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说,女方要求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款,如果首付全部是男方出资,且房本上只写了男方名字,则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未来离婚涉及房屋分割,女方还款的部分视为借款,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这一点相信绝大多数家庭观、教育观、价值观正常的人都会认同,自己买的房如果自己不付款还让大众来评理,那实在是说不过去。这个算好的了。一个朋友妻子要求婚后买房,还要送一套给她父母住。她在家负责生育带娃。结果给朋友戴了绿帽,和大学那个没花钱得到她第一次的男生。首先,婚前买房,让双方有一个稳定的住所,对于两个人的感情和生活是至关重要的。证明你女友是想和你长相厮守的,做了长期打算的。
这一点相信绝大多数家庭观、教育观、价值观正常的人都会认同,自己买的房如果自己不付款还让大众来评理,那实在是说不过去。如果双方对这个事情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都能够奔着共同创造更好的生活这个方向去努力,一般没有什么争议。
如果不加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在物权上来讲,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其的增值部分,女方到时候是可以要求分配的!你好,从法律角度来讲一下房子的归属问题。婚前付首付款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如果离婚,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向对方给付房屋对价款(房贷加房贷相应升值部分的一半)。
您好,建议婚前还完贷款。如果婚前将贷款全部还完,房子就完全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使你结婚,房子也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依然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前没有还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万一离婚,还要支付一笔钱出去。虽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该方是需要补偿对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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