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是合法的行为。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双方结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自名字登记成功后,发生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男方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男方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1、到当地的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所要花的费用包含80元工本费、5元贴花费、25元制图费;
2、等待10个工作日就可以到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房管局通常也会有电话通知;
3、如果还未还清房贷的话,还先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使该房屋属于当事人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可看作还是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那么该房屋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可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目的就是防止以后自己吃亏,最只要的是在买房子的时候,强烈要求男方写上自己的名字,这种要求不单单是女人自己要求,有的你结婚娶媳妇,岳父岳母都会提前告诉你,买房子加上我女儿的名字,问你有意见么?大多男人是没意见的,有意见的话,这婚事估计也要黄了。
方要求我们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为什么我们要提出这样不合理的要求?老实说,这是婚姻中缺乏信任和安全感。如果你在房地产证书上加上你的名字,你会有一种安全感和信任感。这太可笑了。一所房子价值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因此,增加姓氏的问题是一个敏感问题,可能特别影响两个家庭的神经系统。它属于一个微小的感觉领域。
如果双方不谈论婚姻,如果对方提出婚姻,如果我们想继续,我们必须在你的房间登记簿上加上一个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在和你玩。别当真。另一部分充其量只是在考验你。然而,前天,我的新娘突然发了一个聊天,说她妈妈让她在我们的结婚簿上加上她的名字。现在我很难过,请帮帮我。你必须首先向另一部分解释这些细节,否则就会产生误解。这种沟通必须做好。既然你已经同意了,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把这件喜事完成到底。
很多男人经常有这种想法。女性要求在婚前买房买车,甚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种想法的女性往往是物质主义者。婚前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对女性的要求吗?经济学家也说答案:婚前在财产证书上加上女性的名字真的很重要。婚姻实际上就像一个大赌注。她哪儿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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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果离婚,房产证上有你老婆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综合建议:第一,你结婚之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婆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共同所有,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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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房产正常是不应该写老婆名字,前提是这处房产是全款,如果是贷款就应该写两人名字,毕竟婚后老婆是要和你一起还贷款的。
婚前房产写谁的名字,正常是谁出钱写谁的名字,但也有特殊情况:
一、结婚之前是怎么讲的
如果结婚之前讲好这房子是婚前财产,而且房子是全款,那么写你自己的名字无可厚非,是不需要结婚后加上你老婆名字的,就算是离婚了,你老婆也无权要分房产。
如果结婚之前讲的是你老婆一分彩礼钱不要,但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这也是很合理的,毕竟彩礼钱也要十几万块,你的老婆不能彩礼钱不要房子也没有,这样以后过日子她也不会有安全感。
如果你觉得房产是婚前的,不想写上你老婆的名字,也是可以的,那就看你老婆是不是可以爱你到什么都不要,而且是爱了一个根本不爱他的人。
二、结婚前没有讲明,但房子有贷款
这种情况即使房子是你们的婚前财产,没有你老婆的名字,但婚后你们共同还了贷款,这个房子也是有你老婆一份的,如果有一天你们离婚了,法院也不会把房产都归你,最起码贷款的那一部分是要均分的。
三、婚前没有讲明,房子也是全款
这种情况你老婆是没有权利要求在房产上加上她的名字的,这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
这种行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如果是在结婚前房子的首付一级贷款都是由自己承担的话,那么女方的要求是有点过分的,但是如果首付是自己出的,但是在结婚之后对方也愿意一起承担房贷的话,那么加上女友的名字更多的是给对方的一种安全感。因为对于女生来讲,房产证上加上名次是代表着对方对自己的认可。
对于女生来讲,房产证上是否加名字,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男方对自己的,唉,如果这个男生真心爱女生的话,在房产证上肯定会加上对方的名字,因为他们觉得加上对方的名字给予的是一种安全感,也能够让对方不要想太多。但也不排除一些女生要求在结婚前把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是属于为了保护自己以后的权益,毕竟不是所有的女生都把爱情看得更重,也会有一些为了现实中的利益而折服。但如果房子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结婚前女方的要求是不正确的,毕竟那是属于个人财产,而且对方完全没有付出一点金钱就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换成其他人也很难接受的。所以加名字之前也要考虑自己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样的要求是否过分。
其实在我看来,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其实都不重要,特别是对于婚前的房产,这我更是不会去要求加名字的,因为本身是对方出钱购买的,而自己只是居住而已,并没有付出一定的报酬,如果加名字的话,相当于自己没有做任何事情就能够拥有房子的一部分财产,这也会让我自己觉得过意不去,但是如果是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子,对方理应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不加的话总会觉得没有安全感,而且也会质疑对方对自己的情感。但如果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是不会在这样的问题上纠结和有矛盾的,因为写不写自己的名字其实都无所谓。因为两个人是想要过一辈子的。
法律分析: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是合法的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就简单的说明一下,其一,这套房是你婚前财产,也就是说,没她的份,日过不加名字,这套房是你自己的。其二、如果你加了她名字,那么这套房就是你们夫妻双方财产,也就是说有她一半。其三、如果不加她名字,那么你们离婚后,她只能得到你们结婚期间还贷款的金额的一部分,因为你还贷款是夫妻共有财产支付的,所有你还贷款的金额有她一半。其四、继承关系,如果你不加她名字,那么你死后,她只有房子继承权的一部分,你父母还有子女都由,但是如果加了名字,那么你死后本房子就是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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