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档案格式是什么样的?急!!!

结婚登记档案格式是什么样的?急!!!,第1张

上海市:国内结婚登记告知单

一、受理部门: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

律,倡导文明婚俗。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四、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六、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七、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婚姻证书

费9元/对。

九、各区(县)的受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等详细信息,请参见上海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十、投诉监督:

结婚登记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 区县民政局监察室、办公室

善意提醒: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四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一、什么是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按照婚姻登记性质具体分为四类:

1、结婚登记类

2、撤销婚姻类

3、离婚登记类

4、补发婚姻登记证类

二、婚姻登记档案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吗

在必要时婚姻登记档案可以作为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的依据。

三、哪些人凭证件和合法手续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即陈女士可以凭自己的身份证件查阅她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因办案需要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调查令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四、公民自己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如委托他人代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明确了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的手续和部门: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3、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五、如果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毁损或者遗失,可以补办吗到哪里补办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5条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既可以补办。

六、当事人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7条的规定: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七、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毁损可以委托他人补办吗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2、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3、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八、如果婚姻登记档案遗失了,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状况吗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1、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

2、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九、公民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四、哪些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现在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基本上都能在网上查询。有些人在谈恋爱的时候,想查询对方是否已婚。那怎么在网上查婚姻记录呢?结婚证字号能查出什么?一起来看看。

一、怎么在网上查婚姻记录

1不能查询

婚姻记录是个人的隐私档案,不可以在网络上查询,就算是自己也不可以。一般只有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才可以查询普通公民的婚姻档案,这是绝对保密的信息。而且现在的婚姻信息并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有些地方的民政局也无法查询。

2其他办法

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调取婚姻记录档案,那么可以去民政局查询。如果是本人查询自己的婚姻档案,需要带上自己的结婚证、户口本和身份到民政局查询。如果委托他人查询,需要授权委托书。除此以外,还可以凭借司法机关或法院立案证明去查询。

二、结婚证字号能查出什么

1查询信息

想查询结婚证字号,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去民政局查询,或者授权给委托人。如果是自己的结婚证字号暴露了,别人是无法通过字号查询当事人信息的。自己去民政局查询的时候,结婚证字号可以查到姓名、性别、结婚日期等信息。

2字号含义

在结婚证字号中开头的J字号意思是结婚。如果是补办的结婚证,则为BJ字号。J后面两位代表省份,再后面两位代表市区,随后两位则是县区编号。后面的数字表示结婚的年份,以及当年办理结婚登记的序号,拨入000001表示第一位。

结语:

以上内容就是结婚证字号的相关情况介绍,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这些信息属于私人的信息,不可以随意泄露。如果想知道恋人是否结过婚,是不能私下查询婚姻记录的。

为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我市正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16日,记者走进我市率先开展这项工作的西工区民政局,探访婚姻登记处档案室,为您揭开婚姻登记档案的神秘面纱。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有了时间表

 目前,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档案室保存婚姻登记档案13万余份。

 “去年,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率先对保管的历史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拍照、扫描,制作婚姻登记电子档案,截至目前已完成8万余份。”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温茜说,预计今年8月全部完成。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温茜说,囿于历史原因,相关婚姻登记档案一直由各地民政部门单独管理。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推动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前提条件,还给出了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表。

 结婚登记: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2020年至2022年10月进行“省内通办”试点,2022年10月至2024年年底进行“跨省通办”试点,力争2025年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实行全国“跨省通办”。

 离婚登记: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开展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实施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为100年

 新人结婚时,亲朋好友都会祝福他们“百年好合”,很少人知道,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恰为100年。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使用计算机办理婚姻登记所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温茜说,根据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直至永久。

 温茜介绍,在2004年及以前,市民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要提供双方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介绍信。2004年以后,市民办理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提供介绍信,男女双方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1986年前后结婚证上开始贴新人合照

 据了解,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档案室存档的婚姻登记档案,最早的年份为1968年。

 为何没有更早的婚姻登记档案?温茜表示,1987年9月,我国出台档案法,以法律形式要求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早期的婚姻登记档案散落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及一些大型厂矿企业,各种历史原因使得婚姻登记档案没有全部移交给婚姻登记机关。

 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供的1968年12月31日的一份婚姻登记档案显示,结婚申请书为繁体字印制,男女双方同龄,均为23岁,没有贴照片,也没有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记者看到,该结婚申请书上有“我俩自愿结为夫妻,并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请准予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字样,下方是申请人签名和指印。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曾否结(离)过婚、现在住址和备注。

 “婚姻登记档案显示,1986年前后,结婚证上开始贴新人合照,不过是黑白照。”温茜告诉记者。

  婚姻登记档案见证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

 以1987年3月3日的一份结婚申请书为例,申请人信息相比1968年多了“是否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内容。该婚姻登记档案包括3份材料,除结婚申请书外,还有男女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即介绍信)。

 介绍信格式为“我单位××与××单位(注明单位名称)的××申请结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证明如下……”,介绍信左侧加盖单位骑缝章。

 “当时,介绍信内容一般为毛笔书写,往往由单位写字好的人代写,因为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温茜介绍,婚姻登记档案显示,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彩色照片开始出现,当事人的着装、发型等也开始多样化。

 “从档案的角度来说,当事人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婚姻登记档案都有重要意义,因为公民的每一次婚姻情况,都会以档案的形式在档案室(馆)长期保存。”温茜说,婚姻登记档案不仅是婚姻关系的见证,还见证着一些厂矿、公司等单位的历史,见证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记者 余子愚 文/图)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有以下几种:

未婚、已婚、离异、有的也承认丧偶是一种特别状况。

如果一方死亡并注销户口,这时派出所会将另一方的户籍上显示的是丧偶。

如果再次结婚,那就可以再变更再婚。

你父亲去世并且户口已经注销,如果你继母和你父亲一个户口本,派出所会及时将户口婚姻状况就更一下,但有时可能派出所不一定及时会就更新内容。上面还会显示再婚状况,建议你可以去派出所查询一下。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根据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得知:复印结婚档案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证件。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1婚姻当事人可持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查询自己的婚姻档案,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但实践中,查询机关的具体操作要求不一,有的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函)、婚姻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即可;有的需提供委托人(婚姻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律师执业证;有的需提供受理案件法院出具的调查协助函(调查令)、律师执业证;

4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5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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