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爵位制度
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勋,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於贵族。
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英王行使荣典权原为英王的特权之一,但在现今的宪政体制下,英王行使荣典权只有名义上的意义,荣典的授予必须依据内阁阁员的建议,每一个人都可以向英国首相办公室推荐英国国民接受荣典的授予。通常每年会公布两次名单,一次是新年(称为New Year Honours),一次是英王生日(称为Birthday Honours),在英王即位及佳节庆典时得举行特别授予。
属於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徵询当事人的意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於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爵位是否可以世袭?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至於是长子或是其他亲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於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而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后,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伯,男,公,子,侯.这是依次出现的顺序.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英国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名,没有姓。直到11世纪,一些贵族家庭才开始用封地或住宅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来世代相袭成了英美人的姓氏。
英美人的姓氏来源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有些姓氏来自某些身份或职业,如:
Baker 贝克 (面包师)
Hunter 享特 (猎人)
Carter 卡特 (马车夫)
Smith 史密斯 (铁匠)
Cook 库克 (厨师)
Miller 米勒 (磨房主)
Turner 特纳 (车工)
2、有些姓氏来自某些地名或建筑名称,如:
London 伦敦 (英国首都)
Hall 霍尔 (礼堂)
Kent 肯特 (英格兰东南部之一)
Mill 米尔 (磨房)
3、某些姓氏与地理、地貌或环境特征有关,如:
Brook 布鲁克 (小溪)
Churchill 邱吉尔 (山丘)
Hill 希尔 (山)
Lake 雷克 (湖)
Field 菲尔德 (田野、原野)
Green 格林 (草地、草坪)
Wood 伍德 (森林)
Well 韦尔 (水井、泉)
4、有些姓氏反映个人的特征(肤色、高矮、长相或品德),如:
Brown 布朗 (棕色的)
White 怀特 (白色的)
Longman 朗曼 (高个子)
Short 肖特 (个子矮的)
Sharp 夏普 (精明的)
Hard 哈代 (吃苦耐劳的)
Yonng 扬 (年轻的)
Sterling 斯特林 (有权威的)
5、有些姓氏来自人体部位名称,如:
Back 巴克 (背)
Hand 汉德 (手)
Finger 芬格 (手指)
Brain 布雷恩 (头脑)
6、有些姓氏来自动植物名称,如:
Bird 伯德 (鸟)
Bull 布尔 (公牛)
Fox 福克斯 (狐狸)
Hawk 霍克 (鹰)
Bush 布什 (灌木丛)
Stock 斯托克 (紫罗兰)
Cotton 克顿 (棉花)
Reed 里德 (芦苇)
7、有些姓氏来自教名或教名附加适当词缀,如:
George 乔治 Henry 亨利
David 大卫 Clinton 克林顿
Macadam 麦克亚当 StLeger 圣 ·里格
瓦尼莎录音棚俘虏小飞侠 恬退隐忍助丈夫度过难关
瓦尼莎和科比的恋情就像现代版的灰姑娘与王子,在科比家庭竭力反对并不惜与之决裂的情况下,这两个爱意浓厚的人还是走到了一起。后来科比轰动全世界的性侵犯案东窗事发,瓦尼莎也给予了充分的包容和理解——
录音棚媚眼勾走科比心魂
瓦尼莎,在不认识科比之前,只是在洛杉矶一间高中默默无闻读书的学生,但1999年末的一次偶遇,促成了一段姻缘。当时科比名气还不像现在这样如日中天,而16岁的瓦尼莎·兰尼只是一名高二学生,她经常在业余时间兼职做模特,某一天应邀去协助拍摄一个MTV,岂料恰巧碰到了当晚在录音棚录歌的科比,两人一见钟情并迅速陷入了情网。
2000年的NBA总决赛是瓦尼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但当时媒体只是发现场上的科比经常和场下的她眉来眼去,而不知道他们俩已经确定了恋人关系。此后,科比和瓦尼莎的恋情一直在媒体的追追打打下偷偷发展,直到2001年4月——科比突然宣布自己马上就将和瓦尼莎结婚!
2001年4月19日,布莱恩特在洛杉矶一家罗马天主教教堂内与瓦尼莎成婚,这次婚礼被媒体指责为“科比不负责任的胡为”,当时新娘瓦尼莎煞有其事地穿上了洁白的婚纱,而科比甚至连新郎官的燕尾服都没有穿,也没有邀请任何一个队友到场做见证。
婚后如胶似漆科比撒重金
出身贫寒的瓦尼莎来自一个离异的家庭,她的母亲是西班牙后裔,这让科比的父母不太满意。他们一直希望儿子能找个门当户对的姑娘,在要求科比抛弃瓦尼莎未果的情况下,科比的父母和两个姐姐离开了他在洛杉矶的豪宅,毅然搬回老家费城居住。
尽管外界压力重重,但瓦尼莎对科比的千依百顺让后者爱意日深,蜜月期间,科比曾经动用1350万美元购置了带有私人影院、娱乐室和人工湖的豪宅供瓦尼莎休闲,两人还一度携手来中国访问,一起参观了长城并留下了合影。
丈夫遇危机后恬退隐忍
波澜发生在2003年夏天,科比在赴鹰郡进行膝部手术时被控对一名19岁的女大学生进行性侵犯,随即陷入了一拖长达14个月之久的“性侵犯风云录”。
当时,瓦尼莎已经和科比育有一女,她表现了一个伟大母亲恬退隐忍的作风,案发后不久(03年7月19日),就和丈夫一起亮相新闻发布会,并强忍心里的悲痛说科比只是一时糊涂。当时瓦尼莎表示,“我的丈夫绝对不是罪犯。我知道他肯定不会去犯罪,他根本不会侵犯任何人。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我相信他的清白和无辜。正由于我坚信他的清白,所以我将支持他,和他共同面对一切。我将竭尽全力支持他反驳所有无稽的指控。我不会让他孤军奋战的。我比任何人都了解科比。私下里,他比在球场上和在公众面前时还要好上一千倍。”
目标完成重归于好
科比和瓦尼莎之间因为这个事情而出现了芥蒂,直到2004年6月1日,一场伟大的胜利才让两人重归于好。那是西部决赛第六场,气势汹汹的森林狼队在加内特的率领下卷土重来,一度给湖人队造成了麻烦,但科比和奥尼尔携手在最后时刻咬紧牙关,最终以96比90险胜森林狼,晋级总决赛!
是役瓦尼莎亲自到场观战,比赛结束后,科比一把将自己的爱妻和女儿搂在胸前,而瓦尼莎也用发自内心的会心微笑表示,经过法庭风波之后,这一家已经和好如初。
结婚因为需要崇拜
也许是感情的空白使科比急需要爱情的慰藉,1999年末的一次偶遇,促成了科比现在的婚姻。
16岁的瓦尼莎-兰恩是一名高二学生,业余时间兼职做模特,当时正在为Snoop Dogg公司做舞蹈工作,而科比也正好在录音棚里为他自己的饶舌乐录音,两个人就此相遇,用一位目击者的话形容,“两个人都收住了脚步,一见钟情。”很快,科比用他的黑色梅塞德斯豪华轿车接送瓦尼莎上下学,由于这个女孩子当时与继父住在一起,对她管得很松,所以她与科比的恋情发展得很快。
获得这个新闻的当地电视台,开始固定地在瓦尼莎就读的玛利娜高中“搜刮新闻”,他们甚至动用直升机盘旋在学校上空,为的是抓拍科比和瓦尼莎在一起的照片。这样的现象引起了校方的不满,他们禁止科比在学校附近出现,也不准他和瓦尼莎出席学校的任何活动。尽管学校方面拒绝给出任何解释,但科比的朋友塔纳黑认为,科比的出现大大干扰了学校原来正常的教学秩序,而瓦尼莎也成为学校的大名人。
最后的结果是,科比不得不自己出钱请私人教师,让瓦尼莎在家里接受教育。
这对少男少女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是一场“暴风雨”,科比的家庭反对这样的爱情。他的父母为科比设计好了一切,其中包括让科比找到一位门当户对、有名望的女子作为结婚对象,而瓦尼莎只不过是一位长得性感的普通女子,她的母亲是西班牙人、父亲是白人的家世背景被科比家讥笑为“没有文化、没有教养”。
湖人的一位球员认为,科比和瓦尼莎在一起并不是因为爱情的缘故:“科比只是很高兴有一个人陪在他的身边,而这个人同时又有耐心与他周旋。他并不知道对方只是一个孩子,对他的感情只不过是敬畏和崇拜,而不是男女之间的爱。”
矛盾很快就被激化,由于瓦尼莎家里的经济状况困窘,她的家庭经常花科比的钱,使科比的父母越来越不满。就在这个时候,科比提出同瓦尼莎结婚,尽管他的经纪人特内姆善意地提醒科比最好同瓦尼莎签一个婚前财产证明,但被科比拒绝。科比家人希望科比再仔细考虑,再过几年结婚,湖人主教练杰克逊和科比父母的态度一样,甚至据说乔丹和几位NBA前辈都劝告科比在此事上要慎重,但一意孤行的科比还是决定结婚。
2001年4月,科比与瓦尼莎在Dand Point的一家小教堂结婚,但结果是陷入众叛亲离的境地:他的父母和姐姐离开了他,搬回费城居住,并且没有出席他的婚礼,湖人上下也都没有人出现在那里。
爱情只为满足私欲
1995年的春天,一个周六的晚上,费城郊区,17岁的科比-布莱恩特邀请他的高中女友乔瑟琳-爱布伦,到他的家中度周末。
对于16岁的爱布伦来说,这是一个无聊的夜晚,无所事事,像往常一样,科比并不怎么理会她。科比的世界里只有篮球,尽管是他邀请了爱布伦,但这只不过是想找个看球的伙伴,而爱布伦并不喜欢看NBA的比赛。呆在小屋里的科比反复看着NBA球星的比赛录像,爱布伦耐心地坐在他的身旁。
“整个晚上,他都在看比赛,但我并不介意,只要他喜欢干的,我都愿意陪他。”爱布伦温柔地说,她和科比曾经相恋四年,知道科比最喜欢做的就是“粘”在电视机边,反复观看迈克尔-乔丹、魔术师约翰逊的比赛精华录像,爱布伦从来没有任何怨言。
在很多人的眼里——包括科比的父母,爱布伦曾是科比最好的结婚对象,6年后科比结婚了,但新娘并不是对他百依百顺的爱布伦。“现在回过头看,他对我真是非常自私。”爱布伦幽怨地说,24岁的她现在是一名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职员。
熟悉科比的人都知道,自私——或者说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正是科比性格中最为突出的地方。爱布伦回忆说,除了穿衣服,科比每天早上起床什么事情都不干,母亲会周到地端上鸡蛋、咸肉和麦片,然后用慈爱的目光看着科比吃下去。
与初恋女友爱布伦(这其实是最爱他的女人)分手后,科比与布兰妮的恋情没有经过多大的发展就“夭折”,布兰妮不喜欢这个闷头小子。从这之后,科比似乎变得放纵起来,频频与一些黑人女明星调情,这其中包括超级名模特拉-班克斯和“命运孩子”乐队的成员凯利-罗兰、贝亚斯-娜勒斯。
他甚至送花给网球明星维纳斯-威廉姆斯,就是在她获得第一次温尔布登大满贯冠军的时候。但是,科比的这些举动都没有博得对方的好感,与他约会过的一位明星曾经在私下里透露,“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像一个孩子一样兴高采烈,我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球场视同私人领地
他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是NBA的天之骄子,多少人把敬仰和羡慕的目光投向他,但在科比单一的世界里,他很孤独,只有很少的人明白这个孩子的彷徨和无助。
他从小就和父母以及两个姐姐生活在欧洲,一直到14岁的时候才回到美国,这本来是他的祖国,但在那么长时间的隔离之后显得非常陌生,在费城上高中的科比异常孤僻。“那是一段很难的经历,因为我当时的英语说得不太好,我不知道孩子们说话的真实意思,也不知道最新的黑人流行文化。”早在1999年接受《新闻周刊》的采访时,科比就道出了内心的秘密,有些人羡慕科比会说流利的意大利语和英语,但科比认为是自己迫于无奈。
“其实,我并不想学英语,如果我一直生活在意大利的话。但是我既然回到了美国,就只有学习英语,这种感觉很糟糕。如果我不学英语,就永远都不会融入这里的社会,永远不会和其他孩子搭话。”
尽管他努力想成为一个标准的美国孩子,但是他古怪的发音和对黑人文化的陌生,使他很难和其他孩子打成一片,慢慢地,他证明自己价值的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在别人的头顶灌篮,最大程度显示他的篮球才华,他想成为篮球上的国王,让其他孩子们都听从他的发号施令。
他的高中时球队教练格雷哥-道纳对此印象深刻。“他有着一般孩子罕有的注意力,他把全部的目标都放在篮球上,这就是他为什么成功的原因。”但道纳直言不讳地指出,即使在球场上,科比也有自私的一面,“他把球场看成自己的世界,他是国王,他容不得别人侵犯他的权威,所以他在篮球场上显得很霸道。”
科比只拥有篮球,除了篮球之外他非常孤僻。他把全部的精力放在球场上,就像“一束激光”全部聚焦在一件事情上,这是他成功的最大奥妙,但是按照他一些亲近的人(这样的人其实很少)描述,科比除了篮球之外简直就是一个“低能儿”,不谙世事和人情。
家庭溺爱导致个性缺陷
在别人称呼科比为球场上的“国王”之前,他很早就是家里的“国王”,说一不二,没有人会违抗他的命令。
他的母亲帕姆会为科比洗衣服,做饭做菜,为他安排好一天的日程,确保科比不会错过任何比赛。他有两个姐姐——萨利亚和夏亚,她们是科比最忠实的球迷,最热情的拉拉队长,弟弟是她们一生中最大的骄傲。
至于科比的父亲乔-布莱恩特,他是一名成功的职业球员,在看到儿子在篮球上显示的巨大天赋后,一心想的是如何让他的儿子变得更成功,为此他很早就给科比联系了经纪人,与一些商家签订商业合同。
总之,科比就是这个家庭的核心,进出科家四年的爱布伦说,科比家的一切都围绕他转,所有的人都很高兴地接受这个现实,“他是这个家庭惟一的男孩,很小的时候就被捧为国王,一直都没有改变。”
换句话说,科比既是这个家庭的“国王”,也是一名无可奈何的“奴隶”,因为他的所有事情都被父母包办和设计。高中四年后,科比的文化课成绩优异,球又打得好,打破学校历史上的得分纪录,如果他上大学,想进什么样的学校都可以。即使在科比后来进入湖人很快大红大紫后,湖人的教练哈里斯依然认为科比应该上大学。
“NBA是一个男人的比赛,不是男孩的比赛。也许科比其他方面够进这个联盟,但在成熟方面肯定不够,他应该上大学,经历更多的事情,然后再进入职业圈打球。即使从篮球的角度来说,当科比发挥不好需要安慰时,我根本没有空这样去做,如果是大学,一切都会变得不同。”哈里斯说。
但科比的父亲乔没有任何犹豫,他坚持让儿子成为NBA球员,并且通宵达旦地和经纪人阿伦-特内姆谈判,确保他的儿子在1996年的选秀大会上穿上湖人的队衣。按照原来的顺位,科比被夏洛特黄蜂挑中,但经过乔的斡旋,他让湖人和黄蜂达成了交易,前者用迪瓦茨换来了科比。最终,乔如愿以偿。
按理说,科比将从此在洛杉矶开始独立的生活,但是科比父母决定举家迁往洛杉矶,在太平洋Palisades地区购买了一栋拥有6个卧室和6个浴室的别墅,继续照料科比的生活。同时,科比母亲帕姆试图让儿子和当红少女歌手布兰妮约会,争取“门当户对”,有意思的是,这对少男少女并没有彼此吸引,但是双方的父母却频频联系,极力撮合这对金童玉女。
事实证明,布兰妮并不喜欢科比,在他们的第二次约会中,科比带布兰妮去大西洋城去看巴里-怀特的演出,但布兰妮不喜欢如此安静的艺术,她更喜欢奔放的Hip-hop。这名女歌手更喜欢在周末出去逛逛,而科比喜欢在房间里呆着。布兰妮的一位女朋友说他们根本不合适:“布兰妮喜欢那种狂野的男孩,而科比很温柔,他就像是生活在一个家庭编织的茧里,这不是布兰妮喜欢的类型。”
我行我素不懂入行规矩
一位前湖人球员描述了科比来到湖人后引起的麻烦。“我们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天才,但是在NBA的世界里,80%的球员都是黑人,给前辈球员应有的尊重是一个规矩,但科比似乎毫无这样的意识,于是冲突就不可避免地发生。”
科比碰到的最大麻烦就是奥尼尔,后者在1996年从奥兰多转会到洛杉矶,一方面是因为魔术伤了他的心,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不想和“便士”哈达威“争权夺利”,他想在湖人另立山头,湖人也认可了这一点,任命他为球队的新队长。可科比从小到大无论在球场内外都习惯了“老大”的角色,来到湖人后同样不想居别人之后。
湖人的矛盾,很多人都看了出来。NBA球员工会的干事长比利-亨特说,科比的性格就是来到一支球队后一定要坐头把交椅,而他的这种态度最初招致了很多湖人球员的反感。科比的朋友、火箭攻击后卫莫伯利说,“当时很多球员都认为他非常傲慢,但其实是科比对自己很有信心,认为自己有能力控制这支球队。”
科比的第一个赛季并不成功,不仅与队友关系搞得很僵,而且在最后一场季后赛对爵士的比赛中,得到一个很好的传球,但科比却投出一个离谱的“空气球”。这一年的夏天,闷闷不乐的科比和家人一起回到费城,科比不断地念叨着,“他们(湖人球员)就恨我,现在肯定会更加恨我。”
生性好强的科比以失败为动力,在夏天发愤练球,每天投1000次篮,而且呆在健身房的时间很多,想把自己瘦削的身材练得健壮起来。
1997年的夏天,在费城呆了一段时间后,科比回到洛杉矶,他努力表现得成熟一点,向奥尼尔和其他湖人球员发出邀请,希望他们参加自己19岁的生日派对。显然,科比伸出了橄榄枝,想把他和队友的关系搞得好一点。
但是一踏上地板开始打比赛,科比自私的风格没有任何变化。他的一位队友承认说,科比每个赛季都会从不成功的经历中总结出教训,然后成功地改正,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他贪球和一派老大的球风却没有多大的变化,这多次引起奥尼尔的愤怒。
积怨终于在一次训练中得到爆发。那是1999年1月的事情,科比在训练中的“独断专行”激怒了奥尼尔,后者在一次身体冲撞中故意把科比撞倒在地板上,科比也火了,站了起来,怒视着奥尼尔,两个人开始拉扯起来,如果不是队友们拉开,后果不堪设想。当时在场的一位球员后来回忆说,“尽管奥尼尔比他壮得多,但科比的气势非常足,好像他能够打败这个大个子。我必须承认,科比这方面是无所畏惧。”
独来独往缺乏生活阅历
在高中就异常孤独的科比,似乎注定了“百年孤独”,来到湖人后,他同样没有朋友,更糟的是,他在球队中处处挑战奥尼尔,想取而代之。休息室里,科比从来不与队友交流,躲在一个角落里干自己的事情,球队到客场打比赛坐飞机,科比也总是选择后排的座位,然后戴上一副耳机,陶醉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比赛结束后,与其他队友三俩成群结伴的情形截然相反,他会呆在房间里看录像,从不答应队友一起出去的请求。
他看的是些正统片子,都是母亲临行之前挑选好放进他的行李包,当然,科比也会看一些在家里父母永远都不会让他看的片子,例如像《鬼脸》、《教父》一类的。他的父母从来不会让科比看一些消极的、暴力的和色情的**。但是在科比第一个赛季与之成为朋友的雷巴科-托纳黑看来,科比的父母就像是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实在是太宽了,“他们的本意当然是好的,但这样做并不对,科比需要知道世界上的其他事情。”
上次“训练冲突”依然没有改变科比,他还在封闭自己,只是在偶尔的时候和德里克-费舍尔或者特维斯-耐特出去看**,后两位都是球队公认的绅士。费舍尔也很不合群,如果有时间他宁愿在更衣室里读《圣经》,和球队的牧师在一起祈祷,他会和球队一同进餐,但对于集体的活动总是能躲就躲。不过,湖人球员并没有把科比和费舍尔看作一类人,后者他们认为是性格平和安静,但是对于科比,他们诠释为傲慢。
科比在潜意识里还有一个倾向——他之所以不想和队友一起出去玩耍,是因为他不想被看作一般的NBA球员,他曾经对一位湖人队友说,“我永远都不会陷入像迈克尔-泰森碰到的那样麻烦。”他的朋友史蒂夫-司托透露说,科比曾经亲口表示,他不想被媒体看成典型的明星,这一点对于他来说很重要。
但是与此同时,科比也少了很多经历,NBA的球员像摇滚明星一样,会经常碰见“骨肉皮”(想与大明星发生性关系的少女),所以很多NBA明星这方面的经验丰富得很。时间长了,他们总结出两条经验:一,让你的随员去应付这些女人,让你的保镖赶走那些想与你发生一夜情的女子,千万不要自己去对付这些;二,随身带着一箱钻石手镯,每次发生关系后送那个女人一个,这样你会避免随后的麻烦。
也许,如果科比有过这方面的经验,知道这两条法则,鹰县那个晚上的事情就不会搞成今天这个地步。
科比和瓦娜莎的相识很偶然。1999年11月,科比在访问一个音乐**拍摄现场时,年仅18岁的瓦娜莎正好在那儿作背景模特,两人一见钟情,瓦娜莎为科比设计了一个耳扣,科比把它戴在左耳上。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瓦娜莎是个带有拉丁血统的漂亮姑娘,母亲是美国人,父亲是墨西哥人。在认识之前,她在Huntington Beach跟祖父母住在一起,学习成绩很优秀,富有绘画才能,在学校的戏剧俱乐部非常活跃,但她只是把这当成业余爱好,并没有考虑成为专业演员。据说在与科比热恋期间,瓦娜莎所读的Marina高中上空经常有直升飞机出没,那是媒体在跟踪他们的故事。
在这个爱情故事中,瓦娜莎是备受指责的角色。甚至据说科比的母亲也认为她冲着儿子的钱而来的。媒体也把矛头对准她,认为科比对瓦尼莎的热情是他不成熟的表现。还有人断言科比的运动生涯会葬送在这个女人手上,因为科比为了她,拒绝了美国篮球协会请他代替格兰特·希尔加入“梦四队”的邀请。
但科比在婚姻大事上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独立个性。2000年5月,21岁的科比在一次球队训练结束后,向记者宣布他向一位年轻的**求婚,并被接受了,他们将在NBA总决赛后结婚 。“她是我的明星。”科比说。除了透露她的年龄和家乡外,科比拒绝向新闻界提供瓦娜莎的更多情况。“她给我的生活带来天平的另一端。过去,我只知道篮球,但她使我的生活更加平衡。”
“当我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故意跟在科比背后走,看着他,他觉得奇怪,问我什么事。我问他是否觉得耳朵后面不再潮湿了(应该跟中国的‘乳臭未干’意思接近吧),这时结婚是不是太早了。但他回答我,‘噢,我干什么事情都比别人早’,他对于自己能挑起责任很自信,我为他感到高兴。”杰克逊随后对记者说。
“当你年轻的时候,你总会充满幻想,”瓦娜莎的祖父在谈到订婚后的孙女时说,“她看起来很快乐。”
而他们的订婚礼物也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这是一只光彩夺目的七克拉的钻石戒指,价值10万美元。Sandy Fredlund是科比定制这杖戒指的珠宝店老板,他说这戒指的有五分钱镍币那么大。“今天早上我一直在琢磨如何制作这只戒指,”Fredlund说,“以前我做过的最大戒指也只有二克拉。这一只太大了!”
但后来婚礼因故推迟到2001年4月18日,在季后赛开始前几天。结婚仪式是在洛杉矶附近的一家天主教教堂举行的,应邀参加婚礼的来宾只有十几个人,均是新郎和新娘的亲属。科比和他的天使站在心形的拱门下接受了牧师的祝福。新娘身穿洁白的婚纱,裙裾直拖到地面;布莱恩特则是一身帅气的黑色西装。他们的脚下洒满了红红的玫瑰花瓣。
科比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除了来参加典礼的家人外几乎没有人知道婚礼的详情。连湖人队的队友们也是在第二天的训练后才得知这一好消息。
科比和瓦娜莎的爱情故事备受争议,连他们的肤色和年龄都是一些人非议的话题。一些主要用户为黑人的网站的论坛上出现了很多指责科比的声音,比如:“那颗巨大的钻戒如果戴在我们黑人姐妹的手上该有多漂亮!”等等。甚至有人得出”一旦黑人男性获得了成功,就会跟黑人女性说拜拜"的论断。这些言论都表明种族间的通婚仍让很多美国黑人感到紧张,他们害怕种族间通婚会毁了非裔美国人社会。除了肤色,瓦娜莎的年龄也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有位记者在文章中风趣地写到:“科比是NBA中最英俊最有活力的球星之一,我很想知道这个18岁的女孩是怎么让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的。”还有球迷认为和一个高中女生结婚更说明了他的不成熟。更有无聊的记者预测他们的婚姻能延续2到5年就不错了。
而科比他对流言蜚语一概嗤之以鼻,对他珍爱的伴侣则呵护有佳。与世俗的法则相比他更看中人间难得的真情。在他们的婚后才一个月,5月11号晚间科比将要代表湖人参加与国王队的第三场比赛前,得知远在洛杉矶的瓦娜莎因身体左侧剧痛被送进了急救室,科比急忙与主治医生联系,在得知妻子不会有生命危险时,科比才略微镇定下来,结果他在接下来那场比赛中得到了36分,并率队击败了国王。
而比赛刚一结束,科比就坐上飞机返回了洛杉矶,等他慌慌张张进了家门,却发现经过急救的妻子已经在音乐的伴奏下沉沉睡去。在家陪了妻子一天之后,科比在13号又飞回萨克拉马托,以48分和16个篮板,率领本队以4-0彻底击溃了常规赛西区的“老大”萨克拉门托国王队。在赛后,科比说:“我的妻子生病,我从客场返家中看望她并没有分散我太多的精力,其实与国王队仅仅是一场比赛,而我对妻子的爱对我意味着更多,她身体健康对我十分重要,说句实话,当我听说她病了以后非常害怕。你知道,这只是一场比赛,让她保持健康对于我来说更加重要,因为她对于我来说意味着很多。”
据杰克逊说,科比平日除了打球之外,唯一的兴趣是陪伴瓦娜莎逛街购物,在这个连道德楷模乔丹飞人都绯闻缠身的联盟中,科比的行为令人叹服。科比对瓦娜莎百般宠爱,他曾经买了一只价值2000美元的Yorkie小狗送给她,成为美国小报的热门新闻;为了给予瓦娜莎一个宁静的世界,科比一向不允许媒体采访她,当一些好事的记者问起他和瓦娜莎私事时,科比也会毫留情地拒绝回答。有一次,ESPN的记者到科比家里采访他,整个过程瓦娜莎一直呆在楼上。有一位知名的记者企图向科比打听他的婚后生活,科比说:“这与你无关!”,这位年长的记者打趣地说:“嘿,也许我能给你提一些有益的建议呢。”科比回答说:“我自己能对付。”
结婚接近两年了,科比并没有像一些人预测那样,“运动生涯葬送在这个女人手上”;恰恰相反,婚姻使科比变得更多成熟,队友福克斯也将科比这两年的进步归结为他的结婚,他说:“结婚使得科比富有牺牲精神和责任感。”
2003年1月19日,科比和瓦娜莎爱情的结晶、王朝小公主Natalia Diamante Bryant诞生了。总冠军,少年英雄,美人,小公主,作为男人,科比拥有令人羡慕的成功事业和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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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王为缓和局势,派伊莎贝拉(苏菲•玛索)前去和华莱士谈判,由于英王只想收买华莱士,根本不顾苏格兰人民的自由和平等,谈判失败,但这一切并不为伊莎贝拉所知。伊莎贝拉归国后发现事情真相,且知晓英王正策划阴招,忙送信给华莱士,而两人的爱情,也在战争与阴谋中悄然滋生。
道不同不相为谋,阿甘和珍妮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阿甘憨憨傻傻,老实本分的过好自己的每一天而珍妮,是一个追求自由,追求自我的开放女性。
珍妮第一次离开阿甘是在大学时候,很明显珍妮喜欢的是那种聪明的男人,那种时尚的懂怎么讨女孩花心的男人,对于阿甘,珍妮肯定早就知道阿甘对自己的感情。所以她宁愿让阿甘抱着赤身裸体的自己。也不愿意和阿甘在一起。
第二次离开阿甘是在酒吧里,珍妮裸身登台演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珍妮的开放,大学还没毕业就敢如此大胆。也从这里,观众们才知道,阿甘和珍妮的生活规矩完全就是一对平行线,完全没有交集。平凡和大胆的两种生活方式,完全擦不出火花。
第三次离开阿甘,阿甘已经从战场上回来。那个时候的阿甘还是没有梦想,有一天过一天。也许有人说阿甘有梦想,梦想是回去开一家补虾公司,那个不是他的梦想,那个只是阿甘为了已故战友实现梦想而已。上文说过,珍妮是个有追求的人,所以,此时珍妮还是选择了自己有萌想的男友离开了阿甘。
后面,珍妮回来了,还有身孕。但是珍妮拒绝了阿甘的求婚,珍妮对阿甘说,你如果知道我发生了什么,就根本不会娶我。其实珍妮的意思很明显,珍妮知道此时的自己根本配不上阿甘,自己的生活太堕落,而阿甘纯洁的如一张白纸。所以,自知不配的珍妮又一次的离开了阿甘。
最后一次,珍妮知道自己患有绝症,但是此时已有孩子,谁会对母子二人给予关怀?没有别人只有阿甘,所以珍妮出于为了孩子考虑,再次回到阿甘身边。
在当今影坛娱乐片盛兴,技术**一味追求消遣、刺激和高票房的同时,《勇敢的心》大胆创新,起用了沉重压抑、忧郁愤闷的历史题材,将公元十三世纪的苏格兰人民大起义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搬上银幕,以宏伟壮阔的气势为影片赢得了史诗巨片的称号。在影片中我们看到苏格兰的山脉、森林和村庄,凄婉的风笛和苏格兰人民在贫困痛苦中发出的反抗的凄厉的呼号,人们感受到了真实的生活和历史。同时梅尔·吉卜森除饰演男主角外也自任导演,他在影片的结构上,也没有忽视人们的欣赏心理。在刀光剑影铁血争战中,缠绵着温柔的爱情主题,让人体会到英雄传说的荡气回肠的铁血柔情。这无疑为古装历史片取得了更大的市场。
《勇敢的心》同时也没有摆脱好莱坞技术**的框架,庞大的摄影队远度重洋的实地拍摄;启用三千人,二百匹马的宏大战争场面;影片拍摄的长周期,都造成了影片的高投入,甚至比预算高出了一倍。所幸影片上映后卖座率空前,票房收入远远超出投资,总算以圆满收场。
内 容 简 介 :
在威廉·华莱士还是孩子的时候,他的父亲,苏格兰的英雄马索·华莱士在与英军的斗争中牺牲了。幼小的他在父亲的好友的指导下学习文化和武术。
光阴似箭,英王爱德华为巩固在苏格兰的统治,颁布法令允许英国贵族在苏格兰享有结婚少女的初夜权,以便让贵族效忠皇室。王子妃伊莎贝拉是个决断的才女,她知道这道法令会让英国贵族有意于苏格兰,但更会激起苏格兰人民的反抗。年轻的华莱士学成回到故乡,向美丽的少女梅伦求婚,愿意做一个安分守已的人。然而梅伦却被英军无理抢去,并遭杀害,华莱士终于爆发了。在广大村民高呼“英雄之后”的呼喊声中,他们揭竿而起,杀英兵宣布起义。
苏格兰贵族罗伯想成为苏格兰领主,在其父布斯的教唆下,假意与华莱士联盟。华莱士杀败了前来进攻的英军,苏格兰贵族议会封他为爵士,任命他为苏格兰护国公。华莱士却发现这些苏格兰贵族考虑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丝毫不为人民和国家前途担心。爱德华为了缓和局势,派伊莎贝拉前去和谈。但由于英王根本不考虑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只想以收买华莱士为条件,和谈失败了。伊莎贝拉回去后才发觉和谈根本就是幌子,英王汇合了爱尔兰军和法军共同包围华莱士的苏格兰军队,她赶紧送信给华莱士。大军压境之下,贵族们慌作一团,华莱士领兵出战,混战一场,短兵相接中,他意外发现了罗伯竟与英王勾结,不禁倍受打击。
伊莎贝拉为华莱士的豪情倾倒,来到驻地向他倾吐了自己的真情,两人陶醉在爱情的幸福之中。英王再次提出和谈。华莱士明知是圈套,但为了和平着想,他依旧答应前去。在爱丁堡布斯设计了阴谋抓住华莱士,并把他送交英王。罗伯对父亲的诡计感到怒不可遏,华莱士终于被判死刑。伊莎贝拉求情不成,在英王临死前,她告诉英王她怀的不是王子的血脉,而这个孩子不久将成为新的英王。
华莱士刑前高呼“自由”震憾所有人。几星期后,在受封时,罗伯高呼前为华莱士报仇的口号,英勇地继承华莱士的遗志对抗英军。
背景资料:
1995年的影坛几乎完全被《勇敢的心》所占领。梅尔·吉卜森成为该年度的最大赢家。一举夺得了当年奥斯卡五项大奖,并以之席卷全球,所向披靡。
勇敢的心
第六十八届(95年)奥斯卡最佳影片——《勇敢的心》BRAVE HEART 又名(惊世未了情)
《勇敢的心》是一部悲壮的、融合血泪传奇史诗片。在1996年第68届奥斯卡金像奖角逐中获得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5项大奖。影片根据14世纪末发生在苏格兰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故事主人么威廉 华莱士,不但确有其人,而且他的英勇事迹更使得他成为苏格兰的民族英雄。
Brave Heart(勇敢的心)又译:惊世未了缘
导 演:梅尔吉布森 Mel Gibson
主要演员:梅尔吉布森 Mel Gibson
索菲玛索 Sophie Marceau
派特里克麦克哥汉 Patrick Mcgodhan
片 种:动作
制 片:20世纪福克斯公司
回答者:失眠瞌睡虫 - 大魔法师 九级 10-14 12:43
勇敢的心
一部悲壮的、融合血泪传奇的史诗巨片 苏格兰人民的追求自由之路 在刀光剑影的残酷争战中,缠绵着荡气回肠的铁血以柔情 《勇敢的心》又名《情世未了缘》,它以13-14世纪英格兰的宫廷政治为背景,以战争为核心,讲述了苏格兰起义领袖威廉·华莱士与英格兰统治者不屈不挠斗争的故事。本片是由好莱坞著名影人梅尔·吉布森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在为人们展开一幅气势恢宏、动人心魄、催人泪下的历史画卷的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一个创造**奇迹的英雄。 《勇敢的心》一直被视为一部悲壮的、融合血泪传奇的史诗片,在影片中,人们常常为苏格兰那丝手帕延的山脉、凄婉的风笛和苏格兰人民在贫困痛苦中发出的凄厉呼号所感动,也为华莱士一往无前的精神所鼓舞。威廉·华莱士的精神就如同一面旗帜,指引着苏格兰人民争取到了最后的自由。他最喜欢的一首诗也流传至今—— 告诉你,我的孩子,/在你一生中,有许多事值得争取,/但,自由无疑是最重要的。/永远不要带着脚镣,过妈隶的生活。 700年前的一位英雄,700年后的一部**,激励着自人类有思想以来,每一位为了自由而战的英雄以及凡人。 《勇敢的心》是一部充满了激情、政治、浪漫、道德的古装史诗巨片,对任何一个导演来说都是一个空前的挑战和考验。吉布森表现出了非凡的能力,成功地推出了这样一部具有深刻民族主义和政治内涵的影片,他当之无愧被称为世界巨星。 ——美国《人物》杂志 《勇敢的心》不愧为一部优秀的**,看过的人都这么说,认为它是从小到大看过的最好的、最有人情味的爱国主义影片。影片一改正义者总是胜利和一贯定律,在结尾处是一个悲剧,一声催人泪下但又振奋人心的“自由”给整个影片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尽管斗争没有胜利,但斗争还在继续,华莱士的死已经判定了这场战役的胜负。 ——影评 柳五 1995年的影坛几乎完全被《勇敢的心》所占领,梅尔·吉布森成为该年度的最大赢家。《勇敢的心》一兴起夺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5项大奖,并席卷全球,所向披靡。在当今影坛娱乐片盛兴,技术**一味追求消遗、刺激和高票房的同时,《勇敢的心》大胆创新,起用了沉重压抑、忧郁愤闷的历史题材,将公元13世纪的苏格兰人民大起义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搬上银幕,以宏伟壮阔的气势为影片赢得了史诗巨片的称号。不仅让人们感受到了真实的生活和历史,同时也为古装历史片赢得了更大的市场 ——佚名 威廉·华莱士于1272年生于艾尔德斯莱,父亲是苏格兰贵族詹姆斯·斯特沃特的佃农,叔叔是教区的神父。 当时的苏格兰王约翰·巴里奥尔横征暴敛,很失民心,全国各地都有暴动事件发生。巴里奥尔眼看大势已去,于是向英王爱德华一世求助,将君权双手奉送。爱德华一世接管苏格兰后,以残暴高压的手段控治局势,制造了数起大屠杀。苏格兰人不但要忍受高额的赋税,还要受到人格上的侮辱——每当新娘出嫁时,初夜权属于英格兰总督,这些暴政更加激起了人民的反抗,贵族、农民们纷纷拿起武器,与英国人作战。 华莱士的父亲组织了一个秘密抵抗组织,他带领手下人奋勇征战,打击英格兰侵略者。可是没过多久,父亲就被英国人处死了,华莱士也被叔叔带走了,告别了这个令人悲伤和恐怖的家乡。从此,华莱士被叔叔抚养成人,叔叔不但教给他很多知识,还教他学习武术。 光阴似箭,20年后,华莱士长成了一个英俊的青年,他回到家乡,又一次见到了故乡那如诗如画的山水和童年的伙伴。他与邻家的女孩缪伦相爱了,在雨天的高原上,他们俩骑在一匹马上漫步,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终于在一个晚上,他们秘密结婚了,华莱士希望同妻子从此过上安定和谐的生活。 可是上天却不成全他们,英格兰人的暴行从未停止过,他们仍然到处肆虐,危害人民。在英军的一次袭击中,缪伦被一名英国军官看中,欲行非礼,她奋力反抗,却被残忍的英军当众割断了喉咙。 国仇家恨使华莱士终于爆发了,他孤身一人闯进英军驻地,杀死了多名英军。在广大村民高呼“英雄”的呼喊声中,他们揭竿而起,杀英兵宣布起义。华莱士屡战屡胜,威名日盛,引来众多人民加入义军。 苏格兰贵族罗伯特想成为苏格兰领主,在其父布斯的教唆下,他假意与华莱士联盟。华莱士打败了前来进攻的英军,苏格兰贵族议会封他为爵士,任命他为苏格护国公。然而华莱士却发现这些苏格兰贵族考虑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丝毫不为人民和国家前途担心。 英王爱德华为了缓和局势,派儿媳伊莎贝拉前去和谈。但由于爱德华根本不考虑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只想以收买华莱士为条件,和谈失败了。伊莎贝贝拉回去后才发觉和谈根本就是幌子,爱德华想汇合爱尔兰军和英军共同包围华莱士的苏格兰军队。于是,她赶紧送信给华莱士。大军压境之下,贵族们慌作一团,华莱士领兵出战,混战一场,短兵相接中,他意外发现了罗伯特竟与英王勾结,不禁备受打击。伊莎贝拉为华莱士的豪情倾倒,来到驻地向他倾吐了自己的真情,两人陶醉在爱情的幸福之中 英王再次提出和谈。华莱士明知是圈套,但为了和平着想,他依旧每件事应前去。在爱丁堡,布斯设计抓住华莱士,并把他送交英王,罗伯特对父亲的诡计怒不可遏。 华莱士终于被判处死刑,伊莎贝拉求情不成,在英王临死前,她告诉英王她怀的不是王子的血脉,而这个孩子不久将成为新的英王。 华莱士刑前高呼“自由”震撼了所有人。几星期后,罗伯特高呼“为华莱士报仇”的口号,英勇地继承了华莱士的遗志对抗英军。苏格兰人民最终取得了民族的独立。 自由的挽歌 《勇敢的心》整部影片都萦绕在压迫与自由中间,自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影片深刻的主题。但是在讨论自由之前,让我们先看几件事。历史上的爱德华一世是一位铁腕君主,他为英格兰掠夺了大量的土地和财富,他更杰出的贡献是完善了英格兰的法律,并且发展了议会制度,提高了君主。在英格兰人的史书中,他们对威廉·华莱士曾经下令屠杀战俘以及城中很多无辜百姓。虽然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但这仍然让人迷惑,威廉·华莱士时代的自由似乎距离现代社会很远。 相对于一个奴隶,自由的含义仅仅限于不受他人的限制,自己有权决定自己的所作所为。就这个意义来讲,威廉·华莱士追求的是一种自我控制的权利,这种权利在现在看来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但很可惜的是他在这个过程中,仅仅在这个过程中便失去了生命。罗伯特继承了华莱士的遗志***民,赢得了苏格兰的独立,但在壁垒森严的中世纪,他又是否真正让人民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在西方世界,从中世纪到现代社会,可以说是自由的胜利。自由经济取代了庄园经济,个人自由为契约式的国家理论所维护,所有的一切都是由于自由主义成为西方社会的基本哲学所导政的。这种自由是一种权利,而这种权利的来源归根结底是来自政府的维护。然而在西方社会,这种权利直到美国《独立宣言》才第一次正式地得到承认。所以我们不能跨越时代来奢望在《勇敢的心》中体会到真正自由的含义。 在现代西方哲学理论中,少部分的自由主义者仅仅把自由看做是对欲望没有束缚和限制,反抗则是不自由或是强制,这也可以称做是一种消极的自由。虽然在一个非民主的社会里人民也可以享受高度的消极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主义哲学的主体论断。从这方面看来,《勇敢的心》中自由的概念就要原始许多了。 丝毫没有底毁影片的意图,因为我们实在没有理由苛求**去跨越时代追求属于现实中的自由。相反我们还要惊叹于《勇敢的心》能够带给我们如此深刻的心灵震撼,而这种震撼更多的还是来自它对自由的呐喊,最后的“Freedom”完全是一种对旧制度的宣战和对新生的渴望。追求自由与否尽管距离我们十分遥远,但是我们还是能够为一部**去愤怒和落泪。毕竟真正的自由来自我们的内心。 他的精神如同旗帜 威廉·华莱士被砍头之后,他的身体被切成好几块。他的头颅被挂在伦敦塔桥上,官方鼓励过往的人来嘲笑这个曾经带给英格兰人极大恐惧的人。他的四肢则被送到大不列颠的4个角落,警告一些想叛变的人。 但是即使英王爱德华一世这样做,还是吓不倒苏格兰人。华莱士舍生取义的故事传遍了整个苏格兰,他临死前所表现的勇气更令他的同胞引以为荣。他的死在苏格兰人的胸中燃起了一把熊熊的烈火。他们都投效在剩下的惟一能领导苏格兰的人——罗伯特·布鲁斯旗下。 罗伯特接收了华莱士剩余的军队,并且宣称他要向英格兰人求和,这令许多苏格兰人迷惑不解。在臣服仪式上,许多 和华莱士并肩作战的战士,以及一些苏格兰的贵族都在场。 罗伯特在山头望向英格兰的将领们、他们的旗帜,以及他们的军队。然后他往后看了看自己的部队,他看到他的战士们,他审视着士兵们的用人不当庞。 一个苏格兰贵族骑着马靠近他,神情有点耐烦。“来吧!”他说道,“我们的典礼可以开始了。” 罗伯特将手帕小心地放入他的胸甲里,然后转向站在山头上的苏格兰高地人。他深深地吸一口气,喊道:“你们曾经和华莱士一起流血!”他抽出长剑来,“现在,请你们跟我一起流血吧!” 苏格兰高地人振奋了,他们发出了震天动地的叫喊声:“华——莱士! 华——莱士! 华——莱士!”声音淹没了整个山谷。他们呐喊着,不顾一切地向吓呆了英格兰人冲去…… 公元1314年,又饥又饿,人数又少的苏格兰军队在白纳克班的原野上攻击了英格兰的军队。他们打得如诗一般地美,他们为自己赢得了最终的自由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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