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结婚登记彩礼顺序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对于到底是应该先登记还是先过彩礼的问题都很懵,究竟他们之间的前后顺序是怎样的呢?一起去看看。
一、求婚结婚登记 彩礼 顺序情况一:求婚、彩礼、登记、结婚
第一种就是将求婚放在第一位,因为求婚指的是对另一半的求娶,想要让对方嫁给自己,这是在表达自己想要跟对方共度一生的想法愿望。当然如果求婚顺利,那就是两家人之间商量婚期然后是彩礼,给女方过礼,等待结婚的日子。然后是在结婚前,定下日子发下喜帖后到民政局去领证,正式结婚,让这段婚姻得到法律的保护,最后就是结婚喜宴,广而告之两人结成夫妻的喜事。
情况二:彩礼、登记、结婚、求婚
因为有的年轻人,特别是一些直男来说,求婚是什么根本不知道,觉得爱就是结婚跟对方组成家庭,所以求婚这阶段暂时被忽略了。于是就是上门提亲过彩礼商定结婚的日子,选定结婚日子,新人自己挑选个时间去登记,拿到国家认可的婚姻小本本。最后即使结婚日子举办结婚仪式,宴请亲朋好友,在婚礼仪式上,男士不想要女生委屈,所以补上求婚,给对方惊喜。
情况三:求婚、彩礼、结婚、登记
当然第三种情况可能不太常出现,前三个都是正常流程,但是唯一不同的就是结婚仪式与结婚登记之间不同于我们平时理解的。很多人认为结婚仪式前就领证了。但是有一部分人可能觉得结婚前没有好日子了,所以想要一个特别的领证日,于是就是结婚了,依旧没有领证,一直到了一个合适的比较特殊的日子再去领证结婚。
小结:
其实顺序都是可以打乱的,只要是你们双方之间商量的自愿的我相信都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就是怕其中出现一些纠纷导致双方收到委屈等等,所以究竟如何选择自己想清楚就可以了。
二、先登记还是先过彩礼钱
1风俗习惯
如果是按照风俗习惯来说,肯定是先过彩礼后登记了。因为彩礼是在登记之前,这是历来的风俗,只有男方上门过了礼才能让女方嫁给男方。而举办婚礼并不是合法夫妻,合法夫妻指的是婚姻登记,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登记一定是在彩礼之后的。
2现代风格
由于现代思想的开放让我们对很多传统老旧的思想都有了改革或者是无所谓的态度,觉得只要是两个人生活的幸福,感情才是最重要的,这些都是次要的,所以即使先登记后彩礼也是可以的,没什么问题。
但是也是因为这样的思想让一些不诚意的人钻了空子,在登记后有的人会说都是一家人了彩礼就算了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让女方觉得憋屈,或者是认识到男方家人做事不道德不讲诚信等等,影响双方之间的感情,导致生活不和谐。
小结:
不论是先过彩礼还是先登记一定要考虑到后续所产生的最坏的问题,看看自己是否能接受,如果可以那么怎样的顺序都无所谓,如果不能接受最为严重的后果那么就再好好商量再决定,人生大事千万不可太草率。
一、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谓的彩礼,是想要通过结婚的男女双方确立婚约、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由男方给付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物,一般包括礼金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作为婚约或婚姻成立的标志和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方的财产。
二、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不予返还结婚彩礼如下: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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