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礼仪之邦,那么古时候的“六礼”是什么?

中国是礼仪之邦,那么古时候的“六礼”是什么?,第1张

古代的“六礼”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是古时候嫁娶的礼仪,起源于周代。至今民间婚嫁习俗中还在延用,不过没有那么严格按照。

西周时,周公确立了结婚的条件,即六礼。奴隶社会开始了六种仪式。封建社会的婚姻程序虽然经历了时代的变迁,但基本上没有脱离六礼的范围,唐、明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这种婚姻程序是包办婚姻、强迫婚姻和商业婚姻的结合,充满了强烈的迷信。

这六个仪式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实际上是结婚的六个程序;新娘家邀请媒人向新娘家求婚,新娘家同意讨论结婚,新郎家准备求婚的六个仪式。问名字意味着男人的家庭要求媒人问女人的名字和出生日期。纳吉,男子将女方的八字,名字拿回来,在祠堂里占卜。利维,也被称为金钱,意思是男人的家庭给新娘的家庭一份嫁妆。

在邀请期间,男子的家庭选择结婚日期,并通知妇女的家庭准备仪式以征得她的同意。新娘在结婚前一两天送去嫁妆,铺床,第二天新郎去新娘家娶她。

在每个过程中,这个人都要送一只大雁。因为雁是一种候鸟,所以它很准时,值得信赖。。原来,大臣们送羔羊,大夫送大雁,学者送野鸡。后来,它们都被统一成大雁。在其他程序中发送大雁只是象征性的。

六礼的婚姻程序非常复杂,普通人没有时间或财力来承受。因此,只有官员和贵族严格遵守它。但是,民俗也以此为参照,合并了一些程序,比如第一和第二可以一次完成,第三和第四可以合并。到目前为止,民间婚俗也能看到西周六礼的影响。

  我的名字叫血薇。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

  不象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我知道我很有名。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的血,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鞘,绯色的剑光都能照的人不寒而栗。

  “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

  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剑大师的孟青紫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见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武林中的代称。

  可是我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我的主人——甚至在每一次饮过人类的血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我的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另一个人类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

  我前任的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逼成了魔!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的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

  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而已。

  ——我躺在他的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是否,我真的是不祥之剑?……我真的只能给人带来不幸?

  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血泊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一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那居然是小孩子的手。

  忽然又有东西一滴滴落在我身上,湿而热的液体——是血吗?我习惯性地想。

  错了。

  那不是血——我忘了,人类所能给予我的、和血一样潮湿而温热的,还有……泪。

  当然,我品尝到前者的几率远远大于后者——对于我来说,后者比前者珍贵亿万倍。

  “爹爹……”她把我抱在怀里,看着血泊里死去的主人,低低唤了一声,声音清脆得如同风送浮冰——“你也不要阿靖了吗?谁都不要阿靖了吗?”

  我看见泪水从她眼睛里流下,然后顺着腮,一滴滴落到我身上,混入她父亲的血里,一起渗进黄土。

  那是个才八岁的女孩子,很清丽,但是眼里却带着冷冷的对任何事情都不信任的光芒——不知为何,让我忽然想起了悬崖上临风绽放的红色蔷薇,那样的美丽不可方物,却遍布着让人无法接近的毒刺。

  当然,无论她怎样呼唤他,父亲是永远无法回应了——这个界于侠与魔之间的人,就这样抛下那么年幼的女儿,去寻求心灵的永久安宁了……任凭那么小的孩子挣扎在险恶的江湖。

  我从看见新主人第一眼起就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给我血,却先给我泪的人。

  或许,这样能破解加在我身上的不祥的宿命罢?我不愿意看见她再一次沦入那样悲惨的轮回。

  三年后,十一岁的新主人第一次让我尝到了鲜血。

  “怕什么?杀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和猪狗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的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十岁的主人看着尸体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这样的话。

  “任何人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人……”

  “我绝对不会为任何人哭。”

  在杀人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地反复着。

  杀戮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此后,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生、离、死、别,随着命运之轮的转动永不能再停歇!

  十四年以后。

  洛阳。朱雀大道。听雪楼。

  在堂中所有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主人冷冷地扬了一下眉毛,然后一抬手——“唰!”如同一道亮丽的闪电般,我一掠而过,牢牢地钉入檀木茶几。知道主人是要镇住楼中不服她的人们,于是我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光辉,轻轻摇曳,幻出清影万千。

  “血薇剑!”

  我一如既往地听见了人们的惊呼,还有窃窃私语,但是,没有人再敢怀疑年轻的主人的武功和能力——哎,人类都是这样欺软怕硬的吗?看着冷漠美丽的主人,我有些高兴地笑了。

  “你是舒血薇的什么人?”我听见有人惊讶地问主人,看来,前任主人虽然离世那么多年了,名头依然响亮的很啊……熟悉的手轻轻把我从几上拔起,然后,我听到了主人淡淡的回答:“——我叫舒靖容,以后叫我阿靖就好。”

  堂中的气氛忽然间凝结——我发觉所有人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主人,戒备中带着嫌恶——血魔的女儿——因为这个身份,主人从小受尽了白眼与冷落,没有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伙伴,那样孤苦飘零地一个人过了二十二年。

  多年过去了,江湖局面也早已经不同往日,然而即使到了现在,居然还是受排斥吗?

  从主人八岁起,我就跟着她了……一直到十年后,我和主人才达到了心灵默契的境地。以后,我能知道她的喜怒哀乐,而她也视我如同她的生命。

  她自幼经历的一切,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懂。

  那是令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歧视、寂寞、排斥和放逐……但令我安心的是,主人毕竟没有被打倒,她是那样坚强地活了下来,并且得到了足够在江湖中生存下去、不畏惧任何人的力量。

  但是,经过了那样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主人的内心变的惊人的冷漠和孤僻,不依靠任何人也不相信任何人,拒绝着亲情友情和爱情,唯一相信的,只有力量和命运而已。

  ——那样苍凉的心境,让我都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她还是一个刚刚二十二岁的韶龄女子。

  主人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轻轻抚着我的锋芒,看着面前惊疑的众人,眼睛里有讽刺的光。

  “咳咳……好了,大家都见过新的领主了?”忽然间,我听见有微弱、但是极具威势的声音在屏风后响起来,伴随着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一时间,凝结的气氛仿佛又加上了令人屏息的静穆,所有堂中的人低头、垂手、各自退下去按次序站好了队——我感觉到主人握着我的手指也起了微微的变化。

  我知道,是他来了。

  “参见楼主!”在那个人的脚步从后堂转出时,所有人齐齐拜见,声音里是发自内心的崇敬和仰慕。

  这也难怪,面对着坐拥半壁武林江山的楼主,没有人不从内心感到畏缩——连我的主人都迟疑了一下,在所有人都俯身行礼后,才把我放回鞘中,单膝点地,对着来人行礼:“舒靖容参见楼主。”

  然,她的声音冷如冰霜,丝毫没有旁人的虔诚和敬慕。

  她行礼,只因为她知道对方是自己效力的对象,是应该行礼的——然而,她的内心,根本不向那个人屈膝……也从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屈膝。

  我在鞘里,在主人的腰畔,有些感叹地看着敛容沉静的主人——唉……尽管是那样冷漠孤僻的一个人,终于也不得不卷入这个江湖的是非中去了。

  那个可以收服主人并使其听命的听雪楼主,的确配得上那个“人中之龙”的称号啊!

  楼主有些急促的咳嗽着,咳声空洞而轻浅,终于喘上了一口气,微微笑答:“阿靖……何必客气。”

  在他俯身来扶主人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腕骨很细,指骨修长,腕上还系着一条淡蓝色的手巾,看上去完全是书生型的手,无力得很,不象是练过武功的样子。

  然而,我却知道,藏在他袖中的,却是那柄令天下武林为之变色的第一刀——“夕影刀”!

  在他的手握住那把刀的时候,任是天地风云都会为之震动。

  刻骨铭心地记得那一刻,那袖中的夕影刀滑过我的拦截,刀光如梦,刀意轻怜,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慵懒和甜意,轻轻挑落了主人脸上罩着的轻纱——然后,在生平第一次失败的耻辱和震惊中,我觉得主人的心忽然有异样的变化。然后,我听到她说:“你比我强……我承认。”

  “那么,请遵守你我的约定罢。”脸色苍白的萧楼主解下腕中的手巾,擦着额头细密的汗珠,一边说,一边不停地轻轻咳嗽——他咳嗽的时候全身都在抽搐,似乎要把肺咳出来一样。

  他是有病的。当时我就想。后来,我才知道他得的、居然是不治之症。

  主人立刻单膝在他面前跪下,静静道:“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谴,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

  “咳咳……”萧忆情苦笑着,咳嗽,然后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发觉我不是最强的,你自己能杀死我或者别人比我强,你就会立刻背叛,是吗?”

  “哈……那叫什么背叛啊。”主人冷冷地笑了起来,带着微微的冷峭,抬眼看第一个能击败自己的人,“难道你会信任我?如果你不信任我,那谈得上什么背叛!而且,我只欣赏强者,只追随最强的人——如果你能被别人打倒,那么我当然要离开你!”

  “哦……我记住了。”萧忆情微微咳嗽着,若有所思地看着什么,有一些女气的眼睛里有冷漠迷离的光闪动,缓缓回答了主人一句,“我喜欢用快刀,虽然它有割破手的危险。”

  主人没有发现,那个时候,楼主的眼睛一直望着的,是旁边树上刚刚绽放的一朵红色野蔷薇。

  那就是听雪楼主萧忆情。

  三年前,自从前一任听雪楼主、他的父亲萧逝水以三十九岁的英年弃世之后,才方弱冠的他中止了在雪谷老人门下的学业,匆匆步入江湖,招回了楼中四散的人马,以病弱之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业。

  然,让那些认为他是文弱公子的人吃惊的是,在五年里,听雪楼在他的带领之下召集了如云高手,几年内拓地万计,以洛阳为中心、把势力拓展到了长江以北的所有地区!

  听雪楼。这个二十年前还是无名组织的帮派,如今已经隐隐有领袖天下武林的架势了……而听雪楼主萧公子不世出的英才和武功,也成了江湖中诞生的又一传奇。

  我又有一些的不安,同时,也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传来的不安。这个萧楼主,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几乎都是我见过的唯一丝毫不逊色于主人的奇才,而且,他还成功地让主人为他所用。

  主人在他的殷勤搀扶下缓缓起身,不置可否地坐到了堂中的第四把交椅上。要知道,听雪楼在她加入之前,已经有了除萧忆情以外的两位副楼主——高梦飞和南楚。

  “阿靖,坐这里。”我听到了楼主轻声的吩咐,然后我看见他拍了拍身边榻上的空位——主人呆住。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主人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身侧。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主人和他以后携手开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金戈铁马,并骑战场剿灭各方不想称臣的势力,将霹雳堂雷家等江南三大世家灭门;铁腕平乱,镇压楼中酝酿已久的叛乱,手刃二楼主高梦飞,囚禁萧忆情的师妹池小苔;势力南扩,派出大批人手,征服南方武林中最神秘的帮派拜月教;……

  三年的时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漂过了……

  当宣布武林一统时,万众对他下跪、宣誓效忠之声震动云天;那个时候,坐在建立旷世武功的病弱年轻人身边的,是我的主人——脸罩轻纱,木无表情,似乎一切辉煌都与她无关。

  这只是证明了一件事而已:她所追随的人,的确是最强的。

  她只追随强者,只相信绝对的力量——就象我一样。

  端坐在听雪楼的正殿中,面纱后的主人坐在武林霸主的身边,几乎享有和他对等的权力——人中龙风。

  我知道,很多武林人士都这样看待着主人和楼主的关系,而且纷纷私下猜测两人之间的情感问题。毕竟,象这样年轻的霸主身边长期存在着一位美丽的女性,简直是让人不遐想也难。而由于两个人身边都没有走的近的异性的缘故,楼中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主人成为楼主夫人是迟早的事情。

  只有我明白,事情远远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是以为和主人心意相通的我,都不明白主人对待楼主的真正想法。

  我曾经看过楼主在当众病发时暗中握紧主人的手,而主人默默用真气不动声色地为他调理、以免让他在万人面前倒下。面纱后,主人的眼睛是温柔而抚慰的,看着在那一刻寻求援助的凌驾武林的萧楼主,却仿佛在看一只受伤的动物一般。

  我也看过那个萧楼主为了斩草除根对霹雳堂下达了灭门追杀令,而为了维护另一个人叫“雷楚云”的人,主人坚持着不同的意见——在密室里的争论中话不投机,主人拔出我,直指着他的心口!——那样的杀气,和主人如同草芥一般杀戮其他人时、是没有什么两样的;我知道楼主和主人之间有过严重的分歧,曾经有几次,甚至到了决裂的边缘,然后,却莫名地又相互退让,继续象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地合作下去,只是彼此的眼中闪过不信任的光芒;我还知道主人爱过的那几个人,和她在乎的那些人……

  其中有一些,就是毁在楼主手上的。

  我甚至知道萧忆情真正的寿命本来只有二十二年,过了那个期限,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忍受旁人不能忍的煎熬,从阎王手里赊来生命!他只是想在死之前统一分崩离析三十多年的江湖而已,他想用前人没有的功业,为自己铸造一个永恒的纪念碑——那么即使死了,他还会活在传说里……

  他很会用人,也很会杀人。听雪楼三万多子弟,几乎每一个人都对他既敬且畏,宛如天神一般地崇敬,只要他的一句话,就不顾生死地去完成那个指令。

  有时候,我想,主人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把利剑而已吧?只是用来杀人的工具而已。只是因为名剑难求,所以也才分外地珍惜。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相对的,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

  “如果有一天别人杀了我,或者你自己动手杀了我,那么,我所有的一切,都遗留给你。”

  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走到一起的商人,签定的一个契约而已。

  “如果,你是病死的呢?”

  “萧忆情只会死于兵刃,不会死于床榻。”他的回答是淡漠的,仿佛看穿了生死。

  “如果万一是呢?”主人不退让地继续问。

  “那么……请你代替我照顾好楼里的子弟,起码,不要让他们被四方蜂拥而来的复仇者屠戮。”

  那是他第一次流露出对于手下的眷顾和温情,那个一直以武力强行征服武林的人、第一次谈到了对自己身后的担忧:“当然,你同样可以自行出任楼主,成为最强者……或者,替我守护它,一直到出现新的继承者为止……”

  主人微微冷笑了,我很惊讶地看见她的笑容中居然有一丝从来没有的悲伤,宛如一朵开在冷雨中的红蔷薇。纤丽,冷漠,而又充满戒备。

  “萧楼主也会说这样的话啊……”她笑着,开始抚摩我水一样的刃,好几次,我都担心她的手会出血——因为我感觉到主人的心很不安静,根本没有平日和我的默契,“但是,我凭什么接任?无亲无故,我只是你的下属而已,何况南楚还在,别人不会服气我当楼主的。”

  没有回答。忽然,他伸出了手,轻轻接过了我——我很惊讶,主人居然没有拒绝。

  他修长纤弱的手指抚过我的身体,我忽然轻轻吟了一声——那是怎样充满控制力、杀气和魅惑的一双手啊……我甚至可以想象出我如果在他的手中,将会展现和主人手里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采!

  我一刹间甚至有些羡慕他袖里的那把夕影刀——虽然知道那个家伙不见天日的日子也很难过。

  “那么,嫁给我吧。阿靖。”他轻轻用食指弹了弹我,听着我发出的呼应,忽然在剑声中说了一句。

  “做我的妻子,名正言顺地接收我所有的一切。”

  脱离了主人的手,我感应不到她内心的想法,然而这一次,我却清清楚楚看见了向来冷漠的主人刹间变了脸色——似乎有蔷薇的颜色染上了她的双颊。

  能让听雪楼主屈身求婚的,天下之大,恐怕也只有我的主人一个了……除了对方,几乎都找不到另一个如此相配而能力对等的人、来共渡一生了。我欣慰地想。

  “不。”

  忽然间,我听见一个字从主人口中吐出。她眼色有些恍惚,但是却挣扎着说了关键的一个字。

  摩挲我的手停住了——然后,我看见萧楼主淡然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主人停顿了很久,我想,可能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吧?

  “因为我不想做寡妇。”

  终于,主人回答了,蔷薇色的脸迅速变成了惨白,清澈的目光里带着复杂的感情。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血。

  我身子一震,忽然感觉到有温热的血,流淌在我身上!

  “啊……该死,我居然忘了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了……”楼主忽然咳嗽起来,咳得惨白的双颊泛起了病态的红潮,微微苦笑着说,“不好意思……抱歉。”

  我能感觉到他肺里咳出的带着腥味的空气,我知道那是肺痨。我想,他的确是活不了多久了。

  他很痛苦。痛苦的感觉从他的手心里传递了过来,让我全身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心里会忽然觉得很冷,冷得如同浸在冰水里。

  ——我只是一个命在旦夕的病人,苟延残喘地活着而已……

  ——真是愚蠢,居然向她那样的女人要求爱情。

  我听见他心里传来这样的话……可怜的人……我忽然觉得这个不可一世的萧楼主实在是可怜的很。主人……主人是从来不会爱任何一个人的……他真是自讨苦吃了。

  “你弄脏了我的血薇。”忽然,主人伸手,把我从他手上拿了回去,微微蹙眉,冷漠地说。然后,从怀里拿出绯红色的丝巾,轻轻擦拭。可她不知道,我很兴奋呢!——听雪楼主的血!

  试问天下有几柄剑能够如同我这般幸运?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主人忽然梦呓般地看着我,重复了一遍。我感受到了她内心忽然间的彷徨和无助——这样软弱的情感,几乎是从来没有在主人坚硬如冷铁的心中出现过的。他居然能让主人的心在刹那间柔软起来……真不愧是听雪楼主。

  努力啊……再加一把劲,可能就会打动主人了呢!哪怕再重复一遍刚才的话也可以啊!

  我默默地为他鼓劲,然,他再也没有说什么。

  一直到死之前,他再也没有说过和这次类似的话!

  ——或许,人类的自尊都是那么脆弱而敏感的吧?

  拥有权力地位如他,和冷漠无情如她,更加如此。

  这次,两颗心第一次擦肩而过。

  后来的两年多时间里,这样的情况不止一次地出现——两个同样骄傲优秀的人,因为各自的顾虑和误解,一次次在冷漠和僵持中错过了真情流露的机会;而在这样复杂微妙的关系中,隔阂一天天地累积起来,横亘在两颗心灵之间……

  我想,可能我是世上最了解主人的了——她那样从小遭受不幸的女子,对于“幸福”“爱情”之类的东西,实在是不信任得很。她习惯了孤独,习惯了一个人,如果忽然让她的生命出现另一个相关的灵魂,如果必须要两个人相互信任、生死不渝,我知道,主人是不会习惯的。

  她还是不信任任何人,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生死和情感托付在另外一只手上。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只崇敬力量、只追随最强者的她曾经那样说。我明白,那是因为她害怕自己会哭而已。

  可怜的主人……我要如何才能告诉她:只有会哭的人,才真正懂得去爱,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这是我从老主人一生的经历中领悟出来的,可惜,我无法告诉她。更加无法让她知道,就是她号称“血魔”的父亲,也是会哭的——可我只是一把不能说话的兵器,一把不祥的凶器而已。

  主人是武林中的奇女子,也是出名的心狠手辣。在三年的时间里,我喝的血就要比在老主人手里十几年的都多!多到我自己都不寒而栗。

  主人她……太狠心了。她甚至没有把人当作同类。

  很多很多次,主人和楼主一起征战四方,在杀场中并骑驰骋——腥风血雨中,我的清光和夕影刀的华丽交织在一起,刀剑相逢的瞬间,互放出的光芒令天下所有人目眩神迷。

  那几乎是完美的杀人艺术,死亡散发出前所未有的魅力而吸引力,几乎让所有人为之不顾生死!

  ——似乎和对方比试着速度,主人经常和楼主进行残酷的杀人竞赛。

  然,每一次,在我进入对方心脏的时候,都发现那夕影刀已经在那里等我了……然后,和刀在敌人体内相触的时候,我都可以看见主人失望和不平的神情。

  “公子他喜欢你的主人呢……”在短短相遇的时刻,我听见刀这样对我说,在另外一个人的心脏里。

  我只有苦笑……主人也是喜欢楼主的吧?但是,却相互戒备伤害的那么深——而我们这些不会说话的兵器,又能够做什么呢?

  “为什么要我放了她?”那一天,萧忆情指着另一个人,责问我主人。

  那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女孩子,名字叫石明烟,本来是毒蝎帮帮主石鹏飞的女儿,因为父母所在的帮派被听雪楼所灭而落到了楼主手里。

  瘦小的身体微微发抖,然而眼神却是冷漠而尖锐的,带着恨意和报复。

  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预料到,那样一个孤女,将会毁灭整个听雪楼!

  “因为她象以前的我。”主人淡淡回答。

  “哈……奇怪的借口。阿靖,不能给我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吗?”

  “——我希望她能比我幸福。”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主人的心震动了。

  楼主的眼神也变了,变的有些迷梦。本来就带着妖异女气、美丽不可方物的眼睛里,忽然也闪着有些类似于深情的光,叹息般地问:“是吗?……原来你一直不幸福吗?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起?”他苍白修长的手轻轻覆上了主人的手,然而,主人没有闪避。

  我感觉到她心里漾满了苦涩和酸楚,似乎缺乏和平日一样的坚毅。

  “说了有用吗?……”她似乎也梦呓般地回答,“我知道今日的你可以给予一切:权势、地位、金钱——但是,你能给我幸福吗?楼主?”

  “不能……”楼主的手颤抖了一下,然后,我看见他用迷离的眼神看着远方,淡淡回答:“连自己都没有的东西,我怎么能给你呢?”

  他又默然良久,才低低道:“阿靖,幸福,不是任何人能给予你的,要你自己去寻找才行。”

  “可能吗?……”主人惨淡地笑了,笑中仰起脸看着楼主,问,“三年了,我手底下杀过多少人?流过多少血?背负着这样深重的罪孽,还能谈得上什么幸福吗?”

  那是悲哀、宿命的笑容,那一刹间,我几乎以为主人会哭……会违背她以前意愿地哭出来。

  我想,如果那一刻主人哭泣的话,楼主是会拥抱她的,是会用那淡蓝色的手巾温柔地拭去她的泪水的。那么、两个人的幸福,都会在刹那间来到他们身边……幸福,原来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啊。

  ——然而,她还是没有。她只是悲哀而又冷漠地看着他,眼睛里有清澈的光。……仿佛悬崖上的野蔷薇,用骄傲的刺来维护着脆弱的花蕊。

  她是不会哭的。

  于是,他伸出去拥抱她的手,就停在了那里。

  “萧忆情,我不许你伤害她!”主人伸手,护住了那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面纱后的眼睛闪动着不多见的决绝,“其他人随便你象杀猪杀狗一样地对待,但是绝对不许碰她!”

  我看见楼主修长的双眉轻轻皱了一下,然后冷淡地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我必须要把它连根拔起!或者,下手废了她,我才放心。”

  “不可以。”主人毫不退让,冷冷道,“我要她完整、幸福地过完人生。”

  不顾楼主的反应,主人拉起那个孩子走了,把她带回了自己住的白楼。

  主人那样温柔细心地对待那个孩子,叫她妹妹,虽然那个孩子丝毫不领情——她一生都没有对别人那么好过。

  我知道,她是把这个怀着仇恨的孩子当成了童年时的自己……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所有的付出都是必须要有回报为前提的,没有人会无条件对另一个人好……他只是想让我死心塌地为他所用、去征服武林而已,为了这个他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包括他的感情。”

  “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武功、判断力,成为了对于他没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现在说过那么动听的话的人,他手里的刀就会割断我的咽喉。”

  “自小就不会有人在意我……我不需要任何人也能活的很好,我不需要任何人……”

  很多很多次,我都听见主人反复地在心里这样说,本来稍有动摇的心,在一次次反复的自我暗示后重新变的生硬如铁。

  从那个时候,我就隐约有绝望的感觉——为什么我是一个哑巴呢?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在和夕影刀相击的刹那,我忍不住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我受伤了。

  他的血再一次流淌在我身上。

  而主人的血也从他的刀尖上滴落。

  夕影刀淡淡的青色锋芒里,闪着血洗过后的明澈,然,由于方才那剧烈的撞击,那把号称天下第一的刀刃上,也如同我一样留下了长长的缺口。

  它微微震动着,我也听见它在呻吟——然而,我们相对而视的时候,忽然都忍不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范文2000字(精选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范文2000字(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1

 《傲慢与偏见》读完了,伊丽莎白与达西完美结合了,这是一种完美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反映了作者简·奥斯丁的婚姻观,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是不幸的。就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夏洛特本是个聪明的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长得又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她之所以答应嫁给愚笨的柯林斯,只是为了自己能有个“归宿”,有个确保她不挨饿受冻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的婚姻也是不幸的。就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莉迪亚是个轻狂的女子,因为贪婪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清淡爱弛”,男的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只有综合考虑经济、相貌、爱情等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建立美满、和谐的婚姻。就像简与宾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样,他们注重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却能情谊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她对达西的偏见的憎恶。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作者还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丑闻,不但会害的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几个姐姐,将因此而难找到体面的归宿。后来,多亏达西搭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这就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作者的这个观点,同样也适用于我们现代人的婚姻观点,婚姻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同时,婚姻又要兼顾考虑相貌、爱情等因素,尤其是不能缺少爱情。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结合并非一帆风顺。达西的第一次求婚理念与他长期成长的环境中形成的理念息息相关,他觉得他向伊丽莎白求婚是屈身,却不知道,这大大贬低了爱情,在爱情中,两个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伊丽莎白径直维护了自己的自尊,她坦然说出了自己的意见,道出了对他的各种不满。因为她的坦率,因为她的无所顾忌,这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形态上的缺陷——傲慢。傲慢,是所有人忍受不了的,不是大多数人,它使别人对你没有一种客观的评价,反而会贬低你的形象。因此,达西改变了,他变的彬彬有礼。他的改变,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认可。

 伊丽莎白是个独自自主的女性,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少女引以为荣、期待的爱情中,她都保持完整的自身。她对威克姆萌发了好感,但是并没有像莉迪亚那样赶鸭子上架,她始终都表现的从容,直至那个人是在忍受不住,“红杏出墙”。她猜想因为自己家里的事,因为家人的粗俗,达西对她的心意会改变,她想的是:“他要是想要舍弃我,只是对我感到惋惜,那我马上连惋惜也不去惋惜他”,她没有像简那样整天处于悲伤,她在什么时候都是这样潇洒自如。她始终独立自主,这样的她不会依附于别人,不会因为别人的想法而痛苦,不会因为……她就是她,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意见……她始终活的潇洒自如,不拘泥于任何东西。因为不强求,她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幸福。

 作者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讽刺。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能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可后来恰恰是他娶了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呢,她曾发誓绝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由她做了达西夫人。在看看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与她外甥达西攀亲,她不辞劳苦,亲自出马,先是跑来威吓伊丽莎白,继而跑去训诫达西,殊不知正是她这次奔走为两个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美满结合。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这几位“智者”收到现实嘲笑的同时,书中那位可笑的“愚人”贝内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种荒谬与“真理”的滑稽转化,尽管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是非观念,但却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深刻思考。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材料和基本手段。奥斯丁在创造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义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2

 从女性的角度来说,可能同性相斥的原理,我从故事的一开头就用一种嫉妒的眼光审视这位女主角——伊丽莎白,她有一种固执的偏执,她用自己自以为是的偏见看待男主角的为人处事的方式,与此同时,男主人公因为从小所受的教育的缘故,对待所有人及物的那种傲慢的态度,于是故事的一开始,作者就点明了故事的主题——傲慢与偏见。

 班纳特太太确实是位让人讨厌的势力分子,只是出于爱女儿的心态,我却愿意去原谅这位母亲。而班纳特先生,作为整个家庭的支柱,他既然对于他的现实生活充满了不满,对他女儿们的那种愚蠢也充满了反感,只是他的解决方式是把自己关在书房,而让外面的世界继续喧哗,这种消极的处事原则,这种掩耳盗铃的方法,与母亲相比,我实在还是愿意倾向去喜爱那位啰嗦、势力的班纳特太太。

 吉英——班纳特家族中的大女儿,最温柔、漂亮,当然性格有些软弱,她总愿意从对方的角度出发,解释所遭遇的一切事情,似乎她是完美无缺的,只是对于爱情的软弱,让她看起来有些瑕疵。我更愿意喜欢那个虽然鲁莽偏执的伊丽莎白勇往直前的个性。“我们往往会因为我们自己的虚荣心,而给弄迷了心窍。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得太不切合实际。”吉英对于人性更多的抱着一种更为宽容并且包容的态度,她更愿意把事事看的幸福,并且真诚的对所有事情进行祝福,相对于女主人公,我不免要说,伊丽莎白有些刻薄了。

 伊丽莎白:“是的;最小的一个才十六岁。或许她还太小,不适宜多交朋友。不过,太太,要是因为姐姐们无法早嫁,或是不想早嫁,做妹妹的就不能有社交和娱乐,那实在太苦了她们。最小的和最大的同样有消受青春的权利。怎么能为了这样的原由,就叫她们死守在家里!我以为那样做就不可能促进姐妹之间的情感,也不可能养成温柔的性格。”她是位极有见解的姑娘,她对于一切似乎都能应付自如。但是同时,她对于男主人公的第一次求婚,抱着一种虚荣的、越过理性的方式去理解,虽然她憎恨他那高高在上的态度,但还是把这场求婚当做虚荣的资本向吉英炫耀。

 夏绿蒂,一位27岁的老姑娘,长的容貌不够出众,也没有多少财产,并且被自己的父母亲及兄弟嫌弃,对于柯林斯这样一位牧师,倾注其精力去得到他的垂爱,并且获得了成功,她把这当作是她人生的重要机遇。的确,权衡利弊来说,柯林斯虽然迂腐的过分,但是对于夏绿蒂来说,他的确是是她跳出原来的环境最有力的跳板。所以在这桩婚姻里,尽管没有爱情之类的成分,夏绿蒂还是很好的处理了这桩婚姻,并且使之幸福。

 韦博,一位风度翩翩极其潇洒的美男子,他的所作所为似乎都不合乎他的表相,甚至他那恶毒的嘴巴在诬陷达西先生时,也使他的形象显得那么高高在上。他的那种及其镇定的虚伪态度,倒是让人望尘莫及。纵观我们周围,似乎这类型的人物也是不在少数。甚至是伊丽莎白那种聪明的女性开始都被他的外表所迷惑而对达西产生了深深地怨恨。这不禁使我产生疑问,看来外表确实是相当的重要的。传播学的一种理论说到,我们对人的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以后与之的相处方式及态度。

 而男主人公——达西,这是位极为自尊到有些自傲的青年,他有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他极为的看重女性的才华和人品,但是在他的思想里,他还是受到了阶级思想的影响。在他朋友的那场爱情中,他自以为的因为“条件不够”的原因,而拆散了一对恋人。而在他第一次想伊丽莎白的表白中,让我们看看他都说了什么:“他说得很动听,除了倾诉爱情以外,又把其他种种感想也源源本本说出来了。他一方面千言万语地表示深情密意,但是另一方面却又说了许许多多傲慢无礼的话。他觉得她出身低微,觉得自己是迁就她,而且家庭方面的种种障碍,往往会使他的见解和他的心愿不能相容并存……”

 或许爱情真有让人急速转变的魅力。在彭伯里的相遇,达西改变了以往的傲慢姿态,及其谦逊的对待她的亲人,甚至介绍自己的妹妹给伊丽莎白认识,可谓照顾的及其周到。并且从达西先生的管家那里得知,她的小主人从小就是为体恤穷人,极有风度的人,而因为爱情的突然来袭,女主人公似乎一下子就理解了男主人公,这种转变或许来的太突兀了些。从傲慢到谦逊,我想只能认为是爱情的力量吧。他放弃他尊贵的自尊,帮助女主人公那不争气的妹妹保全名声,既出了力又出了钱,简直就是一个救世主的形象。

 当故事情节发展到吉英终于与有情人钟情眷属的时候,达西却又恢复了他以前的神态,或许这与环境有关,他的确真的不喜欢伊丽莎白的家人,她那势力的母亲,轻浮的妹妹们。两个人此时心理或许都在试探,到底是冲破束缚结合还是就此斩断情丝,这时一个推波助澜的力量来了——咖苔琳夫人,她的一番抢白反而使得伊丽莎白敢于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爱情,正是应了一句话,没有阻隔的爱情平凡无奇,所以来去匆匆。故事的结局写的有些匆忙,似乎是一笔带过的感觉,有些像现代的偶像剧或者童话剧,“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无论如何,是个喜剧收场。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3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之一。她的作品以那个时代中平乏琐碎的事为题材,一反当时流行的女性感伤小说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丁一生共出版六部作品,都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司各特说过“奥斯丁的作品不是向读者绘声绘色地描绘一个假想的世界,而是真实,生动地再现读者身边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奥斯丁的作品很好地展现了真实生活中丑美善恶。

 这本书主要着墨于伊丽莎白与达西之间的爱情故事。“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这正是俩人刚相识的模样。活泼开朗的伊丽莎白因达西的傲慢对他产生了偏见,但达西却喜欢上了伊丽莎白的聪慧,坠入爱河。而伊丽莎白因偏见认为达西可恶极了,在面对达西第一次“傲慢”的求婚时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在伊丽莎白读了达西的信后,解了事情真相,终是消除了对他的偏见。“连年怨阔别,一朝喜相逢”用以概括二人的相爱经历再合适不过。当二人再相遇的时候伊丽莎白已经爱上了他,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人终因为爱走到一起。在故事最后的最后伊丽莎白问达西怎样爱上她时,达西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达西的话打动了伊丽莎白,同样,也打动了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这样的诗句用来形容他俩相爱的感觉可以说是非常恰当的了。

 《傲慢与偏见》一书中,不论是达西和伊丽莎白这类为人赞扬的人物,还是像柯林斯和威克姆这类被人所贬低的人物,无一不被刻画的非常的真实。作者采用了对比的写法,让我们看到各式各样的婚姻类型。伊丽莎白是因为了解真相后真心喜欢上了达西,并不是因为达西的富裕;而夏洛特和柯林斯结婚的基础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与现实上。二者的婚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与对比,在这个充满物质的社会中,很多人的婚姻都会以经济为基础,这样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爱情,就是相知相爱,相守相伴。也许不会轰轰烈烈,但爱的真实,爱的彻底。就像达西与伊丽莎白间的爱情并不是顺风顺水的。

 除了对比以外,作者还以细致的心理描写来展现人物形象,并通过幽默讽刺的语言,更加丰满了这些人物的性格。本书最值得赞赏的就是作者运用的反讽的手法,本书开卷第一句话便是“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而在我们阅读的过程中完全可以推翻这个“真理”。真正的真理不是有钱的单身汉需要娶太太,而是没钱的单身**需要有钱的单身汉。作者无一不在讽刺着资本主义的婚姻的可笑。

 简·奥斯汀通过《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完美地表达了她的婚姻观,即在财产的基础上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不考虑财产也是愚蠢的。在本书中,夏洛特就是为了金钱结婚的典例,她过着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莉迪亚就是结婚不考虑财产的典例,嫁给了一个空有外表的骗子。所以我们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不能因为金钱、外表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

 由伊丽莎白与达西起初相遇时的误会我们不难看出,傲慢与偏见往往成为人们交流的障碍。“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适当的傲慢是骄傲,而过度的傲慢则成了虚荣。因此,我们要学会放下傲慢与偏见,平等待人,多为他人着想。人生路漫漫,遇见即是缘分。人与人相处难免会有小摩擦,我们更应多方位思考,不能因为个人的偏见影响了本该有的判断。

 再说说本书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她有强烈的自尊和一定的反抗男权精神。在面对自己的表哥柯林斯的求婚时,即使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她也不为所动。而达西第一次表白时,那傲慢的态度激起了伊丽莎白强烈的自尊心,愤怒地拒绝了他。从伊丽莎白这两次拒绝中可以看出她极具独立人格,追求自己想要的的爱情。不单单只是婚姻,对于我们来说,也都应该勇于追求自己内心所属的事物,不能被金钱名利等所诱惑。

 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两个人是不同的两个个体,我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个时刻,也尊重每一份冷暖自知的独立状态。这是我认为爱情和婚姻最好的模样。

 “人生而平等,我必须,我也可以平等地追求爱。”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4

 1775年,中国农历甲午年和乙末年,乾隆四十年。同年一月,法国物理学家安培出生,四月十九日,莱克星顿的枪声拉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十一月一日,老牌殖民帝国葡萄牙遭遇毁灭性的特大海啸,而工业革命的号角却已在大不列颠岛上久久回荡。沈从文说,天地自有天地的'宏大手笔,一撇一捺都让万方战栗。这是中国的封建王朝走向衰败前最鼎盛的狂欢,是科学与封建的碰撞,是革命与压迫的血战,是野蛮与文明辽阔而深远的相遇。似乎在历史的扭曲混战中,总能孕育出文学的种子,在这样的万方战栗下,十二月十六日,一个女婴嘹亮的啼哭在英国斯蒂文顿乡一教区牧师的家中响起,后来的人们知道,她叫简·奥斯汀,她所带来的微小的火花,是女性敢于展示才华的勇气,是人们对爱情与自由的向往,是英国文学重新回归真实与细腻的转折。

 关于她的故事我们早已熟知,家庭与现实的无奈分开了一对恋人,简奥斯汀终生未嫁,将所有的感情投入了文学创作,《傲慢与偏见》就在那样的境况下诞生了。文中以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绘了班纳特先生家五个女儿的婚姻与爱情。更反映了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保守封闭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与世态人情。文中的达西与伊丽莎白两人因为种种误会而产生了对于彼此的傲慢与偏见,但在随后的日渐交往中,两人发觉了彼此的心意,也渐渐解除了期间误会,最终使两人走到了一起。

 这似乎是一个简单到有些单调的故事,但这无疑是一部时代的作品,奥斯汀笔下的伊丽莎白对于爱情的渴望以及与达西圆满浪漫的婚姻似乎让整篇文章充满了浪漫主义的情调,可正如文章开头由作者写下进而真的被全世界所知的那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一样,奥斯汀以及她笔下的伊丽莎白从一开始就明白现实的残酷,伊丽莎白看着挚友为了体面的婚姻与财富而放弃追求爱情时,她甚至无法反驳,因为她自己也明白“对于受过良好教育却没有多少财产的青年女子来说,嫁人是唯一体面的出路。”她看着乡绅与淑女们度量着彼此的财富家庭,奥斯汀借由伊丽莎白的眼睛将这背后的故事写的入木三分,没有什么比婚姻更能反映人性了,《傲慢与偏见》写就的不止乡村爱情故事,而是以小见大,在时代的洪流下,落实在每个人身上,是生活,更是人性。

 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她们选择了爱与自由,她们渴望爱情,平等的爱情,自由的爱情,是那个年代女性自我意识的渐渐觉醒的先行者,是那个年代属于女性的呐喊,奥斯汀生于那个觉醒的年代,转折的年代,而她所留下的,更有着发人深省的转折与启蒙意义,她的文字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她用文字养活着自身,也告诉后世追求婚姻与爱情的人们,生活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傲慢与偏见才是人的本性,人只有与之抗争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就像达西与伊丽莎白,经典文学从不怕给你看见世界的黑暗,但也从未让你放弃希望。

 我们也同样想到,在时代的大背景下,逆流而进的她们难道真的没有一丝的犹疑吗,我们谁也不知道答案,但我们也看到了她们的选择,这也许正是她们能够为我们所铭记的原因吧,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她们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一生的道路,她们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再也难以返回,她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如此气魄与勇气,简奥斯汀担得起后人的铭记,《傲慢与偏见》也够得上严肃文学的殿堂。

 《傲慢与偏见》被人们认为最大的成就是细微之处见真章,通过细致的描写而反映出一定的社会背景与戏剧效果,但同样也因此被人诟病。

 “奥斯汀的视角过于狭隘。”——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蒂评。

 “一个图书馆只要没有奥斯汀的书就是好图书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评。

 当然一个健康的时代不能只有一种声音,但我也曾一度思考这些批判,后来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看到“每当你觉得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要记着,不是所有人都具有你所禀有的条件。”夏洛特勃朗蒂生活的时代较晚,本人也拥有较高的学历,马克吐温更是看过世间繁华,他们对于文学本身的批评无可指摘,但简奥斯汀终生生活于乡村,拥有本就不大的交际圈,她所做的仅仅是发挥自己的才华记下她所看到的所想表达的一切,当然我们也看到,她做的很好。鲁迅说,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简奥斯汀是先行者,在那个风云千樯的年代,她站在森林之中,走出了一条路,或许不是十分完美,但让后来的人们不再彷徨。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5

 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个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是《傲慢与偏见》的开场白,简单直接又不落窠臼,故事的展开也在不断验证着此条真理。看完原著和**,难呼过瘾,但又不可名状,只得稍作整理,以尽未尽之意。

 故事讲述了身为五个正当妙龄女儿的母亲贝内特太太,为了让简嫁给贵人宾利而费尽心思,几经周转才得以实现愿望。

 在此期间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从相识的互有偏见,到彼此了解后的相爱成婚成了故事的主线,关于姐妹情谊、爱情婚姻和家族意识的那些事也围绕着他们而展开。

 1、请正视你的偏见

 偏见是我们认识世界万事万物所产生的主观情感和态度,人似乎都不免心怀偏见。

 区别在于有的人依旧固执己见,而有的人选择宽容正视。但偏见并非与生俱来,看完此书后,愚见有以下几点:

 偏见源于不了解。正如伊丽莎白在舞会上遭到达西的拒绝后,便认为他是个冷漠傲慢的人,而不善社交的达西也误以为她主动邀舞,有不良居心。

 所以两人之所以一相识便有了偏见,更多是因为在彼此不了解的情况下,她以为他傲慢,他认为她世俗。

 此外偏见还源于阶层差异,虽然世间没有标准固化的等级差异之分,但在人们心中这种自我定位和阶层差异是存在的,不同的人待他人的眼光和看法都是不一样的,往往偏见就此产生。

 在文中像宾利妹妹和达西一开始对简和宾利的拆散,亦或是凯瑟琳夫人(达西舅妈)对伊丽莎白的“不能成婚的”威严警告,包括达西对贝内特父母的看法。他们更多的是出于傲慢的偏见,或许也夹杂着点虚荣的眼光。

 虚荣与傲慢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被用作同义词,一个人可以傲慢而不虚荣。傲慢更多的是指我们对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我们希望别人怎么看待我们。

 在现实世界中傲慢的人不少,但虚荣的人更多。傲慢得比较有分寸那需要智慧,更是种难得的品质。这不禁让我想到伊丽莎白面对柯林斯和达西首次求婚的反应,那种不念物欲名利,只求真情实感的拒绝,才是我所认为的最好的傲慢。

 但为何宾利与简能终成眷属,达西会和伊丽莎白喜结连理呢?那是因为有了了解和爱。当达西看到伊丽莎白徒步跋涉来看望生病的简,在餐桌上与凯瑟琳夫人颇具主见的对话,拒绝他胸有成竹的表白时,他才发现伊丽莎白是个自由直率,内心温柔且魅力十足的女人。和《飘》中的斯嘉丽有些相似,但不同的是她爱阅读,更具理性不世俗。

 若不是她慢慢真正了解了达西所做的一切,不屈服于凯瑟琳夫人的威严,那么或许两人会彼此错过,留下遗憾。我们很难始终保持理性去看待世间万物,就像达西对伊丽莎白说:我相信每个人的性格都有某种倾向,容易犯某种特定的过错,都有种天生的缺陷,即便受了最良好的教育,也依然无法克服。

 既然偏见无法避免出现,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要被它蒙蔽双眼,固执己见,而要选择正视偏见,不断了解,才能明辨是非与爱恨。

 2、追求有爱得婚姻

 从作者开篇的第一句话,再到文中的几条故事主线,爱与婚姻是最主要的表达,但怎样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呢。首先从柯林斯牧师和卢卡斯**的结合来看,柯林斯有稳定的工作和较为可观的收入,还有着一笔将要继承的遗产,想找个适婚的女子一起生活,这正合不再年轻的卢卡斯之意。

 对于他们的婚姻而言,爱情似乎都是次要的,稳定才是王道,也是幸福。而威克姆和准成年的莉迪亚结婚更像是痴女与渣男的配对,对军官情有独钟的莉迪亚不知威克姆的小人本性,不顾一切与其私奔,如果不是达西出力相助促成结婚,或许等待她的就是威克姆的负心离去。

 卢卡斯爱慕他的容颜,威克姆也怀有自己的私心,两人各取所需,也像极所谓爱情的样子,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完全靠运气。

 “所有感情的冲动都应当遵循理智的引导,而且尽力的程度要与所需相称。”

 我窃以为,有爱才是幸福的婚姻保障。相比较宾利与简而言,我更喜欢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宾利生性随和大方,没太有主见,易受外界影响和干预,虽然简与他性情相似,但太过随性温和,这些可能会是两人婚后生活中的不良隐患。

 达西虽有些无趣,原则性强,但富有主见和行动力,细心且有爱,富贵且不*,与伊丽莎白相得益彰。如果达西能妥善处理舅妈凯瑟琳与伊丽莎白的关系,那么他们的婚姻应该会成为很多人的憧憬。无论何种婚姻,都有它结合的意义所在,不能去比较,也不能去过分计较,是否幸福是对自己而言的。

 对那个要厮守终生的人,并不是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就好,两人相处久了缺点会自然而然的暴露出来,最好的就是彼此尽力改善,相互理解包容,用爱去克服一些本可以克服的困难。

 关于这个话题,我引用文中那句话作为总结:什么事都可以随便,但没有爱情的婚姻就万万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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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分析了屈原《离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指 出屈原在《离骚》中反复申述他的伟大的政治理想,诉说在政治上所遭受的迫害,批判现实的黑暗,并藉幻想境界的描绘,表达自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对理想的积极追求和对反动势力毫不妥协的斗争精神。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古今天下绝唱之《离骚》讲评,希望对你有帮助。

 它的高超的艺术手法是用浪漫主义对幻想境界的描绘,用多种香草比喻贤人,用恶臭之草比喻小人,自己升天入地去追求理想的实现,虽然由于社会的黑暗势力太猖獗,他的理想不能实现,但他爱国之心不变,竟至于自投汨罗江而死,为国殉难。《离骚》是屈原作品中最长和最具代表性的一篇。

篇中反复申述作者远大的政治理想,诉说在政治斗争中所受的迫害,批判现实的黑暗,并藉幻想境界的描绘,表达了自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对理想的积极追求和对反动势力毫不妥协的斗争精神。它的写作时间据司马迁《史记·屈原列传》,在屈原被楚怀王疏远之后;但他在《报任安书》中又说:“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则当在楚顷襄王时。

“离骚”二字的含义,历来颇多不同解释。司马迁说:“《离骚》者,犹离忧也。”班固

说:“离,犹遭也,骚,忧也,明己遭忧作辞也。”王逸《楚辞章句》说:“离,别也;骚,愁也。”近人或认为歌曲名,与《楚辞·大招》所说的《劳商》为双声字,同实而异名,其含义相当于今语“牢骚”一般认为:离,同罹,遭受;骚,忧虑;离骚,即遭受忧虑。全诗可分作三部分。 

我是古代高阳部落的首领颛顼(zhuan xu)的远末子孙,我的父亲名叫伯庸。在寅年寅月寅

日,我降生于世。(摄提,摄提格的省称,寅年的别称;贞,正当;孟陬zou,孟春正月,夏历为寅月;庚寅,庚寅日;朕,自称代词,自秦始皇起专作皇帝自称;伯庸,屈原父亲的化名。)父亲考察我初生的气度,开始赐给我美好的名字。

给我取名正则,取字灵均。(正则,灵均:屈原名字的化称;屈原,名平,字原。)第二段,叙述自己具有美好的品行,并表示自己愿意辅佐国王干一番事业。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乎先路。我既有许多内在的美质,又加之有治理国家的才能。

“大街上随便找一个女子都比李湘强!”这是钻石富豪李厚霖在与李湘离婚后上节目说过的一句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李湘成了一个令人讨厌的明星。

很多人评价说她太爱炫富,不仅仅自己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而且她的女儿,也被她打扮的贵气十足。如今虽然不再混迹娱乐圈了,却经常会直播博关注。

不过也有人觉得她是个情商很高的女强人,当年在主持《快乐大本营》最红火的时候,她选择了退出,而后更是闪婚嫁给了“钻石王老五”李厚霖,虽然坚持了仅仅一年时间,不过追求者从未断过。

如今李湘从台前做到了幕后,不仅仅有了幸福的家庭,还有了自己 的商业帝国,这种女人的生活才是真正的让人羡慕。

如果说看她的辉煌,确实无人能及,可是这背后的故事,又有几人知。

与李厚霖“恋爱33天”的李湘,因为一句话就嫁给了李厚霖,到底是真爱还是别有所图?

王岳伦在圈内打拼多年,却只混了个籍籍无名,为何就能拿下颜值与智慧并存的李湘?

续上一杯茶,我们来说道说道。

01闪婚前的故事

1996年,湖南广电因筹备上星,需要一档综艺节目,同时为了打击湖南经视《幸运3721》的收视地位,《快乐大本营》便应运而生。

1997年7月,《快乐大本营》正式在湖南卫视首播,由李湘和李兵主持。

这个时期的《快本》还没有太大的变化,从舞美到台风到节目设置,都是典型的90年代文艺晚会风格。所以节目都是口技表演、哑剧、湖南话相声什么的,特像“曲苑杂坛”。

1976年出生湖南的李湘,19岁在北京电视台实习了一年多,便回到了湖南电视台做起了节目主持,因为形象气质好,所以在《快本》开播时,便敲定了她做主持人。

这个时候的何炅还在央视主持一档名叫《大风车》的节目,1988年回到湖南,加盟了《快本》阵容。

那个时候还没谢娜什么事,她还不过是拍了两部电视剧的N线小演员,后来能进这个节目,完全是何炅这个贵人帮忙。

当时《快本》相当火,一方面是因为节目的创新,有个环节是嘉宾和观众一起做游戏,游戏叫“学我不走样”,至今都还在沿用。

另一方面是主持风格的转变,不仅仅有了李湘、何炅这样年轻帅气的主持人,其风格也不再拘泥单一的表演,其形式更活泼,观众与节目的互动增多,内容更为丰富。

而且在20多年前,《快本》就已经开始尝试后期特效,虽然只是简单做一些旁白,可是增加了节目的娱乐性。所以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也就是因为这档超前的综艺,李湘的名气迅速崛起,不仅仅在湖南电视台混的风生水起,在央视也是经常被召唤去主持节目。

而这个时候的李厚霖还没有发家,不过是一个捣腾珠宝小老板,王岳伦就更不用说了,他还在美国纽约**学院进修导演专业。

02李湘与李厚霖

说到李湘和李厚霖,又不得不说在李湘之前与李厚霖有8年感情的秦海璐。

从时间推算,李湘与李厚霖是2004年结婚的,那么秦海璐与李厚霖的相识,差不多就是李湘开始主持《快本》的时候。

当时候的秦海璐不过是中央戏剧学院的学生,没想到在还没出道的时候,就与李厚霖走到了一起。

细说下来,这两人也算是同甘共苦过,只不过在李厚霖发达之后,他选择了抛弃秦海璐。

2004年的时候,李湘已经是湖南卫视的一姐,更是一个有名气有实力的小富婆,而秦海璐虽然凭借《榴莲飘飘》这部影片夺得了无数大奖,可是论名气,她远远不及李湘。

可没想到的是戏剧性的故事发生了,2004年5月,当时还在与秦海璐热恋的李厚霖,豪气的送了秦海璐一枚由50颗稀有彩钻组成的钻戒,并向她求婚。

那一刻,秦海璐感动的都哭了,八年的感情算是等来了一个结果,原本期待着幸福的未来,没想到2个月后遭遇了晴天霹雳。

2004年7月,李湘向媒体透露将要结婚的喜讯,对象是一名钻石商,两人从相识到决定结婚仅仅“一个月零三天”。

而这个钻石商就是李厚霖,李湘与李厚霖到底怎么相识又怎么陷入爱情的,外界不得而知,有传闻说李厚霖看上了年轻漂亮又有钱的李湘,所以才移情别恋。

也有人说李湘看上了李厚霖的珠宝财产,一旦结婚就等同于嫁入豪门,所以才不惜一切的从秦海璐手里抢走这个男人。

值得一提的是,这则婚讯惊动了整个娱乐圈,当然也伤透了秦海璐,她做梦也没想到,前几天还在和自己谈情说爱的男人,转身就娶了另一个女人。

之后的故事,基本上都知道了,2005年,李湘和李厚霖在北京举行盛大婚礼。

结婚场面空前豪华,李厚霖为了给足李湘面子,送上了价值千万的珠宝项链,分量十足的钻戒,一时间风光无限。

当时圈内有人说,他们俩的婚姻坚持不了2个月,可是李湘并不在意,深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就在与李厚霖领证的那一年,李湘辞去了《快本》主持人职务,并在同一年跨行从商,创立了自己的文化传媒公司。

虽然之后她还主持了不少节目,不过其重心早已不再这条路上,顺利的从台前做到了幕后老板的位置。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湘的事业发展的顺风顺水,所以李厚霖感觉找到了靠山,才急切与她结婚。只可惜,有些东西来的太快去的也快。

这段婚姻最终仅仅维持了一年,2006年11月22日,李湘通过博客首次承认已与李厚霖离婚。之后,二人更是撕破脸。

江湖传闻,李厚霖与李湘结婚,是因为当时他的事业受阻,一度面临破产危机,傍上李湘这样的富婆是唯一解救的机会。

而李湘在婚后,才真正的了解李厚霖是个什么样的人,说到底不过是一个“假”富豪,面对自己梦想的破裂,一向好强的李湘自然不会就此罢休,所以选择了离婚。

对于离婚,李厚霖当然是不愿意了,煞费苦心的再三挽留,只可惜她去意已决。

离婚后,李厚霖的事业一度出现了危机,到了濒临破产的地步,那一刻李厚霖对李湘的怨恨可想而知,可是他命好,几年的时间让他重新站立起来,还成了业界的大佬。

后来对于离婚的传闻,她在微博这样写道:

“的确,我与厚霖的婚姻结束已有一段时间,我不愿公布是不想一段没有尽头的婚姻成为媒体炒作的热点。当初这段感情从开始便不断受人非议,我们还是勇敢地结合,但没办法将这段感情永远下去。当我发现无力承受这一切时,才明白自己是多么天真。那段时间我真的感觉很累,甚至想到过放弃一切。是厚霖帮我度过了这段日子,他对我的关怀和包容,甚至超过了兄长和父亲,是他让我慢慢成熟起来。即便我们现在已经分开,我也不会忘记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厚霖是一个好人,对我和我的家人都呵护有加,以往那些有关厚霖与我感情生活的负面消息,无论是有关家庭暴力、绯闻还是厚霖的负债累累,这些都是不具事实的新闻。”

03李湘与王岳伦

李湘与李厚霖离婚的时候,王岳伦已经留学回国成了一个拍MV的小导演。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的,王岳伦与李厚霖居然是同一年出生,不知道这个话题是不是成为李湘选择他的原因之一。

说到他们俩的相识,就更有意思了。

2005年底,也就是与李厚霖结婚大半年的时候,李湘推出两首新歌《不用说爱你》和《0123456》,没想到王岳伦就是担任这两首歌曲的MV导演。

据李湘曾经在节目中爆料,与王岳伦相识,是因为当时拍MV时他戴着一副绿眼镜,因而心生好感,后来再次拍广告又相遇了,所以就天雷勾地火了。

这段感情里,王岳伦追求李湘可以说煞费苦心,据说追了2年才答应结婚。

究其原因,无非就是李湘在上一次感情里受了欺骗,所以害怕王岳伦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而且有了第一次经验,李湘也不会再像以前那么冲动,2年的恋爱也算是对王岳伦的一种考验。

更何况依照李湘的实力,已经不需要靠男人养活了,王岳伦始终只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导演,是否真心也还真的不好说。

在某节目现场,李湘曾经爆料了王岳伦求婚细节:

“之前两个人都有感觉,就在一起吃饭,然后就自然而然变成了男女朋友,就一直谈,大概谈了两年多的时间。后来我们去香港我老公就打算去钻石店买钻戒,买了后他当时就要在钻石店里下跪了。”

2009年初,李湘与王岳伦登记结婚。

对于这段婚姻,很多人褒贬不一,有人说没有李湘,根本就没有人知道王岳伦这个人。这是一段女强男弱的婚姻关系,长久与否真的难说。

而事实上,并不仅是外人感觉的这样,就连王岳伦自己都说过类似的话。

有一次,王岳伦上了《吐槽大会》,自我调侃说:我是靠老婆和女儿活的。

是啊,要不是她老婆李湘,王岳伦至今说不定还是一个只会拍MV的小导演。

自从他们结婚后,李湘更是自掏腰包让他尝试拍**,先后拍了古装喜剧**《十全九美》、古装喜剧**《熊猫大侠》和现代黑色幽默**《乐翻天》三部。

虽然说三部片子都被列为“烂片”,但是《十全九美》却豪取了27亿票房成绩。

不得不说李湘的名气和实力还是真的不容小觑。

在与李湘结婚的这几年,他们生了一双儿女,大的女儿王诗龄曾经因为长相可爱在《爸爸去哪儿》圈了不少粉,其名气比爸爸王岳伦还要大。

可是自从那以后,李湘、王岳伦和女儿王诗龄几乎都消失在圈子里,很少听到他们参加什么节目。

对于李湘而言,他们家早就不用自己在外抛头露面了,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幕后操作者。

而王岳伦也是一样,李湘在哪里,他就在哪里,拍不怕作品也得看李湘一句话。

与李厚霖“恋爱33天”闪婚的李湘,为何“屈身”嫁给了无名气的王岳伦?

看到这,一切都应该明白了吧,女人这辈子要么就是被男人降服,在男人背后相夫教子,要么就是拿出女强人的气势,找一个“稳得住”的男人。

很显然,李湘的这种性格,属于第二种女人!

因为张靓颖的原生家庭对于她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她或许是缺少父爱,所以才会把感情都寄托在比张靓颖大十九岁的冯柯身上。这么多年张靓颖因为冯柯耽误了青春,在这场爱情中张靓颖太过于卑微了。

张靓颖和冯柯德婚姻闹得沸沸扬扬。经过这个漫长的感情磨难,张靓颖可以走出来,看得出来张靓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人。尽管青春错付这么多年,但是还是希望张靓颖以后能够擦亮眼睛,获得自己的幸福。其实张靓颖会这么爱冯柯,有很大一部份原因是她从小缺失父爱。在小的时候父亲突然就离开了家,后来张靓颖就没有再见过自己的父亲,同时她也非常恨父亲为什么要离开。

冯柯的出现似乎成了张靓颖生命中缺失的那份爱。虽然冯柯的经常会去关心张靓颖,但其实这种关心是非常微不足道的,而张靓颖却因此而感动,深深喜欢上了冯柯。在张靓颖三十岁的演唱会上,亲自向冯柯求婚,而冯柯却是被推着上台,对张靓颖说谢谢。之后冯柯一直哄骗张靓颖的感情,将张靓颖当成了赚钱的机器,想方设法吞并张靓颖公司的股份。

这么多年的感情,张靓颖终于放下了。其实张靓颖是一个非常优秀,非常有实力的歌手。她的发展应该会更好,不应该被这样的卑微、充满谎言的感情耽搁。希望张靓颖未来能够找到真正的幸福,也可以在事业上发展的更好。                                                                                        

1 语文高二试题文言文是《檀道济》

高进之,沛国人。

父瓒,有拳勇,尝送友人之丧,丧反,友妻为土宦所掠,瓒救之,杀七人,而友妻亦刎颈死,遂亡命江湖。进之生十三年,母刘死,葬毕,走四方,求父不得,乃谒征北将军刘牢之。

牢之高会,进之入幕,推上客而踞其坐,大饮嚼,一坐大惊。牢之揖客,问所长,进之曰:“善以计数中密事。”

牢之问部下甲兵刍粮,进之布指算,不爽,乃辟行军司马。居五曰,进之曰:“刘公猜而不忍,怨而好叛,不去,必及祸。”

遂去之。 与下沛薛彤为友,因薛交檀道济,三人者,志义相合,刑牲盟生死。

从道济征桓玄,败桓兵于奔牛塘,事平,以功让道济。及围广固,进之作攻具,甚精巧,事平,授广固相。

徐羡之、傅亮等谋废立,招道济,道济谋于进之,进之曰:“公欲为霍光乎?为曹操乎?为霍,则废;为曹,则否。”进之此时案腰间刀伺道济,有异言,则杀之。

道济趋下阶,叩头曰:“武皇帝①在上,臣道济如有异心,速殛之。”乃与进之定议,不为戎首,亦不相阻也。

及谢晦反,兵锐,道济忧之,进之诈道济书致晦,与之连,晦喜,不设备,悉精锐蔽江下。进之遂间道入江陵,扬言曰:“檀江州率重兵败谢晦于江中,斩其首以徇。”

故晦党闻之解体,部下闭门拒之,事平,为司空参军。 后到彦之伐魏,知其名,乞与同行,进之告仆曰:“到公必败,吾言则惑军,否则及难。”

遂请护粮,乃免。道济晚年惧祸,其夫人刘遣婢问进之,进之曰:“道家戒盈满,祸或不免。

然司空功名盖世,如死得所,亦不相负。”夫人泣语道济,道济意狐疑,亡何,被收,道济目光如炬,脱帻投地曰:“坏汝万里长城!”薛彤曰:“身经百战,死非意外事。”

进之掀髯笑曰:“累世农夫,父以义死友,子以忠死君。此大宋之光。”

坐地就刑,神色不变。进之无眷属,故无收其尸者。

薛彤死后,其子负骨归葬。8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A进之布指算,不爽 爽:差错B志义相合,刑牲盟生死 刑:宰杀C进之此时案腰间刀伺道济 伺:等候D道济趋下阶 趋:快走9下列句子中,全都表现高进之善于计谋的一组是①与下沛薛彤为友,因薛交檀道济②事平,以功让道济③及围广固,进之作攻具,甚精巧④为霍,则废;为曹,则否⑤进之诈道济书致晦,与之连⑥遂请护粮,乃免A①②④ B②③⑤ c①③⑥ D④⑤⑥10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A高进之十三岁,母亲去世,父亲因救朋友的妻子而杀人,亡命江湖,进之四处寻父不得,便投奔征北将军刘牢之。

B高进之初次拜谒刘牢之,态度倨傲,但刘牢之仍然以礼相待;由于他具有测算隐秘之事的特长,被刘牢之任命为行军司马。C檀道济自称为朝廷的“万里长城”,是因为他忠于刘宋王朝,曾经平定桓玄的叛乱,拒绝参与徐羡之、傅亮等废立宋帝的阴谋。

D高进之、薛彤、檀道济三人志义相合,结为生死之交,最终檀道济为朝廷所收,高、薛二人也慷慨赴死。11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9分)(1)刘公(刘牢之)猜而不忍,怨而好叛,不去,必及祸。

(2)晦(谢晦)喜,不设备,悉精锐蔽江下。(3)累世农夫,父以义死友,子以忠死君。

题目答案:8答案:C解析:C项,伺:探察。9答案:D解说:此题考查筛选文中重要信息的能力,①三人的交往是三人志义相合,此处仅是普通的叙事,与人物计谋无关;②反映人物的谦逊,与计谋无关;③反映人物心思的精巧,与计谋无关。

10答案:A解析:“父亲因救朋友的妻子而杀人,亡命江湖”应在“母亲去世”之前。11、(9分) (1)刘牢之为人猜疑而下不了狠心,多怨恨而喜杯盘,不离开(他),必然会遭遇祸患。

(2)谢晦高兴,不再设置防备,全部精锐部队遍布江面,顺流而下。(3)接连几代为农夫,父亲因仗义为朋友而死,儿子因尽忠为国君而死。

参考译文:高进之,是沛国人。他的父亲高瓒,有勇力,曾经为友人送葬,送葬返回时,友 子被土贼抢掠,高瓒救回了她,杀掉了七个人,但是友人的妻子也刎颈自杀了,于是亡命于江湖。

高进之出生十三年后,母亲刘氏去世,高进之安葬完母亲,行走四方,寻找父亲,但都没有找到,就拜见征北将军刘牢之。刘牢之正在举办盛大宴会,高进之入幕席后,推开贵宾占据他的座位,放肆的饮酒进食,满座的宾客都很吃惊。

刘牢之向高进之拱手为礼,问他有什么特长,高进之回答说:“善于测算隐秘的事情。”刘牢之就问他军队和粮草方面的事情,高进之伸曲手指算了算,没有一点差错,刘牢之就征召他为行军司马。

留了五天,高进之说:“刘牢之为人猜疑而下不了狠心,多怨恨而喜背叛,不离开他,必然会遭遇祸患。” 于是就离开了。

高进之和下沛的薛彤是朋友,通过薛彤又结交了檀道济,三个人志义相投,宰杀牲畜约定同生共死。高进之跟从檀道济征讨桓玄,在奔牛塘打败了桓玄的军队,战事平定后,把战功让给了檀道济。

等到围攻光固的时候,高进之制作了攻城用的器械,很精巧,事情平定后,被授予广固相。徐羡之、傅亮等人图谋废掉旧君另立新君,招约檀道济参与,檀道济向高进之咨询,高进之说:“您想做霍光呢,还是想做曹操呢?想做霍光,就。

2 文言文阅读江湛,字徽渊,济阳考城人,湘州刺史夷子也

(1)C 句译文:不通知江湛参加 命:通知,约请(2)B ②表现江湛的廉洁;③表现江湛的公正; ⑥表现江湛的不屈故排除这些选B(3)D“于是挺身而出”错,原文“湛直上省,闻叫噪之声,乃匿傍小屋中”,他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藏到了小屋里(4)①为,被;浣衣,洗衣服;经日,一天译为:曾经被皇上召见,正遇上洗衣服,他只得称病一天,衣服晒干后在赴召 ②不异,不反对;耳,罢了译为:北伐本是我的主意,江湛只是不反对罢了 答案:(1)C (2)B (3)D (4)①曾经被皇上召见,正遇上洗衣服,他只得称病一天,衣服晒干后在赴召 ②北伐本是我的主意,江湛只是不反对罢了文言文翻译:江湛字徽深,字徽渊,济阳考城人,是湘州刺史江夷的儿子居丧期间以孝顺闻名爱好文章义理,喜欢下棋弹琴,兼明算术起初任著作佐郎,升任彭城王刘义康的司徒行参军,南谯王刘义宣左军功曹再任刘义康司徒主簿,太子中舍人司空檀道济为他的儿子求娶江湛的妹妹,没有答应,刘义康下了命令,又不听从当时的人们推重他有志气刘义康想把他请来朝夕相处,江湛坚持要求出任外职,于是任命他做武陵内史回京后任司徒从事中郎,升任太子中庶子、尚书史部郎随王刘诞任南徐州刺史,委任江湛为南东海太守,把政治事务委托给他 元嘉二十五年(448),被征为侍中,将朝廷机密之事委任给他,领本州大中正,升左卫将军当时更改选任学校官职,以太尉江夏王刘义恭兼任国子祭酒,二十七年,转任吏部尚书他家境十分贫寒简朴,却不图谋钱财利禄,常有许多馈赠送来,他一件也不收,家中没有两套衣服和多余的粮食,曾经被皇上召见,正遇上洗衣服,他只得称病一天,衣服晒干后在赴召有一次牛饿了,驾车人来要草料,江湛过了好大一阵才说:“给牛饮水吧”他任礼部尚书时选用官员,有不少人讥讽他过于苛刻,但他公平无私,不接受人家的请托求告,评论他的人也因此称赞他 起初,皇上大举北伐,满朝官员都表示反对,只有江湛赞成他索虏侵至瓜步,领军将军刘遵考率军队到长江,朝廷命令江湛兼任领军之职,军中事物的处理,全都交给他北虏派来使者求婚,皇上召太子刘劭以下大臣一起商议,众人都说应该许婚,江湛却说:“戎狄不讲信用,许婚没有好处”刘劭生大怒,对江湛说:“现在三王处于困厄之中,怎能不负责地坚持自己不同的意见”声色十分严厉会议结束以后,众人都出去了,刘劭命卫士和随从推挤他,几乎推到在地刘劭又对皇上说:“北伐失败受辱,好几个州都陷入敌手,只有杀了江湛,才可以向天下人谢罪”皇上说:“北伐本是我的主意,江湛只是不反对罢了”此后刘劭举行宴饮聚会,不通知江湛参加常对皇上说:“江湛是奸佞小人,不宜和他亲近”皇上于是为刘劭的长子刘伟之聘取江湛的第三个女儿,想以此来使他们和解 皇上即将废除刘劭,改立太子,命江湛草拟诏书刘劭入宫杀害皇帝时,江湛正在尚书省值夜班,他听到叫嚷的声音,就躲藏在旁边的小屋里刘劭派人搜捕他,舍吏哄骗说:“不在此处”兵士当时杀了舍吏,于是捉到了江湛江湛靠着窗户被害,意气神色不屈不挠当时四十六岁先前,江湛家好几次出现怪异之事,遇害前几日,在他的睡床上忽然有几升血世祖即位,追赠为左光禄大夫,谥号为忠简公。

3 文言文急

陶渊明传(萧统) 陶渊明,字元亮。

或云潜字渊明。浔阳柴桑人也。

曾祖侃,晋大司马。渊明少有高趣,博学,善属文;颖脱不群,任真自得。

尝著《五柳先生传》以自况,时人谓之实录。亲老家贫,起为州祭酒;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

州召主簿,不就。躬耕自资,遂抱羸疾。

江州刺史檀道济往候之,偃卧瘠馁有日矣。道济谓曰:“贤者处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今子生文明之世,奈何自苦如此?”对曰:“潜也何敢望贤,志不及也。”

道济馈以粱肉,麾而去之。后为镇军、建威参军,谓亲朋曰:“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执事者闻之,以为彭泽令。

不以家累自随,送一力给其子,书曰:“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公田悉令吏种秫,曰:“吾尝得醉于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

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 征著作郎,不就。

江州刺史王弘欲识之,不能致也。渊明尝往庐山,弘命渊明故人庞通之赍酒具,于半道栗里之间邀之。

渊明有脚疾,使一门生二儿舁篮舆;既至,欣然便共饮酌。俄顷弘至,亦无迕也。

先是颜延之为刘柳后军功曹,在当阳与渊明情款,后为始安郡,经过浔阳,日造渊明饮焉。 每往,必酣饮致醉。

弘欲邀延之坐,弥日不得。延之临去,留二万钱与渊明;渊明悉遣送酒家,稍就取酒。

尝九月九日出宅边菊丛中坐,久之,满手把菊,忽值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归。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

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 渊明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

郡将尝候之,值其酿熟,取头上葛巾漉酒,漉毕,还复著之。时周续之入庐山,事释慧远;彭城刘遗民亦遁迹匡山,渊明又不应征命,谓之浔阳三隐。

后刺史檀韶苦请续之出州,与学士祖企、谢景夷三人,共在城北讲礼,加以雠校。 所住公廨,近于马队。

是故渊明示其诗云:“周生述孔业,祖谢响然臻;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其妻翟氏亦能安勤苦,与其同志。

自以曾祖晋世宰辅,耻复屈身后代,自宋高祖王业渐隆,不复肯仕。元嘉四年将复征命,会卒。

时年六十三。世号靖节先生。

陶渊明,字元亮。 有人说他叫陶潜,字渊明。

浔阳柴桑(今江苏九江境内)人。他的曾祖父陶侃,是晋朝的大司马(官职名)。

陶渊明少年时就有很高的志向,博学多识,擅长写文章;聪颖洒脱,卓尔不群,任性率真,清高自负。曾经著作《五柳先生传》自娱自乐,当时的人称这本书为实录。

孝敬老人,家里很穷,被起用任命为州祭酒(官职名),忍受不了官场琐事,不久自己弃官回家了。州郡召他担任主簿,没有接受。

亲自耕种自给自足,得了疾病。江州刺史(官职名)檀道济前去探望他,陶渊明卧床挨饿好几天了。

檀道济说:“贤人处世,朝廷无道就隐居,政治开明就出来做官,如今你生在开明盛事,为什么自己如此糟践自己呢?”陶渊明回答说:“我怎敢充当贤人,我的志向比不了他们。 ”檀道济送给他粮食和肉,都被他扔掉了。

后来担任镇军、建威参军(官职名)。陶渊明对亲戚朋友说:“我打算弹琴唱歌过隐居的生活,可以吗?”当政者听说后,调任他为彭泽县令。

不带家眷独自上任,送了一个劳力给他的儿子,写信说:“你每天的用度,要自给自足,现在派给你一个佣人,帮助你砍柴打水。 他也是别人的儿子,你要善待他。”

官府的公田都让人种高粱,说:“我常常能喝醉酒就够了。”妻子、儿子坚持要求种粮食,于是下令二顷五十亩的田地种高粱,五十亩种粮食。

年终,恰逢州郡派督邮(官职名)到彭泽县,下属请示陶渊明说:“您因该装束整齐穿官服面见他。 ”陶渊明叹气说:“我怎么能为五斗米折腰,效仿乡里的百姓!”当天就解下官印辞去官职,写了一篇《归去来》赋。

朝廷征聘他为著作郎(官职名),没有接受。 江州刺史王弘打算和他结交,却请不来他。

陶渊明曾经去庐山,王弘让陶渊明的老朋友庞通之准备酒席,在半路田地间邀请他。 陶渊明脚上有病,让一个门生和两个儿子交替抬轿,到了以后,欣然和庞通之一同饮酒。

不一会王弘到了,陶渊明也没有起身。起初颜延之(人名)担任刘柳后军功曹(官职名),在浔阳和陶渊明有交情,后来到始安郡做官,经过污阳(地名),常常到陶渊明的住所饮酒。

每次去,都要畅饮直到喝醉。 王弘打算邀请颜延之赴宴,整天都找不到。

颜延之临调走的时候,留下二万钱给陶渊明;陶渊明全部送给酒店,以便以来就能喝酒。曾经在九月九日在房子边上菊花丛中闲坐,时间长了,采了一手菊花,忽然赶上王弘送酒来了,随即就喝,喝醉才回去。

陶渊明不懂音律,却保存了一张无弦琴,每次喝酒,都弹拨一番寄托新意。 来拜访的人不论贵贱,只要有酒就招待他们。

陶渊明如果先喝醉,就告诉客人:“我喝醉了要睡觉,你可以走了。”他的天真直率达到这种地步。

郡将(官职名)曾经来拜访他,正赶上他酿的酒糟熟了,陶渊明就用头上的葛巾筛酒,筛完,又把头巾扎在头。

4 文言文阅读南豫州刺史庐陵王义真,警悟爱文义,而性轻易,与太子左

(1)A 轻易:轻浮(2)B “少蒙先皇优慈之遇”与“长受陛下睦爱之恩”,“在心必言”“所怀必亮”都是对仗结构,由此确定答案选B(3)D 不是刘义真,而是刘义符(4)①所求索:索要供应;与:给予;表:上书句子翻译为:刘义真来到历阳之后,不断向朝廷索要供应,掌权的朝臣每次都裁减,不完全给予刘义真深怀怨恨,经常有愤懑不平的言论,又上书朝廷请求回到京师建康②诘旦:凌晨;入自云龙门:从云龙门入官;诫:说服;莫:没有人句子翻译为:乙酉日凌晨,檀道济引兵开路,徐 羡之等随后继进,从云龙门入官刑安泰等已先行说服了皇家禁卫军,所以没有人出来阻挡答案:(1)A(2)B(3)D(4)①刘义真来到历阳之后,不断向朝廷索要供应,掌权的朝臣每次都裁减,不完全给予刘义真深怀怨恨,经常有愤懑不平的言论,又上书朝廷请求回到京师建康②乙酉日凌晨,檀道济引兵开路,徐 羡之等随后继进,从云龙门入官刑安泰等已先行说服了皇家禁卫军,所以没有人出来阻挡参考译文: 南豫州刺史庐陵王刘义真,聪睿敏捷,喜爱文学,但是性情轻浮,常与太子左卫率谢灵运、员外常侍颜延之以及慧琳道人等情投意合,过从甚密刘义真曾经说:“有朝一日我当上皇帝,就任命谢灵运、颜延之为宰相,慧琳道人为西豫州都督”谢灵运是谢玄的孙子,性情傲慢偏激,不遵守法令及世俗的约束当时朝廷只把他放在文学侍从之臣的位置上,却不认为他有从事实际工作的才干而谢灵运却自认为他的才能应该参与朝廷机要,因而常常愤愤不平颜延之是颜含的曾孙,喜爱饮酒,放荡不羁 徐羡之等对刘义真与谢灵运的交游,十分厌恶刘义真的旧部范晏曾婉言规劝刘义真,刘义真说:“谢灵运思想空疏不切实际,颜延之心胸狭窄,见识浅薄,正如魏文帝曹丕所说的‘古今文人,多不拘小节,呀!然而,我们凡人性情相投,不能像古人说的互相理解而忘了言语那样”于是,徐羡之等认为谢灵运、颜延之挑拨是非,离间亲王与朝廷的关系,诽谤朝廷要臣,贬谢灵运为永嘉太守,颜延之为始安太守 刘义真来到历阳之后,不断向朝廷索要供应,掌权的朝臣每次都裁减,不完全给予刘义真深怀怨恨,经常有愤懑不平的言论,又上书朝廷请求回到京师建康谘议参军庐江人何尚之多次进言劝陋,刘义真拒不接受此时,徐羡之等已经在密谋策划废黜少帝刘义符,但废黜刘义符后,身为次子的刘义真依照顺序,应当继位于是,徐羡之等便利用刘义真与刘义符之间早已存在的宿怨,先上疏弹劾刘义真的种种罪行,将刘义真贬为平民,放逐到新安郡前吉阳县令堂邑人张约之上疏说:“庐陵王从小就得到先帝优厚慈爱的待遇,长大后又受到陛下和睦友爱的恩宠,所以心里有什么话,一定要说出来,内心想什么,一定会不加掩饰地表现出来或许在某些地方违背了为臣之道,招致骄傲放纵而带来的灾祸但他聪明早熟,确有过人的才华,应该对他宽容教养,发挥他的长处,宽恕他的缺点,以恰当的方法训戒引导,升降都不应该过急如今朝廷突然剥夺了他的爵位,把他放逐并幽禁到边远的地方对上伤害了陛下手足之情,对下使远近民心仓皇失措我认为,我们大宋刚刚建立,宗室枝叶未繁,应该广泛树立藩属屏障,互相之间,敦厚和睦人谁能无过,可贵的是能够改过自新刘义真是武皇帝的爱子,是陛下的品德美好的弟弟,怎么可以因为他一时之过,就长期地舍弃放逐!”奏疏呈上后,朝廷任命张约之为梁州府参军,不久,便把他杀了 徐羡之等因南兖州刺史檀道济是刘宋武帝时代的大将,威望震慑朝延内外,而且掌握强大的军队,于是,便征召檀道济及江州刺史王弘入朝五月,二人先后抵达京师建康,徐羡之等就把废立皇帝的计划告诉了他们当时,少帝刘义符在皇家华林园造了一排店铺,亲自买入卖出,讨价还价;又跟左右佞臣一起,划船取乐傍晚,刘义符又率左右游逛天渊池,夜里就睡在龙舟上乙酉(二十五日)凌晨,檀道济引兵开路,徐羡之等随后继进,从云龙门入宫刑安泰等已先行说服了皇家禁卫军,所以没有人出来阻挡刘义符还没有起床,军士已经闯入,杀掉刘义符的两个侍从,砍伤刘义符的手指,将刘义符扶持出东阁,收缴了皇帝的玉玺和绶带文武百官向他叩拜辞行,由军士把刘义符送回他的故居太子宫。

作品提要

马洛奉父亲查理士之命,下乡造访父亲的老友郝嘉思先生,向其女儿郝嘉思**求婚。马洛年轻英俊、风度翩翩,可一遇到名门闺秀,就变得十分害羞拘谨。马洛邀朋友韩士廷与自己同行,结果在途中迷路。后来他们在三鸽酒店遇到了郝嘉思先生的继子托尼,误信了托尼的话,将郝宅当成一家客栈,大呼小叫地支使郝先生,出尽了洋相。郝太太是侄女奈维尔**的监护人,觊觎侄女的珠宝,一直想让儿子托尼与奈维尔结婚。但是奈维尔早已芳心暗许韩士廷。托尼也不爱这个表妹。韩士廷到了郝宅当晚,遇到奈维尔**,很快知道是托尼的恶作剧,可为了与她相聚,便没有把实情告诉马洛。韩士廷和奈维尔决心连夜私奔,但韩士廷给托尼的信落入郝太太手中,私奔的事情败露。经过一番曲折,最后皆大欢喜,两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作品选录

第五幕

第一景

韩士廷和一仆人同上。

韩士廷 你说,你看见老夫人和奈维尔**坐车走了?

仆 是的,少爷。她们是坐驿车走的,小哥儿骑着马。到这个时候也该走十里路了吧。

韩士廷 那我的希望都成了泡影。

仆 是的,少爷。查理士老爷已经到了。这半个钟头来,他和这栋屋子的老爷一直在笑话马洛先生搞错的事。他们往这边来了。

韩士廷 那我还是躲开为妙。看来我是要在花园尽头白等了。时间也差不多到了。(下)

查理士爵士和郝嘉思先生同上。

郝先生 哈!哈!哈!发号施令的时候,口气真霸道。

查理士 我猜他对你的殷勤毫不动心。

郝先生 不过,他也该看得出我比一般的客栈老板高明才对啊。

查理士 是啊,郝兄,只是他以为你是个不寻常的客栈老板,哈!哈!哈!

郝先生 呃,我简直是乐不可支。不错,老查啊,两家联婚将使我们个人的友谊常存;小女的嫁妆虽然不多——

查理士 郝兄,你怎么跟我谈起嫁妆呢?犬子已经多过所期,美中不足的仅差一位贤淑的女孩儿来跟他共享幸福,增进快乐。设若他们两情相悦,如你所说他们确是如此——

郝先生 “设若”,什么?告诉你,他们的确是两情相悦。小女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查理士 可是,你知道,女孩儿很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郝先生 我亲眼看到他紧紧抓着她的手,非常热情;瞧,他来了,我敢担保他是来去除你那些“设若”的。

马洛上。

马洛 郝伯伯,我再次来请您原谅我古怪的行径,想起自己居然那么蛮横无礼,就惶恐难安。

郝先生 啧,孩子,是芝麻小事。你看得太严重了。跟小女说笑个一两个钟头就全然没事了。她绝不会因而不喜欢你的。

马洛 伯伯,我将永远以她的夸奖为荣。

郝先生 “夸奖”是个冷漠的字眼,马洛先生;我没搞错的话,你大概还有些甚于夸奖的事吧。你懂我的意思吧?

马洛 伯伯,我真的没有那份福气。

郝先生 得啦,孩子,我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也见过些世面,知道你们年轻人的事。我知道你们之间的一切;不过,别说了。

马洛 伯伯,我们之间真的没什么,只不过是我对她心存敬重,她对我也十分冷淡。伯伯,您不以为我对您全家人都很无礼吗?

郝先生 无礼!不,我不是说那个——不全是无礼——女孩儿虽然有时喜欢被人调戏一番,挑逗一下。但是,我保证她并没有搬弄是非。

马洛 我可没有让她逮到把柄喔。

郝先生 好了,好了,我很赏识适度的害羞。可是,这样是太过火了,年轻人。你不妨坦白说出。这样,令尊和我反倒会更喜欢你的。

马洛 伯伯,我会死,如果我曾经——

郝先生 我说,她并不讨厌你;我相信你也喜欢她——

马洛 伯伯——我发誓,伯伯——

郝先生 我看不出你们有什么理由不尽早让牧师帮你们结成眷属。

马洛 可是,伯伯,请听我说——

郝先生 令尊赞同这桩婚事,我也很赞赏,片刻的耽搁都是不好的,所以——

马洛 你怎么不听我说嘛?说真的,我从来就没有向郝嘉思**表示过些微爱慕之意,甚至也没有一点叫人疑心我钟情于她的表示。我们只见过一面,而那次见面是拘谨、客气而索然无味。

郝先生 (旁白)这小子拘谨、客气而无礼得叫人受不了。

马洛 上天明鉴,我听从您的话下乡来。见到那位**时不曾动情,跟她分手时也没有不舍之意,我希望您不要逼我多尽本分。也不要阻我离开这栋屋子,因为我已经在这里丢尽了颜面。(下)

查理士 他走开前一本正经的表情很叫我惊讶。

郝先生 他敢说,又有自信,也很叫我惊讶。

查理士 我敢以生命和荣誉来担保他句句真实。

郝先生 小女来了。我愿意拿幸福打赌,担保她说的是实话。

郝嘉思**上。

郝先生 凯蒂,过来,孩子。老老实实、毫无隐瞒地回答我们的话;马洛先生有没有对你表白过爱意和钟情呢?

郝** 爹啊,这个问题问得太过突然!不过,您既然要我老老实实、毫无隐瞒,我只好说他有过。

郝先生 (对查理士说)看吧。

查理士 **,你跟小儿不只见过一次面吗?

郝** 是啊,伯伯,好几次。

郝先生 (对查理士说)看吧。

查理士 可是,他表示了什么依恋之意吗?

郝** 永恒的依恋。

查理士 他谈到爱吗?

郝** 很多,伯伯。

查理士 好怪!会是一本正经的吗?

郝** 是一本正经的。

郝先生 哪,我的朋友啊,我希望你满意了。

查理士 他的态度是怎样的呢,**?

郝** 就像大多数表白爱意的情人一样。说些赞美我容貌的客套话,自谦一无是处,赞美我高贵出众;讲到他的心情,发表了一篇简短而悲剧性的演说,而以佯装狂喜结尾。

查理士 现在我的确全然相信了。我知道他在女人当中说话是害羞而温顺的。这种恳切、哀诉而夸大的态度绝非他的本色;我相信他绝对不是这种样子。

郝** 伯伯啊,那我该怎样才能当面证明我的话信实呢?如果您和家父在半个钟头左右躲在幕布的后面,你们就会听到他亲口对我表白爱意的。

查理士 赞成!如果我发现他跟你说的相符,我寄望在他身上的幸福就必定可以实现了。(下)

郝** 而如果你发现他跟我说的不相符合——我担心我的幸福就必定永无开端了。

第二景

后花园

韩士廷上。

韩士廷 我真笨,居然在这儿等候一个很可能是在寻我开心的家伙。他以前就不曾打算守时,我不再等了。呃,那是什么?是他!或许带来了康丝丹斯的消息。

托尼着皮靴,满溅泥污上。

韩士廷 诚实的小兄弟!我现在才觉得你是个守信的人。这才够朋友。

托尼 不错,我是你的朋友;如果你知道全部的详情,才会知道是天底下最好的朋友哩。呃,晚上骑马真是他妈的讨厌。我被颠簸得比驿车后头的行李篮还糟。

韩士廷 怎么回事?你在哪儿离开同伴的?他们都安全吗?都歇宿了吗?

托尼 两个半钟头走了二十五里路还蛮不赖的。那几匹马儿嘘嘘冒着气,怪可怜的。妈的,我宁可骑四十里路去追一只狐狸,也不愿意跟那样讨厌的家伙骑十里路。

韩士廷 那你把女眷丢在哪儿呢?我急死了。

托尼 丢在哪儿?嘿,除了原来找到他们的地方外,还该把他们丢在哪儿呢?

韩士廷 这倒是个谜。

托尼 那就让你猜个谜吧。“绕着屋子走,绕着屋子走,碰不着屋子”,那是什么?

韩士廷 我还是搞不清楚。

托尼 哈,猜对了。我把他们带得搞不清楚了。妈的,我带他们去尝遍了邻近五里内的池塘或泥坑。

韩士廷 哈!哈!哈!我懂了;你带着他们兜圈子,而他们以为是往前走。所以你终究又带他们回家了。

托尼 你听我说,我先带他们到绒被巷。大家都深陷在泥淖里面。接着,我带着他们走过起伏岭的石子路,车子咔哒咔哒响个不停——然后引导他们到大树林地上的绞架;再从那儿左弯右拐,才顺利地把他们停在花园尽头的饮马池。

韩士廷 没有什么意外吧。

托尼 没有,没有。只是妈妈吓坏了。她以为是离家四十里外。她走累了,马儿也差不多爬不动了。所以,如果你的马匹已经备妥,就可以扬鞭带走表妹了。我敢说这儿没有人能移动半步去追你。

韩士廷 我亲爱的朋友,我该怎样感激你才好呢?

托尼 哼,现在是亲爱的朋友、高贵的少爷了。刚刚还说是 、小鬼头,要折腾我。去你的,哪有你这种吵架的方式。我们乡下这带的人,打过架就握手言和。可是,你再折腾我的话,那我一命呜呼,你也该死。

韩士廷 你责备得有道理。呃,我必须赶紧去宽慰奈维尔**;如果你缠住老夫人的话,我答应处理那年轻的。(下)

托尼 放心好了。呃,她来了。躲开。她刚从池塘爬出来,腰部以下湿沓沓的活像一条美人鱼。

郝嘉思太太上。

郝太太 哎哟,托尼,我完了。又摇,又震得要死。我活不成了。刚才那阵颠簸,把我们撞在山楂树篱上,可真是要了我的命。

托尼 唉唷,妈妈,都是你的错。路一点儿也不清楚,就要晚上走。

郝太太 真希望又回到了家里。我从来没有在这么短的路程中,碰到这么多事故。在烂泥里浸得湿透,在水沟里翻了车,在泥坑里进退不得,摇晃得变成了肉冻,最后还迷了路。你看我们现在大概是在什么地方呢,托尼?

托尼 我猜我们应该是在碎脑壳公地上,离家四十里路左右。

郝太太 哎哟!哎哟!是乡间最凶险的地方。只要来个强徒,我们今晚就十全十美了。

托尼 别怕,妈妈,别怕。在这儿出没的五个当中,已经有两个问吊,另外三个不会找到我们的。别怕。在我们后面骑着马飞奔的是个人吗?不,只是一棵树嘛。别怕。

郝太太 我真的会吓死。

托尼 你看见树丛里面有个像黑帽子的东西晃动着吗?

郝太太 哎哟,要死啦!

托尼 不,是一头牛嘛。别怕,妈妈;别怕。

郝太太 托尼,我敢说,我看见有个人向着我们走过来。啊!错不了。被他看见,我们就完啦。

托尼 (旁白)真倒霉,是继父晚上到外头散步。(对郝太太说)哎哟,是个强徒,带着的手枪有我的手臂这么长。好难看的家伙。

郝太太 老天保佑我们!他走近了。

托尼 你去躲在树丛里面,由我来对付他。有什么危险的话,我会咳一声,并且哼一下。我咳一声的时候,千万要躲好。

郝嘉思太太藏身于背景中的一棵树后。

郝嘉思先生上。

郝先生 是我搞错了,还是有人呼救。啊,托尼,是你吗?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就回来。你母亲和她侄女都没事吧?

托尼 爹爹,没事,都在裴迪格里姑妈家里啦。哼。

郝太太 (自后)哎哟,完啦!我发觉危险啦。

郝先生 三个钟头走四十里路;真的太多啦,孩子。

托尼 俗话说得好:“马壮心诚路程短。”哼。

郝太太 (自后)他真的不会伤害我的宝贝孩子吧。

郝先生 呃,我听到这儿有人声;很想知道是从哪儿来的。

托尼 爹爹,是我自言自语嘛,爹爹。我是说,四个钟头走四十里路还蛮快的。哼。真的是蛮快的。哼。我在外头着了凉。我们进去,好吗?哼。

郝先生 可是,如果你自言,可没有自答。我明明听到两个声音,所以决意(提高声音)找出另外一个。

郝太太 (自后)哎哟!他要来找我出去。哎哟!

托尼 爹爹,我告诉你,你不必去找啦。哼。我拼了命也要说出真相——哼——爹爹,我要全告诉你。(阻拦他)

郝先生 听着,别阻拦我。我一定要看。要我相信你,那是枉然的。

郝太太 (自后奔前)哎哟,他要谋杀我的孩子,我的心肝宝贝。仁慈的先生,你找我泄愤吧。我的钱、我这条命,全部都给你;但是,如果你还有一点慈悲的话,饶了这个年轻人吧,饶了我的孩子吧。

郝先生 我以基督徒的名义起誓,原来是我的妻子!她是从哪儿来的,到底在搞什么鬼?

郝太太 (跪下)仁慈的强盗先生,可怜我们吧。我们的钱,我们的手表,我们的一切,全都给您,可是饶了我们的命吧。我们绝对不会捉您去见官,我们真的不会,仁慈的强盗先生。

郝先生 我相信这个女人疯了。怎么,杜洛西,你不认得我吗?

郝太太 郝嘉思先生,真的!我是给吓糊涂了。可是,亲爱的,谁会料到居然在这儿,在这个可怕的地方,离家又那么远,碰到你呢?你怎么会跟着我们的?

郝先生 杜洛西,你真的没发疯吧!在自家门口四十码内,还说什么离家那么远!(对托尼说)又是你的鬼把戏,缺德的东西,你。(对郝太太说)你难道不认得大门和桑树吗?你难道不记得饮马池了吗,亲爱的?

郝太太 当然记得,我只要活着就会记得饮马池;我曾在里面淹个半死。(对托尼说)你这缺德的小鬼头,都是你干的好事。看我教训你,敢骗你娘,我要教训你。

托尼 妈的,娘呀,教区的人都说你宠坏了我,所以你就自食其果吧。

郝太太 我要宠坏你,我要宠坏你。(追着托尼离开舞台。同下)

郝先生 他的回答很有教训的意味。(下)

韩士廷和奈维尔**同上。

韩士廷 亲爱的康丝丹斯,你为什么要这样慎重考虑?我们再耽搁片刻,一切就永远完了。鼓起一点决心,我们很快就可以脱开她的魔掌。

奈维尔 我觉得这样不行。我的精神已经颓丧得欲振乏力,无法再面对任何危险。耐心等个两三年,幸福终会降临的。

韩士廷 这样拖拖拉拉比用情不专还糟。远走高飞吧,可人儿。让我们的幸福就从此刻开始。去他的珠宝。爱情和满足感会使我们所拥有的超过帝王的岁入。听我的吧。

奈维尔 不行,韩士廷先生;不行。审慎又来缓和我的心情,我要听从它的命令。热情如火的时候,财富或许不屑一顾,但是这样会懊悔不止的。我决意博取郝嘉思先生的同情和公正来补救。

韩士廷 可是,他纵使有心,却无力帮你忙。

奈维尔 可是,他能左右情势,我决意靠他这点。

韩士廷 我的希望落空了。但是,你既然坚持,我也只好勉强听从你啦。(同下)

第三景

郝家的客厅

查理士爵士和郝嘉思**同上。

查理士 我的处境好为难。如果你说的不错,那小儿就罪过了。要是他说的是真话,那我就会失去最想要的一个儿媳妇了。

郝** 蒙您这般赞赏,我很觉荣幸,为了证明我值得这种赞赏,请躲在我说的地方,就可听到他的表白。喔,他来了。

查理士 我去找令尊来躲在你说的地方。(下)

马洛上。

马洛 我虽然准备动身,但是还是来向你道别;我到这个时候才知道离别的痛苦。

郝** (神态自若)先生,我相信这些苦恼没什么大不了,您一定能够轻易忘怀的。或许一两天就能减轻挂念,让您觉得现在抱憾万分的,并不值得什么。

马洛 (旁白)这个妞儿愈来愈叫我动情。(对她说)一定不会的,姑娘。我的心情已经给糟蹋了好久。我的自尊开始被热情融化。教育和财富的悬殊、严父的震怒,以及同侪的蔑视,也逐渐失去了分量;除了下定这个痛苦的决心外,没有什么可以使我恢复理智的了。

郝** 那就走吧,先生。我不再怂恿您留下。我的家世虽然也跟您来访的那位不相上下,我相信我所受的教育也不比她差;但是,没有相等的财富,这些优点又算得什么?您给我的些微赞赏,我只好以此知足;我只好承受您的挖苦,因为您志在财富。

郝嘉思先生和查理士爵士自后同上。

查理士 这儿,这个幕后。

郝先生 嗯,嗯,不要出声。我保证凯蒂终究会搞得他心烦意乱的。

马洛 苍天在上,姑娘,钱财向来是我最不屑一顾的东西。你的美貌使我一见钟情;因为谁能见而不动心呢?我跟你讲话,一直觉得你愈来愈美丽,愈动人,也愈给我深刻的印象。乍见是朴实平淡,现在则显得高雅纯洁。以前看似大胆任性,现在则让我觉得是出于绝对的天真和自觉的美德。

查理士 是怎么回事!他真叫我吃惊!

郝先生 我说过就是这样。嘘!

马洛 我现在决意留下,姑娘;家父的眼力我很清楚,只要一见到你,就会赞同的。

郝** 不行,马洛先生。我不愿留您,也不能留您。您以为我能忍受这种关系发生,以致将来没有后悔的余地吗?您以为我会卑贱得只凭一时的冲动,让您将来狼狈不堪吗?您以为我会喜欢那种由减损您的幸福而获得的幸福吗?

马洛 我发誓,我的幸福端视你鼎力赐予,除了未能看出你的优点外,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懊悔的。即使有违你的意思,我也要留下;虽然你不肯理我,我还是要以恭敬和殷勤来弥补过去的轻浮举动。

郝** 先生,我必须请您打消这个念头。我们淡然相识,就淡然分手吧。我可能有过一时半刻的轻浮;但是,说真的,马洛先生,您以为我会屈从一种由我表现贪利,由您表现轻率的结合吗?您以为我能接受一个十拿九稳、信心十足的仰慕者的说辞吗?

马洛 (跪下)这样像十拿九稳吗?这样像信心十足吗?不,姑娘,你愈向我展现优点,就愈增加我的羞愧和惶惑。就让我继续——

查理士 我按捺不住了。(趋前)查理士,查理士,你怎么骗我的!(马洛起身,转身面向父亲)这就是淡然,就是乏味的交谈吗?

郝先生 这就是你说的冷漠的藐视、呆板的谈话?你现在还有什么说的?

马洛 好叫人诧异!到底是怎么说的?

郝先生 这就是说,你可以爱说什么就说什么,说了又不算数。你可以私下向一位**求爱,却当众否认;你跟我们讲的是一套,跟小女讲的是另一套。

马洛 女儿!——这位**是令爱!

郝先生 不错,先生,是我的独生女。是我的凯蒂;不然还会是谁的?

马洛 哎哟,该死!

郝** 不错,先生,那位高挑而又斜眼瞟人的**,跟您认为的是同一个人。(屈膝行礼)您以温和、羞涩、多情而庄重的口气跟她说话的也是她;您以“仕女俱乐部”里那位大胆、热情而又讨人喜欢的碎嘴子跟她说话的还是她。哈,哈,哈。

马洛 妈的,简直无法忍受;比死还糟。

郝** 先生,您愿意让我们与哪种性格的人来交谈呢?是那位态度畏畏缩缩、两眼盯在地上、讲话低声细气并且讨厌伪善的绅士呢;还是那位吵吵闹闹、信心十足,并且跟曼崔普太太和老**毕迪·巴克斯金熬到凌晨三点钟的可人儿呢?哈,哈,哈。

马洛 哎哟,我的脑袋乱哄哄的,真该死。我不曾存心冒失,却招来屈辱。我非走不可了。

郝先生 我举手为誓,你不许走。我看这完全是一场误会,也很高兴真相大白。先生,我说,你不许走。我知道她会原谅你的。你不原谅他吗,凯蒂?我们都原谅你,勇敢些吧,年轻人。

一齐退至背景,郝**折腾着马洛。

郝嘉思太太与托尼同上。

郝太太 哼,哼,他们走了。让他们走,我不在乎。

郝先生 谁走了?

郝太太 我那位孝敬的侄女和城里来的那位韩士廷先生。就是跟我们那位羞涩的访客同来的那位。

查理士 谁?是诚实的乔治·韩士廷吗?他是个品格高尚的人,那位姑娘的选择够审慎了。

郝先生 那我举手为誓,我以他们的结合为荣。

郝太太 哼,就算他拐走了姑娘,却没有带走珠宝;留着珠宝在家里,也可以慰藉我们的心伤。

郝先生 杜洛西啊,你不会这么贪财吧?

郝太太 嘿,那是我的事,不用你管。

郝先生 但是,你知道,如果你儿子成年时拒绝娶他表妹,珠宝就要由她自行支配啰。

郝太太 不错,可惜他还没有成年,而她也不觉得应当等他拒绝。

韩士廷与奈维尔**同上。

郝太太 (旁白)怎么,回来得这么快。我倒开始觉得讨厌了。

韩士廷 (对郝先生说)我刚刚本来想跟您的侄女远走高飞的,现在弄得这么狼狈,就算是我的惩罚吧。现在我们回来,是要恳求您发发慈悲,主持公道。当初她父亲赞同这桩婚事,我才向她表达爱意;因此,我们的热情是有亲命的依据的。

奈维尔 自从先父谢世以来,我就不得不以虚情假意来避免遭受压迫。由于一时的轻率,我甚至打算放弃珠宝来保全自己的选择。但是,我现在已是妄念全消,希望因您的慈爱获得一位至亲拒绝给我的东西。

郝太太 啐,啐,这简直就像现代小说那种哭哭啼啼式的结局。

郝先生 无论如何,我很高兴他们回来要求归还应得的东西。过来,托尼。我现在为这位**向你提亲,你拒绝吗?

托尼 我拒绝不拒绝有什么用?你明明知道我要成年以后才能拒绝她,爹爹。

郝先生 我本来以为隐瞒你的真实年龄可能有助于你上进,才同意你母亲守密不说的。可是,我既然发觉她用得不对,现在只好宣布你已经成年三个月了。

托尼 成年了!爹爹,我成年了吗?

郝先生 三个多月了。

托尼 我倒要让你们看看我到底是怎样头一遭使用自由的。(拉着奈维尔**之手)在场的诸位先生请作证: 我,安东尼·兰普金,乡绅,以下空白,拒绝你这位无白可空的处女康丝丹斯·奈维尔成为我忠实合法的配偶。所以康丝丹斯·奈维尔可以嫁给她喜欢的对象,而托尼·兰普金又保有自由之身了。

查理士 啊,果断的少年!

韩士廷 可敬的朋友!

郝太太 不孝子!

马洛 快乐吧,亲爱的乔治,我衷心祝你快乐。如果我能说服这位小暴君不要过于霸道,该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韩士廷 (对郝**说)嗐,**,你的把戏已经耍到最后一场啦。我知道你喜欢他,也确信他爱你,所以你就要了他吧。

郝先生 (结合二人之手)我也这么说。马洛先生,她是个好女儿,也会是个好妻子;我相信你绝对不会为这场姻缘后悔的。现在就吃饭去吧;明天我们将集合教区里的穷人,这“一夜的误会”将以欢喜的清晨结束。孩子,要了她吧;你虽然搞错了情人,但是我希望你绝对不可搞错了妻子。(同下)

(张静二译)

赏析

《屈身求爱》于1773年上演,观众反应很好,有的评论家甚至将它誉为《第十二夜》(莎士比亚的著名喜剧)在英国舞台上的复活。

《屈身求爱》共五幕八景,本书节选的是最后一幕,也是整个戏剧的 部分。在这一幕中,查理士先生来到了郝宅,马洛说自己对郝思嘉**毫无感情,两人的见面“拘谨、客气而索然无味”(第一景),郝**则说马洛向他表示了“永恒的依恋”,面对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查理士一头雾水。托尼带着郝太太让马车绕圈子,“在烂泥里浸得湿透,在水沟里翻了车,在泥坑里进退不得,摇晃得变成了肉冻”(第二景),经过一番颠簸他们回到了郝家,而郝太太则以为已经离家四十里远,甚至把散步的郝先生当成强盗,跪地求饶,闹了个大笑话。第三景中,郝**继续冒充女侍,让查理士先生和郝先生躲在幕布后面,被蒙在鼓里的马洛向“女仆”道别,可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对郝**表达了爱慕之情,甚至跪地求婚。双方的父亲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从幕后走了出来,马洛才明白他屈身求爱的人正是郝**。与此同时,在托尼的帮助下,韩士廷和奈维尔**也终成眷属。

《屈身求爱》在设置两条线索时,精心构思,通过托尼将它们交织在一起,托尼虽然粗鲁无知、荒唐淘气,但又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种种的误会都是由他的恶作剧而起。马洛和韩士廷迷路时,恰好遇到托尼。在交谈中,马洛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说托尼“是个笨头笨脑的蠢材,是在他母亲的围裙带上养大、宠坏的”(第一幕第二景),这让托尼非常不快,决心捉弄他们一下。于是指点他们到郝宅,并说那是一家客栈。马洛信以为真,对“准岳父”郝先生呼来喝去,把郝**当成酒店女侍,才引出下面的闹剧。其实这一情节是以作者的亲身经历为蓝本的。哥尔斯密一次骑马旅行,夜里寻找旅店时,有人开玩笑把他引进了一户乡绅家,他在那里大摆排场,闹了大笑话。这件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构成了“一夜的误会”的情节基础。

在韩士廷和奈维尔的结合上,托尼的作用也不可小觑。托尼很热心地帮他们私奔,还从郝太太那里偷到了奈维尔的珠宝。眼看大功即将告成,不明真相的马洛竟将珠宝交给“老板娘”——郝太太保管。韩士廷写信给托尼约定时间,但因托尼不爱读书,目不识丁,密信被郝太太发现,他们的计划也随之泡汤。

《屈身求爱》语言自然,富有情趣,戏剧当中随处可见幽默诙谐的场面。如郝先生故意算错郝太太的年龄:“二十加上二十,正好是五十七。”(第一幕第一景);托尼在巧遇马洛时,这样说郝**和自己:“那女儿是个高大、邋遢、闲荡而长舌的五月柱——那儿子嘛,倒是个漂亮、有教养、有礼貌的年轻人,人人都喜欢。”(第一幕第二景)等等。

总体而言,《屈身求爱》结构精巧、语言高超,不愧为英国戏剧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杨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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