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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男的娶不到媳妇,因为条件比较差,所以只能选择当上门女婿,希望用这种方式来找一个媳妇,因为当上门女婿就可以花很少的代价就能有一个老婆,虽然有点寄人篱下却也是个脱单的好方式……
但是现实却告诉你,并不是当上门女婿就可以一分钱不花或者花很少的钱就能娶到一个老婆的,刘冬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他自身条件不是很好,主要是家里没什么钱,而他自己本事也不够大,挣得钱也不多,所以找对象很难,他就只能寄希望当上门女婿,他也不奢求找个家里很有钱的老婆,但门当户对也是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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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这样的想法,刘冬就花钱托媒人给他介绍对象,当然他也知道自己的条件,所以他也没什么特别高的要求,只希望媒人有合适的就介绍给他,他自己去和对方认识,因为刘冬知道,别人说的天花乱坠,也不如自己去看一看,所以媒人给他介绍的每一个相亲对象他都去见过,而且见面的时候他就很直接的告诉对方能不能接受他当上门女婿,刘冬这么做的目的也是为了避免彼此浪费时间,所以他就把有些事情先摆到桌面上来……
虽然刘冬的直接也让他相亲失败很多次,但是却也有不少女的能接受他当上门女婿的要求,而这一些也是刘冬重点认识的,不过虽然刘冬很有想法,但是那些女的却没这个想法,在和刘冬见过两面之后就把他PASS掉了,刘冬就跑去问媒人原因,媒人就很委婉的告诉他,那些女孩子嫌弃他穷,长得也不够帅气,刘冬听了就很不舒服,但是他也只能自嘲的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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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合适的,那个女的也希望找个上门女婿,而且对刘冬还是挺满意的,也对刘冬的条件没什么不满的地方,两个人就试着相处了一年多,都觉得彼此不错,后来刘冬就主动出击,向那个女的表白并且求婚成功,当时可把刘冬高兴的不行,后来双方父母就坐到一起商量婚事,因为刘冬当上门女婿,所以女方家里也没狮子大开口要很多钱,只是叫刘冬拿四万块钱就行,但是女方家里也不会拿钱出来,当时刘冬也没反驳,他自己什么条件他自己清楚,所以最后皆大欢喜。
刘冬就一边计算着结婚的日子,一边准备结婚用的东西,但是让刘冬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结婚的前两天,他女朋友却打电话叫去过去一趟,当时正在忙的刘冬赶紧丢下手里的事情过去,刘冬刚到还没来得及喝口水,他女朋友就对他说,有件事要给他说,刘冬当时就有些纳闷,会是什么事,然后他就想到会不会是要他多拿钱……
结果刘冬还没回过神他女朋友就说,自己的一个高中同学结婚,老公也是当的上门女婿,但是那个男的就给女方家里拿了三十万块钱,眼言下之意就是她觉得刘冬给她家拿的四万块钱太少了,希望他再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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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刘冬有些心理准备,但是等着话从女朋友嘴里说出来,他还是有些生气的,不过他还是控制住情绪问女朋友想加多少钱,刘冬想着再加个两三万他还是能接受的,结果下一刻他女朋友说我也不要你加太多,你再加个十一万凑个十五万就行,但是还要你给我买一辆不少于十万的车……
刘冬一听立马就摇头说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如果我有二十五万块钱,我还会同意当上门女婿?如果你非要我拿这么多钱出来,那这婚我不结了,我结不起,也不敢结,说完刘冬转身就走……
总结:不管男人上门还是娶老婆回家,都的花钱才行,不管女人嫁还是娶老公都能得到一笔彩礼钱,所以不管怎么看,似乎在结婚这件事情上都是女人稳赚不赔,所以说男人还是要努力挣钱,不要想着倒插门就能不劳而获,殊不知即使你当上门女婿,彩礼照拿不误,而且还会寄人篱下,在别人眼里成为吃软饭的对象,甚至稍有不注意,别人叫你滚蛋你也得乖乖的滚蛋……
他愿意当上门女婿,女方却要他拿十五万和一辆车,他说这婚结不起
首先,男主父母同意吗,中国人传统观念在那里。如果他们介意,建议你听父母的,毕竟他们不会害你,如果他们不介意你介意,上门女婿和上门媳妇有什么区别呢,婚礼在女方那里办一次,再在男方家一次不就好了。婚后肯定住你们的新房,就你们两生活,又不是住女方家,婚后孩子跟谁姓,都是你们的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第二章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然后后者属于上门女婿。至于孩子跟谁姓与上门女婿的概念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女娶男的进门,也叫做“倒插门”,上门女婿也叫做“赘婚”。嫁到女方家的男子被称为“赘婿”。《说文解字》里说“赘,以物质钱”,也就是拿东西做抵押换钱的意思。“赘婿”也就是说这个男子是用钱买来的,不过这个男人是孩子的父亲。
而且上门女婿不好当,作为抵押品,得为女方家卖力干活。《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曾经入赘高老庄,他跟孙悟空假扮的高**吐槽说:“我到得你家,虽是吃了些茶饭,却也不曾白吃你的;我也曾替你家扫地通沟,搬砖运瓦,筑土打墙,耕田耙地,种麦插秧,创家立业。”虽然高家有许多丫鬟小厮,但是猪八戒这个女婿还是得做这些奴仆做的事,被人当免费奴仆使唤。
一般来说,上门女婿给女方的彩礼在离婚后是不能要回来的。因为离婚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双方在彼此离开前已经完成了彩礼的交付,并且双方已经同意视彩礼为婚前财产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凡是夫妻的合法婚姻登记确立的,夫妻的共同生活和婚姻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以及配偶财产的处理方式等均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按照婚姻法,求婚方所给予的彩礼,在夫妻结婚后,就视为是婚前财产。 因此,离婚后无法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双方产生的财产纠纷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当然,如另有特殊约定,则按约定可能处理。如果具体情况需要得到法律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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