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灿烂的你》作者:随侯珠(第一部《别那么骄傲》)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白头偕老,但我愿意为你成为那个人。
有一天,沈熹和何之洲相互评价打分,拿着画板背对背写答案。
沈熹的答案:
何之洲作为男友:清心寡欲的高岭之花,缺点太装逼……
何之洲作为老公: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的衣冠禽兽,性感的禁欲派。
何之洲作为粑粑:呵呵。
何之洲的答案:
沈熹作为女友:凑合。
沈熹作为老婆:够用。
沈熹作为麻麻:下一次跟儿子玩游戏请不要作弊,反正作弊也赢不了。
小短评:真的很暖,两人在吵架之后,沈熹回家那一句不是看**吗?我已经等你很久了。看过一话题,你觉得女人最温柔是什么时候。“就是吵架了,出门回来买了菜。”
《其实,楠木可依》作者:东奔西顾
陈思佳托着下巴问宿琦,“叶梓楠是木头,沈言磊是石头,你是喜欢木头还是石头?”
这是一个什么故事呢?大概是一个看似温柔聪明实则迷糊大条孩子气的鸵鸟女被看似温润儒雅实则腹黑毒舌的强势男捏扁搓圆抱回家暖床的故事。
高干、婚后、全肉宴神马都有!!!
小短评:以前看的,不太记得情节了,就是后面叶子楠撑着伞走向女主那一幕挺深刻的。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作者:梅子黄时雨
世家子弟言柏尧,时隔四年,再一次见到了在洛杉矶念书时的女友汪水茉,看她含笑往来于与各色男子的觥筹交错中,该死的是,他发现自己仍然 如此思念她。然而他明白,他们是再也回不去了,且不说她与他分手三个月 后就火速搭上了新男友,最令人无法平静的是,她还怀上过别人的小孩。
汪水茉没想到,又见到言柏尧,四年前的穷学生,原来是风流倜傥的富贵中人。原来她想这辈子只能记住他的背影,只能怪她太天真,以为只是一场小小的争吵,却恰好演变成他离开她的借口,从此音讯全无,落她一人在大洋彼岸吃尽苦头,从前爱他有多少,如今恨就有多少。
四年了,他们以为自己走出了很远,没料到,他们各自以为的过去,仍将自己牢牢地禁锢在当年洛杉矶那间小小的公寓里……
四年了,他们没有中断对彼此的爱,但是这感情包裹在重重的怨恨中, 穿上一身浑身长刺的盔甲,随时准备刺伤对方,究竟如次执手白头……
小短评:相爱容易,相守不易。
《你是我的翅膀》 作者:折纸蚂蚁
乔悠悠有很多疑问。“褚颂,你为什么答应和我结婚?”
“其实‘求婚’是你自己编出来的对不对?”“其实,是你想跟我结婚,对吧?”
“其实,你爱我很久了对不对?”褚颂脱了军装把乔悠悠扑到在床,“其实,你的话真多!”
本文基调温馨,基本无虐。空军飞行员vs电视台女主播!
小短评:婚后高干文《心素如简》作者:陆观澜
虽然常常会听到希望人生若只是初度的话语,可是当一个深深爱过的人在你的生命中——只是飘浮如一片黄叶,那么,这份爱的执拗还要不要进行下去?
当名教授之女关心素偶遇商贾世家的简庭涛,从萍水相逢,到矛盾重重,再到两情帕悦直至走进婚姻的殿堂,看似平静美满的背后隐藏着层层危机:逝去的初恋男友,别有用心的第三者,和平淡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种种猜忌、不满还有误会,他们终于选择劳燕分飞。岁月的手,拂过心间。相爱的人,淡如秋菊。兜兜转转间始终在人生转角处帕逢的他们,是破镜重圆,还呈命中注定从此陌路?
小短评:每个人心中都没有不可磨没的伤害,总有那么一个人可以慢慢将那份伤害填平。
《告诉大雄我爱她》作者:田畈
错过的,是否可以重头来过?如果说最后连大雄和小静没有在一起,一生的执著,是否会从此凋落?大熊**与小静先生,曾经两小无嫌猜。天作之合,也不得不因为青春的迷惘而分开。分开在地球的两端。五年后,再次相遇。第一面,她与他在婚礼上。她说:“恭喜。”他说:“你就那么希望我结婚?”第二面,她冲到他家,鼓足勇气说:“我,要和你同居!”他说:“我不和人同居,只和人结婚!”
小短评:何以笙箫默类型,但没有其那么压抑,没有我不说,我死都不说的情节。
《爱情,然后随遇而安》作者:长着翅膀的大灰狼
世界上的事情是这样被陈遇白划分的——他想要的、他不想要的。前者他掠夺,后者他摧毁。有时候他将安小离归于前者,可恼怒起来,又觉得她一定是后者。然后忽然有一天,陈遇白不安地发现,安小离并不在他以为的那个世界里。秦桑见过不少优秀的男人,从来没有一个像李微然那样,让她觉得……纯良。明知道一场心动一场心痛,她奋不顾身,万劫不复。
小短评:有时候能遇到一个只被他算计的人也是一种幸福,喜欢陈遇白的腹黑。每一个人都会前前后后的遇见爱情,如果一时不察,擦肩而过,那么只能在以后每一个相似的夜晚怅然若失,遥遥追望。而如果幸运如陈遇白,那么恭喜,你终于遇上了爱情。
爱情,也不过就是是场随遇而安罢了。
《原来你还在这里》作者:辛夷坞
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两人毕竟背景不同,生活上的差异不断让感情出现裂痕。当好强的韵锦决定要告诉程铮自己已经怀孕的时候,两个人却已经走到了分手的境地。四年后,事业有成的韵锦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他们的爱情又再一次抨击出新的火花。
小短评:兜兜转转,很庆幸原来你还在这里。
《奢侈》作者:折火一夏
很多时候真正入心入骨的悲伤其实要比不达眼底的笑容更珍贵。如果一路走来,都可以有这个人在一起,可以握着她的手,一起经受风雨,那么所有的情绪都是珍贵的,无法忘记,一再回味,纵然有苦有忧,也心甘情愿。
聂染青不清楚习进南为何要娶她,这个问题至今与UFO同属不明事物,习进南求婚的时候,她戳着桌子直视他,很认真很负责地提醒他:“你要想清楚,我不够好。”但是习进南只是平平淡淡一笑,就像是以后无数次微笑一样的那种微笑,依旧托着那枚闪闪发亮的钻戒:“没有关系,够用就好。”她只是沉默了十秒,就点头答应。
小短评:那个云淡风轻的微笑,那个干净完美的男人。
《橘生淮南·暗恋》作者:八月长安文案:这个故事,很简单,某个女孩,某个男孩,从小家里的长辈关系就是纠结的(无**,谢谢),然而男孩始终蒙在鼓里。只有女孩子自己,在漫长而艰难的成长岁月中,先是默默地与人家争夺、比较,后来,又暗恋上了他……听起来像不像灰姑娘的暗恋故事?可惜,我不是格林兄弟,我不写童话。如果读这个故事,请接受我的慢热,也不要纠缠于结果——他们后来在一起了吗?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洛枳需要很长时间后才会懂得,跨过酸涩的成长,降服多年的心魔,需要的时间与宽容,需要温暖自身的力量,而无关淮南淮北。
《向莎翁致敬》作者:陆观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一起会是怎样
我们是不是还是深爱着对方
像开始时那样
握着手,就算天快亮
如果……
如果……
可是,人生往往,没有如果。
向莎翁致敬
一本书所牵出的一段校园爱情故事,有笑,有泪,悠远,漫长,跨越数年,跨越国界:
《忽而今夏》作者:明前雨后
这里有好多你熟悉的情节,熟悉的画面。纯净得让人嫉妒的青春岁月,有一种感觉--每个人
心里都有一个叫“章远”的男孩--在我们最意气风发青春年华的时候。
这个球场上的男孩,格子衬衫、颀长的身影,优美的侧脸弧线,曾经定格在多少人心中。最常出现的画面,是车厢里立着的一对少年,光影从少年英俊的面孔一掠而过。
流动的光影,急驶的列车,仿佛时间般一去不回。
《我的鸵鸟先生》作者:含胭
那一天,夕阳西下,庞倩和顾铭夕并肩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
她突然凑到他的耳边,快速地眨动起自己的眼睛。她长而翘的睫毛轻柔地扫在他的耳廓上,一边扫一边问:“好不好玩?有没有很痒、很舒服的感觉?”
顾铭夕低着头,憋了半天才轻轻地“嗯”了一声。
“咦?真的吗?那换你来用眼睫毛挠我耳朵!”庞倩兴奋地坐直了身体,心里美滋滋地想着,他那么密的睫毛,玩起来一定很有趣。
扭头间却诧异地发现,身边沉默的少年已经满脸通红。
《忍冬》
作者:twentine
他踉跄前行
清风
请你温柔一点
帮他吹开思绪
陪在他身边
他回天乏力时
霞光
请你温柔一点
安抚一个孤独的灵魂
鼓励他在放弃之前
试着再笑一遍
既然已经是扶不正的树苗
那砍倒重长也是好的
一切重建都要付出代价
所以不要紧
咱们都别怕
如果真的尘埃落定
那么长夜
请你温柔一点
施舍他一寸土地
让他能够平静合眼
然后安然长眠
小短评:校园文,文笔好,一双人,没有男二女二的狗血纠缠。
twentine的小说真的很不错,写实。
《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
作者:顾西爵
《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是读1分钟就会笑出声的故事。
顾西爵《最美遇见你》后超萌超有爱的自传体小说,致我们甜蜜而快乐的幸福生活。
年少恋爱,吵吵闹闹,婚前耍流氓婚后刷下限。
亲情是上天赐的最大的缘分,友情是你想要回去的那一段共同时光,爱情,是一辈子的约定。
徐少其人,三分洁癖,三分无赖,四分小贱,但他在外人面前却总是清风朗月,遗世独立,孤傲中带着冷漠,冷漠中带着疏离,疏离中带着高贵。
只不过回到家后,他就进入"欢脱"模式--
"洗澡洗澡洗澡。清溪要不要来蹂躏我啊?"
清溪总想,这人可以再贱一点吗?
不然就是--"老婆,快给我做饭啊,合法要求啊!"
"女人,今晚看**吧,合法要求哦!"
"清溪,那个,密西密西吧,婚姻法合法合法合法要求哦!"
每当这时,顾清溪"童鞋"就无法克制地升腾起一种想把他非法处理掉的心情。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13年前,小学一下课,就有个男孩跑你前面用S形走路,13年后,还是这个人拥你入怀,贱歪歪地跟你说:"顾清溪,我的青春都耗在你身上了,你一定,一定得对我负责啊!"
小短评:温馨治愈暖文系,作者半自传体爱情小说。
《时光里的零零碎碎》
作者:柏林石匠
我都做好了“接受他人的牵线找个适合的男人慢慢煨熟再平淡无奇地进入婚姻”的准备,却在生命意外的拐弯处迎来自己的另一半。
这个绝大部分时间深沉偶尔幼稚的男人,几乎占据了我对爱情的全部看法。
他说过,他会一直在我身边,不论好坏。我告诉他:“即使生命再来很多遍,09年的那个春天,我依旧会对你一见钟情。
路人甲这个人,是比较不靠谱的。
我和小草住的是混编宿舍,他总调戏:“来来来,和哥哥们组个混编宿舍吧。”
路人乙赶紧摆手:“别扯上我,林之校家的是个拿刀的。”
我:“……”
一次我们四个去系里整理资料柜。我去洗抹布的时候手机响了。
路人甲一看屏幕显示,接起来:“帅哥……”
医生:“……”
路人甲:“找我们校校干吗呀……”
医生:“大人的电话不要乱接。”
路人甲:“……干吗?讨论成人话题啊?嘿嘿嘿嘿嘿……”
医生:“算了,刺激单身汉不道德。”
路人甲:“……”
我回来之后,路人甲愤怒了:“他怎么知道是我的?怎么知道的怎么知道的?”
我说:“我周围这么猥琐的有几个啊?”
路人甲:“……”
小短评:医生文,温馨治愈暖文系
《如若有你,一生何求》作者:锦竹
叶一生,一个平平凡凡的女子。和竹马宋安辰拥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叶一生随着宋安辰继母的女儿以及宋安辰和同学来到了一家酒吧,而这家酒吧中的调酒师都不怀好意。在喝下了一杯“本垒打”后,一生面色发红,稀里糊涂地与宋安辰发生了关系并且怀孕。最终,这个孩子因为军训的教官的惩罚流掉了。
在认识了自己的学长后,一生进入了一家医院,却与同为医生的宋安辰相遇。经过多年的蜕变,宋安辰早已变成了一个比女人还了解女人的医生,但是一生却因为当年的事耿耿于怀,认为是自己强奸了宋安辰,无颜面对他。
经过了一系列的事件后,叶一生成功地嫁给了自己的小宋弟弟(小几个月而已)。
感觉你好纠结啊,干嘛自寻烦恼呢,并且男方已经说了,当时为了气你,我很理解你的男朋友的做法,动物受了伤,都会找一个可以疗伤的地方默默舔自己的伤口,更别说是男人了,这关旧情无关,只是说她们彼此了解过,熟悉过,他找兄弟倾诉倒不如去喝闷酒了,男人之间会讲这些事情吗,男人跟女人不是一样的群体,那人很感性,男人则不然,还有你现在要调整一下,毕竟你的男朋友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都要这么抓狂,如果他真的跟前女友跑了,你怎么办,不要把男人抓的那么紧或者抓的那么牢,不过目前最重要的是对自己好,不要跟自己过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你累不累啊,是你的就是你的,别人抢不走
花笺
她是为着结婚回来的,带着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男子。
从法国到中国,万里跋涉,数十小时的长途飞行数十小时的时差,像只展翅的大雁飞回到属于自己的国度。
擦拭着湿淋淋的长发从浴室走进房间,杜夜色环顾四周。这里是香港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房间宽敞而贵气。她的未婚夫莫里斯是那种E时代的好男人,体贴而温存,虽然他对香港也不熟悉但仍然为她尽力安排好一切,最重要的是他给她足够的个人空间,从来不会勉强她做不想做的事,也不会强横地命令她接受。比如说这次,他就没有勉强她和他一起住在自己的外祖母家里。
下飞机时莫里斯有些感慨:“上次我来看望祖母时,香港用的还是启德机场,才几年工夫就换成了现在的赤蜡角……这么大的工程,还填了海。”
“是外祖母。”夜色一百零一次地纠正他。
莫里斯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中国人的族谱真是麻烦。”浑然忘记自己身体里也存在着一半的中国血统。
夜色也笑了,这就是莫里斯的另一个优点了,拥有着像孩子般单纯的心灵,不管什么天大的事都看得很简单。莫里斯向她求婚那天有极好的阳光,当时她穿着旧旧的大毛衣光脚缩在一张大藤椅上啃苹果。也许那天莫里斯有些不安地来回走动已经让她看出了什么,但她始终保持着一贯的沉着娴静,一声也不吭。直到他在她面前跪下,掏出一枚闪烁璀璨的戒指。
“Soph,请嫁给我,让我给你幸福。”他的脸有些绯红,唤着夜色的法文名字。
夜色放下手中物件,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他,嘴角微微含笑:“你确定?”
“这辈子没有任何一件事让我如此确定。”他也笑起来,露出雪白灿烂的牙齿,但还是显得有些紧张。
夜色低下头考虑十秒钟:“可是我脾气恶劣,如果另一半作出让我发怒的事情,没准会被我用花瓶敲破头。”
莫里斯不在意地耸耸肩,这是他惯有的动作;“相信我,Soph亲爱的,如果令你不快,我将很愿意自己的头被砸破,不过我会亲自动手。”
夜色叹口气,他不信呢,不信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但她还是把自己纤细的手伸到他面前:“为什么不呢?莫里斯,我愿意嫁给你。”
没有惊心动魄地喋血追求,也没有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的海誓山盟,他在求婚前送过她七束百合、唱过一次情歌,仅此而已,那枚戒指就这样轻松地套进了她雪白的手指上。夜色简简单单地把自己交给眼前这个真诚英俊的混血男孩。
其实世界上什么事是不简单的呢?运送过几千万人次到世界各地的启德机场因为不能适应需求所以被终止了使命,沧海桑田不过如此,其他事物也是这样吧。她的心中何
尝不是有着这样一个老的启德机场在等待关闭而开启另一个新的篇章呢?
夜色打开电视在桌前坐下,马上有一大堆难懂的粤语蹦出来,她不感兴趣地换了几个频道,把电视关上。视线落在大大的原木桌上,像其他酒店一样桌上放着一本酒店指南和一叠信笺。她随手翻了翻那叠信笺,心跳突然微微加速,那是一叠很华丽的信笺,纸质精美非常配合这间酒店的气派,抬头上公式化的印着某某酒店的字样,让她失神的是信笺右下方的四个小小铅字--‘白色纸业’,字的后面还有一个极小的玫瑰logo。
“白色纸业……”她用指腹轻轻触摸着那朵小小凸起的玫瑰,喃喃念了两遍,然后拿起信笺旁的圆珠笔想要在纸上写点什么,但是又迟疑了,如今电脑太过发达,她已经太久没有用过纸笔,而且中文字写起来似乎也有些力不从心。不过想了想,她终于还是提笔写到: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写完后她把纸举起来看了看,像是验证一张难以辨别真伪的钞票,有些不满意地皱皱眉,字真丑!她的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丑了?这还是她以前最喜欢写的一首古诗呢。可是世上有什么又是永恒不变的呢?几千万年的时间足以让高山变成平原,黄河近几年老是断流,夏天打冰雹,冬天雷声轰轰只是自然现象,这些都不再让人感到可怕,更何况只是字只是爱情。
这么一想她释然了,只是心里似乎还有些什么沉甸甸的放不下,她觉得有些难受,于是拒绝再想什么,把自己抛进柔软舒适的大床里,也不管头发还没有干透。
“我已经很累了,太累了。”她告诉自己:“长途飞行和时差能让我今晚能睡个好
觉!”但是事与愿违,这晚她做了无数个梦,在梦中她再次温习到了想要忘怀的过去。
杜夜色是典型的天才少女。
别人七岁入学,她五岁就读小学一年级。刚开始学校因为年纪不够不肯收,结果她在父亲的指挥下滴溜溜背了十几首唐诗又清楚地算了几个鸡兔同笼的算术题,倒把测试的老师吓了一跳,就这么轻轻松松地入了学。到了四年级时又跳了一级,于是其他人见到她就翘大拇指:多聪明的孩子!
她比同班同学要小两岁多,个子也要矮上一个头,所以只能永远地坐第一排。不过说也奇怪,她从小好玩,又参加芭蕾班又去学钢琴,别的孩子天天啃书本、做习题,却就是比不过她。开家长会时老师永远把她当楷模,其他家长纷纷为自己的孩子找理由:“怎么能跟人家比呢?杜夜色的父母可都是大学教授,她会读书那是遗传!”回去后又对自家孩子耳提面命:“你也出息点,学学人家杜夜色!”
最可气是杜夜色还长得玉雪可爱,仪态大方,见到熟人三米以外就开始打招呼问好。这样的学生哪个老师不喜欢,再加上年纪小同学都让她几分,所以哪怕是性情娇纵一点也足以让人原谅——这样的孩子似乎天生就是给人来娇惯的。
五年级时班上转来一个男生,小小年级却已经有张英俊的酷脸。本来按照他的高度是要坐最后一排的,但是据说他在原来的学校里是个爱打架的坏孩子,这让老师有点提心吊胆,不敢把他放得太远,安插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监视着。夜色于是有了个沉默英俊的小同桌,那个男孩叫石幕白。
那时的夜色还很小很单纯,不太能够明白坏孩子的定义,刚好囫囵吞枣看完了本《萍踪侠影》,看到其他同学都对石幕白闪闪躲躲,不禁很有点像女侠般为他打抱不平。上图画课时见他只有一支屁股后面带橡皮擦的铅笔涂涂抹抹,雪白画纸上马上变得糊涂不清,于是大方地拿了自己的香橡皮擦和二十四色水彩笔与他分享。出人意料地是石幕白狠狠瞪她一眼,随手一挥便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好意大力掼到地下。夜色哪里受过这种委屈,眼泪水一下冲到眼睛里差点就要掉下来,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哭。
老师目光如炬,马上护住自己的爱徒:“杜夜色,被其他同学欺负要记得告诉老师!”
夜色抿嘴倔强摇头:“没有!”心里却觉得丢脸至极,恨恨发誓一辈子都不要理这个人。
那天放了学,石幕白一直跟着她走,夜色咬牙切齿转身:“你干吗一直跟着我?”
“我住这里。”他回答。他说的地方与她家只隔两条巷子,两条巷子已经搁出天与地,夜色住的地方是市里出名的知识分子优秀小区,他家是破旧平房。
原来不是为了要跟着她……小小女孩羞恼得再次无地自容。
“哎,你的书包重不重?”他忽然问。
夜色偏头看他,不解。他走过来,从她肩头摘下双肩包轻轻松松甩到自己背上,再次迈开步伐。微沉的阴暗天色下,看着石慕白有些孤寂的落寞背影,夜色小小的心灵受到巨大震撼,连忙快步跟上。
从此以后夜色成为孤僻的石幕白的唯一朋友。
每到周末,夜色参加舞蹈班或去上钢琴课,石幕白总是一声不响地拿起她的书包帮她送回家,有时夜色的父母会请他进来喝一杯水,他看看那清爽宽阔的客厅礼貌地摇头拒绝。夜色开始在做眼保健操时睁只闭只眼的偷偷瞄他,做课间操时也会下意识地搜寻他的身影。不过到底年纪太小,也不明白那种隐约地暧昧情绪是什么,只知道看到了他心中便会有一朵花儿盛开。
他们进了同一间初中和高中。到高三时,功课变得异常紧张,夜色对石幕白说:“我是肯定要读大学的,你也一定要考上!”
石幕白转身沉默半晌,点了点头。
直到很久以后夜色才知道自己当时有多么为难石幕白。石幕白的家庭是夜色不曾理解的那一类世界,他父亲因为工伤早早过世,当工人的母亲靠着抚恤金和微薄工资把他抚养长大。小小年纪的他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有新衣、电动玩具和彩色画笔,却让他有着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傲骨和野心。如果没有夜色的半恳求半命令,他应该是要早早走进社会负担起母亲与自己的生计,可他终于还是选择进了大学。他进大学,多半是为了她!夜色始终不太清楚石幕白的四年大学生涯是怎样辛苦而狼狈地捱过来的,他也不太想让夜色了解,唯一明明白白的事情是在大二那年的一个夜晚他们在江边微凉的风中热烈拥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两个少年,一切都是如此顺理成章,天经地义。
夜色的母亲知道后,起先有些不乐意,整日皱眉嘀咕。夜色的教授父亲倒是看得开:“一切随她吧,儿孙自有儿孙福,再说我看那姓石的小子以后会有出息!”母亲还想说什么,但是一想到石幕白不辞辛苦地为自己的独生女儿十年如一日的送书包回家,也就不再言语了。
“是个不错的孩子,就是家世差了点。”虽然她偶尔还会这么说。
年轻人的爱情像是春日里得到雨水滋润盛开的花朵,茂密成长,或许在许多年前这爱情就已经开始萌芽,不过因为蛰伏的时间长所以更显浓烈。
大学毕业后所有人为出路而忙碌。石幕白却一早已有了自己的想法:“夜色,我们得有自己的事业,给别人打工一世难出头!”那时候刚迈出大学校门就能看得这么远的人并不多,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夜色也有些退缩,但看到石幕白意气风发的面容就什么都不怕了。虽然家里早已为她安排好一切,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随着石慕白去了南边一个沿海城市,事实证明石幕白是有远见的,三年后他看准市场做纸业发家,从此平步青云,富贵缠身。夜色有了个英俊多金的未婚夫,一下成为众多女子羡慕的对象。
这是后话,之前当然自有不足为外人所道的艰辛。
刚开始时局面打不开,两人穷到差点断炊,夜色悄悄找了份文员工作帮补家用。后来终于接到第一份业务,没有人手,也舍不得雇车,两人辛辛苦苦把大叠打印纸送到人家的办公楼。门口警卫看多了人来人往早就练就狗眼看人低的火眼睛精,见到他们两个先是不动声色地盘查半天然后手一挥让他们从侧楼上去。起先以为是电梯坏了,一起把几十斤重的纸抬上七楼后差点虚脱,后来公司里的人一脸惊讶地问道:“怎么不搭电梯呢?”才知道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夜色也不怯场,伸手抹抹额上的汗说:“您也看到了我们这么有诚意,以后贵公司的业务就请全交给我们吧!”
那人看着眼前这个声音清脆的秀丽女孩,心中竟然一怔,真的就这么同意签了约。
走出那幢大楼,石幕白却不雀跃,满脸沉郁,终于开口:“夜色,以后你就不要这么辛苦了,生意上的事有我。”
夜色讪讪地有些难堪,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但是看到他似乎不开心,也就同意下来。再过一段时间,石幕白又说:“夜色,干脆你把工作也辞了吧,我养得起你。”带点玩笑口吻,却又不容拒绝,她虽然有些舍不得,但终于还是屈服了,石幕白在她的世界里永不会出错,强势得让她必须服从。一让再让,一错再错,夜色所有的天地逐渐缩到四面墙的公寓里。
接着石幕白研究了一整年的金融时世,踏入股市,凭着天生的精明和初生牛犊的气势,不久便累积大量原始资本,再后来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工厂,厂名是“白色”--取他的“白”和她的“色”。他……越发的忙了,夜色却越见清闲,两人的话题逐渐不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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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重感情的人并不是没有出息,相反,他们是最傻的人。因为最重感情的人,一定在感情中是爱的最深的,也是最容易受伤的。 他们往往都会在乎别人的感受,特别容易忽略自己的想法。
为了别人可以开心快乐,就算自己是委屈的也一点也不会说出来。在他们看来,宁可牺牲自己的快乐,也要成全别人的开心。重感情的人,什么事都是以别人为第一位的,往往自己就变成了最没有地位的余地。
他们真的是非常的傻。为了满足别人的需要,往往都会付出自己的所有。就算那些人曾经伤害过他,但只要回头来找他跟他道句歉,那么他在后面也是会继续的无私的对对方付出。他们往往都是记吃不记打,别人的一点点小恩惠也会让他们铭记很久很久,而别人对他们的伤害,他们永远都是一笑而过,不再追究。
他们很希望别人能够对他们也是同样的回报,但往往他们都会将这种付出错付于人。他们总是在伤害自己与伤害别人之中,选择伤害自己。却从来没有想过在深夜中自己一个人抱头痛哭的时候,并没有人来安慰。
他们真的是非常的傻,但是傻的背后却是很多让很多人都会心疼。我们多想让他们也自私一点,不那么重感情,但是对他们来说他们根本就做不到。
我希望这些重感情的人可以拥有同样重感情的朋友,他们可以在付出的同时得到对方同等的付出。也希望他们可以拥有美好的爱情和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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