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王国居民中90%以上是荷兰族,他们在婚恋生活中保持了许多传统而奇特的习俗。
玫瑰花示求婚。求婚是一件相当罗曼蒂克的事情,荷兰人在这方面很富有诗意,当女儿到了婚嫁年龄时,家长便在女儿卧室的窗台上,放置一盆色彩鲜艳的玫瑰花,示意青年男子可以前来求婚。
订情信物———木鞋。依照荷兰人的传统,青年男女订婚时,新郎要送新娘一双木鞋,这一传统流行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木鞋用整块木头雕成,厚底硬边,削成尖尖的头,涂上艳丽的色彩,朴拙可爱又防潮。
世代相传的婚床。在马根岛上每户居民家都有一张嵌在墙里的小床,小床四周雕刻着精美的图案,上面挂着蚊帐,这张小床就是世代相传的婚床。婚床只限新郎在新婚之夜享用,从第二夜起新郎、新娘须搬到普通的床上去就寝。
周五开窗相情郎。荷兰泥沼地区的斯塔茶斯特村,被称为“神秘的女人村”。因为该村的妇女虽然强悍却怕羞,她们有着自己独特的择偶方式:每逢周五夜晚,达到结婚年龄的姑娘就把自己的后窗打开,吸引青年小伙子来幽会。当姑娘看到自己中意的小伙子时就让他从后窗爬进来谈情说爱。
雪茄探婚:当荷兰的男青年有意向一位姑娘求爱时,总是先要敲开姑娘的家门,等姑娘的父母出来时,便请姑娘的父母为他点燃一根雪茄,姑娘的父母便对青年提出各种问题,以考察他的品行和能力,当他再次要求点燃雪茄时,即可给他一个十分明确的答复。
荷兰礼仪面面观
服饰礼仪
大部分荷兰人的穿着打扮和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大同小异。在正式社交场合,如参加集会,宴会,男子穿着都较庄重。女士衣着典雅秀丽。最富特色的是荷兰马根岛上居民的服饰。该岛女孩的衬衣都是红绿间隔的条子。
仪态礼仪 荷兰人在交谈时,不喜欢交叉式谈话,女子入座时,双腿要并拢;男子就坐时也不宜抖腿。他们不在众人面前用牙签剔牙。
相见礼仪
在官方场合,荷兰人与客人会面时,通常行握手礼。而在日常生活中,朋友相见时,大多施拥抱礼。与亲密的好友相见时,也有施吻礼的,他们不喜欢交叉着握手,认为这是不吉利的行为。
餐饮礼仪
荷兰人早午餐多吃冷餐。早餐只吃面包涂奶油或奶酪,喝些牛奶或咖啡。荷兰人不太喜欢喝茶,平常以喝牛奶解渴。荷兰人的正餐是晚餐。晚餐前都习惯先喝些饮料,然后很正规地在餐桌上铺上台布等。通常是两道菜,一道汤。第一道是汤,常用粟米粉调制而成,美味可口。荷兰人在饮食上习惯吃西餐,但对中餐也颇感兴趣,当地中国菜馆之多居欧洲前列。
喜丧礼仪
按照传统,荷兰的青年男女在订婚时,新郎要给新娘送一双漂亮的木鞋,作为定婚之物。居住于城市,集镇的荷兰青年的婚姻同西欧各国大体相同。按照天主教的教规,丧礼是由死者家属或亲友组成送葬队伍,步行送灵车到教堂,先作祷告,让死者灵魂进入天堂,再送到墓地安葬。
商务礼仪
到荷兰进行商务活动的最佳月份是每年的3-5月,9-11月。荷兰人具有很强的时间观念,所以在商务活动中,对约会都很讲信义。荷兰人很喜欢听恭维话,所以在商务活动中,对他们的室内摆设等夸奖几句,他们尽情会格外高兴。
旅游礼仪
在荷兰旅游,最好学习一些荷兰语的日常会话,这对于行路坐车都有很大帮助;如果你的英语很熟练,也可以使用,因为荷兰人大都懂一些英语。荷兰流行女士优先的礼仪,所以不管在什么场合,男士都要处处为女士提供方便。
主要禁忌 荷兰人忌讳13和星期五。在相互交往中,他们不愿谈论美国的政治,经济和物价等问题。还特别忌讳别人对她们拍照。
风土人情:荷兰人以做“守财奴”为荣
对于这些荷兰人来说,小气应该是节俭的同义词,是人生的一种美德,尤其是在如今这个物质欲泛滥的时代。
在国内时就听说,荷兰人很小气,常常有人编些笑话来嘲笑他们。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一学生问老师,“斤斤计较”作何解释?老师答:两个荷兰人为一枚五分硬币打得不可开交。另一则笑话说,一乘客在飞机飞过荷兰上空时问空姐:“地面上那些白色飘带是什么?”空姐答道:“那是荷兰人在晒用过的卫生纸,以便晒干了再用。”
荷兰人是如何看待这些笑话的呢?几年前,笔者刚到布鲁塞尔工作时,就从报纸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消息:一些荷兰人不以“小气”为羞,反以“小气”为荣。他们称自己是“守财奴”,组织了“守财奴俱乐部”,宣传“活到老,节俭到老”的人生哲学,并出版了自己的报纸,介绍居家生活节俭之良策。对于这些荷兰人来说,小气应该是节俭的同义词,是人生的一种美德,尤其是在如今这个物质欲泛滥的时代。
负责这个俱乐部的汉奈登先生对世人对荷兰人的嘲笑一笑置之。他说,荷兰人当然不会再像过去那样,把喝过的茶袋晒干后再去冲茶。可节俭为荣、浪费为耻依然是大家崇尚的生活准则。比如,冬天不在家中居住,而又开着暖气,那简直就是一种“罪过”。
汉奈登是位心理学家,收入属“中产”之列。节俭对他来说更多的是一种精神追求。6年前他走入“守财奴”的行列,从此便再也不走进饭馆的大门。他卖掉了汽车、电视,购买衣物等必需品,也只去二手货商店。有时甚至连二手店也不去,从箱底里翻出件破旧衣服穿上了事。“节俭并不意味着非要节衣缩食才行,有时只需布衣蔬食便可达到目的。”汉奈登如此解释。唯有一件事,汉奈登感觉不大方便,那就是生活在现代社会,总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后来他想出一个办法,与邻居签订协议,在电视台播出他想看的节目时便去邻居家观看。
汉奈登说,他做“守财奴”,绝不是想象嬉皮士那样,玩哗众取宠的把戏,而是想通过多种方式的节俭来取得经验,进而再把这些经验传授给世人。几年来,他与别的“守财奴”合作出版了三本书,介绍节俭之道。他们主办的《守财奴报》的订阅者从刚开始的数百人已发展到现在的五千多人。最近,他们还把这张报纸送上了互联网。有些法国人、瑞典人听说后,正打算效仿此法,创办本国的《守财奴报》。
后来,由于常去荷兰,对荷兰人的这种节俭,我也有了不少亲身体验。不止一位荷兰朋友告诉过我,他们买车首先是看哪个型号的车最省油且最实用。盖房子、买房子也是要先讲实用。有一次,我去朋友家,发现客厅的卫生间小得难以转身,且没有热水。后来我才知道,大多居民的家里都是这样,甚至有的高速公路旁的洗手间里也没有热水,这在西欧国家还是不多见的。
一位与荷兰人结婚多年的华裔妇女还给我讲述了她的经历。刚结婚时,因为修洗澡间,她洗头只能用脸盆端水来冲,水用多了,丈夫就有些看不惯,提醒她要注意,说这样既不节约,也会污染环境。她还发现,丈夫洗碗特别省水,往往是把做饭剩下的水用来洗碗,这让她难以接受。结婚头三年,他们两人各做各的饭,后来才慢慢习惯。按理说,她丈夫是公务员,收入不算少,但为了节约可谓绞尽脑汁。比如,有一次,他们去看一位亲戚,离开时已经很晚,那位亲戚不放心,就说你到家打个电话来。谁曾想,她丈夫立即告诉那位亲戚:“我拨电话过来,响三声不要接,就说明是安全到家。”
笔者曾向一位资深驻欧记者打问,汉奈登这样的荷兰人为何崇尚节俭?他说,这与荷兰民族传统中养成的勤奋工作、努力节俭和公平互助的精神相关。汉奈登也曾对来访的瑞典记者解释过“守财奴们”的理想。他说:“我常常向别人要一些旧衣物,这些衣物其实还可以使用相当长时间,有的甚至还很新。如果我们大家都能把自己不愿再用的东西拿出来送给那些需要者,这个社会就会更公平。”我想,读过这段话的人也许不再会把荷兰人看作是“小气鬼”、“吝啬鬼”了,其实,那或许正是一种现代人应当追求的生活方式呢。
走婚是“母系”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成年男子“走婚”是一个传宗接代繁衍后裔的途径,只是不同于其他民族夫妇长年生活在一起。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归,暮来晨去。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们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你的心上人“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他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有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可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现在来讲“阿注”定居婚。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方家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
“阿夏走婚”:每当夜幕悄悄降临后,这个家庭中成年男人们就出云了,他们当中有各位舅舅、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南北,去自己的“阿夏”家。对方的姐妹们在家中等候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到来。他们晚间特别忙,当家长的母亲更是双肩重担,既要打点舅舅和兄弟出门又要照料家中老母和姐妹与小孩们,还要接待自己的“阿注”(丈夫)来幽会。
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的夜间生活,你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矩。对于那些外面敲门的男人,或者客人,年老的舅舅们是决不会去开门的,也不问是谁,主妇也不予理睬。除非你在门外吆喝几声,说明你是外来的客人,家中老人或小孩才会给你开门。家中成年姐妹众多,但来幽会的“阿注”也多,各有各的幽会暗号和传情方式,如果不是自己的“阿注”就不会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姑娘的闺门一定要对好暗号她才会轻轻打开,大木摞平房母屋里住着年老妇女及儿童,她们一概不管院中之事。 在她们这里,不存在“第三者”,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天下男子到处有,东方“女儿国”的女子任我求。在性事方面女方占主要地位,有了这些实感人们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摩梭人根本不存在离婚、寡妇、子女无人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的性爱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完全是两码事。在他们这个氏族中,大多数“阿夏”、“阿注”们都是相敬如宾、相互负责,只是没有其他民族那样明确而已。在某些村寨和某种宗教的家庭结构及婚姻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这种现象,男性们既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又不是名副其实的父亲,对妻子负责任,对儿女尽义务的事,男人们一古脑丢进泸沽湖里去了。一旦他的女朋友关门拒绝,或者男人们喜新厌旧,往日情意便烟消云散,只留下一场春梦,这也是一个迷。 在她们这里男女性爱关系与经济关系牵连不大,结合是自由的,两厢情愿的,离异更是无瓜无葛,不会发生任何纠纷。男女双方都有主动权,社会、家庭不干预,即使发生纠纷,双方母亲、舅舅们也会妥善处理。结合并不是以谋生为目的;离异也不会危及谁的生存,经济再富裕也不会为彼此结合稳固构筑可靠的基础。摩梭“ 阿夏”走婚的相互结合、离散,其原因是感情为前导。因此,有的摩梭人成年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在无孩子前更换“阿夏”、“阿注”是常有的事,而有了孩子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在夜幕降临之下,在黄昏时分,芳龄女子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许多夜晚使者,暮来晨去。在他们性爱天地里,也不是我们常人所想象的那样每个女子都可以去爱,每个男子你都可以去求,他们求爱方式是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走村串户、走亲方友、经商与其他活动中进行的,相互了解,具有一定感情基础之后,相互交换一些礼物,如手镯、项链、戒指、手表及衣物等等为定情的信物,这些东西只有他俩和母亲才知道。随着男女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走婚”幽会相聚的次数就越多,有的情侣关系就稳定下来直到终生。如果你花言巧语,不诚实,无本事,游手好闲,时间一长,你就得扫兴回娘家了。“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结构中的事实,是当代人无法想象的,实行自由“走婚”其奥秘在于母子们无后顾之忧,“母系”大家庭是每个人的庇护所,对于成年男子来讲,“母系”大家庭是他们赖以生活及养老送终的最好乐园。男子汉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他们“走婚”习俗能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
摩梭少男、少女们在这“母系”大家庭中由祖母、母亲、舅舅、姐姐们精心照管渐渐拉扯长大,他(她)们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和互敬互爱的美德。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接受大家庭的意识和尊老爱幼的教育,服从母亲和长辈,按先长后幼分配食物或其他东西,不干缺德事,这些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给孩子们打上了深深的印记。近几年,虽受外界影响,但摩梭人的社会相对于外界是比较安定的。有统计,泸沽湖上下的自然村,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只有1 个人被劳动教养过3年,在这50年里,全行政村近千人中,犯轻罪的只有1人,没有犯重罪的。所以说青年一代的思想与从小就受到长辈们朗好教育是分不开的。
不管是过去人民公社、生产队或现在个体经济,摩梭人至今都保存着古老的“共耕分食”的形式。这种生产劳动过程给男女青年提供了相互了解的机会,爱情也就在这种土壤中产生了。他们团结互助、淳朴、宽厚、热情大方的美德,蔚然成风,真挚动人,令人羡慕不已。
当少男、少女到13岁时,“母系”家庭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丁礼”,给女孩子穿裙子,给男孩子穿裤子,这个典礼对摩梭人一生都至关重要。“成丁礼”在农历大年初一这一天举行,等公鸡叫每一遍时,母新把孩子叫起来洗脸梳头,把木摞大平房火塘里的火烧得旺旺的,舅舅们搬不大“猪膘”肉和一袋粮食,祖母或母亲拿来新裤子、新裙子,在锅桩前祷告后给她(他)们穿上。
女孩在13岁前扎小辫,之后开始留长辫。过去是用黑牦牛尾毛,现在改用黑毛线,用黑色丝线编成大辫子盘头,缠大包头,和成年妇女一样打扮。母亲让女孩子站在正房中心火塘右边一根叫“女神柱”的旁边,给她脱去昔日长衫,穿上金边交领右开口黑金绒或红金绒短上衣,白色或天蓝色白褶长裙,扎宽绣花红腰带,在大辫盘头上载一朵红花。摩梭少女们穿的白褶长裙及服装、头式非常好看。
年满13岁的男孩则由舅舅给他脱去昔日长布衫,穿上短衣,宽腿裤,扎上彩色腰带,同大人一样了。举行成丁礼的孩子必须一脚踏在猪膘肉上,一脚踏在粮袋上,表示将来有吃有穿,接受母亲和长辈、哥哥、姐姐的祝福,向长辈行礼,向“锅桩石”行礼,然后由大人领着走方亲友,接受亲朋和祝贺和礼物,最后宴请亲朋好友。因地域关系,“成丁礼”在有些地方也有不同之处,但大体上还是相同的。
这些古老礼仪使少男少女们接受了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课,从此他们迈开了人生步伐,步入了青春期,成为“母系”大家庭中正式成员。女孩跟母亲们学习当家理财本领,男孩跟舅舅们学习男人应懂的知识、技能,这些都是直接经验的传授,可谓“言传身教”。
少女到了13岁“穿裙子”后,妈妈们会说“小鸟儿出窝了,该学会自家飞了,往后不要再同小娃娃们一起玩了。”到了十七八岁,妈妈或祖母不准她们睡木摞大平房的大火塘边,叫她们到门楼上专门为女儿准备的闺房里住,到那时就会有小伙子成天盯着她们,会托人或利用各种交往送来礼物。在这个民族中姑娘们是绝不会向男子讨好的,都是男人主动上门,如果姑娘确实喜欢你,她会送给你定情物,叫你到她家去求婚,举行“走婚”仪式,约定暗语夜晚相会,你一云她就会给开门,时间长了就会结下百年之好。从此他们的关系便公开化了,不在偷偷摸摸地“走”了,你来了请你到木摞房大平屋火塘边坐着,母亲给你杀鸡、 宰羊、煮猪膘肉吃,舅舅们给你倒酒喝…………
当小孩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便要给小孩洗身,叫“打三朝”,舅舅为之取名,抱出来晒太阳,在院子里走一走。满月后孩子的“阿日”(意为奶奶)背着猪肉、拉着羊、提着鸡及小孩的生活日用品,还要带着送给祖母、母亲、舅舅的礼物来看孩子。
在他们这个氏族中,“阿哒”(父亲)认孩子要举行仪式:先敬祖宗,后请邻居老妈妈们吃饭,让乡亲们知道娃娃是谁家的宗族之系,但不能把小孩抱走,小孩是这个“母系”氏族家庭中一成员,男方家是绝对不能带走这孩子的。到这时有的男人会在女方家住下来,但时间不会太长。如果在女方家上门,“丈夫”的地位非常低,只得处处小心,规规矩矩的做人,处处检点自己的行为,完成主妇分给的任务。在木摞房客厅火塘边,这位“女婿”只能盘脚坐在下方的位置上,由当家主妇分给他一份食物。如果这位“女婿”各方面表现不好,自个儿会灰溜溜地回到自己母亲身边,这就是“走婚”全过程。现在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和当工人、教师等类的男女都在外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农村也有部分的男女是一夫一妻制,约占百分之三十,解放以来各种习俗都在演变着。
中国少数民族中不止一个少数民族当男子看到自己心仪的姑娘时会让她们留下当自己的老婆。这里随意举出三个少数民族供参考。 第一个是婚姻自由极为自由的摩梭人。虽然是母系社会的性质,在走婚的过程中,只要是男子看到自己心仪的姑娘……也会将她们带回定居。 云南省少数民族摩梭人的习俗:走婚。 摩梭人除了少数因为要增加家庭劳动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没有结婚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透过男到女家走婚,维持感情与生养下一代的方式。由于母系社会中由女性当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归母家生养,生父会在满月时公开举办宴席,承认彼此的血缘关系,避免发生同父**。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 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经济联系,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发现性格不合,随时可以切断关系,因此感情自由度较婚姻关系更纯粹,但也因此而使得男女关系较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关系中牵系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网络。 走婚是“母系”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成年男子“走婚”是一个传宗接代繁衍后裔的途径,只是不同于其他民族夫妇长年生活在一起。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归,暮来晨去。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人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你的心上人“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她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的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现在来讲“阿注”定居婚。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家家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 另一个少数民族就是羌族。这是个古老的民族。少数民族的文化和特点丰富多彩。其中情歌几乎可以表现出男女从开始到结合的全过程。 羌族情歌在羌语中称为“柔西”,是反映男女爱情生活的民间歌谣,有羌、汉两种语言的演唱形式。内容丰富多彩,有试探歌、赞美歌、求爱歌、定情歌、热恋歌、思念歌、盟誓歌、失恋歌等种类,反映了羌族男女青年从恋爱到结合的全过程。如《花儿纳吉》(大河流水小河哟清哟花儿纳吉,不知小河儿节有多哟深哟节节马儿舍;丢个石头试深哟浅哟花儿纳吉,唱个山歌儿节试妹哟心哟节节马儿舍。太阳出来喜盈哟盈哟花儿纳吉,叫声阿妹儿节仔细哟听哟节节马儿舍;要学松树万年哟青哟花儿纳吉,莫学花椒儿节黑了哟心哟节节马儿舍。)可以说是试探、求爱、定情、盟誓的总合。 羌族祖先崇拜主要表现在对本家族祖先、人类祖先、男性主宰神、女性主宰神的崇拜。 羌民族和其他历史悠久的民族一样,民间流传着许多史诗。提到羌族的民间文学,《羌戈大战》与《木姐珠与斗安珠》、《泽其格布》就不能不说。《羌戈大战》是其中最著名的一部。它叙述了羌族人民的祖先历尽艰难困苦,与魔兵战、与土著戈基人战,从西北迁居岷江上游的历史。《木姐珠与斗安珠》也是叙事长诗,记叙了一位人间的青年与仙女恋爱的故事。故事向我们展示了羌族古代社会人与神、神权与反神权复杂的斗争场面,表现了劳动人民对神权、天命的大胆挑战,真实地反映出羌族男女反抗封建包办婚姻的斗志,热情地歌颂了羌族人民的勤劳和智慧。 还有一个相对典型的民族是珞巴族。 生殖崇拜求丰收 在自称为“阿帕塔尼”的珞巴族民间流传着一个珞巴语叫作“莫朗”的节日,节期在农历腊月或正月由巫师择定,流行地区是西藏珞渝地区的西巴霞曲地区。届时,全村男青少年排列为一行,身着盛装,在巫师带领下到邻近各村巡游,在路过田野时,巫师撒大米粒,青少年挥舞长刀,敲打铜盘,队尾的一个老头子沿途撒大米粉。在经过即将播种的土地时,举着竹制男性生殖器的青年就到地里跳生殖舞。每到一个村子的广场上就唱歌舞蹈,该村群众备酒热情款待。巡游队伍要走遍本部落的所有部落。这一节日意在预祝丰收。因为人们以为庄稼的繁殖和人的生育是一个道理,所以在地里跳生殖舞。在一些珞巴族地区,仍能看到自家房屋旁树立有许多个用木桩做成的男性生殖器,为的是祈求人丁兴旺。我国许多民族都曾有过生殖崇拜,现在在一些南方民族节日中仍能看到这种遗存,我们只要了解生育的重要性,就可以理解生殖崇拜的起因。 世界屋脊上的“南方人”珞巴族。相传大地母亲生了金冬(太阳)的九个兄妹,金冬又生了冬日(老虎),而冬日的儿子阿巴达尼是个非凡人物。他长着四只敏锐的眼睛,前面两只观察光明世界,后面两面只监视恶魔妖怪,能够上天入地,世间万物无不在他的掌握之中。他还是个能工巧匠,发明了制陶术和架桥术,为人类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阿巴达尼就是珞巴人的祖先。 珞巴族主要聚居地洛渝地区山高林密,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珞巴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长期停留在“刀耕火种”阶段,直到西藏民主改革后,才开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先进的耕种方法,农牧业得到了很大发展。珞巴族男子一般戴藤条或熊皮盔帽,穿坎肩,披兽皮。妇女穿用自己织的羊毛,麻,棉衣料做的短上衣和统裙。男女均赤足。他们喜欢佩戴石质串珠,贝壳 和铜制各种装饰品,喜欢饮酒,吸烟,吃椒。珞巴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他们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 婚姻习俗 珞巴族群众的婚姻基本是一夫一妻制,有些部落的富户盛行多妻。严格实行氏族外婚和等级内婚制,盛行买卖婚姻。有遗妻要在亡夫兄弟中转房的习俗。妇女的地位十分低下,财产的继承均归男子。在某些珞巴族部落中,还实行着严格的父子连名制。 正因为妇女地位的低下,所以只要被男子看上,那么这位男子就会有许多种方法和手段将女子带回家……
土族“抢婚”
生活在甘肃天祝、永登及青海互助县的土族中,旧时流行着一种“抢婚”的习俗。
土族的婚礼要经过提亲、送彩礼、设喜筵招待“红仁切”(西客)、亲友邻里等繁杂的礼仪程序。
一些无力送彩礼和举办喜筵的贫苦人家,就利用奇异的天象采取“抢婚”来解决问题。
在发生日食或月食的夜晚,已定了亲,但缴纳不起彩礼的“准新郎”,骑上一匹快马,随身携带用红布包裹起来的一把木梳,骑马来到未婚妻家门前,把包裹木梳的红布包儿扔上房顶,然后大声喊:“快把许给我的姑娘送出来!”……
等到女方的家里人应声之后,“准新郎”策马回头,往回奔跑。女方家的人则奔出房门,一边骑马追赶,一边大声叫骂。没有养马的人家,也要徒步追赶一程。其实,姑娘家里人的这种追逐和叫骂,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形式,他们并没有将未婚女婿追上惩罚一番的意思。第二天,未婚女婿请上“瓦日哇”(媒人)和庄子上的头面人物,前往老丈人家要人。女方的父母必须将女儿送到女婿家里,并免除送彩礼和办喜筵等一些繁杂的礼仪程序。
据说,在日食或月食之夜“抢婚”,是因为在那天“没了天日”,世界又回到了混沌未开的时候。在这样的黑夜里“抢婚”不会触犯天神地煞。既然天神地煞都管不了,家法、民约自然就更不起什么作用了。其实,土族的这种“抢婚”并没有真正去“抢”,而是“强行”向岳父母“索要”媳妇。这实在是聪明的土族人利用奇异的天象抗拒买卖婚姻的一种绝妙办法。
抢 婚
抢婚,亦称抢亲、抢夺婚等,是旧时一种流行于部分地区和民族中的婚俗。如在迎亲之日,小伙子约集同伴,持刀,袋藏铜钱,来到事先与新娘约好的地点,隐蔽起来。待新娘出现后,“伏兵”四起,“抢”着新娘就走。新娘则大声呼“救”,家人亲友闻声追来,乡邻随同起哄。抢亲的一方便抛撤铜钱,乘追赶的一方拾钱之时,逃逸而去。此例可窥抢婚之一般特征,即通过打闹式气氛的制造给婚礼增添一些情趣。
抢婚习俗的由来,一般认为是古老的掠夺婚(也称劫夺婚、抢劫婚)的遗存或变异。典型的例证见《周易·屯》爻辞:“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乘马班如,泣血涟如。”是说一支似寇非寇的马队抢来不从的女子,被抢女子拼命呼喊,血泪汪汪(陶毅、明欣《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史》,东方出版社,1994)。但这种掠夺婚俗究竟出现于什么时候、其形成原因是什么,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
一说,掠夺婚盛行于以男性为中心的游牧时代。此时因女子已是男子的所有物,所以成为部落与部落、民族与民族发生斗争时的掠夺对象(《东莞婚歌研究》,《民俗》第一卷,第二期)。
一说,掠夺婚产生于对偶婚向个体婚演进的原始社会末期。对偶婚制实行“夫从妇居”,男子“寄人篱下”,难以树立性别权威,无法改变传统的继承制度。随着男子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他们要求不再“嫁”出去,而将女子“娶”回来。但由“妻”方居住改变为“夫”方居住,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其间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和激烈的斗争,“抢劫婚”就是以暴力掠夺手段来实现的变革。
一说,掠夺婚出现在母系氏族社会解体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之时。论者同时指出导致这种婚俗的原因有二:一,男性成为主要生产劳动力后,妇女的地位下降,为了生存常有溺杀女婴的现象。由此出现的后果是男多女少,两性比例不平衡。二,女子也是家庭劳动力的一分子、氏族财产的一部分,家长或族长不愿其被分流出去。然而在父系氏族时代,发展族外婚已成为必然趋势,所以抢婚就成了缔结婚姻的方式之一(郭兴文《中国传统婚姻风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
一说,掠夺婚的出现可追溯到人类由原始杂交向血缘家族班辈婚演变的原始社会前期。当时,家族与家族之间经常为争夺某一生存条件、某一猎获物而械斗。所获俘虏,男的予以杀害,女的则可用以满足性的需要。有了这种诱惑,各家族之间经常发生以掠夺对方妇女为目的的战斗。被抢劫的妇女在对方家族长期与人同居,也会逐渐适应新的两性生活。尤其生儿育女之后,她们与新的家族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于是抢夺妇女的事件屡有发生,甚至会演成各家族之间习惯性的报复。因抢亲出现的不同家族的远缘结合,其后代远比血缘家族近亲繁殖的畸形婴儿优越。此时人们遂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认识,开始到族外寻找更为美满的婚姻,从此抢亲变成自愿的结合(郑慧生《上古华夏妇女与婚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此外,还有学者断言中国历史上只有虚拟性的“抢婚”仪式,并无野蛮的掠夺婚俗形态的存在。如有人认为,所谓“劫夺婚”,一般是假劫真婚。《仪礼·士昏礼》规定,男方“亲迎”要用全副的黑色装备(“载鬼一车”),可能是受这种风俗的影响。魏晋以后,我国爨族仍实行劫夺婚的制度,“将嫁女三日前,(女家)执斧人山伐带叶松,于门外结屋,坐女其中。旁列米淅数十缸,集亲族执瓢、杓,列械环卫。婿及亲族新衣黑面,乘马持械,鼓吹至女家,械而斗。婿直入松屋中挟妇乘马,疾驱走。父母持械,杓米淅洗婿,大呼亲友同逐女,不及,怒而归”(清人曹树翘嘉庆《滇南杂志》)。这段叙述几乎是对《周易·屯》劫夺婚的疏解,也说明在夺婚之前,男女已有婚约关系,而不是男子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女子(向黎《古代“劫夺婚”》,《文史知识》1981年第4期)。
与上述观点相似,有人把《周易·屯》的爻辞看成一首浪漫的婚礼进行曲,“首先造成一种悬念:这是些什么人强盗吗然后云破月来,挑明主题:原来不是盗寇,而是求婚的队列。接着便是婚礼的发展,介绍求婚的聘礼。最后进入高潮,新娘无声饮泣,泪水中似乎交融着悲与喜”(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巴蜀书社,1995)。
众说纷纭。掠夺婚的时代与成因尚无定论,进而连其是否存在过也成了悬而未决的问题。推敲起来,朦胧难辨的原因,在于直接性证据的缺乏,因而有些论证不无凭假设加上想像之嫌。欲求得上述问题的历史真相,看来还有一段艰难的探索历程。
1、2017年9月,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其他单位宣布又发现了其他五座古代播州杨氏土司墓葬,其中还有一座疑似土司夫人墓葬,出土了很多有艺术和考古价值的文物。其中一件文物,解说了古人的求爱方式。
2、新蒲播州(今贵州遵义)杨氏土司从唐朝至明朝,世袭罔替的土司制度,统治了达七世纪之久。历时四年时间的考古发掘,其墓规格清晰,墓主明确,形制多样,年代跨越大,出土文物非常丰富。
3、还发现了第十三代杨氏土司夫妇合葬墓,其中还发现了“龙捧鲜花追凤”的图案,跟如今电视剧里手捧鲜花跪地求婚的画面是不是很相似?古人墓葬中多有描述主人生前故事的雕刻,我想土司夫妇生前必然有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也反映了当时这地区人们的自由恋爱。
4、贵州地处西南,古时候少数民族聚集。封建时代婚配一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许他们早已经挣脱束缚,敢于大胆求爱。
满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服饰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其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满族人还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为棉、夹和皮数种,为保暖之用。样式有对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种。
而作为有清一代“时装”的满族女式旗袍,则多有发展。当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外为流线型。继后,衣片前后分离,有肩缝和装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广泛,棉、毛、丝、麻和各种化纤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长、短袖之分之外,还分皮、棉、单、夹数种,便于在不同季节穿用。经过不断改进的旗袍,一般样式大致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讲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如此既衬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显得文雅大方。具有东方色彩的旗袍现已成为中国妇女普遍喜爱的中式服装。
旗袍和“旗头”、“旗鞋”等搭配起来,就构成了满族妇女典型的传统服饰装束。
“旗头”指的是一种发式,也称发冠。类似扇形,以铁丝或竹藤为帽架,用青素缎、青绒或青纱为面,蒙裹成长约30厘米、宽约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时固定在发髻上即可。上面还常绣有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旗头”多为满族上层妇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结婚时方以为饰。戴上这种宽长的发冠,限制了脖颈的扭动,使身体挺直,显得分外端庄稳重,适应于隆重场合。
“旗鞋”款式独特,是一种高木底绣花鞋,又称“高底鞋”、“花盆底鞋”、“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这种鞋的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可再用。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穿这种高底鞋走起路来显得姿态优美。老年妇女的旗鞋,多以平木为底,称“平底鞋”,其前端着地处稍削,以便行走。
满族的帽子种类较多,主要分为凉帽和暖帽两种。过去,满族人常戴一种名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称“帽头儿”,其形状上尖下宽,为六瓣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甚至无檐,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冬春时一般用黑素缎为面,夏秋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帽顶缀有一个丝绒结成的疙瘩,黑红不一,俗称“算盘结”。帽檐下方的正中钉有一个“标志”,称“帽正”,有珍珠、玛瑙的,也有小银片、玻璃的。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代初期。因其为六瓣缝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统一”之意,故盛行起来。满族入关以后,受中原文化影响,也取其“六合统一”之意,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现在,在有关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电视、电视剧中,我们仍能经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满族男人多穿双脊脸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种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缎布料。鞋前脸,镶双道或单道黑皮条。鞋尖前凸上翘,侧视如船型。妇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绣花卉图案,鞋前脸多绣有“云头”)外,还有一种“千层底鞋”。“千层底鞋”用多层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为布料,一般不绣花卉等图案,多在劳动中穿用。
还有一种很有特点的鞋,叫乌拉(靰鞡)鞋,多为满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猪皮缝制,内絮靰鞡(乌拉)草,既轻便,又暖和,适于冬季狩猎和跑冰。
住行
满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适应他们的生产生活习惯。满族农村房屋正房一般为三间或五间,坐北朝南便于采光,均在东端南边开门,形如口袋,俗称“口袋房”,便于聚暖。东西各有厢房,配以门房,这便构成通常所说的四合院。房屋多为起脊砖瓦房,俗称“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门向南开,高大宽敞。房内正对门一间谓堂屋,又称外屋,设厨灶锅台、水缸,灶通西内室火炕,火炕,满语称“土瓦”。从堂屋西墙开门为里屋,为南、北、西三面构成“万字坑”或“蔓枝炕”。满族尚右,西墙供祖宗牌位。西炕为窄炕,不住人,下通烟道。南北对面炕。上铺炕席,或糊炕纸刷油。炕梢置衣柜,柜内装衣物,柜上叠置被褥、梳妆用品。夜间长辈居于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寝时,头朝炕外,脚抵墙,对防寒和呼吸新鲜空气颇为适宜。墙壁多贴有纸画。为御北方寒冷,有的还建有火地。屋外西山墙头砌有圆形烟囱(满语称为呼兰),高出房檐数尺。烟囱根底有窝风窠,以挡逆风。南北墙上有窗,窗户纸糊在窗棂外,多“高丽纸”,纸上淋油或盐水,免得为雨雪淋湿脱落。窗棂及门上亮子窗棂构成各种图案,美观牢固。窗户分上下两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风。房梁上常悬有悠车,婴儿放在悠车里。炕上摆有长方形的炕桌,吃饭时围桌盘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铺有毡褥子以待宾客。房棂、椽、栋多有雕花油彩。厢房则设碾房和仓库(满语称哈什)。房外四周环砌围墙。院内东南竖“索伦杆”,杆上有锡斗,杆下放三块石,称为“神石”。杆后是一面用砖砌成的壁墙,墙头饰有雨搭。
过去,城中的富贵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门多为三间屋宇式建筑,正房三至五间,东西厢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间,四周围以砖墙,门房两侧设有石礅,称为上马石。有的四合院分为前后两院。满族的这些民间居所式样,大部分保留在东北的满族聚居区。但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传统建筑方式外,绝大部分已建造成更为宽敞明亮的现代式房屋。
为适应山区和林海雪原居住环境,满族聚居地区的传统交通工具主要有马车、爬犁、独木舟和桦皮船等。爬犁(满语称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将两根树干用火烤后弯成弓形,上端翘起,贴地部分宽约1米半,上面铺板或做成箱式,驾以马、牛,载人载物极为轻便。目前只在较寒冷的北部山区偶尔使用。满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独木舟(满语称威呼),由粗大原木凿空而成,可容数人。还有一种桦树皮船,制作较为麻烦。先做龙骨,里外附上桦树皮,一人可以扛着行走。相当轻便。现在已经不多见,被现代船只所取代。
礼仪
满族是一个十分注重礼节的民族。满族人见面或拜见客人,有各种礼节,其中有打千礼、抚鬓礼、拉手礼、抱见礼、半蹲礼、磕头礼等。其中,打千礼、抱见礼、磕头礼主要为男人所用,其他则用于妇女。打千礼用于晚辈对长辈、下属对长官,形式为弹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弯,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并问安。抱见礼是平辈之间用,晚辈对长辈也可用,不过晚辈要抱长辈的腰,长辈抚晚辈的背,等等。现在,有些繁琐的礼节已被简化。
满族尊老敬上的传统更为明显。晚辈每日早晚要向父、祖问安,途中遇长辈人要让路,吃饭时长辈先坐先吃。满族重感情讲信义,对宾朋真诚相待,有客人必设宴招待,所允诺之事必全力去做。
满族传统的婚姻仪式较为复杂,大致经过通媒、放定、纳彩、过箱、迎亲、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门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请媒人向女方家求婚,两家都同意后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为定礼。然后是定婚,即选择吉日,男方家及其亲戚往女家问名,女家设宴款待,男方家长致辞求婚,女方家则推谢再三,男方家坚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后,才算定下婚事。此时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长辈。定婚后要过礼,也是选择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绸缎、羊、鹅等礼物。男方家还要赠银两钱财。此时要议定婚期。进入迎亲阶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妆,俗称“过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谢。迎亲时,新郎在迎亲队伍的陪伴下赶着彩车迎亲,在途中两车相错时,新娘的哥哥将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车,俗称“插车”(由于各地区满族风俗不同,也有新郎与迎新队伍直接到新娘家迎亲的。还有的地方有"旗俗不亲迎"之说)。新娘至新郎家,换车乘轿,花轿落地,新郎要虚射三箭。新娘蒙红盖头下轿,与新郎站在事先摆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称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后撤天地桌,新娘进入临时搭的帐篷,谓之坐帐。坐帐时“开脸”,换头型。坐帐后,新娘跨过马鞍进洞房,新郎用秤杆揭去盖头扔到房檐上。夫妻饮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孙饽饽,众人闹洞房。在婚日当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后第一天,新娘给夫家亲戚装烟敬茶,拜宗族,认明辈分,谓之分大小。一般在结婚三日之后,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见娘家人并拜祖宗。婚后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谓之住对月。到了这时,婚娶仪礼乃告结束。
这些繁杂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满族聚居地区已经简化,并且融合了现代形式。比如插车,演变为男女青年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各自由婚庆队伍陪伴,从自己的家里出发,行进至中途相遇时,两人交换自行车或摩托车,再一同到新郎家。还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变为新人拜双方父母。虽然有变化,但仍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满族的婚姻仪式因居住地区不同而略有变化,并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满族的育儿习俗比较特殊。生男在门左挂弓箭,生女在门右挂彩色布条,娘家送一个悠车。生儿三天时,亲朋送贺礼,俗称“下奶”。并举行洗礼,称“洗三”。满月时要请客人来“做满月”,并将弓箭或布条取下挂在“子孙绳”上。百日时,要用从各家要的彩布条编成锁,称挂锁。周岁时要举行较为隆重的仪式,让孩子“抓周”。一般在16岁时,男孩剃发,女孩盘发髻。至今在东北满族聚居区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满月”、“抓周”等传统习俗。
葬俗
满族的丧葬以土葬、火葬为主,土葬和火葬历史都很久远。在满族入关前以火葬为主,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经常迁移。另外,八旗将士在清初战死较多,尸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满族入关后逐渐发生变化,从火葬与土葬并用发展为以土葬为主。丧葬仪式是,死者临终前穿寿衣,多为长袍、马褂,为单数。屋内停灵,一般在7日之内。用木板做成灵床,头西脚东。灵幡用3尺左右的红布制成,上缀以黑穗,悬挂在院中高杆上。满族人用的棺具形状特别,上部隆起,上宽下窄,称“旗材”。
停灵期内合家举哀,举行祭奠。入殓时棺内放金银等物,贫者用金银箔元宝代替,口含铜钱或玉器,灵具放在院内灵棚内。出殡多选阴历单日,抬灵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殡后要感谢帮忙的人并请吃饭。下葬后,每7天到坟上烧一次纸,连烧7次。百日时要烧百日,周年时要烧周年。满族烧纸是将纸叠成口袋状,俗称烧口袋。清明节要上坟,烧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来,满族的丧葬又改为火葬为主。但祭奠亲人的仪式仍然保留了许多古老传统,如清明节烧口袋、插佛托、烧七、烧百日、烧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满族禁忌较多。不允许亵渎神灵和祖宗。比如满族以西为贵,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许住人和放杂物,不能有各种不敬行为。不许打狗,更禁忌杀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许外族人戴狗皮帽子进家。传说努尔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兽,尽可以打来吃,但是,今后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义犬。"从此爱犬、敬犬便成了满族的习尚。另外,满族人不仅不食乌鸦之肉,还有饲喂乌鸦、祭祀乌鸦之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