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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汉族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六礼”,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
汉族婚俗,现行一夫一妻制,废除了过去封建统治阶级实行的一夫多妻制以及典妻、租妻等陋俗。
过去,汉族婚姻的缔结是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具体有纳采(媒人到女方家说明求婚之意)、问名(问女子生辰以卜吉凶)、纳吉(卜得吉兆,定亲)、纳征(送钱财给女方家准备成婚)、请期(通知女方家成婚日期)、初期(亲迎女子到男方家拜堂成亲)等六道程序。除了最后一道程序外,婚姻的缔结过程都要背开青年男女当事人进行,因而极不合理。
汉族先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因此夫妻结合的礼仪称为“昏礼”,后来演化为婚礼。汉族人认为红是吉祥的象征,所以传统婚礼习俗总以大红色烘托着喜庆、热烈的气氛。吉祥、祝福、孝敬成为婚礼上的主旨,几乎婚礼中的每一项礼仪都渗透着中国人的哲学思想。
相传汉族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
这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现在废除了父母包办婚姻,青年男女直接见面谈恋爱,然后征求父母意见,办结婚登记的法律手续。婚礼仪式也废除旧俗,新娘不再坐轿子,新婚夫妇也不再拜堂。新式结婚典礼隆重而热烈,由尊长者致辞,亲友祝贺,以音乐舞会或茶话会的形式告终。也有的旅行结婚,双双外出游览名山大川、名胜古迹,既增长知识,又陶冶情操。
汉族传统婚俗:
一、“三书”:按照汉族传统的礼法,指的是礼聘过程中来往的文书,分别是“聘书”——订亲之书,在订婚时交换;“礼书”——礼物清单,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过大礼时交换;“迎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接新娘过门时用。
二、“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
纳采
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其礼物用雁。后代渐加礼物。到明代陈雁及礼物于厅堂。清代请婚人陈仪物于庭,奉书致命,主婚人受书,告庙醴宾。庶民纳采,首饰数以四为限。雍正初,定制,汉人纳采成婚,四品以上,绸缎、首饰限八数,食物限十品。五品以下减二,八品以下又减二,军、民绢、果盒亦以四为限。品官婚嫁日,用本官执事,灯六、鼓乐十二人,不及品者,灯四、鼓乐八人。禁糜费,凡官民皆不得用财礼云。
问名
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
西周“六礼”中第二礼。“问名”之礼最早见于《仪礼》中:“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又曰:“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礼记·方氏注》也说:“问名者,问女生之母氏也。”问名时,用雁为贽见的礼物。《白虎通》卷四《嫁娶》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玄纁,故不用雁贽。” 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或以为问名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问名也须携带礼物,一般用雁。我国广东海南及西南少数民族,常用槟榔作为问名携带的礼物。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纳吉
(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
纳征
(又称过大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纳征: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礼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银绫绢,各依等级而定。明代聘礼提倡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仪式因袭宋制:“宾致词曰:某官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礼。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主婚者曰:“某官贶kuàng某以重礼,某敢不拜受。”宾以函书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书。”至近代,无“纳征”之名,而有送礼之实,或并之于纳采,或更称纳币。1920年《英山县志》:“婚礼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今止用纳采,纳币。”
请期
(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
(或迎亲):在结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汉族婚礼习俗:
换庚谱:男方和女方的家庭互相交换家谱,作为定亲的凭据。媒人提亲后,如男女的时辰八字没有相冲,双方就会换庚谱。
过文定,过大礼:男家会选择一个吉日,带著一些礼品到女家,礼品一般都是三牲,酒礼等,并正式奉上聘书。“过文定”举行后,就会举行“过大礼”的仪式,这是订婚的最隆重,也是最重要的仪式;因为这仪式过后就等如正式定立了婚约。跟“过文定”一样,男家会选择一个吉日,带同聘金和各种礼品到女家;而女家亦会准备回礼礼品。礼品皆是均双数以取其“好事成双”之意。
安床:在婚礼前数天,选一良辰吉日,在新床上将被褥,床单铺好,再铺上龙凤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红枣、桂圆、莲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贵子。抬床的人、铺床的人以及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齐全、婚姻和睦、儿女成双,自然是希望这样的人能给新人带来好运。
嫁妆:女方家里的陪送,是女方家庭地位和财富的象征。嫁妆最迟在婚礼前一天送至夫家。嫁妆除了衣服饰品之外,主要是一些象征好兆头的东西,如:剪刀,寓意胡蝶双飞;痰盂,又称子孙桶;花瓶,寓意花开富贵;鞋,寓意白头偕老;尺,寓意良田万顷等等。当然各地的风俗和讲究都不一样。
催妆:是男家派人携礼催请女家及早为新娘置妆的仪节。宋代,亲迎前三日,男家送催妆花髻、销金盖头、花扇等物至女家,女家则答以金银双胜御、罗花璞头、绿袍、靴等物。
送妆:是亲迎前数日,女家派人将嫁妆送至男家的仪节。嫁妆往往用箱笼装着,也有人家为炫耀陪嫁,将嫁妆用方桌一一铺开,排成一个纵队浩浩荡荡地送至男家。嫁妆通常有箱柜、被褥、首饰、衣服、绸缎、文房四宝及金银器皿等,还有以田地房屋、店铺、当铺作为陪嫁的。浙江一带,嫁妆中有一种叫做“子孙桶”的(大桶上有一大盖,为新娘生育时用),桶中盛有红蛋、喜果、谓之“送子”,有祝福之意。绍兴一带,还有送“女儿酒”作为嫁妆的,即在女儿满月或数岁后,即酿酒数坛埋入地下,待女儿出嫁之日,取出作为嫁妆礼品送至男家。
上头:男女双方都要进行的婚前仪式。也是择定良辰吉日,男女在各自的家中由梳头婆梳头,一面梳,一面要大声说: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上头”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仪式。梳头要用新梳子,助“上头”的人必须是“全福之人”,即这人是六亲皆全,儿女满堂之人。
哭嫁:据《礼记》记载:“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在古时,因为交通没有现代的方便,女儿出嫁后,就很难有机会可以见到家人。而事实上,出嫁后的女子也不是可以像今天一样,随时可以返回娘家探望家人的,回娘家需要得到夫家的批准。此外也有说法认为哭嫁是源自古时妇女不能拥有自由的婚姻,所以她们会用哭嫁的歌声,来控诉古时不公平的婚姻制度。
出门:出门是指新娘离开娘家的意思。当到达吉时的时候,女须由大妗姐背著上花轿;据说新娘双脚著地的话就会带来恶运。在出门的时候,新娘的嫂嫂是不可以相送的,这是因为嫂字有著扫帚星的扫字的谐音,是故人们相信嫂嫂於出门时相送会带来不吉利。新娘出门时,由伴娘撑起红伞护著新娘,取其开枝散叶的意思。大妗姐及众姊妹一边行,一边向上空、伞顶及花车顶撒米,用来“喂金鸡”,意思指鸡啄米后便不会啄新娘。最后上花车前,新娘子会向送行的亲友鞠躬,以示谢意。
撑红伞:迎亲的当天,由新娘的姊妹或伴娘搀扶中娘家门,站在露天的地方,姊妹或伴娘在新娘头顶撑开一把红伞,意为“开枝散叶”,并向天空及伞顶撒米。
盖头:新娘子通常会以一边长三尺的正方形红围巾蒙在头上,这红色的围巾称为叫“盖巾”,俗称盖头。对於盖头这种婚俗,一般有两种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说盖头是为了遮羞;而另一种说法是说源自於古代的掠夺婚,表示新娘子蒙上盖头后就永远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迎亲:古代婚配时,男方必须去迎亲。“亲迎”是六礼中最隆重的礼节。没有迎亲的新郎,就没有出嫁的新娘。古代亲迎,有徒步的,也有用车的,比较普遍的是用八人大轿去迎亲。抬轿的人必须身体强壮,遇上别人家的花轿,绝对不可以与他们碰头,必须绕著走。迎亲回来时,还要找一条路回去,以取不会走回头路之意。如果途中经过庙,祠,坟,井、河等处,必须由男方娶亲的人手张红毡子将花轿遮著,作为“避邪”的意思。如果在途中遇见出殡的队伍,迎亲的人会说“今天吉祥,遇上宝财!”因为棺材的谐音为“观财”,亦即看到财宝的意思,这样说主要是为了图个吉利。
拜堂:又称为“拜天地”,是婚礼中一个很重要的仪式。“拜堂”并不属於古“三书六礼”,这一婚俗於宋代以后非常流行,经过“拜堂”后,女方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一员。“拜堂”时,主持婚礼的司仪会大声的说﹕“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齐入洞房。”其实,拜天地代表著对天地神明的敬奉;而拜高堂就是对孝道的体现;至於夫妻拜就代表夫妻相敬如宾。
过门:过门的意思是新娘由女家出门后正式踏入男家家门,拜见翁姑及男家其他长辈。传说翁姑不可以在大厅直接看见新人进门,因为这样会相冲。所以当女方步入男家后,翁姑会由房间出来大厅会见新人。然后新郎新娘会先拜天地,后拜祖先。新人会向翁姑奉茶跪拜。翁姑会说一些祝福语,并送首饰及礼物给新娘。新娘收到饰物后需即时戴上,以示谢意。然后,新人会向其他长辈及亲戚奉茶。
闹房:在近代,这是新婚夫妇在婚礼之夜在新房接受亲友祝贺、嬉闹的仪节,民间有“新婚三日无大小”,“闹喜闹喜,越闹越喜”的说法。各地的“闹房”有不同的方式、方法,闹的程度也有文雅和粗俗之分,有时闹过了头,往往给主宾双方带来尴尬和不快,但因为它给婚礼增加了热烈的气氛,所以后来的婚礼中往往少不了这一节目。
三朝回门:即归宁,三朝是指婚后的第三天,新抱由丈夫的陪同下,带备烧猪及礼品回娘家祭祖,然后再随丈夫回到夫家;相传在先秦时已有这样的习俗。归宁,就是回娘高向父母报平安的意思。在古时,交通没有现代的方便,如果女子要夫家是离娘家后远的话,所谓出嫁从夫,女子到夫家后就可能没有机会再回到娘家了。所以回门可能是女子踏足娘家的最后一次机会。亦因为如此,人们十分重视归宁这一个婚礼习俗,回门时,男家需要预备:烧猪一只、西饼两盒、酒一对、竹庶两支、鸡一对、生菜、生果两篮、荵、伊面两盒、鸡仔灯笼金、猪肚及猪肉各两斤。
苗族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通过“游方”、“跳花”等活动,借以认识,相互了解,建立感情,进而确定婚姻关系,再由男方托入向女方说亲,履行定婚、结婚仪式。
草标-苗族民俗
苗族民俗,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用草标作纽带。草标形式各异,却很讲究,都传递着美好的愿望。有的用几根小草,表示几天后相会;有的将草扎成圆圈,表示团圆有望;有的青草夹黄,黄示称场再相会。传说以前有个苗族小伙子阿本和苗族姑娘阿贝相爱,不料,阿贝姑娘被寨主看上并被抢走,当阿本来到的约会地点时,却不见阿贝的踪影,只见路旁有个草标,知道大事不妙,便按草标指约方向,到寨主家救出了阿贝姑娘。从此,他们离开家乡过上了幸福日子。草标的妙用也就从此流传了下来。
花带与抄带-苗族民俗
苗族青年表示爱情的信物。云南昭通、大吴、彝良、永善等地的苗族男女青年相爱后,要互赠信物。姑娘送小伙子一根用彩线编织成的花带,长约1米,宽3-4厘米,上面绣着山川花草图案,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小伙子回赠姑娘一根线吊子。双方定情时,姑娘要送对方一根用雪白麻织成的长约1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抄带,寓意为将纯洁的爱情献给对方,对方回赠一把梳子和一个圆镜,表示终身相爱,白头到老。
坡会-苗族民俗
传说很久以前,龙牙寨有个山清水秀的马蹄坡。每年春天都有许多姑娘、小伙子在这里放牧。一天,一个主官路过这里,见苗家姑娘漂亮,便叫随从去抢。小伙子见状,一齐吹响牛角,唤来了手握大刀、锄头的苗族人民,他们拥上马蹄坡,赶走了土官。为了庆祝胜利,他们在此唱歌跳舞。从此以后,便形成了传统的坡会。现在每逢节日,人民穿上节目的盛装,汇集在芦笙坪上赛歌、跳舞、爬竿、斗牛,利用这个盛会唱歌今天幸福的生活。
半路“抓亲”-苗族民俗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踩脚-苗族民俗
也叫“踩妹脚”。是广西桂北大苗山一带的苗族男女青年表示爱情的一种方式。苗族青年在传统节日里,通过跳芦笙、踩堂舞、对歌等形式选择了意中人,但当众难以启口,男青年便趁人不注意时,脚尖轻轻踩女青年的脚,以试其态度,若女青年也如法回报,就表示接受求爱;否则,也不会责怪对方。经过“踩脚”确定了恋情,便可频繁幽会,互赠信物,然后就由双方父母商定婚期。
掐指-苗族民俗
“掐指”就是在节假日赶圩时,小伙子对姑娘产生爱慕之情,轻轻地掐一下姑娘的小手指。姑娘真心实意的接受小伙子的爱慕,就背过手来轻轻地掐一小伙子的小拇指,不愿意的话,就不理会。
相亲风俗-咬手定情。
在海南省苗族中流传着一首古老的歌谣,有这么一句歌词“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三月初三,在槟榔树下,芒果林中,小河溪边,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
随后,小伙子拿起弓箭、鱼叉到河 溪里抓鱼,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如果小伙子相中心爱的姑娘,晚上便用口弓、鼻箫、树叶吹着婉转动听的曲调,来到姑娘的"隆闺"(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开门歌。
如果姑娘不唱闭门歌,便会开门走出来,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里点燃篝火对歌跳舞,互表爱慕之情。这时,姑娘听了小伙子的求爱后,便羞答答地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绝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意接受小伙子的爱。
讨糖-苗族民俗
“讨糖”就是男女青年在“玩山走寨、行歌坐月”交往过程中,小伙子中意一个姑娘,就以“讨糖”为名向对方求爱:“听说小妹糖很甜,哥想吃糖没带钱。”姑娘如果同意,大都会答:“小妹有糖糖太酸,大哥吃了腰会弯。”小伙子答着说:“大哥想糖眼望穿,小妹糖酸心不酸。”通过几个回合的“讨糖”,姑娘就会给小伙子留下一句柔情的话:“大哥想糖跟妹来,酸坏牙齿莫责怪。”假若姑娘早已有了意中人,就会对小伙子说:“小妹有糖早卖完,大哥吃糖别处尝。”姑娘假如真的不同意,就回答说:“小妹人穷不卖糖,大哥要糖没望场。”
新婚三晚不同宿-苗族民俗
旧时,苗族人婚娶,新郎新娘三晚不同宿。姑娘出嫁之日,四邻姐妹相聚一堂,高唱苗歌,抒发离别之情。男方迎亲时,由女方“高亲”(男女各一直系亲属)送姑娘到男方,从侧门进入洞房。三日内由“女高亲”朝夕相陪,足不出新房,茶食均在房内。三日后,拜父母姑嫂,新郎新娘双双到娘家,称“回门”。“回门”返回后,请苗老师安“家先”,并在本“宗表”中写上新媳妇的名字,表示新娘已是本宗族的人了。当晚,新郎新娘方可同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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