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一般来说,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男生准备好两个人的戒指,求婚成功以后结婚仪式的时候用。并且在结婚以后佩戴。
如果你觉得需要有一个东西来见证或者纪念你们的爱情和婚姻,可以买些其他的东西。当然,肯定是一对的。
男友求婚时送的钻戒,分手后依照法律是应该归还的,包括女方接受的礼金(彩礼)、房产、车子和其他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如果女方拒绝返还,男方可以诉讼到法院,法律也会支持的。
结婚后可以将结婚戒指和求婚戒指一起戴呀,我看到很多女的,都是戴两枚戒指的,不过我是戴一枚的,是求婚戒指乐维斯,因为我的结婚戒指,选的是黄金的指环戒指,我个人不是很喜欢戴黄金戒指,感觉有些俗气,不是很适合我这样的年纪佩戴,等以后上年纪了后,会佩戴的,我平时戴的求婚戒指,感觉意义会更不一样。
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大额赠与不同,给付方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的,这样的赠与是具有针对性和有条件的;在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的情况下,接受方继续占有财物就失去了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由于恋爱关系的特殊性,双方没有法律承认的身份关系,但是又不同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建议热恋期的男女保持冷静,恋爱期给予对方财物要慎重,尤其是常见的买房、借款等问题。
共同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购房合同中,或者让对方打张收条,并注明收款的用途,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的规定;
当条件未成立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号)
自己对应一下额度吧,我也是在网上看到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放心,她会还你的,因为你送她的是结婚钻戒,是代表对她的真爱,一心一意的爱,是有很大纪念意义的。现在分手了,她留这个钻戒有什么用,纪念什么,对她以后生活也会有影响的。所以,她会还你的,如果不还你,她也是对你念念不忘,有与你复合的想法。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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