户的地方办网上迁移就行了,比档案简单
一、陕西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
军转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陕西省予以接收安置:
1原籍陕西或从陕西入伍(不含外省籍在陕西就读的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入伍,下同)的;
2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在陕西有常驻户口的(截至时间为安置当年3月31日,下同);
3配偶已随军并在陕西有常住户口的;
4父母在陕西有常驻户口,且身边无子女的;
5配偶父母在陕西有常驻户口,且配偶为独生子女的;
6父母在陕西有常住户口,本人未婚的;
7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原籍陕西、从陕西入伍或父母离退休后安置地在陕西的;
8下列情况之一,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在陕西有常驻户口的,也可以接收安置: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慢10年的;
(3)战时或三等功、平时或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公因战致残的。
9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一方转业,任何一方的原籍、入伍地或部队驻地在陕西的。未婚或离异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10具有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被国家或陕西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并经省军转办批准的。
二、西安地区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
符合《陕西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西安地区安置:
1原籍西安或从西安入伍(不含非西安籍在西安就读的大中专毕业学生分配入伍),且家庭生活基础在西安的;
2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在西安有常住户口(常住户口不含具有本市市区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非农业集体户口、外地政府驻本市办事机构非农业集体户口,下同)的;
3在西安地区部队服役期间,按照配偶随军条件,将配偶户口迁移到西安市并取得常驻户口满2年(截至时间为安置当年3月31日)的;
4父母在西安市有常驻户口,且身边无子女的;
5配偶父母在西安有常住户口,且配偶为独生子女的;
6父母在西安有常住户口,本人未婚的;
7在西安地区购买住房(原则上包含军队照顾团职及以上领导干部在西安地区建设的经济适用房)2年以上,且具有独立合法产权(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下同)、配偶取得西安市常住户口(户口所在地和所购住房地点必须一致,下同)满2年,无工作的;
8在西安地区为父母或配偶父母购买住房2年以上,且具有独立合法产权、父母或配偶父母必须同时取得西安市常驻户口满2年,符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
9在西安地区为子女购买住房2年以上,且具有独立合法产权、取得西安市常住户口满2年,符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
10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转干部,其父母原籍西安、从西安入伍或父母离退休后安置在西安的;
11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一方转业,任何一方的原籍、入伍地或部队驻地在西安的。未婚或离异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12具有研究生学历与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被国家或西安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并经省军转办批准的。
三、陕西省直和西安市接收军转干部划分条件
符合西安地区接收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按照省直和西安市的安置数量比例,依照省直和西安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划分条件,分别予以接收安置。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直单位接收安置:
1配偶在省级或中央驻西安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退休,或在省级或中央驻西安企业工作、退休,且其人事管理权限在省主管部门的;
2未婚或离异军队转业干部的父母均在省级或中央驻西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退休,或在省级或中央驻西安企业工作、退休,且其人事管理权限在省主管部门的;
3配偶在西安非国有企业工作,未婚或离异军转干部的父母均在西安非国有企业工作,所在企业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配偶或父母在该企业建立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
4夫妇同为非西安籍军队干部,一方或双方同时转业,转业方本人申请到省直单位安置的;
5被授予全军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本人申请到省直单位安置的;
6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陕西省接收条件,省级或中央驻西安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本人申请到省直单位安置的(按规定程序报省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
除符合以上条件,由省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外,其他符合西安地区接收条件的军转干部由西安市接收安置。
安置办法
坚持功绩制排名选岗与具备条件的军转干部优先选用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考试。对营职及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确保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考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考试前,省军转办统一下发通知,划定考试内容范围,最终成绩按满分50分计算。
考核。考核项目设置。包括:军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学历、任现职时间、艰苦边远地区(飞行、舰艇、涉核)服役年限、立功受奖,全面反映军转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
排名选岗。省直安置计划除总计划外,按照正团职、副团职、营职及以下分别下达分解安置计划。举行排名选岗大会,将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排名、选岗须知全部公示,军转干部按职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优先选用。为提高人岗相适度,中央驻陕单位和政法、教育系统高校、卫生计生委系统医院等有关单位可在规定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军转干部,由省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优先选用的范围、条件和计划,优先选用计划不超过当年安置计划总数的30%。
重点安置
采取先进后出、带编分配、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和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等办法,安排好师、团职军转干部的工作和职务。
师级职务军转干部在省直机关、省属企业、省属高校、西安市党政机关和中央驻陕单位5个方向安置。对担任师级领导职务和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转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转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组织、人社部门按实际安排非领导职务的人数给接收单位增加相应的专项非领导职务指标,不占用接收单位的非领导职数。
随调配偶安置
随调配偶与军转干部同时下达安置计划。属于干部身份的随调配偶,安置在空编的事业单位;属于工人身份的,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手续,本人自谋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培养使用
把团职军转干部安置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选调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市县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任职。
对综合素质好,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团职以下军转干部,可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
特别优秀的营职军转干部,任职满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具有基层主官经历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可提职安排。
自愿到基层一线或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军转干部,其随调配偶和子女可在符合安置条件的市、县(区)和军转干部工作地任选一地妥善安置。
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及精准扶贫驻村干部选聘范围,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社区任职等。
西安调整户籍政策,外来人员、毕业大中专毕业生落户西安更容易了
继调整户籍人口准入政策之后,市政府近日批复市人控办关于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这标志着我市已基本建成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的户籍准入政策体系。
对高、中级技工敞开大门
企业引进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技师等技能人才,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申办落户都给予充分保障。
引进各类人才,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子女随迁的年龄由未成年放宽为未婚。
改变对技术工人落户的不公平限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申办落户,与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高级技师、技师等申办落户,与高工和工程师同等对待。
对高校毕业生实行“三不限”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实行“三不限”,即: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毕业时间。
取消了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就业落户的行政审批制。
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即可办理落户。
非西安市生源中专应届毕业生,与市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就业满2年以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即可申办落户。
取消技校生落户限制
驻西安市的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具备了规定的条件,即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不受生源地、户口性质限制,也不再限于地址矿产、纺织、建材、冶金、化工、农林等苦、脏、累、险、艰苦专业。
农民工可落户
农民工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只要在西安具有了相对稳定的职业和合法固定住所,符合规定的落户条件,即可申办落户,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可落户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都可申办落户,不受学历、学位、职称和执业资格、技术等限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落户条件中规定的“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没有购房面积、金额、时间和“二手房”等限制。
放宽“三投靠”落户条件
夫妻间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简称“三投靠”。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配偶从外省、市离休、退休的,配偶户口迁入不受年龄和婚龄限制;配偶与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投靠落户不受年龄、婚龄和在市区居住时间限制;配偶无职业前来投靠落户的,居住年限由5年放宽至2~3年;配偶在市区就业的,投靠落户时不受婚龄、年龄、户口性质和在市区居住时间限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父母已在外省市离退休,或属原具有市区非农业户口的上山下乡知青,投靠子女时不受年龄和父母身边有无子女限制。
新出生子女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在本市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登记常住户口;在外地市已登记常住户口的,可申请迁移落户。
原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父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身边无子女或孙辈照顾的人员,投靠父母落户时,对其年龄没有限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亦可以随迁。
户口回迁更容易
增加了原具有西安市区户口的各类人员,特别是“持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现要求回本市”的人员,“可恢复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规定。
原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包括陕西)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户口来去自由。
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生活和学习,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自由迁出、迁入。
常住户口可市内自由迁移
在市区内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本着自愿和人户不分离的原则,具有结婚迁移、合法固定住所变更迁移、与直系亲属共同居住迁移、因就业单位变更集体户口迁移等合法理由的,准予户口在九区内自由迁移。
大中专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凡考入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的外地生源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本市市区生源新生一律不迁转户口,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就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周末不上班,礼拜六不上班。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庙后街169号
联系电话:029—87314433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事业单位不能实行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的,可以调整安排周休息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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