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语言首领怎么讲

拉祜族语言首领怎么讲,第1张

拉祜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现有人口约41万(1990年统计),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两岸思茅、临沧两个地区。其中78%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北起临沧、耿马,南至澜沧孟连。此外,在澜沧江以东的景东、镇沅、景谷、金平、江城等县以及澜沧江以西的景洪和勐海等县也有少量拉祜族人民居住。 拉祜族主要分为两大支系,即拉祜纳支系和拉祜西支系,两个支系均有着共同信仰和习俗、共同的文化传统,大体同步的社会发展进程,只是在方言、服饰等方面有一些差异。云南省是拉祜族的故乡,省内拉祜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共计22个,分别隶属云南省思茅地区、临沧地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玉溪地区。拉祜族的服饰美观、宽松、大方,极富民族特色。拉祜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它是与彝语、僳僳语、纳西语、哈尼语并列的一种独立语言,分为拉祜西、拉祜纳两种方言。民族简介拉祜族是云南特有民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南部的澜沧、孟连、双江、勐海、西盟等县。拉祜族先民属于古代羌人系统,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拉祜”一词是这个民族语言中的一个词汇,“拉”为虎,“祜”为将肉烤香的意思。因此,在历史上拉祜族被称做“猎虎的民族”。拉祜族地区属于亚热带山区,以农业为主,1950年以前,拉祜族社会的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地区已发展到地方经济;有的保存着土司制度的残余;澜沧西南部,孟连、沧源,耿马和西双版纳等地的拉祜族都是被傣族封建领主所统治,保留原始公社制的残余。拉祜族有自己的语言,拉祜族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由于同汉族、傣族交往密切,多能兼用汉语和傣语,过去部分拉祜族曾使用过西方传教士创制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1957年在原有的基础上创制了拼音文字。历史拉祜族——历史拉祜族源于原分于甘、青地区的古羌人,后不断向南迁徒。至迟到战国时代已活动在云南境内。根据考古发现分析,战国时期的拉祜族先民已脱离原始时代,他们男女均头梳双辫、身着及膝长袍,从事迁徙农业和畜牧业。但狩猎和采集仍占有较大比重。自三国、两晋至唐,拉祜、彝等族先民共同组“乌蛮”集团。“乌蛮”集团是靠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形成的,拉祜族部落即以贡纳形式隶属于彝族主盟部落。社会性质处于奴隶制。政治制度是一种政教合一的“鬼主”制。即部落首领称“鬼王”,主盟部落首领为“大鬼主”,隶属的部落首领则为“小鬼主”。“鬼王”之间根据其势力大小强弱相互制约、统治。

从两晋到明、清,拉祜族部落先后以贡纳形式隶属于彝族主盟部落、南中大姓、南诏、大理国及傣族土司,在贡赋增重时往往进行军事反抗,并不惜举族迁徙。而拉祜族部落首领为满足扩张需要,也不断向外展开军事掠夺活动,当军事活动失败后,则举族迁离故地。自唐代起,拉祜族的迁徙活动一直没有中断过。宋末,拉祜族至少有三次大规模的迁徙活动。直到清代,拉祜族基本上定居于今分布地区,但仍有局部迁徙,部分甚至迁入缅甸、泰国、老挝、越南等国。由于不断迁徙,拉祜族形成了以澜沧江为界的东、西这样两部分,同时也产生了东、西两个地区不同的历史发展状况。澜沧江以东的拉祜族自元、明以来隶属于傣族土司,经济体制亦实行封建领主经济。1724年,清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政策,部分拉祜族逐步由领主经济过渡到地主经济。澜沧江以西的拉祜族,也以贡纳形式分别隶属于当地傣族土司,经明、清两代,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双系大家庭公社开始解体,个体生产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傣族领主经济的影响下,拉祜族社会也产生了封建主义萌芽。清代中叶,拉祜族封建势力日趋强盛,与傣族土司成对抗之势,清王朝为达到羁縻统治的目的,委任拉祜族首领为土都司。土司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促进了拉祜族封建领主经济的发展。然而,在云南近代地主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影响下,拉祜族的封建领主经济还未发展成熟就逐步解体为地主经济。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地拉祜族的社会发展极不平衡,总体看来,可分为两类地区。云南澜沧县东北部、临沧县、双江县、景谷县、镇沅县、元江县、墨江县等地的拉祜族,已处于封建地主经济阶段,生产水平与当地汉、傣族大体相当,但生产技术落后。云南澜沧县西南部、孟连县、西盟县、耿马县、沧源县及西双版纳等地的拉祜族,由于历史原因被纳入傣族封建领主经济体制下,生产力水平低下,带有浓厚的原始经济残余。这类地区的拉祜族主要从事山地农业,兼营狩猎、采集和养蜂。另外,在云南金平县长约300公里,宽约30公里的森林中,还活动着拉祜族的一支“苦聪人”,其社会性质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拉祜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1953年4月7日,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1954年6月16日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按不同地区社会发展的情况,于1952—1956年分别实行土地改革或和平协商土地改革。于1958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金平县组织工作组深入森林地区寻找居无常处的拉祜族的苦聪人,帮助他们在平坝定居下来。建国近半世纪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拉祜族人民的艰苦奋斗,使拉祜族农村、城镇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迅速发展,拉祜族的社会历史已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礼仪拉祜族——礼仪一、婚姻拉祜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不同氏族的男女,只要年龄相近、双方情投意合都可通婚,不受辈份的限制。男女婚前社交极为自由,每到夜晚,或在田野或在村寨中的空屋内,围着火塘,吹着“巴乌”或口弦,彼此表达恋情。若是不同氏族的人聚会,双方都彬彬有礼。男女定情后,男方请媒人携2~4对松鼠干巴和1公斤酒到女方家求婚。如女方父母同意,男方再送聘礼并彼此商订婚期和成婚方式(从夫居或从妻居)。从夫居者,婚日由男方家宴请亲友并派人(新郎亦在内)去迎新娘,女方则请人陪送至男方家。从妻居者,由女方家备酒请客,新郎在媒人陪同下到女方家行婚礼后即在女方家居住,时间1年至三、五年不等,也有长期居住的,在女方家劳动生产,享受儿子待遇而不受歧视。按约定时间从妻居期满者,请亲友一餐酒筵,夫妇向老人表示一番谢意后,男方便可带领妻子回家或就在妻子家村寨内另立门户。无论哪种成婚方式,婚后第一个春节,杀猪时要砍下一条腿送给舅子,舅于则要连续3年将年猪或猎物的脖项和4块糯米粑粑送给妹子,妹子收礼后再回赠6公斤酒。离婚很少见。恋爱经父母同意后,无论哪方变卦,都要由媒人出面罚处33两银子给对方,现在普遍改以人民币为罚金、婚后感情不好而提出离婚者,提出的一方同样按前述规定交罚金。夫死,妻可改嫁,但原来家要索回6~8元半开的身价,由新夫支付;如有孩子,大的必须归原夫家,年幼的可随母去,但新夫须再付一笔身价费。

婚礼流程分合“猪头”祝婚举行婚礼当天,男女双方家里都要杀一头猪。男方首先将猪头送到女方家,将猪头砍成两半后,一半留在女方家,一半由男方又带回去。接着,女方家也按照同样的方法,杀一头,并将猪头送到男方家。切成两半后,留一半在男方家,另一半自己带回。之后,双方将各自的两半猪头合在一起,以表示骨肉之亲和新婚和睦之意。“背水、砍柴”示婚这天,新郎和新娘还要一同下山背水、砍柴,然后将新背的水和新砍的柴送到女方家,然后献饭给岳父岳母。接着,新郎新娘再回到男方家里献水献饭,再到寨庙里磕头并供奉礼肉。“鸡肉稀饭”设宴接着,由村寨老人主持祭寨神仪式。祭礼完结新郎新娘再到男女双方家里祭祖和敬拜父母亲戚。上述这些仪式完成后,新郎新娘便和宾客一起吃鸡肉稀饭,接着便进入婚礼的高潮——大规模的对歌活动。“新人洗脚”闹房婚礼当天晚上则要闹新房。届时宾客们,特别是年轻人会挤满新房,尽情地闹房。其传统的闹新房过程主要为:1)“火灰”泡脚新娘端来一盆热水,亲切而甜密地喊丈夫洗脚,丈夫把脚伸进盆里,妻子便帮他把脚洗干净。这时候,闹新房的人们故意用火塘灰把新郎的脚弄脏,让新娘重洗,或在热水里撒火塘灰,让新娘重去打洗脚水,如此反复多次,新娘机警麻利地把新郎的脚洗好,把从娘家带来的一双新鞋给新郎穿上。据说这样做是为了考验新娘的脾气是否温和,为人是否可亲,以及做事是否麻利、机灵等。2)新娘表演节目此外,宾客还会让新郎新娘表演节目,然后向新婚夫妇索要喜烟、喜糖、喜酒等。二、家庭家庭是构成村社的基本单位。各个独立家庭以二、三代父系血缘或外婚结成的婚姻集团组成。父亲是当然的一家之长,父死则以长兄为家长(“抽母”),长兄死,次兄接替。家长的主要职责是奉献祖先(“卧待”——祖先灵位),安排、调度全家的生产、生活,以独立家庭代表的身份参与村社活动。“卧待”是维系兄弟团结的纽带,以一块约长10厘米、宽4厘米的竹片挂在家长卧床头的墙上表示,一家人只祭一代。父辈去世后,兄弟各自建立新家庭和新的“卧待”,无弟兄的,女婿可以替代并享有家长职权。妇女地位不如男子,其职责只是生儿育女,采集野菜和操持家务;但在产前、产后可以得到照顾,坐月期间,丈夫天天要杀鸡或煮松鼠干巴添加草果给产妇补养身体。婴儿出生后,通常以出生时间的属相命名,或以最先来家的客人的身份、称谓命名。上学读书时,则由先生另起学名。

三、节日过年拉祜语叫“扣扎”或“扣木扎”,是一年中最大的节日。腊月二十四全村打扫室内外环境,净身沐俗,据说不干净年神不来,年成也就不吉利。大年三十以前,家家户户忙着宰牛杀猪,舂粑粑。大年三十晚上,大摆酒筵献“卧待”和诸神,然后吃年饭、唱年歌、跳芦笙舞。初一鸡鸣,每家都要派人背着竹筒到水沟去背新水(据说是天神赐给人们的“吉祥水”)。有火药枪的要鸣枪。同时,用新水、米和酒敬献“火神”和祖宗。献毕,按男女姓别分开坐在火塘边,听家长致词庆祝和告诫青少年怎样做人。之后,全家人边吃边喝边唱歌,彻夜不眠。初二清晨,杀1只公鸡献祭秋千架,祭时还要用荆条、野姜点燃绕秋千二圈以示驱鬼,然后青少年男女荡秋千娱乐。秋千架过37天后,由无儿无女的人家砍倒。已成婚的青年男女、婚后3年,每年都要在过年时背4块饼(两大两小,约重30公斤)身向父母兄嫂拜年。新谷成熟时过“吃新米节”,欢庆丰收。四、丧葬人死后停尸于正屋右侧的火塘旁,头朝里脚朝外,灵前供米饭一碗、筷一双、熟鸡一只。妇女在旁哭泣守灵,并由1个领哭者领唱挽歌,赞颂死者一生的功德。停尸1日或数日,到选定的吉日良辰出殡,并鸣枪告知亲友前来吊唁。来吊唁的人都要带猪、鸡、酒来,作为丧礼。出殡前将丧礼中的猪、鸡用木棍打死,人葬后在坟前供祭。供品除老人外,任何人都不能吃。棺材有两种:一是用篾席卷裹,一是普通的木棺。坟地就在家的附近,只要滚1个鸡蛋于地,在蛋破处或停止处下葬。人葬时棺材的大头朝向西方,坟垒高堆但不立墓碑。墓前置放一两件死者生前用过的弓箭、背箩等物,成年人死后连续3年定期扫祭。若死者系成年男子,人葬后全家原住的房屋要烧毁,另迁新扯重建。五、禁忌日常生活中的禁忌有:儿媳不能同分公、弟媳不能同夫兄同桌吃饭,接递东西也不能直接过手,不能随便进人公公和夫兄的“阿泡”。无论已婚或未婚的女子,在长辈前不能取下头巾,更不能披头散发。有花斑的马被认为是“神马”,布谷鸟被认为是“天鸡”,秃尾巴的蛇被认为是“龙”,任何人不得打杀伤害。杀猪杀鸡时一定要看卦,鸡的眼睛明亮、猪的胆汁多为吉卦,意味一切大吉大利,于什么事都可放手,反之则为凶卦,行一切事均须小心谨慎。

生活方式(一)饮食 食物分生食和熟食两种。熟食主要是烤和煮。过去和现在均有吃烤肉的习惯,用两根竹棍把涂有盐和香料的肉夹在中间,放在火塘边慢慢烤黄、烤香、烤脆后吃。玉米和旱谷都用木杵臼舂捣。1949年前只是个别人家有锅和甑子,煮食物都用竹筒,把大米或玉米面加适量的水放人竹筒内,再用树叶塞紧筒口后放在火上烧,烧熟破开竹筒食用。现在只是出山用竹筒烧煮,在家都普遍用铁锅、铝锅和木甑子来做饭做菜。主食玉米还有特殊的吃法,即将玉米舂去表皮,浸泡半天左右,捞出晾干后再捣成面,然后蒸成糕。男女老少习贯饮酒。每个家庭每年都要用玉米和野果作原料酿酒。凡遇节庆或亲友相访,必开怀畅饮,大醉方休。无种植蔬菜的习惯,山野之中的植物,只要无毒无怪味,则随手采来佐餐。(二)服饰 拉祜族会纺织的人很少,在老林生活时,常用猎物向哈尼族换破旧衣服穿。出林定居后,向哈尼族、傣族学习纺线织布,缝制衣服、现时,男子穿哈尼族武蓝色或青色对襟短衫,下穿宽筒长裤。妇女衣饰有别,拉祜西是黑色右襟长袍,袖口、衣边均镶有各色布条花边,有的在衣襟上再镶饰贝壳;拉祜纳穿黑蓝色右襟短衫,裤脚镶二、三条色布花边。无论何支,均普遍将长发编成辫子后盘束于顶。已婚妇女用色布或染色编藤作发箍,箍上钉有银泡。未婚姑娘用各色毛线编成发箍勒在头上。比较富裕者也有戴耳环、项因、戒指、手镯等银器和彩色料珠的。男子留短发,中老年包黑布包头,年轻的普遍戴有沿的圆形帽。进人80年代以后,青壮年的穿着大多向市场购买成衣,因此逐渐趋向现代潮流。(三)居住 拉祜族的房屋建筑结构简单,低矮狭窄,阴暗潮湿。顺山坡开挖地基,以土筑墙,以茅草盖顶,4~6棵木头就盖1间房子。房子两边的屋檐,一面迎着土坡,一面向着坡脚。一间房子隔成若于个“阿泡”(小房间),父母住1间,每对已婚儿女各住1间。左侧的,“阿泡”父母住,右侧的“阿泡”子女住或接等客人。除正堂屋内有公共火塘外,每个“阿泡”中另有1个火塘,火塘上面吊挂有1块薄石板(个别为铁板)作烧烤食物之用。每个家庭还有一个专供烧全家饭食的“周度”(灶塘)。室内农具或其他用具的摆放,都有固定位置,不能乱置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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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介绍

拉祜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现有人口约41万(1990年统计),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两岸思茅、临沧两个地区。其中78%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北起临沧、耿马,南至澜沧孟连。此外,在澜沧江以东的景东、镇沅、景谷、金平、江城等县以及澜沧江以西的景洪和勐海等县也有少量拉祜族人民居住。 拉祜族主要分为两大支系,即拉祜纳支系和拉祜西支系,两个支系均有着共同信仰和习俗、共同的文化传统,大体同步的社会发展进程,只是在方言、服饰等方面有一些差异。云南省是拉祜族的故乡,省内拉祜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共计22个,分别隶属云南省思茅地区、临沧地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玉溪地区。拉祜族的服饰美观、宽松、大方,极富民族特色。拉祜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它是与彝语、僳僳语、纳西语、哈尼语并列的一种独立语言,分为拉祜西、拉祜纳两种方言。

一、穿戴

历史上的佤族,男人穿黑色短衣和宽口大裤。妇女着掼头衣和横条花短裙,饰物有项圈、项链、手镯、腰箍和脚箍等,大部分为银制品或竹藤制品,或涂上天然色料,或取决于自然的色彩,几乎为男女老少所共同喜爱。

随着社会的发展,佤族的服饰也开始有了变化,出现了长裙、筒裙以及一些较为有时代感的衣着和装饰,但佤族聚居的地区仍然保持着传统的民族特色,且大多数衣服的原料是自种的棉麻,按其传统的方式,加工制做的,织出的图案像孔雀、白鹇等羽翎,有的像灵猫、鲮鲤等毛皮的图案。

二、居住

佤族的村寨多建在山腰或小山巅。在西盟地区有的村寨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聚成了数百户的大寨。佤族喜欢住竹楼,部分改住土坯平屋,这是后来改变的新的住宅形式。竹楼可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关牲畜。

房内陈设简单而明快,必不可少的是一个供人使用的火塘和一个供祭祀之用的火塘或供祭祀与牲畜饲料加热的火塘。

三、饮食

佤族多用竹筒煮饭,吃饭时,由主妇按人数分食,一次平均分完。喜欢嚼槟榔、喝酒,有“无酒不成礼,说话不算数”的说法。水酒用小红米发酵后制成,多盛于大竹筒内,插入细竹管吮吸。佤族人也有饮浓茶的习俗,而喜食辣椒是男女老少的共同嗜好。

四、婚嫁

佤族的家庭形式为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财产多由幼子继承,女儿没有继承权。佤族命名时用逆式父子连名制,由自己上溯祖先。佤族所有家族向上推算出的最早一代的名字都叫“司岗”,意为葫芦或石洞,是对母权的崇拜。

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交往,称为“串姑娘”,青年男女群聚在一处,对唱情歌,用赠给槟榔、菸草表示定情。但缔结婚姻由父母作主,男方要交几条牛的聘金,称为“奶母钱”和“买姑娘钱”。有时父母一方不同意,则双方逃婚,父母也不追究。过去佤族曾流行姑舅表婚,现已有较大的改变。

五、丧葬

佤族实行薄葬,村寨有共同的墓地。有些地区则保留将亡人葬于竹楼下或竹楼附近的习俗。

扩展资料:

佤族概况:

1、佤族,中国、缅甸的少数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佤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语支,没有通用文字,人们用实物、木刻记事、计数或传递消息。

2、佤族主要居住在中国云南省西南部的沧源、西盟、孟连、耿马、澜沧、双江、镇康、永德等县和缅甸的佤邦、掸邦等地,中国境内还有一部分佤族散居在保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昆明市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等地。

3、佤族的起源,普遍流传着《司岗里》的神话传说。按照沧源佤族的解释,“司岗”是“葫芦”,“里”是“出来”,意即从葫芦里出来的人;按照西盟佤族的解释,“司岗”是“石洞”,“里”是“出来”,意即“人是从石洞里出来的”。

4、佤族的宗教信仰有原始宗教、佛教和基督教三种。

5、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境内的佤族总人口数为429709人。

中国网-佤族的饮食习俗

-佤族

佤族的撤种歌

人们说

老年辞去,新年到来,

一年一度

人们都要在三月撒下旱谷,

自从我们离开葫芦的那天

老人就定下了这条规距。

值此布谷鸟欢叫时节

我们杀猪宰牛

择好吉日撒下谷种

因为谷种是小米雀传下的

——来之不易。

愿地里的杂草越长越少,

愿我们的谷杆越长越壮,

愿谷叶倒朝外

愿谷穗弯回家。

愿我们的谷子①

一蓬满一省

一把有一驮,

家人背不完

众人搬不动。

愿它(谷子)未晒就干

愿它未扬就净,

地冬②全家吃

地杰③全寨吃。

山上一片金黄,

谷子处处熟透了,

是谷子养育我们长大成人。

既充满了丰收后的喜悦心情,也流露了对谷子的感激心情。另一首唱到:

愿我们的谷子

一蓬满一省

一把有一驮

家人背不完

众人搬不动

让女人流汗

让男人劳累

旧仓装大米

新仓盛小豆

装满了竹仓

溢出了木仓

今天是吉祥之日

我们才为你们叫魂

向天神要回你们的魂

谷魂,小米魂

所有庄稼魂

谷魂呵

你们不要偏向上路

你们不要歪向下路

顺着山间的直路

回到暖和的房里

回到干净的粮仓吧

哎,魂呵

谷魂,小米魂

叫你们一声又一声

你们就围在簸箕旁

你们就站在饭桌前

我们要让你们听到好言好语

我们要让你们恢复固有尊严。

我们你们喝,煮你们吃

就是怕你们跟带大箩的人去,

怕你们随携小筐的人跑

不能让你们四处飘散

不能让你们跌倒受惊。

我们点上了小米

我们撒下了谷子

让谷子的蓬大

陡坡上也能发蓬

让小米的叶长

石头上也能生长

让谷粒饱满

让玉米苞大

让谷粒多如河沙

让谷堆大如山包

一堆接一堆。

让谷穗长如围腰带,

让小米穗长如包头巾

愿谷粒大如牛头,

让小米大如树桩。

佤族在2000年前就与布朗族、德昂族等民族的先民一起居住在高黎贡山和澜沧江地区。先秦时“百濮”的一支。唐代称“濮子蛮”,宋代称“濮蛮”, 明代称“古剌”,清代称“嘎剌”、“哈瓦”。他们自称“佤”、“巴饶克” 、“阿佤”等,都有“住在山上的人”的意思。当地傣族与国外老族,掸族称其为“佧佤”,“佧”在傣语中意为奴隶,所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一称为佤族。佤族有猎头的习俗,最后一次有记录的猎头在五十年代末。 佤族说他们猎头是一个傣族骗子唆使他们。

在佤族地区普遍流传着“司岗里”的传说。西盟地区的佤族解释,“司岗”是石洞,“里”是出来,意即人类很早是从石洞里出来的。传说从石洞里最先出来的是佤族。石洞位于阿佤山中部,离西盟县城以西约六十多里地的附近的山上。至今西盟等地的佤族人把石洞视为“圣地”。而沧源地区的佤族解释“司岗”是“葫芦”,“里”是出来,意即人类从葫芦里出来的。各地区的佤族虽然对“司岗里”解释不同,但都把阿佤山视为人类的发祥地,同时也共同反映他们都是阿佤山一带是最早的居民。“司岗里”是佤族对自己本民族古穴生活的回忆。

1796年(清嘉庆元年),佤族与毗邻的兄弟民族一道,为反对土司“连年苛税逼甚”,在勐勐土司地区首举义旗,并一度占领其辖地。这次起义断断续续坚持十年多,给清王朝和傣族反动土司以沉重打击。

19世纪末,英帝国主义开始侵入阿佤山地区。佤族人民坚决反对中英签订的《中缅未定界条款》,以永和部落为首,联合其他部落,严惩枪杀佤族群众的侵略者和叛国败类,挫败了帝国主义分子妄图使佤族人民脱离祖国的阴谋。

辛亥革命后,佤族人民反对云南军阀、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此起彼伏,终于在1940年后,摆脱当地反动土司的封建统治。

1934年,英帝国主义以武力威胁和金钱利诱,进入班洪、班志地区,妄图掠夺阿佤山丰富的银铝矿。因此爆发震惊国内外的“班洪”事件。佤族人民“宁肯战死,决不投降”,粉碎了敌人的阴谋,并联合十多个部落的民族武装汇集于班洪,剽牛盟誓,狠狠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

抗日战争时,佤族人民高举抗日旗帜,组织了游击军,粉碎日军进攻。

语言文字

佤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语支,有布饶克、阿佤、佤三种方言,每种方言又有土语的差异。佤语与德昂语、布朗语有亲属关系,与傣语的关系更为密切,词汇中大约有10%的傣语借词。解放前,除部分地区曾使用过一种用拉丁字母拼写的文字外,佤语没有文字。人们常用玉米粒、结绳、刻木等方法记数记事。由于佤族长期与附近的傣族、拉祜族、汉族交往,所以部分佤族学会了傣、拉祜和汉语。解放后,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三工作队与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一起对佤语进行调查与分析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佤(当时称佧佤)文文字方案》(草案),并经批准试行。1958年对草案又做了修改,继续推进并出版了普及读物。十年动乱期间,佤文试行工作中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试行,并且出版了《佤汉简明词典》等一些读物。佤文的推行,为佤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繁荣提供了科学的记录书写工具,受到了佤族人民的欢迎。

文学艺术

佤族民间文学艺术丰富多彩,有生动的神话和故事,有优美感人的诗歌,有历史传说。神话以《司岗里》流行最广。“司岗里”有两种解释,一说“司岗”是石洞,“里”是出来,即人是从石洞里出来的;另一说“司岗”是葫芦,即人是从葫芦里出来的。尽管解释不同,但都把阿佤山看作人的发祥地。这样的神话还有《人类的祖先》、《大蛇吐东西》、《万物的来源》等等。佤族人民还创造了许多口头流传的故事,用来歌颂善良和正义,抨击背信弃义、虚伪奸诈等思想行为。其中以《老倌和鳄鱼》最具代表性。诗歌十分丰富,内容主要反映人们的生产、生活习俗、爱情和悲欢。

雕刻、绘画和编织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民族特色。佤族的古代崖画已被陆续发现,著名的沧源崖画,内容十分丰富,描绘了古代佤族人民狩猎、舞蹈和劳动的情景,人物、禽兽的构图简练、粗犷、奔放、独具风格,对研究佤族历史有重要价值,是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

服饰

佤族服饰

西盟佤族衣服,多为佤族妇女自己纺织的棉、麻布做成,有衣、裤、裙、毯子、挎包、槟榔袋、包头等,也有从外民族购买的布匹、衣服和棉毯等。装饰品有银、锡制作而成的头箍、手箍项圈、耳环、手镯,还有用竹、藤制作而成的腰箍、脚箍和成串的红、白、蓝等各色珠子串。搭配穿戴,形成西盟佤族独特的服饰文化。

西盟佤族男性服饰,各村寨大同小异。过去男人头顶上留一束发,打结或披散在脑后。多数成年男子习惯缠黑色或红、绿、**布包头,以黑色最为普遍。头人、魔八、歌手、砍头英雄和有名望的珠米、老人缠红色头。穿长袖无领或无袖无领紧身黑布短褂、对襟衣,富裕人家用银质衣扣;贫困人家用布结扣,裤子多用黑色,短而宽大,裤脚下及膝盖。习惯戴手镯、项圈和珠子串,肩背挎包,腰佩小刀和长刀,手持梭镖或弓弩,喜纹身。

西盟佤族女性服饰,款式多样,因生活的地域部落民族支系不同,而产生较明显的服饰区别。这种区别,可以从“勒佤”、“布饶克”、“佤”一个方言区的女性服饰中看出来。

“勒佤”方言区主要颁于莫窝、岳宋、新厂、中课等地,该区的佤族女性穿披肩或无领短衣,无领无袖短紧身褂,露脐,下系折叠开口长裙或短裙(一个裙可作长裙穿,也可作短裙穿,对折穿为短裙,对折处错开距离为长裙。)留披肩长发,系银质、锡质或篾制头箍,戴耳环,颈带项圈和若干串彩色珠子,腰系多道黑漆漆过的藤蔑腰箍和数串彩色珠子,手臂戴手箍,手腕戴手镯,膝下脚腕戴黑色藤制脚箍,小腿裹布套。

“布饶克”方言区主要分布于图地、打洛、阿佤来、永不落等地,该区的佤族女性缠黑包头,戴耳塞或耳环,颈戴项圈和多串珠子,上穿长袖紧身衣,下系开口长裙。

“佤”方言区主要颁于翁嘎科、班同、永哈、王莫等地,该区的佤族女性头戴锥形银泡珠帽,耳带大耳坠,戴项圈,腰部系数十条珠子串,上着长袖短衣,下系以红色为主带绿色和黑色条纹的筒裙,在裙子中间系一条带。

佤族服饰简洁、粗犷,图案色泽明快大方,能够充分体现人体的自然美,尤其是岳宋乡的佤族服饰,已呈现逐步代表整个佤族服饰的趋势,目前国内佤族歌舞表演者,往往都穿着这一地方的服饰款式。

歌舞

佤族歌舞

佤族喜爱歌舞,在佤族村寨,处处可以听到他们的歌声。每逢节庆,人们更是盛装歌舞,日以继夜,历时数日。常见的舞蹈有圆圈舞、舂米舞、背水舞。圆圈舞不分男女老幼,围成一个圆圈,彼此手拉手或互相把胳臂搭在肩上,向逆时针方向转动,边歌边舞。同时还有几个男子领唱,众人应和,歌词常是即景编成。舂米舞和背水舞充分表现了佤族人民勤劳、乐观的品格和热爱生活的情趣。乐器有铜鼓、象脚鼓、响篾、笛子、三弦、木鼓和芦笙等。

佤族民歌中,劳动歌、习俗歌、情歌十分丰富,多声部民歌有“玩调”。

佤族的民歌多为羽调式和徵调式,旋律常用La、do、re、或so、do、re、为骨干音,音区偏低,音域较窄。终止式以同音反复特色。节奏以较规整的二拍子为主。结构多为上下句对应式的单乐段或两对上下句构成的复乐段,并在此基础上作小有变化的反复;有的则在曲首加一句甩腔或曲尾加一句衬腔。演唱形式主要是独唱或一领众和,其中领部的即兴性轻强,和部的则地的固定。凡是喜庆和娱乐时就配以简单的舞蹈动作和打击乐伴奏。唱词喜欢用比兴手法而喜欢增铺直叙。

1964年,在一次佤山军民联欢活动中,热闹、欢快的场面激发了驻西盟佤山部队战士杨正仁的创作灵感,写下了《阿佤人民唱新歌》。近40年来,《阿佤人民唱新歌》唱遍大江南北。

乐器

佤族木鼓

木鼓:是佤族人民神圣的器物,现已成为民间舞蹈中不可缺少的乐器。“木鼓舞”粗犷豪放、节奏铿锵,表现了佤族质朴的民风。

短笛:短笛,佤族吹奏乐器,流行于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部分村寨。竹制,管长约16厘米,设一方形吹孔,横吹,开四个按孔。音色高亢明亮。吹奏时,用右手拇指堵住左端筒孔,食指和中指按上两孔,左手食指,中指按下两孔。右手中指常快速开闭产生颤音。

当篥:当篥,用长18厘米,管径15厘米的白竹制作。不留笛竹节,不用笛塞,无簧。吹孔上大下小,管上设四个方形按孔。多为男子吹奏。

篥西:篥西,佤族妇女喜爱的乐器,用不带节的竹管制作,长45厘米,直径190厘米。上端边缘 有 三角形吹口,无簧。管上有四个圆形按孔。当佤族男子遇到心爱的女子,先用当篥吹一曲山歌调引起注意,然后唱情歌表爱慕之情,若女子也有意,便用篥西回奏,随后进行对唱。

嗯啾:嗯啾,质竹制作,按孔有圆形、方形两种。无簧,多为佤族中老年妇女喜爱,长于表现悲哀之情,用于丧事。

宗教信仰

过去佤族信仰多神,对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信仰广泛,尤其是西盟佤族。这主要因为在很长历史时期内,佤族生产力极其低下,不能科学解释自然现象,又无法摆脱自然和疾病带来的灾难,从而产生恐惧心理。

鬼神崇拜

在佤族人的观念中,山川,河流和生物以及一切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都有“灵魂”或“鬼神”。“鬼神”是汉译之意,佤族对“鬼”、“神”及“祖先”并不区分,是同一概念。他们认为“鬼神”主宰世界的一切,会给人们带来安危祸福,于是就对其加以崇拜。西盟佤族最崇拜的是“木依吉”。沧源佤族称为“梅吉”,把它看作是主宰万物的最高神灵,是创造万物的“大鬼”,它造就了动物,植物和人。佤族每年都要对它举行宗教祭祀,以歌舞取悦于它。敲木鼓是为了使它听到鼓声下来受人供奉。新房子落成时还要搭竹凳清“木依吉”和众鬼神帮助摆脱大自然和疾病所带来的各种灾难。“木依吉”掌握着人的生命。梦见它是吉兆,如梦见被它拉着走则是死亡的预兆。所以平时人的一举一动不能触犯它,否则就会遭到不幸。民间认为“木依吉”是最高神灵,它似光、似火、似空气,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它有很多儿子:管地震的叫“格拉柔姆”,管升天的叫“达路安”等等。这些鬼神有大小之分,但没有任何统辖关系,只是各司其职,大者管大事,小者管小事。所以,发生什么事祭什么鬼,才能消灾得福,而祭其他鬼神是无用的。如肚子疼只有祭“宏”,若祭“木依吉”也没用。

祭祀

“哟黑拉翁”(按新水的意思),也称“脓凯铁”日。传说人类自“司岗”中出来后不会讲话,不通道理,人类走到河边洗了脸后才会讲话,则这一天正是“脓凯铁”日。所以后来佤族 不论迁徙到什么地方建村立寨,首先捞槽接水,于是形成佤历每年一月三举行接新水的活动。这天,全寨不下地或远行。清晨,主管寨内祭水的小窝郎敲响木鼓召集全寨人。每户带着一碗米来到小窝郎家。身强体壮的男子扛着竹子跟着魔巴到水源头修换水槽。魔巴将烧熟的老鼠做祭祈放在水源边,并念念有词。当新笕流水进村后,首先让威望的老人接水送到管 水的小窝郎家煮烂饭给大家吃,而后各家各户才能接水来用。

祭谷,是佤族最神圣的一种祭祀,以人为祭品即“血祭”的一种形式。祭祀全过程一般需要十天,除一家或几家剽牛举祭外,全寨人都进入狂欢的时节,敲锣打鼓,唱歌跳舞。至解放前,这种习俗在我国大部分佤族地区已被革除,现在已绝迹。

民居

佤族民居

佤族村寨,多居山岭。过去,佤族有猎人头祭木鼓的习俗,山寨之间互相砍杀,结仇械斗,需要群体力量进行抵御。因此,佤族的群体意识极强。他们往往以一姓或几姓人家组成小者数十户,大者数百户人家的山寨。山寨四周设有寨壕、寨沟、二至四个寨门。寨沟,是进入寨门的甬道,约20米长,2至3米的深和宽。寨壕比寨沟还要深和宽,把寨子团团围住,寨沟和寨壕两沿,植有密密麻麻的荆棘,人、畜、野兽都极难跨越,只有从寨门才能出入山寨。

佤族房屋为竹木结构,茅草顶“干栏”式竹楼。楼上住人,楼下养畜或堆放柴火。住房设主门、客门、鬼门三道门。主门为主人家人日常进出的门。客门设于楼侧,供客人出入。鬼门与主门相对,逢做鬼才用,平时忌从此门出入。楼内有主火塘、客火塘、鬼火塘等三个火塘。主火塘是主人家做饭、烤火、睡觉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火塘。鬼火塘要做大鬼或家里死人时才启用。客火塘供客人烤火,客人住宿也在客火塘边。佤族房屋建筑工艺原始粗犷,接近自然。

佤族把自家剽的牛头骷髅陈列在邻主门一边的墙上,以显示自己的富有。把自己猎到的兽头骷髅陈列到邻鬼门一边的墙上,显示鬼魂保佑,出猎丰收。

编辑本段

佤族的生活习俗

饮食

佤族人以稻子、谷子、小红米为主食,喜欢做鸡肉烂饭、鹌鹑肉汤和牛肉酸菜等佳肴。在村社活动和宗教祭祀时,也有专门负责分饭的老妇人。她们有声望,懂掌故,了解仪式规程,熟悉村社成员,分饭时能够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公平分配,外来客人还会受到特殊的照顾。

烂饭:西盟地区的佤族,不分主食和副食,无论贫富几乎都吃烂饭,就是把米菜和盐巴辣椒煮在一起,做成较稠的稀饭。饭熟之后,全家老少都蹲在主火塘周围,主妇把饭盛到木碗里,分给家人吃。一般一次分完,按各人的食量分。分饭时,外人在场,也可分到一份。佤族不喝开水,习惯于饮冷水。

苦茶:佤族煮苦茶,要用一口大砂罐,若无砂罐也可用大茶缸。茶叶,一般用粗制绿茶,或自制的大叶茶,煮一次茶放茶一两左右。在火塘上象煮菜一样慢慢地煮,要把茶叶煮透,并煮到罐中的茶水仅剩下三五口为止,所剩的这几口就是苦茶。饮时习惯于把罐抬起来喝。在沧源糯良一带的佤族,新煮出来的茶水,浓得几乎成了茶膏,喝上半口也就足够解渴了。这样煮出来的苦茶,色如煨出来的中药汤,喝时虽然味苦,但喝后觉得清凉,它对气候炎热,远离寨子在田里劳动的佤族人民,具有神奇的解渴作用。

泡酒:泡酒也是佤族人民最喜爱的一种饮料,在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岁月,阿佤人不仅逢年过节要酿造泡酒,就是平日家家户户也酿有泡酒。宾客登门,主人将发酵的小红米倒进酒桶,注入泉水,用笋叶盖好,泡一刻来钟,再将导酒管插入桶底,运用虹吸原理,把桶置于高处,酒就流出,引入竹筒杯中。主人先尝第一口,然后依座次顺序给客人们敬酒。泡酒在佤族风俗中,也是友谊的象征。长期以来,流传着互赠泡酒的习惯。寨子里有人结婚,同姓亲友邻居,均拿泡酒送给新人。主人则端出一桶桶泡酒供参加婚礼晚会的人们畅饮。

嚼槟榔:西盟佤族非常普遍的一种嗜好。男女老少几乎每个人都随身携带槟榔袋或槟榔盒。劳动后休息时或平日谈话时,口中都含一块槟榔。他们的槟榔并非树上的果实,而是用麻栗树叶和石灰煮成的。因制作简单,大多数人都会做。这种槟榔嚼得时间久了牙齿就会逐渐变黑,且经久不褪色。据佤族讲,这种方法不仅能将牙齿染黑,还能保护牙齿不被虫蛀。唐朝在我国云南西南部有“黑齿蛮”的记载,大概就是指佤族这种因嚼槟榔将牙齿染黑的民族。佤族人以牙齿黑,唇染赤为美,认为牙齿越黑越讨人喜欢。

婚俗

佤族婚姻在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个别富裕者亦有一夫多妻)的基本前提下,还有着同姓不婚、姑舅表婚和转房制等特征。佤族的婚恋比较自由,有“串姑娘”的习俗,小伙子到了十七、十八岁的时候,就开始“串姑娘”了,定婚后举行婚礼。

佤族家庭属下父系制,女子一般从夫居。佤族青年男女结婚前,男子要为女方家干一段时间的活,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以作为对娶走女方姑娘的补偿。这种形式带有从妻居到从夫居过渡的痕迹。

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都选择在农闲季节:一是在农历四月,即佤族举行砍牛尾巴祭祀活动到盖木鼓房前这个月内;二是九月至十二月之间,从修完房屋晒台到祭祀水鬼这段时间内。佤族姑娘出嫁,父母要为她准备嫁妆。嫁妆主要有衣服、被盖、纺织工具和生产工具。姑娘出嫁时所戴的银器饰品一律不陪嫁,而是采取借戴的形式,借戴一两年后归还娘家,要不就由新郎家出钱购买。

佤族的结婚仪式比较简单,婚期共三天。第一天,男女双方各自请本寨的乡亲们来吃一餐酒饭。第二天,男方给女方家送去聘礼,聘礼中含有部分现金、部分结婚用品和送给女方家的礼物。第三天,父母牵着姑娘的手欢欢喜喜同迎亲队伍一起送到男方家。新娘来到男方家后,由魔巴杀鸡看卦,并对新婚夫妇祝福。

历史上,佤族部分地方保留有抢婚的习俗:男方乘姑娘在外劳动之机,邀约伙伴把姑娘抢回自己家里,然后再举行婚礼。这种习俗现已鲜见。佤族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也有多妻的现象,在一夫多妻家庭里,大老婆在家庭中没有特殊地位,小老婆也不受歧视。

过去,佤族也有转房的习俗。丈夫去世妻子可以转房给弟弟,如弟弟已婚,经嫂嫂和弟媳同意,亦可转为弟的小老婆。如女方不愿意转房,也可另嫁,但必须由新夫家付聘礼给亡夫之弟或同姓家族。夫妻不和,也可以离婚,但若为男方主动提出,则不退聘礼;若女方提出,则要退回聘礼。

佤族的恋爱形式“梳头情话”

佤族人的恋爱形式“梳头情话”非常独特而且有趣,是一种融情、乐、歌、舞、礼、德为一体的特色风情,是佤族独特文化的一种表现。

“梳头情话”是佤族青年男女选择意中人的重要内容。生活在澜沧江、怒江亚热带丛林山寨的阿佤人,除了同姓不得恋爱婚娶以外,学会农作以后便可以谈恋爱。司诺”(小伙子)与“崩格”(小姑娘)的恋爱,一般是在秋收时节和冬春之际进行。当月亮出山照亮竹楼之时,“司诺”换好干净衣服,肩挂挎包(里面装着给“崩格”的礼品和烟具等物),手拿乐器(木琴或芦笙、笛子),约上几个朋友一起,吹弹着乐器到“崩格”家去“串”,享受“梳头情话”之乐,寻求人生的伴侣。

丧葬

佤族丧葬取土葬和风葬两种方式。寨内正常死亡用土葬,寨外被猎头或其它意外暴死用风葬。土葬棺材用整木挖凿出槽加盖子,下葬时用竹席包棺材。在家中死了小孩,停尸二日;死了成人,停尸三日;死了德高望重的老人,停尸三天以上。死尸入棺之前跳棺材舞,日以继夜地敲棺材,直至死尸入棺下葬。过去佤族有猎人头或偷死人头祭木鼓、旱谷的习俗,因此,寨子中正常死亡的人都埋在房前菜园子或房屋的晒台下,防止被盗。对在寨子以外补猎头或其它意外死亡者,死尸不抬回家,而是在暴死之后用白布裹尸,搭一竹台,把死者置于竹台上,作风葬。寨中有人正常死亡,全寨停止劳动一天。若寨中有孕妇难产死亡或有人被猎头等非正常死亡,全寨停止劳动数日。无论谁家死了人,亲戚朋友,全寨各户都送一碗米并出人帮助办丧事。死人下葬那一天,要请本采(巫师)做鬼,剽牛杀鸡杀猪,主人把猪、牛肉分送给亲戚及寨内的各家各户。

也有一些佤族寨子已经没有猎人头习俗,因此,不在寨子内埋人,而是有专门的坟山埋葬死人。

禁忌

不能骑马进寨,须在寨门口下马;忌别人摸头和耳朵;忌任意进入木鼓房;忌人不能从火塘跨过,脚不能搭三角架上,也不能用柴棍敲打三角架。忌讳送给少女装饰品;忌讳客人在家里坐妇女坐的鼓墩或数钞票;若门前放一木杆,说明家里有病人、家中妇女生小孩,忌外人进入。忌:不能骑马进寨,须在寨门口下马;忌别人摸头和耳朵;忌送人辣椒、鸡蛋、胡椒;忌任意进入木鼓房;忌讳送给少女装饰品;忌讳客人在家里坐妇女坐的鼓墩或数钞票;若门前放一木杆,说明家里有病人,忌外人进入。忌:属鸡、狗、猪、牛、马日不出买或宰杀上述牲口,但购进则吉。忌:白鸡、老鼠肉、蜂儿不能待客。忌:第一碗酒或茶敬客人,要自饮以示无毒。忌:孕妇忌食因叫魂、献神所宰杀的动物肉食品。

礼仪

佤族人豪爽好客,迎接客人以酒当先,认为无酒不成礼。佤族待客敬酒习俗多样。其一是敬酒主人首先自饮一口,以打消客人的各种戒意,然后依次递给客人饮。敬给客人的酒,客人一定要喝,而且要尽力喝干,以表示心地坦诚,否则被认为对主人不敬;另一形式是主客均蹲在地上,主人用右手把酒递给客人,客人用右手接过后先倒在地上一点或右手把酒弹在地上一点,意为敬祖。然后主人和客人一起喝干。佤族民间有不知心、不善良者不敬酒的习惯。每逢儿子出门,客人离去,主人还要打“送亲礼”。即给亲人或客人敬酒,届时主人用葫芦(盛酒器)盛满酒,先喝一口,然后送到客人或远离的亲人嘴边,客人需要喝到葫芦见底,以表示亲情、友谊永远不忘。

佤族的婚姻大都是通过自由恋爱缔结的。结婚的年龄一般在20岁左右,多男大女小。但青年男女从十五六岁便可开始参加谈情说爱的社交娱乐活动。这种恋爱活动俗称“串姑娘”。“串姑娘”是以群体方式进行的,在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之前,单独活动的较少。在此活动中,男子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婚礼一般在秋季后举行,过了春节不宜再举行婚礼。

佤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现有人口35万多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南部的沧源、西盟、澜沧、孟连、双江、耿马、永德、镇康等县的山区与半山区。即澜沧江和萨尔温江之间、怒山山脉南段的“阿佤山区”。与汉、傣、布朗、德昂、傈僳、拉祜等民族交错杂居。

 

汉代以后,云南便有了"濮人"居住。唐代,"濮人"、"望人"分布在东自景东、巍山,西至腾冲、梁河,南自镇康,北至永平的镇西地区。"濮人"可能是对居住在这一带的讲佤崩语的各族先民的总称。"望人"可能主要是佤族先民。历史文献中"望蛮"、"望苴子"、"外喻"等名称,与现在佤族的自称"佤"基本相同或十分相近。佤族自称“佤”、“巴饶克”、“布饶克”、“阿佤”、“阿卧”、“阿佤莱”、“勒佤”等。他称有“拉”、“本人”、“阿佤”、“佧佤”等。史称“哈喇”、“哈瓦”、“卡瓦”等,意为“住在山上的人”。根据本民族的意愿,1962年定名为“佤族”。

 

佤族婚俗历史:

佤族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也有多妻的现象,在一夫多妻家庭里,大老婆在家庭中没有特殊地位,小老婆也不受歧视。过去,佤族也有转房的习俗。丈夫去世妻子可以转房给弟弟,如弟弟已婚,经嫂嫂和弟媳同意,亦可转为弟的小老婆。如女方不愿意转房,也可另嫁,但必须由新夫家付聘礼给亡夫之弟或同姓家族。夫妻不和,也可以离婚,但若为男方主动提出,则不退聘礼;若女方提出,则要退回聘礼。

 

在云南沧源一带的佤族,还有一种独特的男女恋爱方式:男女青年背靠背躺在地上谈情说爱。小伙子向姑娘赠送东西表示求爱之后,就可以到姑娘家去幽会。不论什么时候,是否有人在旁,小伙子一进姑娘家,就侧躺在院子中间,这等于告诉姑娘家人,求婚的小伙子来了。遇到这种情况,姑娘的家人会无动于衷,继续做自己的事。而姑娘无论是否同意,都要从竹楼中走出来,躺在小伙子身边,两人在众目睽睽下背靠背地窃窃私语、情意绵绵。如果姑娘同意小伙子的求婚,她会慢慢转过身来,和小伙子面对面地谈话对歌,一直到海誓山盟,才从地上站起来。小伙子在姑娘和家中成员的欢送下,高高兴兴地离去。如果姑娘无意,那么她虽然也躺在地上,但对小伙子的情话会闭口不答,小伙子讲得口干舌燥,眼见无望,也会知趣地爬起来,另外再找对象。

 

佤族婚俗简介:

佤族恋爱、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一般十五六岁就开始谈情说爱,形式是“串姑娘”。吃了晚饭,姑娘们就三五相邀于一家,等候小伙子们到来。小伙们也三两成群到姑娘家串马。串姑娘时,男女青年结下情谊,再经过多次交往,加深了解之后,如果小伙子爱上了某个姑 娘,便托人或亲自给姑娘送去求婚礼物。如果姑娘收下礼物,就算答应了男方求婚。然后小伙子请媒人作伴,带上两包茶叶,两桶酒到女家向女方父母正式提亲。妇方父母同意后,小伙子还得带上同样的礼物再到女家去“和翁”,即把婚事进一步定下来。“和翁”的当晚,小伙子提一挂肉到姑娘家,请全寨人都来吃一点。至此,婚约才算最后订妥。

 

佤族订婚婚俗:

在云南芒堆的佤族青年订婚要经过飞玉(串姑娘)、地亚(抢姑娘杀鸡看卦)、都帕(送定亲礼)三个阶段。

 

飞玉(串姑娘)

在飞玉(串姑娘)中,主要有唱情歌和“散海”(梳头)两种形式,其中尤以“散海”(梳头)最为有趣。“散海”是由女青年中年纪较大的自愿作为代表,轮流给小伙子们梳头。凡是参加“飞玉”的小伙子都要接受姑娘的梳头。在梳头中,姑娘小伙窃窃私语,相互试探对方对自己有无爱意。如果双方比较投缘,那么姑娘的动作就显得柔和多情,故意拖长梳头的时间,即使其他人有意见,他们也是不会在乎的。

 

地亚(抢姑娘杀鸡看卦)

“地亚”是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时机已经成熟,考虑婚嫁了,但必须让伟大的“梅神”知道和同意这件事,所举行的抢姑娘杀鸡看卦活动。“地亚”这天晚上,小伙子和他的媒人约上几位同伴,假装到姑娘家“串”。到夜深人静时,人们都已熟睡了,媒人示意姑娘走出房门,姑娘一跟出来,未婚夫就将她的包头抢了跑。姑娘追上去要未婚夫还她包头,小伙子说:“你的包头已经是我的了。”然后又向前走,如果姑娘不走,其他人就推着她走。这时是姑娘选择自己终身大事的关键时刻,如果不同意或临时变卦,她就必须大声喊叫父母亲友将小伙子们赶走。如果同意,她就会假意要包头,一路跟着未婚夫到男方家。到了男方之后,人们杀鸡祭神,求神让婚姻顺利成功,接着大家高高兴兴吃鸡粥。到了第三天,未婚夫就可以带上媒人和礼物去女方家中说亲了。

 

都帕(送定亲礼)

定亲之后,还要经过三次“都帕”,每次都有严格要求和标准。第一次要送“百来惹”(氏族酒),要6瓶,给女方父亲氏族的男掌家人吃;第二次要送“百来孟”(邻居酒),也是6瓶,给村寨中人吃;第三次要送“百来拔西歪”(开门酒),只要一瓶,给姑娘的母亲吃。

 

佤族婚礼仪式:

佤族的婚礼仪式简单而质朴。佤族小伙子的求婚热烈大胆,小伙子看上意中人后,便要寻找机会夺姑娘的项圈或手镯装饰品。被抢姑娘即使心中非常爱那个小伙子,也要大叫大嚷,佯作反抗。这种风俗人们称之为“独特然木”。小伙子把姑娘的装饰品夺去后,如果姑娘在三两天内不来索取,就等于接受了求爱,双方即可禀告父母占卜完婚。

 

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都选择在农闲季节:一是在农历四月,即佤族举行砍牛尾巴祭祀活动到盖木鼓房前这个月内;二是九月至十二月之间,从修完房屋晒台到祭祀水鬼这段时间内。佤族姑娘出嫁,父母要为她准备嫁妆。嫁妆主械有衣服、被盖、纺织工具和生产工具。姑娘出嫁时所戴的银器饰品一律不陪嫁,而是采取借戴的形式,借戴一两年后归还娘家,要不就由新郎家出钱购买。

 

佤族的结婚仪式比较简单,婚期共三天。第一天,男女双方各自请本寨的乡亲们来吃一餐酒饭。第二天,男方给女方家送去聘礼,聘礼中含有部分现金、部分结婚用品和送给女方家的礼物。第三天,父母牵着姑娘的手欢欢喜喜同迎亲队伍一起送到男方家。新娘来到男方家后,由魔巴杀鸡看卦,并对新婚夫妇祝福。

彝族

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与玛雅文明相媲美的彝族十月太阳历:历法是人类文明的标志。闻名世界的玛雅文化其精髓之一便是历法。以前,中国大部分地区都通行农历。但在我国的彝族,至今还保留着一种鲜为人知的古老的历法--彝族十月太阳历。据推测,此种历法源渊于远古伏羲,大约有上万年的历史。它把中国的文明史追溯到埃及、印度、巴比伦三个文明古国之前。

彝族十月太阳历以12届相轮回纪日,3个属相周期为一个时段(月),即36日为一月,30个属相周为一年。1年10个月,360日,10个月终了,另加5日"过年日",习称"过十月年",全年为365天。每隔3年多加1天,即闰年(闰日),为366天。

据考证,彝族的向天坟,其实就是古人用以观天象星斗的天文台,与彝族太阳历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彝族十月太阳历是悠久神秘的古老历法,它与中国儒、道、阴阳学说有深厚的渊源关系,至今还有许多"密码"有待破译和研究

彝族宗教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崇奉多神,主要是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中,最主要是对精灵和鬼魂的信仰。

彝族的节日主要有“火把节”、“彝族年”、“拜本主会”、“密枝节”、“跳歌节”等。“火把节”是彝族地区最普遍而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一般多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每到火把节,彝族男女老少,身穿节日盛装,打牲畜祭献灵牌,尽情跳舞唱歌、赛马、摔跤。夜晚,手持火把,转绕住宅和田间,然后相聚一地烧起篝火,翩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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