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嫁异地结婚证在哪办
根据法律规定,领取 结婚 证需要在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只需要到当地的县区一级民政局领取就可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应当到双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二、居住证可以领结婚证吗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才能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居住证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有效证件,因此,不能领取结婚证。
三、结婚证办理流程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区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夫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单身声明、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关系证明、2寸照片、体检表等等。
各地可能稍有差异,有的还要村委会的证明,大致是这些。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需要去男方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法律客观:异地结婚证办理流程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结婚证办理程序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结婚证办理流程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婚前体检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二、《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相关法律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第十一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第十二条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第二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二、《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夫妻两个人举办婚礼后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如今夫妻两个人的感情不和。想要分开再进行分割两个人的婚内财产时,女性应该考虑两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彼此究竟有没有孩子,如果有孩子的情况下,那么女性可以分得更多的财产。但如果没有孩子,女性所得到的彩礼钱也将会归还给男性。甚至对于绝大多数的男性在结完婚以后,迟迟没有和妻子领结婚证,都会怀疑女性是不是有骗婚的行为。
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一些人员,法律常识比较淡薄,在举办婚礼以后,农村的人都认为对方已经娶了媳妇,彼此就是夫妻关系的人。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两个人究竟有没有领结婚证,因为农村人把结婚证看的都不是特别的重要。从而导致夫妻两个人感情再不和的时候,就会有了想要离婚的想法,当两个人在法律当中根本就算不上是夫妻。到时候即使选择了离婚,女性完全有权利直接离开男方的家。
如果在感情当中是女方的过错,要更多一些,再想要分得男方的财产是显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大多数的男方结婚之前也都会提前把自己的财产做好公证,为的就是防止在日后和妻子相处不和的情况下,有离婚的念头。为了减少男方的经济损失,夫妻两个人应该意识到,不管彼此有没有领结婚证,在某种定义上彼此就是夫妻二人。
如果两个人在有了孩子以后考虑离婚的时候,一般孩子的归属权都归于孩子的妈妈,因为想到孩子的年龄太小。如果直接把孩子交由给爸爸去进行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的好处,在分得离婚财产上只能自行商量。如果商量不来的情况下,夫妻两个人就只能考虑对薄公堂。
朋友结婚时,给予份子钱的多少并没有固定的规定。通常,给予份子钱是一种祝福和表达对新婚夫妇的支持的方式,而具体的金额应该基于个人的经济状况和关系程度来决定。
在选择份子钱的金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经济能力: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合理安排份子钱的金额,不要超出自己的负担范围。
2 关系程度:好朋友或亲密的朋友,可以适当增加份子钱的金额,以表达对他们的祝福和重视。
3 地域习俗:不同地区的结婚习俗存在差异,可以参考当地的风俗和他人的参考看法。
至于不随份子钱的朋友是否还有必要来往,这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友谊和共同的兴趣。份子钱只是一种礼物,不是衡量友情的唯一标准。友情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无论是否随份子钱,朋友之间都可以保持联系和交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济状况和价值观,选择是否给予份子钱以及金额的多少应该是个人的决定。最重要的是保持真诚和友善的态度,理解并尊重彼此的选择。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结婚费用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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