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她会还你的,因为你送她的是结婚钻戒,是代表对她的真爱,一心一意的爱,是有很大纪念意义的。现在分手了,她留这个钻戒有什么用,纪念什么,对她以后生活也会有影响的。所以,她会还你的,如果不还你,她也是对你念念不忘,有与你复合的想法。祝你幸福。
金银首饰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但如果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是婚戒,通常要还的。
如果不是婚戒,通常也要归还,但是要看情况。
如果要表达决绝的分手意愿,归还戒指是一种强烈的信号。
如果还想着复合,暂时不还。这也算是一种信号。
如果不是很贵重的物件,也没有说是订婚什么的戒指,留着做一个纪念也无妨。
总之,归还是一种姿态,对方是什么态度又是另一回事。楼主斟酌一下。
朋友,看了你的故事,感觉和我有点点类似。
但是我个人觉得既然戒指不值钱,我想他就不会在意,若是白金、钻戒等什么的,我想他可能还会心疼。
有时人就是这样的,你在乎了就真的在乎,不在乎
什么都可以
不在乎。
不同的人不同观念。
其实这个
戒子
不能代表什么,只是你个人的情节而已。
我经历了三段感情,每段感情都获得了一些物质,但是我都不会在意,因为我也知道那都没有什么,人家也不会在意。
所以,还是没必要归还,若你不想扔的话,放在一个角落也行,
直到有一天
,你发现自己不需要了,就扔了,也不可惜
最后,祝福你!
可以要回来;求婚时候送的戒指,应视之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附条件的赠与,当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1、 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与赠与是相互依存的,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送订婚戒指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其目的是为了跟对方结婚,即民间的彩礼之一。
2、 这种赠与,尤其是以结婚为所附条件,该条件具有人权与道德的双重价值,接受赠与方,如果反悔,则应当退还戒指。
3、 如果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所附条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从法理上讲,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
4、 如果双方结婚了,则戒指属婚前赠与,是受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送女,则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不用还的,这个是他的一片心意,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如果他还爱着你,他一定会找你的如果他不爱你了,你要还他,他还要说你不够大方呢!呵呵不过我觉得这个戒指还是不要还的好,因为这个戒指是他的一片心意,你要好好的收着,以后也可以作为纪念,如果他真的爱你,他一定会回头找你的,不要轻易的把这个戒指给别人如果他还爱着你,他一定会找你的,如果他不爱你了,你要还他,他还要说你不够大方呢!呵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