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众却很惊艳的诗(40条小众却惊艳的高级文案)

很小众却很惊艳的诗(40条小众却惊艳的高级文案),第1张

我将告别黄昏,挣脱藏身的黑暗,向你的光里坠落。

倘若你一等再等,结果只能是你又老了一岁。

——马里奥·安德烈蒂

君子以坦荡立于世间,必将步步生花,一路繁华。

说来也奇怪,性格里的那点果断都用来告别了。

我爱你,从这里一直到月亮,再绕回来。

——山姆·麦可布雷妮

我就这样用眼角瞟你,你别说话,言语总是误解的源头。

——《小王子》

什么是似水流年?就如一个人中了邪躺在河底,眼看潺潺流水,波光粼粼,落叶,浮木,空玻璃瓶,一样一样从身上流过去。

——王小波

人之所以言之凿凿,是因为知道的太少。

——弗朗索瓦·基斯

他日掠过深浅,访遍镜底桃园,途径 顽世 风烟,替彼此拂一拂肩。

——谷琦润一郎《细雪》

她突然觉得,灰溜溜的街道、他们周围的行人车辆,好像变成一幅单线条的、凝滞不动的、没有时代特点的背景。他们俩相距两米,四目相对。

——萨冈《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1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李宗盛《给自己的歌》

1目的虽有,却无路可循;我们称之为路的,无非是踌躇。

——卡夫卡 《误入世界》

1落俗不可避免,浪漫至死不渝。

1等苦尽甘来的那天,山河星月都做贺礼。

1我将红尘里的江山看了一场,人物与是非在岁月里淌。

1你经过我身旁,像鹿穿过花岗,风吹开一枝扶桑,春意那么凉。

1夜暗方显万颗星,灯明始见一缕尘。

1山水落你眉间痴长缠绵望尽了也只是一眼。

1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

——伏尔泰《格言》

20、我的肩上是风,风上是闪烁的星群。

——北岛《结局或开始》

2我们走进 夜海 ,去打捞遗失的繁星。

——顾城《诗情》

2我走的时候,月光在他的屋顶上飘雪。

——简填《胭脂盆地》

2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并不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

——《霍乱时期的爱情》

2在光亮中,世界始终是我们最初和最后的爱。

——阿尔贝·加缪《西西弗的神话》

2人生似水岂无涯,浮云吹作雪,世味煮成茶。

——白落梅《临江仙》

2我在山河间找路,用短暂的生命去贴一贴这颗星球的嶙峋一角。

——《文化苦旅》

2少年已成人,忘却了诗人和牧笛,心中偶尔渴望原野,只是当年的风不再。

2城市的夜空只有月亮。想你的时候,把湖面的镜子敲碎,让星星一颗、一颗浮上来。

2在我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一朵玫瑰。

30、日落里有个商店,贩卖着橘黄的温柔。

3一切好事都包含有一些懒散的成分,就像奶牛躺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

——尼采

3但愿殊途同归,我能与你讲讲来时的路。

3人散后, 一钩淡月天如水。

——谢逸《千秋岁咏夏景》

3四月檐上雨,人间惊鸿客。

3后来,南山的风吹散了谷堆,北海的水淹没了墓碑。

3我不是神明,既救不了众生,也渡不了你,只想祈祷末日的黄昏,能够迷人。

3我想要坠入深海里,看悠闲游荡的鲸鱼。

3漫天星光沿途散播,长路尽头有灯火。

3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 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

——李文甫与其师对联

40、不知为何,明明想和你说话,却骗你说,风雨正好 该去写点诗句。

——西贝《路人》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童话王子作文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童话王子作文 篇1

 从前有个国家,有一个人们非常爱戴的王子,王子即聪明又帅气。

 不知道哪一天这个王子不小心掉进了井里,当它爬出来时,自己已经变成了毛毛虫。

 他非常的苦恼,因为所有人都叫他毛毛虫王子所以他非常苦恼。于是他去找吓人的女巫艾丽莎,他跟女巫说:我不小心掉进了一口井里,我可以用什么办法把我变回来呢”?女巫说:只要第三天太阳落山之前,亲一口女王你就会变回人样,但是我要给你施个魔法,因为三天太长了,所以我给你施个魔法让你放慢速度的魔法。”

 毛毛虫王子想了一会儿说:“好吧!”说完女巫就把魔法施了。三天看起来很长,但是毛毛虫王子可不觉得,因为女巫给他施了魔法施的是让它非常慢的,所以他爬的很慢很慢。

 过了一天,过了两天,第三天他终于爬到了女王的脸上,亲了一口,他终于变回以前的样子了,王子非常高兴。

 以后他还是有个外号,毛毛虫王子。

童话王子作文 篇2

 小公主和小王子小时候一起长大的。

 他们小时候玩编竹篮,长大一起荡秋千。一天他们荡秋千时小王子像小公主求婚,小王子说:“你愿意嫁给我吗?”小公主说:“我当然愿意!”

 小公主说:“你来我的王宫跟我爸妈说吧!”小王子回答:“好!”他们来到小公主的王宫,小公主把一切说了个清楚。

 国王听了大怒说:“你为什么要嫁给这个丑八怪!”他爸爸妈妈装作你的爸妈差点把你带走,你忘了吗!王后接着说:“你要是嫁给他,你也滚蛋!不是我们家的!”

 小公主哭着跑出王宫,小王子也很生气伤心因为小公主的爸妈不会让小公主嫁给他的。所以他对小公主的爸妈说:“如果她嫁给我就不是你们家的了,对吗?”国王王后异口同声的答:“没错!”那她会嫁给我的,以后你们也别找她了,小王子说完跑出王宫去找小公主。

 小王子看见小公主坐在水边,小王子走过去安慰小公主:“你别哭了,我跟你爸妈说过了”小公主问:“怎么样?”小王子回答小公主:“不是太愿意,不过会同意的。”小公主安心了。可是小王子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小公主拉着小王子的`手说:“你跟我俩。”说完小公主和小王子已经到了。他们在一个花园,小王子看到这美不胜收的景象问小公主这里是哪里?小公主说:“这不是我们小时候编竹篮的地方吗?”小王子开始回忆小时候,他想起来了,他说:“我还想编,你呢?”“嗯!”小公主回答。

 国王和王后走了过来!小公主和小王子大吃一惊的藏了起来。小公主说:“让我出去吧!他们可是我的爸妈。”好吧!

 小公主出来面对这可怕的危险,国王问:“你怎么在这,这个园子我和你妈妈都愿意拆掉。”“我在编竹篮,为什么要拆掉?”小公主问。这有什么好说的,我要把你和小王子的美好的留恋消散!“不要!”小公主哭着说,可是还是晚了一步,因为花已经掉花瓣了。原来是爸妈请的巫师啊!

 这是王后看到小王子,她拿着金色刀走到小王子的身后一刀把小王子刺死了。这一切小公主都看到了,小公主拿起她妈妈的刀也把自己刺死了。

 他们俩个走上了天堂之路!

童话王子作文 篇3

 在一个美丽的国家里,宫殿的花园里百花争艳。便诞生了一个男婴小王子奥斯。奥斯从小很聪明,因此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时不时还在窗户外望着外面的世界。

 宫殿里。奥斯决定去外面的世界探险一下。奥斯依依不舍地告别了他的父王和母后,骑上了国王给他准备的一匹能跑得如闪电一般的白马和能吃上几十天的干粮、一个宝剑,骑向那座森林欧尼卡森林(纯属编的,这个森林不存在)。

 奥斯骑着宝马来到欧尼卡森林。走到小路上,感到阴森森的,奥斯发现周围的树木连树叶都是黑色的,看着看着就让人觉得全身就是不寒而栗的感觉,仿佛恶魔随时随地跟在你的身边,要把你吃掉的感觉。奥斯思索着:好奇怪的森林啊,书上没有说这个森林为什么从生机勃勃的森林变成一个“地狱”一样恐怖啊!奥斯后来经过打听才发现,这个森林来自一个恶魔的诅咒:不要妄想逃出我的手掌心!恶魔的诅咒你生生世世逃不出!突然,一个狰狞的声音回响着:“哈哈哈”奥斯皱着眉,一直喊:你出来!不一会儿,一个既是怪物,又不是人的东西出现了!3个蛇头,4个马蹄,6只人的手,2双眼睛,这就是恶魔!奥斯手握着宝剑,向恶魔刺去,狰狞面目的恶魔露出了阴狠的笑,手握着恶魔之杖,开始施法。奥斯全身开始要痛的爆炸了,奥斯意识开始控不住了,他自己使劲地握着宝剑,身子像箭离弦似的飞快地向恶魔刺去,恶魔来不及躲开,便被奥斯刺得魂飞魄散了。而奥斯也因为恶魔的诅咒术,身子开始慢慢消失了,奥斯露出幸福的微笑,离开这个世界,离开了他的子民们,离开了家……

 突然,欧尼卡森林慢慢变成从前的模样了,人们又开始幸福、美满地生活了,没有灾难、没有痛苦、没有贫困,只有快乐、只有美好、只有幸福,这样的生活谁不向往的呢?但是他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的伟大的王子奥斯王子,为他们争来的幸福的生活,他们永生不会忘记的!

《小王子》是译本最多的法国文学名著。

这是法国当代一部有名的童话——法国作家圣一埃克絮佩里“为大人们写的童话故事”。但也受到小读者的喜爱。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 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要好的朋友;其二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给孩子们写的书都能看懂;其三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如果所有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成了大人的从前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他们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献给童年时代的莱昂·韦尔特”

“我”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上遇到了一个古怪奇特而又天真纯洁的小王子——他来自—颗遥远的小星球。他曾在太空中分别拜访了国王的、爱虚荣人的、酒鬼的、商人的、地球学家的星球,最后来到地球。

小王子是个孩子。这个孩子特别有天份,他凭直觉行事,感觉灵敏,他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发现其实质。他能看到飞行员给他画的装在木箱里的绵羊和被蟒蛇吞到肚子里的大象。与小王子的巧遇,使“我”发现,他已经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孩子气,他已经多么严重地被大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他已经不能像小王子那样透过木箱看见里面的绵羊了。因此,他叹息说: “我可能有点象那些大人了,想必我是老了。”

小王子离开他的小行星,访问了那些只住着一个居民的星球之后,发现那些大人都极端孤独地生活在凄凉的寂寞中。那么,这些以为他们的小天地就是全部宇宙的大人们究竟缺少什么呢他们缺少可以使他们互相结合起来的东西,缺少爱、缺少狐狸用“征服我吧”所表达的思想。(只有点路灯的人是个例外,他对子哪怕是荒堂的职责也尽心尽力。若不是他的天地那么狭小,他本来可能成为小王子的朋友。)小王子也得学习那个“征服我吧”。而向他讲授的正是狐狸。狐狸说,一个生物,哪怕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生物,如果它征服了你,或曰“你被他征服了”,它在你的眼里就是独一无二的了。小王子全部生活的中心是他的那枝花儿,他以一种狂热的赞美心情注视着她的开放。当他第一次看见她露面的时候,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可是不久,他对这个如此讨人爱的小东西就看透了。她有缺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说谎。由于对花儿完全失望,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这里,富于想象的艺术家用简单而又强烈的手法,向我们揭示的正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尖锐矛盾、美好的思想与这种思想在不完善的物质世界中努力体现之间的尖锐矛盾。小王子承认了他的错误,但是太晚了。一天他对他的朋友掏真心地说: “我本来不该听她的,永远不该听那些花儿的话。只应该闻闻她们、观赏她们。”当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现五千株与他的花儿一模——样的玫瑰时,他感到十分失望。但是,他的狐狸朋友安慰他说,不管怎么说他的花儿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驯服过她。狐狸还向他泄露了它的秘密,这秘密如同一切伟大思想一样,是通俗的:“本质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应该用心灵去追求真理,而他正是靠心灵才发现了以沙漠中的水井为象征的生命之泉的。

在这个奇特的隐喻中,人们所有的衡量事物的尺度都走样了:火山,我们觉得是很大的,可是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捅火山就象捅炉子,其中一座活火山还能用来做早点。如果在小王子的612号小行星上暂住,就会搞乱我们所有的时间观念,小王子只要把椅子挪动挪动,每天就能看到四十四次晚霞。我们被弄得晕头转向,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

在这个世界里,死亡意味着什么呢死亡仅仅意味着抛弃遗骸、抛弃外表,向着一颗星星,向着爱情,向着自己的使命升去。

所以,“我”通过对小王子秘密身世的一步步探寻, 知道了这个世界上隐藏的种种丑恶,也悟到了美好的追求真挚友谊、博大情怀的理想境界。

总而言之,作品通过这个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刈除恶草。

在这部作品里,也流露出—些伤感情绪。但这并不是主要的,并没有处于压倒地位。故事到了高潮,这丝伤感很快在欣喜中消溶了。小王子向他的朋友赠送了临别的礼物: “你会有许多会笑的星星。”地球上的这位飞行员将会听见他那喜爱的小宝贝在星海中的一颗星星上的笑声,于是,他就会听见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就这样,作品中的伤感失去了分量,死亡失去了它的恐怖性。

《小王子》这部童话情节别致而曲折,行文富于诗情和哲理,它采用倒叙的手法,语言明白晓畅,可读性很强。由于作者以情爱贯穿全篇,所以法国评论界认为它是一部充满诗意的童话,是作者对友情的眷念。

《小王子》于1943年在纽约出版,它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童话,被译成100多种语言,**、唱片,甚至纸币上都可以看到本书的影子。出版《小王子》美国学生版的约·米勒说: 《小王子》属于这种类型的书……它使孩子和成年人都喜欢。作品所刻意追求并表现出来的想象力、智慧和情感,使各种年龄的读者都能从中找到乐趣和益处,并且随时能够发现新的精神财富。

经典语句:

你知道,当你感觉到悲伤的时候,就会喜欢看落日。

如果我知道一朵花——人世间唯一的一朵花,只长在我的星球上,别的地方都不存在,有一天早晨,被一只小羊糊里糊涂的毁掉了,难道这样的事情不重要吗?

人不应该听花说些什么,只要观赏她们,闻闻花香就够了。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香气四溢,让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的。

我早该猜到,在她可笑的伎俩背后是绻绻柔情啊。花儿是如此天真无邪!可是,我毕竟太年轻了,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她。

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中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我的生活单调乏味,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我已经烟卷了。不过,如果你驯养了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就会变的和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麦田无法让我产生联想,这实在很可悲。但是,你有一头金**的头发,如果你驯养我,那该有多么美好啊!金**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人类不再有时间去了解事情了,他们总是到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但是,却没有一家商店贩卖友谊,所以,人类没有真正的朋友。

只有心灵才能看的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到的花,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

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

我永远多我所驯化的东西负有责任。我对我的玫瑰负有责任。

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是她变的如此名贵。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好象都开着花。

你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你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你们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你们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把她罩在玻璃罩里面,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作者:[英]詹姆斯·巴里

翻译:杨静远

第一章 彼得·潘闯了进来

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的,只有一个例外。所有的孩子很快都知道他们将要长大成人。温迪是这样知道的:她两岁的时候,有一天在花园里玩,她摘了一朵花,拿在手里,朝妈妈跑去。我琢磨,她那个小样儿一定是怪讨人喜欢的,因为,达林太太把手按着胸口,大声说:“要是你老是这么大该多好呵!”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可是,打那以后,温迪就明白了,她终归是要长大的。人一过两岁就总会知道这一点的。两岁,是个结束,也是个起点。

当然罗,他们是住在门牌十四号的那所宅子里,在温迪来到世上以前,妈妈自然是家中主要人物。她是个招人喜欢的太太,一脑子的幻想;还有一张甜甜的、喜欢逗弄人的嘴。她那爱幻想的脑子,就像从神奇的东方来的那些小盒子,一个套一个,不管你打开了多少,里面总还藏着一个。她那张甜甜的、逗弄人的嘴,老是挂着一个温迪得不到的吻,可那吻明明就在那儿,就在右边的嘴角上挂着。

达林先生是这样赢得他太太的:她还是个女孩的时候,周围有好些男孩,他们长成大人以后,忽然一齐发现他们爱上了她,于是他们都跑着拥进她家向她求婚;只有达林先生的做法不同,他雇了一辆马车,抢在他们头里来到她家里,于是就赢得了她。达林先生得到了她的一切,只是没有得到她那些小盒子最里面的一只和那个吻。那只小盒子他从来也不知道,那个吻他渐渐地也不再想去求得了。温迪心想,兴许拿破仑能得到那个吻,不过据我估摸,拿破仑必定试图求吻来着,可是过后却怒气冲冲地甩门而去。

达林先生时常向温迪夸口说,她妈妈不光爱他,而且敬重他。他是一个学问高深的人,懂得股票和红利什么的。当然啦,这些事谁也搞不清,可达林先生像是挺懂行的,他老是说,股票上涨了,红利下跌了。他说得那么头头是道,就像随便哪个女人都得佩服他。

达林太太结婚时,穿一身雪白的嫁衣。起初,她把家用账记得一丝不苟,甚至很开心,像玩游戏一样,连一个小菜芽都不漏记。可是渐渐地,整个整个的大菜花都漏掉了,账本上出现了一些没有面孔的小娃娃的图像。在她应该结账的地方,她画上了这些小娃娃。她估摸他们要来了。

第一个来的是温迪,接着是约翰,随后是迈克尔。

温迪出生后一两个星期,父母亲不知道能不能养活她,因为又添一张吃饭的嘴。达林先生有了温迪自然是得意非常,可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人,他坐在达林太太的床沿上,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笔给她算开销账。达林太太带着央告的神情望着他。她想,不管怎么着也得冒一冒风险看,可达林先生的做法不是这样的。他的做法是拿来一支铅笔一张纸算细账。要是达林太大提意见搅乱了他,他又得从头算起。

“好了,别插嘴了。”他央求说,“我这儿有一镑十七先令,在办公室还有两先令六便士;办公室的咖啡我可以取消,就算省下十先令吧,就有两镑九先令六便士。加上你的十八先令三便士,合计三镑九先令七便士,我的存折上还有五镑,总共八镑九先令七便士——是谁在那儿动?——八——九——七,小数点进位七——别说话,我亲爱的——还有你借给找上门来的那个人的一镑钱——安静点,乖乖——小数点进位,乖乖——瞧,到底让你给搅乱了——我刚才是说九——九——七来着?对了,我说的是九——九——七;问题是,我们靠这个九——九——七,能不能试试看对付它一年?”

“我们当然能,乔治。”达林太太嚷道。她当然是偏袒温迪的,可达林先生是两人中更有能耐的一个。

“别忘了腮腺炎,”达林先生几乎带点威胁地警告她,接着又算下去,“腮腺炎我算它一镑,不过我敢说,更大的可能要花三十先令——别说话——麻疹一镑五先令,德国麻疹半个几尼,加起来是两镑十五先令六便士——别摇手——百日咳,算十五先令。”——他继续算下去,每次算出的结果都不一样。不过最后温迪总算熬了过来,腮腺炎减到了十二先令六便士,两种麻疹并作一次处理。

约翰生下时,也遇到同样的风波,迈克尔遇到的险情更大。不过他们两个到底都还是留下来养活了,不久你就会看见姐弟三个排成一行,由保姆陪伴着,到福尔萨姆**的幼儿园上学去了。

达林太大是安于现状的,达林先生却喜欢事事都向左邻右舍看齐;所以,当然他们也得请一位保姆。由于孩子们喝的牛奶太多,他们很穷,所以,他们家的保姆只是一只严肃庄重的纽芬兰大狗,名叫娜娜。在达林夫妇雇用她以前,这狗本没有固定的主人,不过她总是把孩子看得很重的。达林一家是在肯辛顿公园里和她结识的。她闲来无事去那儿游逛,把头伸进摇篮车窥望,那些粗心大意的保姆总是讨厌她;因为她老是跟着她们回家,向她们的主人告状。她果然成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好保姆。给孩子洗澡时,她是多么认真一丝不苟啊。夜里不管什么时候,她看管的孩子只要有一个轻轻地哭一声,她就一跃而起。狗舍当然是设在育儿室里。她天生有一种聪明,知道什么样的咳嗽是不可怠慢的,什么时候该用一只袜子围着脖子。她从来都相信老式的治疗方法,比如用大黄叶;听到那些什么细菌之类的新名词,她总是用鼻子不屑地哼一声。你若是看到她护送孩子上学时那种合乎礼仪的情景,真会大长见识。当孩子们规规矩矩时,她就安详地走在他们身边;要是他们乱跑乱动,她就把他们推进行列。在约翰踢足球的日子,她从不忘带着他的线衣;天要下雨的时候,她总是把伞衔在嘴里。福尔萨姆的幼儿园里,有一间地下室,保姆们就等候在那里。她们坐在长凳上,而娜娜是伏卧在地板上,不过这是唯一的不同之处。她们认为她社会地位比她们低贱,装作没把她放在眼里的样子;其实,娜娜才瞧不起她们那种无聊的闲聊呢。她很不高兴达林太太的朋友们来育儿室看望,可要是她们真的来了,她就先扯下迈克尔的围裙,给他换上那件带蓝穗子的,把温迪的衣裙抚平,匆匆梳理一下约翰的头发。

没有一个育儿室管理得比这个更井井有条了,这一点达林先生不是不知道,不过他有时还是不免心里嘀咕,生怕街坊邻居们会背地里笑话他。

他不能不考虑他在城里的职位。

娜娜还在另一个方面使达林先生不安,他有时觉得娜娜不大佩服他。“我知道,她可佩服你啦,乔治。”达林太太向他担保说,然后就示意孩子们要特别敬重父亲。接着,就跳起了欢快的舞。他们唯一的另一位女仆莉莎,有时也被允许参加跳舞。莉莎穿着长裙,戴着女佣人的布帽,显得那么矮小,虽说开始雇用的时候,她一口咬定她早就过十岁了。小家伙们多快活呀!最快活的是达林太太,她踮起脚尖发狂般地飞旋,你能看到的只是她的那个吻。这时要是你扑了过去,定能得到那一吻。再也没有比他们更单纯、更快乐的家庭了,直到彼得·潘来临。

达林太太第一次知道彼得,是在她清理孩子们的心思的时候。凡是好妈妈,晚上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孩子们睡着以后,搜检他们的心思,使白天弄乱了的什物各就各位,为明天早晨把一切料理停当。假如你能醒着(不过你当然不能),你就能看见你妈妈做这些事;你会发觉,留心地观看她是很有趣的。那就和整理抽屉差不多。我估摸,你会看见她跪在那儿,很有兴味地察看里面的东西,纳闷这样东西不知你是打哪儿拣到的;发现有些是可爱的,有些是不那么可爱的。把一件东西贴在她脸上,像捧着一只逗人的小猫;把另一件东西赶快收藏起来,不让人看见。你清早醒来时,临睡时揣着的那些顽皮念头和坏脾气都给叠得小小的,压在你心思的底层。而在上面,平平整整摆着你的那些美好念头,等你去穿戴打扮起来。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见过人的心思的地图。医生有时画你身上别的部分的地图,你自己的地图会是特别有趣的。可是,要是你碰巧看到他们画一张孩子的心思地图,你就会看到,那不光是杂乱无章,而且总是绕着圈儿的。那是些曲曲折折的线条,就像你的体温表格,这大概就是岛上的道路了。因为永无乡多少就像是一个海岛。到处撒着一块块惊人的颜色。海面上露着珊瑚礁,漂着轻快的船。岛上住着野蛮人;还有荒凉的野兽洞穴;有小土神,他们多半是些裁缝;有河流穿过的岩洞;有王子和他的六个哥哥;有一间快要坍塌的茅屋;还有一位长着鹰钩鼻子的小老太太。若是只有这些,这张地图倒也不难画。但是还有呢,第一天上学校,宗教,父亲,圆水池,针线活,谋杀案,绞刑,与格动词,吃巧克力布丁的日子,穿背带裤,数到九十九,自己拔牙奖给三便士,等等。这些若不是岛上的一部分,那就是画在另一张画上的了;总之,全都是杂乱无章的。尤其是因为,没有一件东西是静止不动的。

当然,各人的永无乡又大不一样,例如,约翰的永无乡里有一个湖泊,湖上飞着许多红鹤,约翰拿箭射它们。迈克尔呢,年纪很小,他有一只红鹤,上面飞着许多湖泊。约翰住在一只翻扣在沙滩上的船里,迈克尔住在一个印第安人的皮棚里,温迪住在一间用树叶巧妙地缝成的屋子里。约翰没有亲友,迈克尔在夜晚有亲友,温迪有一只被父母遗弃的小狼宝宝。不过总的说来,他们的永无乡都像一家人似的彼此相像。要是摆成一排,你会看到它们的五官面目大同小异。在这些神奇的海滩上,游戏的孩子们总是驾着油布小船靠岸登陆。那地方,我们其实也到过,我们如今还能听到浪涛拍岸的声音,虽然我们不再上岸。

在所有叫人开心的岛子里,永无乡要算是最安逸、最紧凑的了。就是说,不太大,不太散,从一个奇遇到另一个奇遇,距离恰到好处,密集而十分得当。白天你用椅子和桌布玩岛上的游戏时,一点也不显得惊人;可是,在你睡着前的两分钟,它就几乎变成真的了,所以夜里要点灯。

达林太太偶尔漫步在孩子们的心思里时,发现那里有些东西她不能理解,最叫她莫名其妙的,要算是彼得这个名字。她不认得彼得这么个人,可是在约翰和迈克尔的心思里,到处都是这个名字;温迪的心思里,更是涂满了它。这个名字的笔画比别的字都来得粗大,达林太太仔细地打量着它,觉得它傲气得有点古怪。

她遗憾地承认说:“是的,他是有那么点傲气。”。她妈妈问她来着。

“可他是谁呀,宝贝?”

“他是彼得·潘,你知道的,妈妈。”

开头达林太太不知道他,可是她回忆起童年的时候,就想起了彼得·潘。据说,他和仙子们住在一起。关于他,故事多着呢;比如说,孩子们死了,在黄泉路上,他陪着他们走一段,免得他们害怕。当时达林太太是相信的,可现在她结了婚,懂事了,就很有点怀疑,是不是真有这样一个人。

“而且,”她告诉温迪,“到现在,他该已经长大了。”

“噢,不,他没有长大,”温迪满有把握地告诉妈妈,“他跟我一样大。”温迪的意思是说,彼得的心和身体都和她一样大。她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她知道。

达林太太和达林先生商量,达林先生只微微一笑,说:“听我的话,准是娜娜对他们胡说的,这正是一条狗才会有的念头。别管它,这股风就过去了。”

可是这股风没有过去,不久,这个调皮捣蛋的男孩竟然使达林太太吓了一跳。

孩子们常会遇到顶奇怪的事儿,可是毫不觉得惊恐不安。例如,事情发生了一个星期以后,他们会想起来说,他们在树林子里遇到死去的父亲,并且和他一起玩。温迪就是这样,有一天早上,她漫不经心地说出了一件叫人心神不安的事。育儿室的地板上发现有几片树叶,头天晚上孩子们上床时明明还没有;达林太太觉得这事很蹊跷,温迪却毫不在意地笑着说:

“我相信这又是那个彼得干的!”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温迪?”

“他真淘气,玩完了也不扫地。”温迪说,叹了一口气。她是个爱整洁的孩子。

她象真有那么回事似的解释说,她觉得彼得有时夜里来到育儿室,坐在她的床脚那头,吹笛子给她听。可惜她从来没有醒过,所以她不晓得她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她知道。

“你胡说些什么,宝贝!不敲门谁也进不了屋。”

“我想他是从窗子里进来的。”温迪说。

“亲爱的,这是三层楼呵!”

“树叶不就是在窗子底下吗,妈妈?”

这倒是真的;树叶就是在离窗子很近的地方发现的。

达林太太不知该怎么想才是,因为在温迪看来,这一切都那么自然,你不能说她在做梦,把它随随便便打发掉。

“我的孩子,”她妈妈喊道,“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忘了。”温迪不在意地说,她急着要去吃早饭。

啊,她一定是在做梦。

可是话又说回来,树叶是明摆着的。达林太太仔细察看了这些树叶,那是些枯叶,不过她敢断定,那绝不是从英国的树上掉下来的叶子。她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用一支蜡烛在地上照,想看看有没有生人的脚印。她用火棍在烟囱里乱捅,敲着墙。她从窗口放下一根带子到地上,窗子的高度足足有三十英尺,墙上连一个可供攀登的喷水口都没有。

温迪一定是在做梦。

可是温迪并不是做梦,第二夜就看出来了,那一夜可以说是孩子们最不平凡的经历的开始。

在我们说的那一夜,孩子们又都上床睡觉了。那天晚上,正好是娜娜休假的日子。达林太太给他们洗了澡,又给他们唱歌,直到他们一个个放开她的手,溜进了睡乡。

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安,那么舒适,达林太太不禁对自己的担心好笑,她于是静静地坐在火炉旁,缝起衣裳来。

这是给迈克尔缝的,他过生日那天该穿上衬衫了。炉火暖融融的,育儿室里半明半暗地点着三盏夜灯。不多会儿,针线活就落到了达林太太的腿上,她的头,一个劲儿往下栽,多优美呀,她睡着了。瞧这四口子,温迪和迈克尔睡在那边,约翰睡在这边,达林太太睡在炉火旁。本来该有第四盏夜灯的。

达林太太睡着以后做了一个梦,她梦见永无乡离得很近很近,一个陌生的男孩从那里钻了出来。男孩并没有使她感到惊讶,因为她觉得她曾在一些没有孩子的女人脸上见过他。也许在一些做母亲的脸上,也可以看到他。但是在她的梦里,那孩子把遮掩着永无乡的一层薄幕扯开了,她看到温迪、约翰和迈克尔由那道缝向里窥望。

这个梦本来是小事一桩,可是就在她做梦的时候,育儿室的窗子忽然打开了,果真有一个男孩落到了地板上。伴随着他的,还有一团奇异的光,那光还没有你的拳头那么大,它像一个活物在房间里四处乱飞。我想,一定是那团光把达林太太惊醒了。

她叫了一声,跳了起来,看见了那个男孩。不知怎的,她一下子就明白他就是彼得·潘。要是你或我或温迪在那儿,我们会觉得,她很像达林太大的那个吻。他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穿着用干树叶和树浆做的衣裳。可是他身上最迷人的地方是他还保留了一口乳牙。他一见达林太太是个大人,就对她龇起满口珍珠般的小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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