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约翰·克利斯朵夫》吧。
约翰·克利斯朵夫 约翰·克利斯朵夫
"John-Christophe" by Romain Rolland (1866 - 1944)
(法国)罗曼·罗兰 著
《约翰·克利斯朵夫》——在本世纪初向欧洲的知识分子们发出的热烈呼吁——无疑的是那个时代中最光辉的历史性文献之一。它笼罩着艺术性形象,并且用精炼的技巧写成,同时是从一个仁爱而敏感的性灵深处进发出来的呐喊,这个性灵敏锐地感到了资产阶级文化的衰落和一个腐败社会的精神崩溃。那一系列《名人传》,尤其是其中的《贝多芬传》,不过是一些先声,导引着这部雄伟的、充满了大气磅礴的思想与形象的艺术创作。
罗曼·罗兰在写这部小说以前曾经屡次宣称:世界要窒息了,必须打开窗子,让新鲜空气吹进来。这个观念在这部具有史诗规模的小说中表达出来,书中的情节在欧洲两个主要的国家——德国和法国展开着。作者描绘他的主人公时以当时汹涌澎湃的各种事件作为背景,同时述及20世纪初叶欧洲生活中极其纷繁的各方面,从文化艺术以至政治动态。
这里所说的一代无疑的是约翰·克利斯朵夫和罗兰自己的一代。克利斯朵夫在精神上感到骚乱,他深深地厌恶一切非人性的、矫饰和伪善的、使人的天性变成拘谨和畸形的东西,所有这一切都是罗兰本人的特性。这就是我们从他的作品中,首先是从他早年的日记中所认识的罗兰,那个高尚而不安定的、诚实与真挚的性格。
罗兰所刻划的世界“必须改造”。他所描述的一代已经“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了。事实上,他描绘的并不是那一代的生活,而是它的悲剧,就如他自己所说的。我们可以把这部作品称为乐观性的悲剧吗?我想是可以的,尽管小说中的主人公们和不再年轻的作者都受到了如许命运的打击和沉痛的幻灭。即使约翰·克利斯朵夫拒绝了改造旧世界的最有力的工具,工人阶级的运动,以为里面只是些自私的工人领袖在卑琐地争权夺利,我们还是可以这样说。即使约翰·克利斯朵夫不能理解法国工人阶级的革命精神和强大的创造力,即使他看不清工人阶级是革命的领袖,只有跟工人阶级联合起来知识分子才能有救并摆脱罗兰这一代的绝境,我们还是可以这样说。
事实上,罗兰在经过10年的劳动而完成这部史诗体小说时,还是和他在开始创作这部作品时同样地跟马克思主义疏远,这就决定了他对那一代人和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抱着“悲观”的看法,并在结束最后一卷的序言时说:“克利斯朵夫,我们必须灭亡,为了得到新生。”
真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只能灭亡,因为他已经耗尽了自己的力量,走到了人生旅程的尽头;如果再要前进,他就必须克服使他停顿的障碍物,就像许多别的诚恳的资产阶级民主人士一样,他们知道旧世界已经在崩溃了,但是他们不懂得只有社会主义革命的生气蓬勃的暴风雨才能扫除垂死的社会,使人类恢复自由,尽情地享受纯朴和欢乐的生活。
约翰·克利斯朵夫必须灭亡,为了在安纳特·李维埃尔的形象中得到新生。她是他的精神继承者,序言结束时的话无疑的是针对她所说的:“现在要轮到你们了,当代的人们,青年们!前进,把我们的身体当作阶梯,向前挺进吧。比我们更伟大、更幸福吧。”
安纳特·李维埃尔确实比她的先驱者们更幸福、更伟大。俄国革命以及千百万普通人用手和脑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使罗兰得到了如此深刻的印象,给他指出了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下一代应该走怎样的新道路。
[编辑本段]故事梗概
约翰·克利斯朵夫生于德国莱茵河畔的一座小城里。这个城市很美,红色的屋顶、浓郁的花园,散布在柔和的山岗下,倒映在灰绿色的莱茵河里。约翰的祖父米希尔和父亲曼希沃都是宫廷的音乐师。母亲鲁伊莎替人家当厨娘。祖父对父亲娶了一个女仆做妻子一直不高兴。他认为“既不门当户对,也不是音乐界的人”,而“一百多年来姓克拉夫脱的就没娶一个不懂音乐的媳妇”。
约翰长得丑,小时也很淘气。但他有强健的体格,倔强的个性。一位富家太太赠送了几件衣服给约翰穿,被富家的孩子认出,他受到讥笑,约翰便打了富家的孩子一顿。结果,约翰被母亲拉到那个太太面前赔不是,他感到十分地懊恼。
祖父常常带约翰去散步,讲历史上伟大的人物,如雷果卢斯、阿米奴斯、律左、科纳等,并经常提到那征服过欧洲的拿破仑。约翰的父亲曼希沃是个酒鬼,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但他发现自己的儿子是个音乐天才,便带他去参加音乐会,亲自教他功课。约翰爱幻想,爱大自然,有着丰富的联想。他在风雨、阳光、河流中,都能体味出音乐的美。可是父亲却用老一套的教育方法和呆板的练习曲折磨他,使约翰“骄傲与自由双方面都受到侮辱与损害”。他在练习音乐时,故意和爸爸刁难,结果他受到重重的责打。祖父对他说:“为着人类最美最崇高的艺术,为着抚慰人类造成人类光荣的艺术而吃些苦是值得的。”
一次,祖父带他上戏院看歌剧演出,约翰很受感动。在回家的路上,祖父告诉他音乐是超凡的艺术,他说:“你瞧,音乐家职业何等美妙!还有什么会比创造这些神奇的景色更光荣?这无异做了尘世的上帝。”祖父的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不久,歌剧的作者法朗梭阿·玛丽·哈斯莱来到这座小城,他将亲自主持他的剧本演出,并担任乐队指挥。约翰目睹了哈斯莱如何被狂热的群众包围,受到热烈欢迎的场面。演出后,约翰还受到哈斯莱的接见。于是他想自己将来要做个象哈斯莱那样受欢迎的音乐家,“制作如哈斯莱一样的作品,成为一个大人物”。
约翰醉心于创作。祖父把他在钢琴上弹出的曲调,整理编成《童年的娱乐:歌、默奴哀、华尔兹进行曲》,并署上“约翰·克利斯朵夫全集卷一”的字样。这使约翰得意非凡,他在内心喊着“我是一个作曲家、一个伟大的作曲家”了。祖父以做名人和出名来引诱他。这时约翰才六岁。
但约翰从舅舅那里,则接受了另一种教育。他舅舅名叫高脱弗烈特,是个流浪小贩,常出没于大自然和乡间。祖父和父亲都瞧不起他。但他是个自由独立的人,他懂得很多古老的谣曲,并能在大自然中体验出音乐的美,歌唱得十分动人。他告诉小约翰说,唱歌是心的声音,“一个人需要唱、应当唱的时候才唱,不应为了娱乐而唱。”他要外甥不要去编什么新的歌,不要去做大人物。他说:“何用你唱歌呢……难道它们(指大自然)不比你所能作的一切唱得更好吗?”约翰把自己作的曲子唱给舅舅听,舅舅说:“这多难听!”并指出约翰是“为写作而写作的,你为要做一个大人物,为要叫人佩服才写的”,这样的东西是不能打动人的。他还说:“你在屋内所写的一切全不是音乐,屋内的音乐等于屋内的太阳。音乐是外面的。”舅舅和祖父、父亲的文艺观根本不同:舅舅是为生活而艺术,祖父、父亲是为艺术而艺术。
祖父把约翰作的《童年的乐趣》题献给雷沃博大公爵,并特地为约翰组织了一次音乐演奏会,大公爵也亲自出席了。约翰演奏得很成功。公爵称他为“再世的莫扎特”,并送给他一块金表。而约翰却向公爵**透露:乐曲中最优美的一节《脱利奥》是祖父的作品,冒充为他的。
约翰满十一岁了,他向圣马丁寺的琴手弗洛李昂·霍才学“和声学”。这一年,他被公爵任命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提琴手,仅次于他的父亲。祖父和父亲都为他感到高兴。但他看到人们把他看作是大公爵豢养的珍禽异兽时,感到羞愧。一次,他向瞧不起音乐的丹奥陶伯伯(商人)吐唾沫,父母亲不敢得罪这有钱的亲戚,命令约翰跪下赔礼,他更加感到气恼。他羡慕舅舅过着独立自由的生活,对谁也不巴结。
不久,祖父中风死了,约翰很伤心,对天伸着小拳头,诅咒上帝夺去了他的爷爷。父亲仍常喝酒,宫廷演出时他老迟到。约翰便被提升为第一提琴手。接着父亲被爵府辞退了。这样一来,约翰在十四岁上便担负起抚养父母兄弟的担子(他有两个弟弟)。
约翰被乐队的指挥多皮阿·帕弗邀请到乡间去野餐。在船上他结识了一个金发少年、富商的儿子奥多·狄哀纳。他们很谈得来,约翰向他表白了自己独立自由的性格,他说:“我有一双好手,一颗好脑袋,永远会挣得我的面包。”他蔑视金钱,藐视一切篱垣以及“禁止通行”、“惩罚不贷”等限制人们自由,保卫神圣产业的告示。这次结识之后,约翰对奥多的亲热,发展到产生变态自私心理的地步,只要奥多和别的朋友接近,他便嫉妒得要命,声称他失去了奥多,他将自杀,也杀死奥多。直到奥多升大学了,他们的友谊才逐渐疏远起来。
参议官克里赫新寡的夫人和女儿迁居到她出生的城市来了。她和约翰是邻居。这位夫人听了约翰在音乐会上的演奏,便邀请他参加她家的茶会。她喜欢约翰那“正直、勇敢,还有那坚毅耐苦的精神”和他那“笨拙、丑陋”的外貌。她聘请约翰为自己的十五岁的女儿弥娜上钢琴课。约翰答应了。不久,他便爱上了这位小姑娘,并以“将来要做一个大艺术家”向她许愿。但她的母亲不同意这门亲事,她直白地告诉约翰说,以他的出身、门第和财产都没有资格娶她的女儿。弥娜听从了母亲的意旨,对约翰开始疏远起来。约翰很气愤,他写信给夫人说:“一切自命高贵而没有高贵心灵的人,我鄙薄他,当他如一块污泥。”
约翰父亲因酒醉掉到沟里淹死了。失恋、丧父,使约翰产生了这样的认识:“他看到人生是一场没有休息,没有侥幸的战斗,凡是要成为无愧于‘人’这名称的人,都得时时刻刻向着无形的敌人抗战:天性中致人死命的威力,摇惑人心的欲望,暧晦幽密的思想,那些使你堕落、使你毁灭自己的念头都是这一类的顽敌。”他听见了自己的“上帝”在呼喊:前进吧,前进吧!永远不要歇息!这时他才十五岁。
约翰和母亲搬到祖父的朋友于莱家居住。他的大弟弟洛陶大进了丹奥陶伯伯商店工作,二弟恩斯德到航船上去做事。老于莱和自己的女儿女婿住在一起。他外孙女洛莎是个十五岁的姑娘,生得不美,但她挺能干活,而且热烈地崇拜约翰。老于莱想把外孙女许配给他。约翰却爱上了开小杂货铺的年青寡妇萨皮纳。
萨皮纳是个慵懒的、苍白的、病弱的女人。她连自己的小店铺也懒得经营,把顾客都打发走了。约翰则认为她是个自由的人,不受任何约束。萨皮纳也爱约翰。他们一同到乡下萨皮纳的哥哥家过了一晚。这事被老于莱一家知道了,认为约翰道德败坏,对他怀有敌意。约翰被人邀请到科仑和杜赛道夫两地演奏。回来时,萨皮纳患流感死了。洛莎第一个把这消息告诉他。约翰感到世界构造得很不好:“爱人的不被爱,被爱的不爱人,爱而被爱的又迟早有分离的一天。”约翰开始放纵了。他勾搭上了帽子店的女职员阿达,和她在乡间小客店住了一晚。这事被宣扬出去,闹得满城风雨。约翰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指责,连爵府也没放过他。老于莱一家更是气愤。从此,洛莎对他也死了心。阿达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她和约翰好了一阵子,不久,又和约翰的弟弟恩斯德好上了,把约翰抛弃了。约翰感到苦恼,他对舅舅高脱弗烈特说,他有过志向,也奋斗过,但一点也不中用,蹉跎了人生。舅舅告诉他说:“人是不能为所欲为的,志向与生活是两件事情,应该自寻安慰,主要是勿灰心,继续抱着你的志向,继续生活下去,其余的便不由我们作主了。”
约翰对德国的音乐作了改革的尝试。他憎恨无热情的作品,认为人生一切的欢乐只是创造的欢乐:爱情、天才、行动--都是独一无二的火焰喷射出来的花朵。他对过去崇拜的音乐大师重新进行评价。人们都说他是“标新立异”。大公爵也对他说:“听您的说话,先生,有时竟让人疑心您不是德国人。”约翰指挥自己的音乐新作演出,大公爵未到场,演出遭到了失败。但约翰认为:“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决心要把“德国人的口味彻底洗涤一下。”
一个法国喜剧团路过约翰居住的小城市。约翰认识了其中一个女伶奥弗丽。她告诉他巴黎是个自由的城市,“没有什么党派来左右人家的名誉和成败”,“不压抑无名的天才”等,使得约翰产生对巴黎的向往。一位法国家庭女教师安多阿纳德很想看一次本国喜剧团的表演,因买不到票,约翰便将自己的戏票送给她去看。之后,安多阿纳德竟被东家当作是约翰的情妇,被辞退了,这事使约翰很难过。
约翰创作的歌剧《依斐日尼》,在本城举行公演,但音乐不投合观众的口味,演出又一次遭到失败。接着,约翰便从事音乐批评工作,对时行的音乐进行猛烈的抨击。大公爵便当面警告他,不要作一个社会主义的音乐家,还禁止他在攻击公爵的报纸上写文章。约翰反驳说:“我不是您的奴隶,我爱说什么就说什么。”结果公爵把他撵出宫廷乐队。约翰失去了靠山,生活也难以维持了。 不久,他舅舅也死了。约翰感到空虚和孤独。
一次,在一个乡村节日的舞会上。约翰看到一个军官在打一个不愿和他跳舞的姑娘,他挺身而出,打抱不平。结果引起一场斗殴。村民和士兵冲突起来,约翰在混战中,打死了一个下士,立即受到追捕。他来不及回城和母亲告别,便搭火车逃离德国,到法国去了。
约翰来到巴黎,举目无亲。他去找过去相识的朋友狄哀纳和高恩帮忙,却遭到冷遇。出版商高恩对他说:“法国是女性的……假使您想成功,也得利用这一点。”约翰走投无门,只好为一家肉店老板的女儿教授钢琴课。巴黎给他的印象是“一个混乱的社会,被专制蛮横的官僚政治统治着”,真正爱好音乐的人太少了;剧场庸俗呆板,充满旧的、形式主义的东西,而文坛则“充满女性和女性化的男人”,“精神卖*的风气似乎到处弥漫着。”这里有数不清的出卖娱乐的商人,其中有旧式国粹派,也有现代式的巴黎化的犹太人。由于出版商高恩的介绍,约翰进入巴黎交际场中,亲自看到了女人在巴黎社会中占有最高的地位,“男子制造作品,女人制造男子”。高恩还领他到戏剧院去,约翰在那里看到“凶杀、强奸、疯狂、酷刑、挖眼、破肚:凡是足以震动一下太文明的人的神经,满足一下他们隐蔽的兽性的景象,无不具备”。高恩自称是个艺术家,他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约翰毫不客气地对他说:“你们都是伪善之徒”,你们“用‘艺术’和‘美’的名词来遮饰你们民族的荒*。为艺术而艺术!……嘿!多庄严的信仰!”
约翰在教课中认识了一个青年女学生高兰德·史丹芬,她是汽车制造商的女儿,和她一同学钢琴的还有她的表妹意大利人葛拉齐亚。她们都崇拜自己的老师。尤其是葛拉齐亚十分尊敬约翰。但不久,她被父亲接回意大利去了。
巴黎音乐界感到约翰是个艺术巨人。但他们尽量破坏他写的作品,免得他出名。他们信奉一句箴言:“我的杯子不大;……但我……在别人的杯子里喝。”
约翰写了剧本《大卫》,被社会党议员亚希·罗孙看中,他要拉其情妇担任剧中主角。经试演,这个女人的声音恶俗不堪。约翰坚决要把她撤换,结果和罗孙闹翻;约翰在一气之下,撤回了自己的作品。
在一次夜会上,给翰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奥维德·耶南。他是个破产的银行家的儿子。其姊姊安多阿纳德,就是约翰在德国时送戏票给她而被解雇的女教师。奥维德生性温婉,姐弟皆爱好音乐。他一直由姊姊照顾着,安多阿纳德以当家庭教师的收入来维持弟弟的上学和生活。她在德国被辞退后,回到巴黎,不久前患肺炎死了。约翰为此感到很伤心。他和奥维德的感情更加亲近了。后来,他们搬住在一个寓所里,以当家庭教师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奥维德“有精明头脑,病弱身体”,约翰则“有着坚强的力量,扰攘不安的灵魂。一个是盲人,一个是瘫子”。奥维德醉心于宗教,“热诚祝望建立一个基督教共和国”。约翰则认为奥维德只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对奥维德说;“你们沉溺自由,忘记了人生。”
这对朋友感情上很融洽,但他们的气质完全各别。一个浪漫派,一个现实派,一个善于幻想,一个要求行动。约翰主张法国人应“团结起来打扫房子”,不能让少数坏蛋把人们踏在脚下,不要等拿破仑再世,才去改造世界。而奥维德则说:“暴力是我所厌恶的”,“我们的国家可不能为仇恨而建设”。他相信法国“潜在的德性,光明与理想主义的力量”,并极力反对共产主义和工人革命。他“梦想建立一个友善的欧罗巴,集中全部努力来造一个更公平更近人情的世界”。
这时期,约翰认识了一个工程师的女儿雅葛丽纳·朗依哀。约翰很爱她,但他看到自己的朋友奥维德也在爱她,便主动退出,让他们结合。不久,奥维德和雅葛丽纳结婚了,并到意大利作蜜月旅行。约翰失去唯一的朋友,感到很孤独。但他仍孜孜不倦地在进行音乐创作。这时他的艺术思想起了变化,“变得更宽广更富于人间性。他不希望音乐只成为自己的独白,自己的言语,更不希望一种只适用于内行的复杂艰深的结构。他要音乐成为和人类沟通的桥梁。唯有和别人密切相连的艺术才是有生命的艺术。”约翰曾写信给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请求他把他的“歌”集寄给他,但没有得到回信。正如歌德不理修倍尔脱与斐里奥士把杰作寄给他一样。
奥维德旅行归来,当了一名中学教师,仍然和约翰搬住在一起。新婚妻子不满意奥维德的冷静,她喜欢约翰的热烈。她想把两人都抓到手里。约翰为了忠于朋友,只好搬开。出版商哀区脱收买了约翰的作品,并把它篡改出版,这使约翰很生气,他买回了自己全部的作品,因为他不愿意出卖自己的思想。
在一次奥国大使馆举行的晚会上,约翰遇见了过去的学生葛拉齐亚,她已经出嫁了,丈夫是奥国大使馆的青年随员,一位贵族世家的子弟。葛拉齐亚在巴黎已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当时巴黎报纸正要诋毁约翰,靠了葛拉齐亚在暗中调停,挽救了他的名誉。同时,她还设法使报纸刊登恭维约翰的文章。另外,她正在发动一次运动,让德皇赦免约翰先前的杀人罪,把他当作天才的艺术家加以特别宽容。约翰对自己的学生十分感激,甚至疯狂地爱上她,但她只给他一种恬静的友谊。
雅葛丽纳生了个男孩。过不久,她爱上了一个风月场中的老手--巴黎的一位作家,丢下儿子和他一同私奔了。奥维德为此受了很大打击,情绪消极,他感到痛苦在社会上触目皆是,社会简直是一所医院,世上“最惨的还不是贫穷与疾病,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残忍”。他除教养儿子外,开始做慈善事业。约翰则不相信将来会有公平合理的社会。他只“相信人生的情绪和艺术的情绪是真实的”。这时,他受到平民的吸引,想创作一些大众化的艺术,甚至他和工人接近起来。但他反对社会主义,而愿意站在蒲鲁东工团主义的一边。在艺术与政治的关系上,他认为“不能拿艺术去替一个党派服务”,“艺术家好比一支罗盘针,外边尽管是狂风暴雨,它始终指着北斗星”。同时,他认为“艺术品既不在金钱之上,也不在金钱之下,而是在金钱之外”。
巴黎工人举行“五一”示威游行。约翰和奥维德虽不属于任何党派,但他们受群众高昂的激情的鼓舞,也参加了工人游行的队伍。在游行时,警察和工人发生了冲突。奥维德被人群踩倒,约翰则打死了一名警察。这样一来,约翰在巴黎呆不住了,工人们掩护他出逃,并把他送到瑞士。约翰参加游行和打死警察,只是一时的冲动,并没有什么政治目的和信仰。他杀了人,“可不明白为什么杀的”,也“不懂自己怎么会参加”游行。
奥维德因伤重,过了不多久,他死了。约翰在瑞士闻讯后,要赶回巴黎为朋友复仇。但他走错了路,走到了德国边境的村庄。这里他遇见了老相识勃罗姆医生。在医生挽留下,约翰在他家担任了家庭教师的职务。这时,他对艺术作了新思考。一方面,他感到不能靠作曲来逃避现实;另一方面他不明白为谁而写作,甚至“他觉得艺术一无用处,填补不了死亡造成的空虚”。
勃罗姆的妻子阿娜出身于富商家庭,她歌唱得很好,约翰陪她到郊外野游,他用音乐“打开了她的心灵--重门深锁的密室”。他们竟发生了肉体关系。约翰欺侮了恩人的妻子,他苦闷得想自杀。于是,他辞别勃罗姆一家,出外旅行。但过了半个月,他又感到离不开阿娜,回来了。他和阿娜的关系,渐渐被人察觉了。阿娜开煤气自杀,约翰恰巧发现了,救了她。然后,他下决心离开了医生的家庭。
约翰在瑞士一个山村隐居起来,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他对人生进行了紧张的探索,并感到他“没有力气”再进行战斗和反抗了。他要在走向死亡的道路上寻找活的灵魂。终于他找到了,这就是信仰上帝。于是“生命回来了,而克里斯朵夫心中的爱也醒过来了,得到上帝恩宠的灵魂简直是一桩奇迹”。他感到过去自己有两种性格:“一个是创造的艺术家,完全不问道德效果;一个是行动者,喜欢推理的,希望他的艺术有道德的与社会的作用。”现在这矛盾消除了,他认为艺术和太阳光一样,“太阳既非道德的,也非不道德的,它是生命,它战胜黑暗,艺术亦然如此”。
一个巴黎的朋友经过瑞士来约翰隐居的地方拜访,并告诉他,他的作品在欧洲各地演奏,获得极大的成功;他在德国杀人的旧案经葛拉齐亚帮忙也已撤销了,在巴黎打死警察的事也逐渐被人遗忘了。约翰屈指算算,他逃离巴黎已快十个年头了。
在一个明朗的夏季。约翰的学生葛拉齐亚带着两个孩子来瑞士疗养,她已经新寡了。约翰和她相会后,重新燃起热情,但她仍然只给他一种恬静的友谊。秋天,约翰到罗马去找她,表示要和她结合。葛拉齐亚回答说,她对婚姻已没有信心了,而且他们两人的性格很不同,难免会发生冲突的,从而拒绝了他。在意大利逗留期间,约翰接到巴黎方面的邀请,要他在几个音乐会上担任乐队的指挥。葛拉齐亚劝他接受下来。这样约翰便起程重返巴黎了。
约翰到巴黎后,给葛拉齐亚写信,告诉她巴黎没有改变,“可是我,我改变了,不敢再对他们严厉了”,并说:“你瞧,我老了,不会再咬人了,牙齿钝了。”经过十年隐居的生活,约翰的确变了。但他在巴黎受到热烈的欢迎,演出也很成功,连反对他的敌人也捧他了。他对巴黎生活也“感到兴味”,不再刺人了。
奥维德的孩子乔治已长大成人。他很爱好音乐。一天,他来找约翰伯伯,要求接纳他当学生。约翰想起和他父亲的友谊,自然是满口答应了。不久后,葛拉齐亚也带了两个孩子从意大利来到巴黎。她的十一岁的女儿叫奥洛拉很象母亲,也向约翰学音乐。这样约翰便竭尽全力去培养这对少年,并有意促使他们结合起来。不久葛拉齐亚死了,约翰悲痛欲绝。
约翰晚年,仍继续从事创作,但作品的性质已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约翰早年作品是雷雨,晚年作品便变得恬静了,它象“夏日的白云,积雪的山峰”。
乔治和奥洛拉的婚礼是在罗马举行的。约翰亲自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但在他们结婚前两天,约翰得了肺炎,从教堂回来时,他晕倒了。他为了不妨碍新婚夫妇的蜜月旅行,并没有把自己的病告诉他们。在患病中,约翰对自己的一生作了回顾。他认为“我的目的达到了”,“青年时期拼命的努力……顽强奋斗,为了要跟别人争取自己生存的权利,为了要在种族的妖魔手里救出他的个性。便是胜利后,还得夙夜警惕,守护他的战利品……友谊的快乐与考验,使孤独的心和全人类有了沟通。然后是艺术的成功,生命的高峰……不料峰回路转……遇到了丧事、情欲、羞耻--上帝的先锋队,他倒下了……劈面遇到上帝……努力在主替我们指定的范围内完成主的意志。”最后,他死了。
圣者克利斯朵夫背一个小孩过河。这孩子很重,他便是“即将来到的日子”。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再见了,可鲁》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凶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读书笔记范文>四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回答者:842534917 - 试用期 一级 2-1 16:37
《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几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涯,而且还大胆地控告了封建贵族阶层的无耻和蜕化,指出他们的种种虚假、狡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定解体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层和社会的必定解体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酷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层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捐躯者;所批评和否认的是封建社会的虚假品德和不正当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需谋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憧憬的约束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咱们展示了这场无声的比赛。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恋情故事浓缩了这场比赛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谋求始终不弃。咱们感叹贾、林两人恋情的悲剧的时分,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主要要素:林黛玉的清高的特性,她的特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交融”,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
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长歌行》)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罗隐)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三国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读一书,增一智。
不吃饭则饥,不读书则愚。
不向前走,不知路远;不努力学习,不明白真理。
树不修,长不直;人不学,没知识。
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
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
劳动是知识的源泉;知识是生活的指南。
知识是智慧的火炬。
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
茂盛的禾苗需要水分;成长的少年需要学习。
星星使天空绚烂夺目;知识使人增长才干。
造烛求明,读书求理。
粮食补身体,书籍丰富智慧。
世界上三种东西最宝贵——知识、粮食和友谊。(缅甸谚语)
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英国谚语)
积累知识,胜过积蓄金银。(欧洲谚语)
谦虚是学习的朋友
泰山不是垒的,学问不是吹的。 天不言自高,地不语自厚。
水满则溢,月满则亏;自满则败,自矜则愚。
包子有肉,不在皮上;人有学问,不挂嘴上。
不实心不成事,不虚心不知事。 不自是者博闻,不自满者受益。
虚心的人,常想己之短;骄傲的人,常夸己之长。
自赞就是自轻。 自满是智慧的尽头。
如果有了胡子就算学识渊博,那么,山羊也可以讲课了。
成就是谦虚者前进的阶梯,也是骄傲者后退的滑梯。
吹嘘自己有知识的人,等于在宣扬自己的无知。
言过其实,终无大用。 知识愈浅,自信愈深。
讷讷寡言者未必愚,喋喋利口者未必智。
宽阔的河平静,博学的人谦虚。 秀才不怕衣衫破,就怕肚子没有货。
山不厌高,水不厌深。 骄傲是跌跤的前奏。
骄傲来自浅薄,狂妄出于无知。 骄傲是失败的开头,自满是智慧的尽头。
说大话的人像爆竹,响一声就完了。 鉴难明,始能照物;衡唯平,始能权物。
谦虚是学习的朋友,自满是学习的敌人。
赶脚的对头是脚懒,学习的对头是自满。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虚心的人学十算一,骄傲的人学一当十。
强中更有强中手,莫向人前自夸口。 满足现在的成就,就窒息了未来。
喜欢吹嘘的人犹如一面大鼓,响声大腹中空。
人唯虚,始能知人。 满招损,谦受益。 满必溢,骄必败。
知识贮藏在谦虚的大海中。(朝鲜谚语)
学问多深也别满足,过失多小也别忽略。(蒙古谚语)
懂得自己无知,说明已有收获。(拉丁美洲谚语)
学问学问,不懂就问
刀钝石上磨,人笨人前学。 以人为师能进步。
试试并非受罪,问问并不吃亏。 善于发问的人,知识丰富。
不听指点,多绕弯弯。 不懂装懂,永世饭桶。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不能则学,不知则问,耻于问人,决无长进。
学问渊博的人,懂了还要问;学问浅薄的人,不懂也不问。
井淘三遍吃好水,人从三师武艺高。
手指有长有短,知识有高有低。 学无前后,达者为师。
边学边问,才有学问。 若要精,人前听。
只要是有益的话,小孩的话也要听。
要学蜜蜂采百花,问遍百家成行家。
老姜辣味大,老人经验多。 请教别人不折本,舌头打个滚。
怕问路,要迷路。 嘴勤不走冤枉路。
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英国谚语)
不问的人永远和愚昧在一起。(东非谚语)
耳朵没有底,可以从早听到晚。(非洲谚语)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一艺之成,当尽毕生之力。
一个不想蹚过小河的人,自然不想远涉重洋。 针越用越明,脑越用越灵。
学在苦中求,艺在勤中练。 不怕学问浅,就怕志气短。
才华是血汗的结晶。 才华是刀刃,辛苦是磨刀石。
上如阶尽管费力,却一步比一步高。 不经过琢磨,宝石也不会发光。
心专才能绣得花,心静才能织得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时时学,不怕千万卷。 多练多乖,不练就呆。
只有努力攀登顶峰的人,才能把顶峰踩在脚下。 困难是人的教科书。
汗水和丰收是忠实的伙伴,勤学和知识是一对最美丽的情侣。
学习如钻探石油,钻得愈深,愈能找到知识的精髓。 先学爬,然后学走。
心坚石也穿。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勤勉是成功之母。
好高骛远的一无所得,埋头苦干的获得知识。 百艺通,不如一艺精。
同时赶两只兔,一只也捉不到。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过来当师傅。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学习如赶路,不能慢一步。
学问之根苦,学问之果甜。 学问勤中得,富裕俭中来。
注意力是智慧的门户。 要得惊人艺,须下苦功夫。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绣花针。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常说口里顺,常做手不笨。 最淡的墨水,也胜过最强的记性。
搓绳不能松劲,前进不能停顿。 瞄准还不是射中,起跑还不算到达。
没有艰苦的学习,就没有最简单的发明。(南斯拉夫谚语)
谁游乐无度,谁没空学习。(法国谚语)
谁要懂得多,就要睡得少。(亚美尼亚谚语)
知识好象砂石下面的泉水,越掘得深泉水越清。(丹麦谚语)
知识需要反复探索,土地需要辛勤耕耘。(尼泊尔谚语)
学如驾车登山,不进就退。(日本谚语)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读了懂不了,用处也不大。
一窍通,百窍通
心里没有眼,有眼也无用。
仔细考虑一天,胜过蛮干十天。
吃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
尽信书,莫如无书。
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
没有意志的人,一切都感到困难;没有头脑的人,一切都感到简单。
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
闻而不审,不若无闻。
读书不知义,等于嚼树皮。
吃饭不嚼不知味,读书不想不知意。
读书不想,隔靴挠痒。
温故而知新。
刀越磨越利,脑越用越灵。
身怕不动,脑怕不用。
强记不如善悟。
思索,就是跟自己争论。(西班牙谚语)
一次深思熟虑,胜过百次草率行动。(南斯拉夫谚语)
知识无底,学海无涯
万川归海海不盈。
山上的石头能背完,河里的流水能舀干,世上的知识学不完。
书囊无底。
生命有限,学问无涯。
走不完的路,知不完的理。
学如积薪,后来者居上。
学到知耻处,方知艺不精。
到处留心皆学问。
泉水挑不干,知识学不完。
做到老,学到老,活到八十还学巧。
聪明的樵夫,应该是既善于砍柴,也善于磨刀的。
聪明来自见多识广。(阿拉伯谚语)
不愿看的人,比瞎子还瞎;不愿听的人,比聋子还聋。(法国谚语)
学者的一天,比不学无术的人的一生还有价值。(阿拉伯谚语)
数不尽的土粒,渡不尽的学海。(蒙古谚语)
知识无底,学海无涯。(蒙古谚语)
时间是宝贵的财富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少而不学,老而无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太阳落山了,人才感到阳光的可贵。
记得少年骑竹马,转身便是白头翁。
有钱难买少年时。
失落光阴无处寻。
节约时间就是延长寿命。
守财奴说金钱是命根,勤奋者看时间是生命。
时间是最宝贵的财富。
你和时间开玩笑,它却对你很认真。
补漏趁天晴,读书趁年轻。
把握一个今天,胜似两个明天。
清晨不起早,误一天的事;幼年不勤学,误一生的事。
等时间的人,就是浪费时间的人。
最珍贵的财富是时间,最大的浪费是虚度流年。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
挥霍金钱是败坏物,虚度年华是败坏人。
谁把一生的光阴虚度,便是抛下黄金未买一物。
珍宝丢失了还可以找到,时间丢失了永远找不到。
懒人嘴里明天多。
一日无二晨,时过不再临。
熟读游泳学,不如下大河
人在山外觉山小,人进山中知山深。
万事莫如亲下手。
荆条编小篮,看着容易做着难。
不见不识,不做不会。
不下水,一辈子不会游泳;不扬帆,一辈子不会撑船。
不爬崎岖的高山,不知大地的平坦。
见识,见识,不见不识。
天平是轻重的衡量器,实践是是非的试金石。
发一回水,澄一次泥;经一回事,长一回智。
有钱难买经验多。
有知识不会运用,如同耕耘而不播种。
闭眼怎看三春井,出水才看两腿泥。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听不如看,看不如干。
近水知鱼性,靠山识鸟音。
经常出门的孩子,比父母知道的多。
读千赋者善赋,观千剑者晓剑。
读书如果不与实际结合,知识不过是天空的浮云。
站在森林外边,就不能完全了解森林。
欲知对岸事,就要渡过河。
聪明人听到一次,思考十次;看到一次,实践十次。
舞剑是一回事,作战是另一回事。(朝鲜谚语)
打铁才能成为铁匠。(法国谚语)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长歌行》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陈寿《三国志》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三国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
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陶渊明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诸葛亮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礼记》
名人小故事
有次,苏格拉底在街上行走,有人用棍子打他的背,痛得他无法站立而蹲下去,但很快的,他又若无其事的站起来。目睹整个经过的旁人,看见他没有任何的反应,好奇的问他:你挨打,为什么不还手?苏格拉底微笑地回答:当一只发野性的驴踢你时,你会还它一脚吗?
*萧伯纳年轻时喜欢骑单车,有一次跌断腿骨,他的女同学很体贴的照料他,萧伯纳担心自己意志不坚,会向这位女同学求婚,他决定溜走.可是不小心从楼梯上跌到楼梯下,两条腿都跌坏了结果他果然问她肯不肯跟自己结婚.当女同学点头时,萧伯纳昏了过去.
*一位女士对毛姆说:我和一位男士相处很久,可是不敢断定,我是不是爱上了他.这位名作家对恋爱的考验有非常独特的看法,他说: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测验你是否真正爱上他,你愿意不愿意用他的牙刷刷牙
*有人问大仲马说:你为什么可以泰然步入晚年呢?他大不以为然地反驳说:我花尽了一生的时光才活到了今天.
*唐代名相房玄龄,未做官时,有一次患重病,对他太太卢氏说:我若病死,你不要守寡,要再嫁.卢氏到房内,挖出一只眼睛以示终身不改节.后来房玄龄病愈,一直升到宰相高位,始终对夫人极为尊敬.
*女小说家阿加撒.克里斯蒂的丈夫是个考古学家,有一次,在一个集会上有个朋友问他:像你这样富有想象力的女人,嫁给一个玩古物的人,你感觉如何?这位侦探小说家说:考古学家是最理想的丈夫,你想,愈是老的东西,他愈是喜欢.
*伏尔泰于一七二七年访问英国,他发现英国人非常仇视法国人,一群英国人向他怒吼:杀了他,把这个法国人吊死!伏尔泰说:英国人!你们因为我是法国人而要杀我.难到因为我不是英国人而受的惩罚还不够吗?英国人听了哈哈大笑,居然一路送他安返寓所。
*卓别麟能编,能导,能演,是不可多得的全能影人.有一次,他召开影片摄制会议,一只苍蝇在他四周绕着圈子飞.起初他用手打几下,没有打到,就要了一个苍蝇拍.会议进行中,他就握着苍蝇拍,摆出打苍蝇的姿态,眼睛狠狠地望着那苍蝇.可是打了三次,都没有打到.后来苍蝇就在他面前的桌上,他慢慢地拿起苍蝇拍,正要作死命一击时,忽然放下手中武器,让苍蝇飞走.旁边在座的人看了,就说:为什么你不把它打死?这位谐星耸了耸肩,说:这只不是方才那只!
*李白死后遗体葬在采石江头,往来诗人都在他墓上题诗.有人写了一首绝句:采石江边一坏土,李白诗名耀千古;来的去的写两行,鲁班门前掉大斧.
*欧阳修晚年,每天把生平所写的文字,加以修改,用心极苦.他的夫人叫他不要修改了,说:何必这样折磨自己?难道还怕老师责骂?欧阳修笑道:不怕先生骂,却怕后人笑.
*林肯有一次梦见自己参加集会.他走路时,众人就让出一条路来,让林肯走过.这时在一大群人中,有一个悄悄地说:他只不过是一个面貌平凡的人.林肯听了,就说:朋友,上帝喜欢面貌平凡的人,所以他生了许多面貌平凡的人.
*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谈自己的成功秘诀:我以为我自己最大的优点,是能够鼓起人家的热忱.要叫人家能够尽心竭力,最好的办法是赏识他,赞美他,上司的指摘,是最容易消灭部署的信心的.我还没看见一个人,在被吹毛求癖时,能比在被赞赏时把事情办的更好.
*美国哈佛大学校长爱略华说:我觉得哈佛现在的确可以称为知识宝库.不过我在想,哈佛之能成为知识宝库,是由于大一新生带来了知识来,而大四毕业生却只带了一点点知识离校.
*德国名医寇杜斯有一次宴客,站在主人立场,他得把桌上的烤猪切开,分给宾客.他用刀先在烤猪胸部直剖一刀,接着又交叉地剖上一刀,然后把切碎了塞入猪肚中的香菇和其它填料,用快又卓越的手法拉出来.接着又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只皮套,从皮套里抽出手术用针线,把割开的胸部缝起来.缝好后他就拍拍烤猪胸部,笑着对宾客说:只要小心调查,好好照顾他,不久就可以下地走路.
*美国哈佛大学名教授凯屈莱奇是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有一次他在讲坛上教授莎士比亚课程不小心一脚踏空,跌到讲坛下面.他站起身来,气势巍峨对那些学生说:教了四十年书,这是我第一次跌落到听众一样的水平!
*有一次,某处举行模仿卓别麟演技比赛,参加的人有三四十人之多,卓别麟自己也隐名参加,结果他得的竟是第三名,卓别麟觉得这是他一生最大的笑话!
*美国史密斯女子大学有个女学生,有一次因赴男朋友约会而迟归宿舍,只得爬窗户进去.可是窗户太重,她的力气抬不起来.忽然窗内有人来帮她忙,还轻声对她说:不要让旁人看到.爬进一看,正是笑容满面的威尔逊校长.
*约翰逊博士,他的父亲经营一个大旧书摊.有一次,距离不远处有个节目,大家都去赶集,这天正下着雨,他的父亲想要约翰博士分一部份书籍,运到赶集的地方去贩卖.他的父亲接连呼唤他三次,要他去,可是约翰逊博士这时正专心阅读一本又厚又大的书,竟假装听不见,也不理睬,父亲叹了一口气,只得自己亲自去了.这时候,约翰逊博士年十八岁.五十年后,有一天中午十一时,当地人看见这个体态臃肿的老年人,跪在街心,他把帽子夹在腋下,拐杖放在一边,低头跪在太阳下,热泪直流.这时约翰逊博士业已成名,大家都来看他,他对大家说:五十年前的同一天,同一时刻,我不听父亲的话,现在我跪在这里忏悔!
*一个巴黎的酒保说:一个顾客喝过两杯双倍的马丁尼酒以后,我就可以说出他的国籍.法国人谈恋爱,西班牙人跳舞,德国人夸口,意大利人唱歌,爱尔兰人打架,美国人要站起来演说.
*乔伊勃朗在太平洋战争中到东方旅行,碰到麦克阿瑟将军,两人在一起照了个相.阔嘴名星连说:能与阁下照相,三生有幸!可是麦克阿瑟将军却说:这张相是为我小儿子照的,他常盼望他的父亲能和名人在一起照相.
*欧阳修晚年,每天把生平所写的文字,加以修改,用心极苦.他的夫人叫他不要修改了,说:何必这样折磨自己?难道还怕老师责骂?欧阳修笑道:不怕先生骂,却怕后人笑.
*马克土温年轻时在一家报社工作,六个月以后,总编辑叫他明天不用再来了.马克土温就问为什么?总编辑说:因为你太懒.马克土温听着笑着回答:你要经过六个月的时间才发现我懒,可是我却在进报社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后汉时曹操近臣杨修,九岁时就非常聪明.一天他的父执孔平坦来访由他接见,他准备杨梅招待,孔平坦见了就戏问:这是你们家的果实?杨修马上回答:我从来没听过孔雀是您家的家禽!
*宋代苏轼当杭州县令时,有一县民做扇子谋生,可是天凉,扇子卖不出去,于是欠税.东坡就叫他拿扇子来在上面画上枯木竹石,画了二十余把扇子,那县民才走出县府大门,就有人来争购.因而把欠的税,全部还清.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家拉菲尔画了一幅玛利亚抱着圣子耶稣的画像,在她的右下方是个老人,左下方是个使女.可是正下方有一大片空白,正在想该补些什么.这时他从画室窗口看到附近面包店窗口有两个孩子,大的一个四五岁左右托腮,仰望云天,对他弟弟说话,小的一个头靠在两臂上,也望着天空,在听他哥哥说话.拉菲尔觉得很美,就把他们画在画的下方,再加上翅膀,就成了两个天使.
*有人问拉菲尔怎么能画出那么美丽的作品?他回答说:我做了许多梦,然后围绕着我的梦去作画.幻想能使人得见不可见之物,意志则能使不可见者成为可见之实体.
*爱因斯坦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提出了他对人生成功的看法.他用一个数学公式来表示:假设A代表一个人的成功,则我可以写成下列的公式A=X+Y+Z,X代表工作,Y代表游戏.记者问:那Z代表什么?爱因斯坦笑着回答:Z是把你的嘴巴闭起来.
*芬兰指挥家鲍理司.塞博夫妇到美国来表演.他们住的房子,据说常常闹鬼.有一天果然被鬼的声音吵醒了.塞博太太要她先生去看看,可是这名指挥家却说:不,亲爱的,还是你去好了.因为你的英文说得比我好些.
*莫扎特六岁时,在德国慕尼黑市的皇宫举行第一次演奏会.因为宫中地板光滑,所以他一进宫门,就滑了一跤.这时有一个小公主,走过来把他扶起来,还吻了吻他的手.莫扎特非常感激,不知如何答谢.就说: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取你做新娘.大家听了,哄堂大笑.
*一九四八年美国大选,杜鲁门总统从白宫赶往其家乡投票,有一批记者先生,追到总统家中,竟没有见到总统.后来碰到总统时,一位记者就问他一路发生了什么事,杜鲁门总统回答:有一辆警车要我们停下来,看样子彷佛今天有一位要人要经过这小城.
*有一次,有个新闻记者问肯尼迪:你怎样成为二次大战时的英雄的?肯尼迪回答:他们把我的巡洋艇弄沉了,我就成名了.我们知道肯尼迪当时搭DT-O八号小艇,被敌方击沉,他也因此负伤.
*苏格拉底的太太非常凶悍,有一次,她大发脾气,把苏格拉底大骂一顿后,还有余怒未息,就提了一大桶水,浇在她先生头上.苏格拉底搔了搔淋湿的头发,笑到:雷声以后必有大雨,这是自然法则,也证明这是真理.
*牛顿研究学问非常专心。有一次,朋友请客,席间,他想起家中有瓶好酒,于是叮嘱朋友稍等,自己回家取酒。这位朋友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牛顿回来,只好去看个究竟。原来牛顿在回家的路上,想起一项实验的做法,到家后,就一头栽进实验室,做起实验,把取酒招待朋友的事忘的一乾二净。又有一次,他饿了,煮鸡蛋吃,却一边想问题,一边把鸡蛋放进锅子中,等问题解决了,想吃鸡蛋时,揭开锅盖,捞起的竟是自己的怀表。
*宋朝司马光出生于官宦世家。从小机智过人,勤奋好学。刚满二十岁即考上进士。他为官清廉,公务之余常利用时间读书,立志写一部通志,作为人们的借鉴。为了把握时间读书,他特意制作一个圆木枕头,枕头的妙用是睡觉时身子只要一翻动,它就会滚动,人也就惊醒了,可以继续研究学问,因此称「警枕」。每当司马光需休息时,便枕着「警枕」,如此学习的结果,终于成为一位学问渊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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