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但如果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我会直接还给对方的,我自己觉得,既然分手了,那么尽量的不要再用着对方送的东西了,这样子不利于你尽快的走出那段感情,也不利于你跟以后的恋人好好的相处,所以这些东西,如果对方还要回去的话,那就还给对方,如果没有办法还回去的,你可以给他钱,说这东西是你买的,当然了你送他的东西,你也可以要回来。
我当初跟我的前任分手的时候,我的前任没有要这些东西,当时他给我买了一些首饰,有耳环,有项链,有手环,那时候我把这些东西寄给对方了,因为是某个牌子的,其实价格可能也不是很贵,但是我觉得我们既然已经分开了,我就不好再带着对方送的这些东西继续生活,否则的话很难走出那段感情。
但是他没有收,我把钱给他,当成是我买的,他也不愿意要,最后没办法,我实在是觉得,在失恋以后再看到这些东西真的是有些睹物思人的感觉,所以后来的我就把这些东西卖了,有一些东西可能自己用了,不愿意再卖了,于是就把那些没有办法卖掉的东西埋在了地下。
把自己身边任何与他有关的东西全都解决了以后,我才意识到我们真的回不去了,而把最后卖的钱直接汇到他的银行卡里,我觉得我们之间就此真正的分开了,没有了任何瓜葛了,所以我觉得当你的男朋友,找你要回曾经他送人的东西的时候,你最好还是还给他,如果说你不愿意还给他,你可以给他一部分钱,跟他商量,这些东西你买回来可以不,如果对方答应你就可以给他钱,这样子你与他心里都会觉得两个人分的干净了。
要分就分的没有任何再复合的想法,所以还是给对方吧。
朋友,看了你的故事,感觉和我有点点类似。
但是我个人觉得既然戒指不值钱,我想他就不会在意,若是白金、钻戒等什么的,我想他可能还会心疼。
有时人就是这样的,你在乎了就真的在乎,不在乎
什么都可以
不在乎。
不同的人不同观念。
其实这个
戒子
不能代表什么,只是你个人的情节而已。
我经历了三段感情,每段感情都获得了一些物质,但是我都不会在意,因为我也知道那都没有什么,人家也不会在意。
所以,还是没必要归还,若你不想扔的话,放在一个角落也行,
直到有一天
,你发现自己不需要了,就扔了,也不可惜
最后,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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