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你们同居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如果双方已确定关系双方家长也同意;可以先订亲付彩礼双方互通有无之后订好婚期,这时同居也无可厚非。关于男方求婚还买了钻戒分手的话应该归还,如果不还就证明你们还会在一起;既然已分开就不要留什么念想或者得到点点东西,男方会认为还有可能复合会纠缠不休出现感情纠葛那就不好了,不如变成美好的回忆会有利于双方以后的生活。
答案是没有办法可以修改的。真爱协议就像是一份结婚证书,两个人的姓名同时出现在一份协议上,见证两人真挚的爱情。真爱协议更是一个男士的爱情保证,自签订之日起,将陪伴对方度过一生。DR不是在卖一枚钻戒,而是在传播品牌精神、引领真爱文化,愿世间所有的爱情都能“一生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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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求婚钻戒 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国际高端求婚钻戒品牌 ,品牌创立之初便创下全球统一浪漫规定:男士凭身份证一生仅能定制一枚,寓意一生唯一真爱。 区别于其他的珠宝钻石品牌,每个男士凭身份证仅能定制一枚,DR以珍贵的钻石承载每个女士对于婚姻的美好期待和向往,用双方签订真爱协议且终生无法更改的特殊仪式,给予每个女士一份关于未来的安全感。
我个人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这只是她对你的一份心意,是一个信物,如果他的经济条件,真的不差这么一个戒指,也就是说他是富豪,那他应该再重新买一个,如果她是一个普通的蓝领,我觉得这样做完全理解,也可以接受,这都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心里有你,在乎你,但是他的条件摆在那儿,他已经在尽力做到最好,如果你能够,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堪称完美,别把这种礼物看得那么重要,最重要的是这个人是否值得你托付终生?他的未来是否有发展空间?你和他是否能够幸福的一辈子?这是最重要的,也许现在他有难处,你陪他共渡难关,她会感激你一辈子,她会觉得她没有看错人,一切为了值得而去理解,这就看你本人看中什么了!如果是我本人,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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