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看了你的故事,感觉和我有点点类似。
但是我个人觉得既然戒指不值钱,我想他就不会在意,若是白金、钻戒等什么的,我想他可能还会心疼。
有时人就是这样的,你在乎了就真的在乎,不在乎
什么都可以
不在乎。
不同的人不同观念。
其实这个
戒子
不能代表什么,只是你个人的情节而已。
我经历了三段感情,每段感情都获得了一些物质,但是我都不会在意,因为我也知道那都没有什么,人家也不会在意。
所以,还是没必要归还,若你不想扔的话,放在一个角落也行,
直到有一天
,你发现自己不需要了,就扔了,也不可惜
最后,祝福你!
法律分析:求婚戒指如果双方最后没有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因为求婚戒指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结婚,条件不成就可以要求返还。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你好!首先你们同居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如果双方已确定关系双方家长也同意;可以先订亲付彩礼双方互通有无之后订好婚期,这时同居也无可厚非。关于男方求婚还买了钻戒分手的话应该归还,如果不还就证明你们还会在一起;既然已分开就不要留什么念想或者得到点点东西,男方会认为还有可能复合会纠缠不休出现感情纠葛那就不好了,不如变成美好的回忆会有利于双方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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