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第1张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是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发明家。他的散文代表作有《出师表》《戒子书》等,曾发明了木牛流马,孔明灯。诸葛亮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忠臣与智者的代表人物。说了一长串,我就是喜欢他诸葛亮。

 诸葛亮足智多谋,为蜀国提供了无数妙策,一次次为蜀国转危为安,使刘备从弱小变到强大,这里面都离不开诸葛亮的锦囊妙计,你知道让诸葛亮的成名立威的是哪一计吗?那便是火烧博望坡,赵云引曹军入林,然后两边火光四起,曹军见了立马逃走,死伤无数,这一个计策是诸葛亮成名,也得到了蜀军的认可,而后的许多次献计都展现了诸葛亮卓越的军事才能。

 当然,诸葛亮的胆魄更是让我惊叹,在空城计中,面对司马懿和司马懿的几万大军,他却十分冷静的弹着琴,琴声悠扬淡定,是司马懿听着害怕,害怕中了诸葛亮的计策,于是不战而退。这是胆识过人更是知己知彼!

 诸葛亮还知识渊博,可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草船借箭与巧借东风中,他用肉眼观察天象,准确的预测三天后的天气变化,从而实现了目的,从曹操那里还偷了十五六万只箭。

 这厉害的人物,怎能让我不佩服的五体投地呀!就是我喜欢的名著人物诸葛亮。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2

 我最喜欢《上下五千年》里面的神农了,他为了救那些村民,愿意舍生忘死,甘愿为人民服务。那一次去采药,如果毒性在慢一点儿发作,那么,神农不就活过来了呀!神农太伟大了!如果我是神农的话,我也会这么做得!神农死得很可惜,如果神农不死,他还可以为村民采药,为村民贡献出自己有的东西,而神农的愿望没有完成,只好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村民们一定会精神焕发,神采飞扬,那都是神农的功劳呀!还有他那一个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帮他完成了心愿。神农舍弃自己的家人,为的是什么?为得是;想要治好村民的病。而村民也会非常感激他的家人和神农的,我们要学习这个舍生忘死的,舍弃亲人的人——神农。

 我还最喜欢刘备,在《三顾茅庐》当中,刘备想要得到诸葛亮时的迫不及待心情让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想要得到一件物品或人的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它,正如刘备说的;“我得到诸葛先生,就像鱼儿的倒水一样啊!”鱼没有了水分,还能活吗?“不能!”所以我的名言就是这句。

 我喜欢的人物例子就举到这吧!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3

 《三生三世枕上书》是我最喜欢的玄幻小说之一。它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书中有冷酷霸道的东华帝君,有机灵可爱的糯米团子阿离,还有被世人尊称“姑姑”的白浅……

 虽然这些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但我最喜欢的人物还要数这里面活泼可爱的凤九。

 凤九,全名白凤九,是白浅的亲侄女,现任女帝。一出身额头上就印有一朵凤尾花胎记,身穿孝服。

 我最喜欢的倒不是凤九的外貌,而是凤九的性格。

 凤九非常开朗活泼。她走到哪里都是嘻皮笑脸的,时常闹出些笑话。她笑时,嘴角上扬,眼睛眯成一条缝,就算笑也像如沐春风一般。

 凤九虽然活泼,但有时也很稳重。

 自从她遇上并喜欢东华帝君后,整个人都变得十分老成,身穿一身孝服,几乎没有笑过。凤九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正是我所缺失的。

 凤九为了东华帝君真可谓是上刀山、下火海呀。她到九重天去当女仆,还砍断了自己的一条狐尾,只为在三生石上刻上东华帝君的名字。

 大家一定看过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吧?《三生三世枕上书》就是它的续文,只是主人公由白浅、夜华,变成凤九、东华帝君。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凤九。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4

 一看到武功高强、敢作敢当、伸张正义,我就会想到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大闹天宫,被压在五行山下500年的齐天大圣。你想想,一个正常的猴子能升天当神是何等好事,人家孙悟空不仅有“齐天大圣”之称,还能有一份看管桃园的美差,搁谁谁不安安份份看桃园?可人家孙悟空还满意。说人家得寸进尺,又下行,人家有上进心呀,人家要做得更好呀!你再想想一个正常猴子能有胆量与法力无边的如来斗吗?有能力与五大金刚交战?没有!一个正常猴子能在一座大山下待个几百年不伤一根毫毛?不能!可是人家孙悟空都行!可见孙悟空是一个法力高强的猴子!

 孙悟空还敢作敢当,还记得吃人参那一节吗?童子质问孙悟空吃了几颗人参。童子那凶神恶煞般的表情,简直目光把人给吃了。孙悟空却面下改色气不喘,如实回答,吃了几颗就几颗,但是,孙悟空也有一个致命特点:容不得别人说它半句。这不,童子说了它几句,它就直接把自开天劈地之时就早已存在的人参树给全打没了。要是在闹天宫时听玉帝、如来的话,也不至于轮到走十年打81次妖怪的地步呀!瞧瞧,人参树没了,就连唐僧都被牵连了!还好,有观音的神水帮忙和唐僧的耐心培育,人参树怎么可能起死回生呢?可这不麻烦吗?还不如挨点骂就过去了,多简单呀!

 孙悟空是一个敢作敢当、武力高强的人,不是,是猴子,它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5

 每个人一定都有自己喜爱的历史人物,当然我也不例外。你们一定惊奇,我的历史偶像是谁?李世民?武则天?刘邦?其实这些都不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抗金名将:岳飞。

 我为什么喜欢岳飞?让我为大家讲讲吧!

 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童年时候,他跟从名师学习武艺,能左右开弓,并成为一县无敌击剑手。他还精通兵法,喜欢学习历史。南宋初,他参加了北方人民组织的抗金队伍“八字军”后来到开封,受到南宋老将宗泽的赏识。由于他的勇敢和才干,立下多次战功,很快升为一支军队的将领。岳飞的军队记律严明,行军露宿,只许士兵睡在廊檐下。老老百姓请他们进屋,他们也不进去。老百姓亲切的称呼他们为“岳家军”。岳家军练兵认真,作战勇敢,多次以少胜多,在突然受到敌人袭击时,也不慌乱。金兵惧怕他们说:“推到一座山容易,动摇岳家军的阵容难啊!”

 岳飞领导将领收复了建康,在郾城大战中,岳飞指挥儿子岳云等率军应战。将士手持刀斧,冲入敌阵,上砍骑兵,下砍马腿。双方从下午激战到天黑,宋军大获全胜,追杀金军几十里。作战这样勇敢的岳飞,怎么不让人敬佩?

 岳飞一生廉洁正直,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有人问他:“什么时候天下才能太平?”岳飞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怕死,天下便可太平!”他一生坚持抗金,保卫了南宋人民的生命财产,因此受到历代人民的尊敬。

 如此爱自己国家,保卫自己国家的历史人物,那一个人能不喜欢啊?!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6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五行大山压不住你,蹦出个孙行者……”每当唱起这首歌,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孙悟空,孙悟空头上有一个金箍,只要唐僧一念紧箍咒,孙悟空就会头痛的连连求饶。

 孙悟空还有着千里眼和顺风耳,孙悟空的千里眼能看见十万八千里,顺风耳连根针掉到地上,孙悟空都听得一清二楚,孙悟空的一根猴毛拔下来就会变成成千上万的小猴子。

 孙悟空在取经路上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而我最佩服的是它有一双火眼金睛,能认清一切牛蛇鬼神,能识破一切阴谋诡计,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圣三打白骨精——师徒四人来到一座白虎岭的高山,大家又累又饿,孙悟空去摘桃子,孙悟空腾起祥云,不小心惊动了山中的白骨精,她早就听说了吃唐僧肉能够长生不老。

 于是,白骨精想了许多法子——白骨精一共变了三次,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女子,第二次变成了一位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公公,可是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最后一棒子打死了白骨精,成功保护了唐僧。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第一主人公,也是个很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因为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代表了人们一种正义的力量,所以我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7

 张辽是三国时曹操的大将军,也是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

 曹操一般只给他很少的兵马,因为张辽经常以少胜多。张辽最有名的一次以少胜多的战事,是孙权十万大军来攻合肥的时候。那时张辽只有八千兵马,孙权却有十万。晚上张辽让士兵放火,自己又带了八百兵士在孙权营外埋伏好。忽然,孙权营里火光冲天,许多兵逃出来了。这时张辽带兵冲向残兵,孙权大败。后来,孙权退兵,走到一个芦苇很多的地方。张辽再次火攻,孙权的士兵全被烧死了。只有孙权自己逃出了大火。

 张辽还有一次比较有名的战役。不是以少胜多,是用计杀了孙权爱将太史慈。那时太史慈发兵三万来攻合肥。张辽和太史慈前面几仗打成平手,双方都折了兵马。有一天太史慈派一个人进合肥,夜晚打开城门,让他攻进去。张辽早猜到他要用这招,让人把太史慈派来的人杀了,夜晚打开了城门。太史慈见城门大开,心中欢喜,第一个进了城。忽然城内万箭齐发,太史慈被乱箭射死。孙权悲痛不已。

 几十年后,东吴士兵提起张辽,仍然个个吓得心惊胆战。孙权有一句称赞张辽的话,是这样的:“有勇有谋有义,真不愧为大将!”

 怎么样,张辽真是一位智勇双全的大将军吧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8

 我们个个都有喜欢看动画片,也有自己喜欢的卡通人物。我也不列外,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主角喜羊羊。

 喜羊羊全身雪白,头上两个棕色的小犄角显得格外显眼,脖子上挂着一只金**的小铃铛。我喜欢它的聪明才智,遇到灰太狼那种临危不惧,和对抗灰太狼的那股自信,令我铭记在心,难以忘却。

 记得有一次,喜羊羊他们全部都给灰太狼抓住了。喜羊羊跟他们说了几句,便不怀好意的笑了一下。到了狼堡,愚笨的灰太狼怎么也点不起火,喜羊羊说:“搭成‘井’字形火便会自己燃起。”结果火真的燃起来了。博得了灰太狼夫妇的信任之后,喜羊羊又说道:“族立了大功,为何不拍一张照片记入史册,以扬你们狼族的威力呢?” 灰太狼说道:“对呀!”便跑道房间拿照相机。喜羊羊便打晕红太狼, 还 放了一个定时炸弹在灰太狼家,他们便逃跑了。他们逃到外面时,又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声音“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我们也要学习喜羊羊的聪明才智,遇到灰太狼那种临危不惧,和对抗灰太狼的那股自信。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你的呢?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9

 五六岁时,我和爷爷奶奶住一起。卧室里有一台电视机,离电视机最近的那一席床,便是我少时流连忘返之地。

 我爷爷常常看一部叫《西游记》的电视,刀光剑影,好不热闹。久而久之,我便也被他传染了,一看到兴奋之处,便会在床上跳得老高,嘴里还不停的呐喊助威。

 我那时最喜爱看的,便是二郎神杨戬,兴许是因为他也姓杨,为人也正气凛然,还能跟齐天大圣孙悟空打得难分难舍,没有雷公嘴,长得更不似猪八戒和沙和尚,头上那只眼睛更是有了几分神秘。

 一直以来,我觉得杨戬是很厉害的,至少比孙悟空要极高一筹。九头驸马那会儿,若不是他与梅山七兄弟相助,只怕是要让那九头虫逃了。那九头虫浑身黑漆漆的,一双眼睛竟长得狭长而细,嘴尖而长像一柄锋利的尖刀,九个脖子极长好似把头吊起来,让脖子生生地被抻成那么长。我那时虽年少,却也深知其可怖,如此就越发显得二郎神与他的哮天犬的勇猛了。

 虽说勇猛但杨戬也不是一个莽夫,他是有勇有谋的。当孙悟空变成一只麻雀,他便变成一只恶鹰;孙悟空变成一条鱼,他也变做鱼鹰;孙悟空变为一条水蛇,他就变做灰鹤;两人打得不可开交。却更显出杨戬的智谋。

 有勇有谋,此不为大丈夫乎?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0

 我读过很多好书。在书中,我结识了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为保卫祖国献出生命的革命英雄,还有很多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他们惟妙惟肖、各俱特色。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诸葛亮了。

 诸葛亮,字孔明。他深谋远虑,足智多谋,一生打了许多胜仗,指挥了很多以智取胜的战役,其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草船借箭。

 那时,孙权和刘备联盟,周瑜很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要加害他,就想出一条计策,让他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识破了周瑜的计策,将计就计,对周瑜说:这是重要军事,十天太慢,我保证三天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就任凭周瑜处治。

 原来,诸葛亮会观天象,算准了第三天有大雾,于是他向鲁肃借了六十艘小船和许多稻草。鲁肃虽然是周瑜的人,但是敬佩诸葛亮的雄才大略,就把小船和稻草借给了鲁肃。

 诸葛亮上了船,带领600多名士兵,驶向曹营。曹操看到这么多船,不知有多少人,慌忙让人放箭。不一会,雾散了,箭也有十万多只了。

 诸葛亮回到营里,周瑜又惊又气,对诸葛亮的嫉妒“更上一层楼”。这件事,也体现了诸葛亮的智慧和谋略。

 还有“七擒孟获”、“六出祁山”、“三气周瑜”等引人入胜的故事,都表现了诸葛亮的人格魅力。他不仅吸引着我,也吸引着许多人。

 我对诸葛亮佩服的五体投地,连做梦都想有他的才能。如果真是这样,那该多好啊。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1

 “这是一个英雄背出的时代,这是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这是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正史记录,野史传说,小说演义,戏剧编排。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平点,不同作品有不同的描述。是非真假众说纷纭,成败得失疑斗众生……” 曹操,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狡猾奸诈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曹操,既狡猾又老实,既温情又狠毒,既宽容又报复。看曹操,不能盲人摸象只看一面,而要全面地去评价他,了解他。

 易中天先生讲到他是一个可爱的奸雄。可爱?曹操的可爱之处,在于他爱讲真话,在一个人人都讲假话的年代里,他并不因此而改变自己。曹操的智慧实在让人佩服,在假话连篇的年代中,实话具有雄辩的力量,是打败假话的最好的武器。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曹操的诗也体现出了曹操的大气。 我认为曹操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人,是一个可爱坦荡的人,对于曹操,易中天先生对他还有这样一个评价:胜利归功于他人,失败归责于自己。这样大度的人,是非常值得尊重和赞赏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2

 我非常喜欢看一部动画**,叫《哆啦A梦:大雄的金银岛》。

 我喜欢哆啦A梦,它是一个蓝色的胖子,白白的肚皮,白色的口袋可神奇了,还有一条红色的尾巴,可爱极了!

 大雄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是船长,和海盗打了一架,他们找到了金银岛,而且大雄还向静香求婚了。突然,一只大怪兽出现,大雄被吓醒了,胖虎以为大雄说他是大怪兽,便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大雄回到家后,给爸爸妈妈说要去冒险,爸爸同意了,可妈妈不同意,于是,大雄决定离家出走。哆啦A梦给了他一个船的拼图,大雄拼好后,叫他的好朋友一起来,它们就一起出海冒险了。他们穿上了海盗服,哆啦A梦穿上了船长服。

 他们在路上走了很久很久,快到金银岛的时候,一群海盗攻击了他们,而且海盗还带走了静香。之后,他们遇到了弗洛克,弗洛克讲了他和那群海盗的故事,并带着大雄他们一起寻找静香。

 静香被带到了塞拉的房间,她和塞拉在一起很开心。最后,塞拉的哥哥弗洛克找到了她们,并打败了他们的爸爸西尔弗,而他们的爸爸也终于清醒过来了。

 我觉得我们要像哆啦A梦他们一样,勇敢、团结、有信心,在困难面前绝不低头。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3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龙珠版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无所不能。

 他长着一个慈祥的脸,雄姿英发。头发有两三分米长,平时头像三把镰刀插在一个椭圆形的土堆上,可总是被敌人一次次激怒,头发由黑色变成了金色,头发也变得像锥子一样。因为他多年的锻炼,全身都是肌肉,他也不因此放弃保护地球的使命。而一次次更强地敌人使他一次次地突破极限!

 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和破坏神比鲁斯对打的那一段。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晚上,破坏神比鲁斯梦见了一个人在地球人要和他比武。这个对手是他最强的对手——孙悟空。破坏神比鲁斯找到了孙悟空后,发现这个星球很好,便想占有他。孙悟空说:“地球是人类的家,我不允许你占有!”刚说完,孙悟空因为愤怒再次突破极限,头发变成了红色,誓死反抗。他们从天打到地,从凡间打到地狱,从地狱打到天堂,他们打得惊天动地,就连鬼神都吓得不敢出来,当在千钧一发时,比鲁斯使出举世无双的绝招,这已足已将地球毁灭,孙悟空不顾自己的生死,挡下了这一击,他从宇宙极速下降摔倒在地球,此是他已经奄奄一息。

 还有一段,孙悟空收到了未来特克斯的请求,他乘时光机来到时未来的,可敌人实在是强悍,孙悟空被打伤多次,可他从来不放弃,到处学习武功,打败敌人。

 我多么希望自己是孙悟空,随时都能挺身而出保家卫国!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4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神器的机器人——大黄蜂。

 我在新加坡环球影视城看到过真正的大黄蜂,他身穿**衣服,眼珠子是碧蓝碧蓝的,代表他是擎天柱的队员,会保护整个地球。相反,红色眼珠的就是霸天虎,会破坏地球。如果大黄蜂想说话,那可要装上能发出声音的卡片纸,否则就不能开口说话。大黄蜂巨大的像块大石头,背上有车轮胎,会变身成跑车。他的敌人霸天虎怕水,身上有水就会生锈。

 大黄蜂一碰见霸天虎就会战斗,比如那回大黄蜂充满电,霸天虎就找到他打起架来。霸天虎有时候会向宇宙发送信息给队友,宽宽的电脑显示屏上数字显示到100的说话,宇宙里的队员就会赶过来帮忙干坏事。

 大黄蜂会变成各种各样的车,有时候是又小又胖的面包车,有时候是又长又酷的跑车。变身的车像真的车一样,而且可以自动开,这样人们就可以把头伸出窗外乘凉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大黄蜂啦!如果我还能遇见大黄蜂,我会对他说:“你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5

 今天,我比赛输了,心里很难过。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网球王子,在网球王子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幸村精市了。

 他,立海大网球部部长,立海三巨头之一,称“神の子”。无论任何球或招式都能完美的看穿化解,再以高超完美的技术回击。他跟同队的真田、柳一样从一年级就当上了校队,带领着立海拿到了关东15连霸、全国二连霸,他在2年级的冬天病倒住院,3年级的夏天动手术,然后复健结束赶上全国大赛。

 即使经过将近一年的时间没碰网球,高超的实力依然不变,复健后第一场比赛就跟和越前龙马一样是一年级新生的超级新秀四天宝寺中学的远山金太郎比一场1球制对决,轻松秒杀了远山金太郎。

 全国大赛决赛单打一的比赛中本以4-0领先越前龙马,但是在越前最后一“天衣无缝之极致”之后被逆转,以4-6输给越前。看到幸村不可置信的眼神,我心里真的非常伤心,差点都哭了。

 但最后幸村精市在输掉比赛后突然明白了比赛的意义,并和越前龙马约定一起打一场快乐的网球在看到幸村的笑容时我知道他很开心。所以我告诉自己主上大人很开心呐,他都不会放弃,我有什么可难过的呢,我也要像他一样不放弃,嗯,我相信胜利就在眼前。

      在新疆的畜牧业民族中,哈萨克族流行一种男骑手在前面跑,女骑手在后面追的草原游戏“姑娘追”,而柯尔克孜族有一种游戏却与之相反。叫“追姑娘”。

      柯尔克孜语“乌吾鲁库乌马衣”,它主要流行于阿合奇和特克斯县等部分地区。是柯尔克孜族群众喜爱的一项古老游戏。通常是在喜庆节日和牧民集会时举行。人们说,这是对小伙子是否有男子汉的本事,称得上男子汉的检验。当然,它也是柯尔克孜族青年男女寻找情侣,表达爱情的一种重要机会和最佳方式。

 柯尔克孜族婚礼习俗

       婚礼一般举行三天。结婚仪式在女方家举行。

       第一天,新郎的父母和亲戚朋友陪同新郎来到新娘家。来时,要带一只活羊,杀后去头、去五脏,但不剥皮,羊身上的毛全部用火燎干净。这种羊柯尔克孜语称“库依喀阔依”。另外还要赶一些牲畜和带些其他礼品。新郎和男方的客人到达女方家附近后,新郎的父母和部分客人先进女方父母家里,女方家都要出来迎接客人,并对客人进行安顿和招待。

       第二天,婚礼进人高潮,男女双方的亲朋好友都来庆贺,来宾特别多。这天要举行柯尔克孜族传统的游戏,如赛马、叼羊、追姑娘、摔跤等娱乐活动,对优胜者赠送礼品。这天,男女双方的父母交换赠送的礼品。 晚上,新娘来到嫂子家,和新郎见面,并于当晚住在嫂子家里。新郎、新娘在伴郎和伴娘的陪同下,坐在帐帘内,帐帘的外面坐满了宾客,小伙子们奏起柯尔克孜族的民间乐器库姆孜、奥孜库姆孜等,唱起喜庆的歌曲,跳起会面舞,并进行对歌、赛诗和各种有趣的游戏,一直到深夜、人们才肯离去,庆贺新婚的活动结束后。

      第三天,新郎要把新娘带回到自己的新房。这时,新娘要和自己的家人哭别。新娘的母亲为了照顾女儿也陪同女儿同来新郎家住上二至三天,有的要住上一个月才返回。女方要为女儿准备衣物、被褥和其他生活用品作为嫁妆,用马和骆驼驮上送去,同时还准备一匹马,马的鞍具、笼头和马鞭全部是崭新的,并用银铜装饰,十分讲究。新娘去婆家时,要骑上这匹马,也作为嫁妆送给女儿。在婚礼期间,公公和儿媳不能见面,有的在婚后二三天才可见面,有的要到一个月后才见面。见面时,儿媳要戴面纱,恭恭敬敬地向公公鞠躬,等到公公说声:“玉孜阔勒西”(意为“彼此见面”)。这时,由嫂子揭开新娘的面纱,公公和儿媳才可以见面。婚后,新郎和新娘的亲戚朋友还要轮番请新郎和新娘,并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对他们的结合表示祝贺。综上所述这些就就是克尔克孜族如何求婚和结婚的习俗了。

 

2021年春晚最好听的一首歌曲就是王琪所演唱的《可可托海的牧羊人》了,虽然这首歌曲早已在网络上非常火了,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那优美的歌词,那动听的声音,演绎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下子把我震撼到了。这也是我很长时间以来难得听到的一首好歌,我一连好多天都反复听这一首歌,查找这一首歌曲的创作背景和作者王琪的有关点点滴滴。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首先是养蜂女丈夫在往山上搬运蜂箱时,一不小心失足,离开了人世。外地来的养蜂女,不得不承担夫业,继续养蜂,并且承担起抚养自己的两个孩子,四处漂泊。为何养蜂女要来到可可托海放蜂呢?大家知道,养蜂人哪里水草肥沃,就往那里鲜花繁多,蜜源丰富的地方去。那养蜂女为什么要选择去可可托海这个地方呢?大家有所不知,新疆的北疆地区,尤其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就有许多优美的草源牧场,比如尼勒克县内的百里画廊唐布拉,特克斯县的人工草原喀拉峻,,新源县内的空中草原那拉提,昭苏县境内美丽的夏塔草场,巩留县肥沃的库尔德宁草原等等都是牧草茂盛,野花满原,蜜源极其丰富,环境非常优美,是放牧和放蜂的理想天堂。因此,来新疆的养蜂人,是首选的不可多得的绝佳蜜源地。所以,故事中的养蜂女因此就选择去可可托海放蜂。~~

当养蜂女漂泊来到新疆阿勒泰地区的可可托海草场时,遇到哈萨克族年轻的牧羊人阿买提,二人心心相印,情投意合,双方都有悲凄的经历,便走到一起,互相抱团取暖。他们一起生活在可可托海同一个草场,每天阿买提在赶出羊群放牧之前,先要与养蜂女一起巡查一遍蜂箱后,才去放羊,收牧已后,还要帮养蜂女提取王浆,摇取蜂蜜,还要过滤、灌装、过秤;养蜂女每天还要起早帮牧羊人做饭和洗衣,清理毡房里的家务。每到赶集的日子,两人便带着养蜂女的两个孩子,开车拉着生产的羊毛、蜂蜜和蜂王浆,到镇子上或县城里去卖,并且买些四个人的日常生活用品,还要特为给孩子买一些玩具。虽然两人没有结婚,正处在热恋之中,但是已经胜过夫妻的关系,相互关心,相互体贴,相濡以沫,朝夕相守,已经达到了爱情的最高境界。~~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幸的事情降临了。养蜂女的小儿子得了白血病,需要非常多的医疗费用,由似晴天霹雳,给养蜂女一个无情的沉重的打击,使她不能够承受得起,陷入极度的悲伤和深度的困境之中。幸亏在伊犁的兵团医院抢救下,只有移植配型成功的干细胞才能救命。在医院的帮助下,她四处呼救,寻找干细胞的来源。于是,她答应了谁献干细胞就嫁给谁的承诺。在新疆有一个多年前从马背上跌落后摔伤,已经截瘫的维吾尔族大叔,配型成功,并且答应为养蜂女的儿子捐献干细胞。

养蜂女得到了消息后,立马从可可托海草场放蜂地,毫不犹豫地骑着牧羊人的骆驼,在大雨滂沱中离开了深深爱着的牧羊人,来到了伊犁,去和维吾尔族大叔结婚,挽救儿子的生命。可是维吾尔族大叔,不想拖累这位青轻的善良养蜂女,要她回到牧场放蜂。但是她知恩必报,毅然地和维吾尔族大叔生活在一起了。~~

这样一来,养蜂女 为牧羊人留下了一段令人悲凄的爱情故事,也为人们留下一段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母爱大于一切,母爱能够牺牲自己的爱情,感人肺腑。养蜂女的故事很快传遍了边疆,感动了全国亿万人民大众,无不令人感叹、惋惜和赞扬。

结束语:有一种爱就放手,或许,养蜂女和牧羊人的爱就属于这种吧。

养蜂女口口声声说不想伤害牧羊人,不想拖累他,其实她的离开才是对牧羊人最大的伤害,既然彼此都爱着对方,为何还要选择离开。

范思哲标志:范思哲帝国的标志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玛杜莎,美女的头发由一条条蛇组成,发尖是蛇的头。

美杜莎(希腊语:Μέδουσα、英语:Medusa),又译梅杜莎、墨杜萨,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戈耳工三姐妹之一,居住在大洋俄刻阿诺斯的彼岸与黑夜之地相接的地方。父亲为大地盖亚与海洋蓬托斯之子福耳库斯,母亲为前两者之女,福耳库斯的姊妹刻托。

概述

美杜莎是古希腊的蛇发女妖,凡看见她的眼睛者皆会被石化。这个妖怪被英雄佩尔修斯在雅典娜和赫尔墨斯的协助下斩杀。佩尔修斯将头颅献给了雅典娜,因此该头颅被镶嵌在雅典娜的神盾中。

美杜莎的最早文字记载见于古希腊诗人赫西奥德的长诗《神谱》。据《神谱》(274-286行):美杜莎是百怪之父福耳库斯与刻托之女,她与她的另外两个姐妹斯忒诺和欧律阿勒合称戈耳工。

戈耳工三姐妹中唯有美杜莎是有死之身(在古希腊,“有死者”(θνητός)常常指代凡人,但是此处并不是说美杜莎是一位凡人,根据她的出身与能力,她无疑是妖怪),“但也只有她与黑鬃神(波塞冬)躺在草地上的春花里同欢共寝。”(278-9行)

美杜莎被古希腊英雄佩尔修斯斩首,波塞冬与美杜莎的两位儿子“手握金剑出生的”巨人克律萨俄尔和天马佩伽索斯从她的身体里跳出来。

虽然更早的荷马史诗中曾提及戈耳工,但是史诗中仅使用单数形式,即荷马知道的戈耳工只有一位,且没有提及美杜莎之名。

在古风时期的古希腊艺术中,戈耳工·美杜莎皆吐舌露齿,头长毒蛇,面目狰狞。这种造型拥有驱邪的功效,而绘在盾牌上则可以恐吓敌人。而在古典时期艺术中则出现了将美杜莎面貌美化的作品。

同时,古典时期诗人品达也称美杜莎是“好脸颊的”(《皮托凯歌第十二首》16行),更晚的神话中甚至出现了美杜莎妄图与雅典娜比美,因此被斩杀的说法(阿波罗多洛斯《书库》243)。

罗马时期的艺术中,也不乏作为蛇发美女的美杜莎形象。在古代,美杜莎没有蛇身仅拥有蛇发,但是在现代作品中常常将其描绘为蛇身。

在古希腊,美杜莎是天生妖怪,而在罗马时期,罗马诗人奥维德却将希腊神话做出巨大改编,在他的诗歌《变形记》中(4793-803)说:美杜莎原本是一个美丽女子,特别以头发美丽著称,甚至有很多男子想向她求婚。这是佩尔修斯从他的一个见过美杜莎的朋友处得知的。

佩尔修斯又据传闻接着说,一天,美杜莎被海神涅普顿在密涅瓦神庙强污,密涅瓦不忍看见,急忙回头,并用盾牌挡住眼睛,密涅瓦因此将美杜莎的秀发变成蛇。

同时,《变形记》6118-119指出,涅普顿是变成一只鸟与美杜莎结合。而实际上,奥维德并没有说美杜莎的魔眼是因密涅瓦诅咒得来,在《变形记》中,美杜莎仍拥有石化魔眼,流出的血滴落地上会诞生出毒蛇,因此奥维德笔下的美杜莎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妖”而非普通凡人。

因为奥维德的改编以及现代的讹传版本,在现代美杜莎常常被认为是一个无辜者的形象。现代流传的美杜莎原本是雅典娜祭司,因被诅咒变成妖怪等说法不见于古希腊罗马文献,是现代人的混淆杂糅改编。

扩展资料

品牌故事

创立于1978年,品牌标志是神话中的蛇妖美杜莎(Medusa),代表着致命的吸引力。范思哲的设计风格非常鲜明,独特的美感、极强的先锋艺术表征让他风靡全球,他强调快乐与性感,领口常开到锁骨以下,拮取了古典贵族风格的豪华、奢丽,又能充分考虑穿着舒适及恰当的显示体型。

范思哲善于采用高贵豪华的面料,借助斜裁方式,在生硬的几何线条与柔和的身体曲线间巧妙过渡,范思哲的套装、裙子、大衣等都以线条为标志,性感地表达女性的身体。范思哲品牌主要服务对象是皇室贵族和明星,其中女晚装是范思哲的精髓和灵魂。

范思哲的标志设计运用象征的手法,采用神话中蛇妖美杜莎的造型作为精神象征所在,汲取古希腊、埃及、印度等的瑰丽文化打造而成。美杜莎代表着致命的吸引力,它象征着范思哲不仅有着超脱歌剧式的华丽,极强的先锋潮流艺术特征受到世人的追捧。

范思哲品牌创造了意大利时尚的帝国,它渗透到人们心中的每个角落,参悟透人心所念。华丽的设计更是对于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未来的无限美好与喜悦,将人性中最性感的部分展露无遗。

-范思哲

-美杜莎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49161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16
下一篇2023-07-1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