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夜结局

一千零一夜结局,第1张

  1、邓伦和迪丽热巴主演的《一千零一夜》本来是一部好剧,结果编剧在后期发挥失常,想要表达的太多,结果什么都没表达清楚,再加上湖南卫视的剪辑失误,使得一些重要的情节被删减了,以至于剧情看起来很不连贯。

 2、可能的结局:

 (1)结局一:柏海没死,最后向七七求婚。

 柏海出车祸之后,应该很快就康复了,然后因为要拓展花加的海外业务,就去了欧洲工作。但是因为忍受不了对七七的思念,所以柏海提前回国,并在解忧花店与七七相遇,然后顺势拿出钻戒向七七求婚。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威廉最后被通缉,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说明柏海应该没死。

 (2)结局二:柏海死了,七七一直在做梦。

 柏海被威廉开车撞飞之后,倒在一片血泊之中,七七只是抱了柏海一下就满身是血,可想而知柏海一定是严重失血。虽然是送进了医院抢救,但很有可能会抢救失败,柏海死了之后,七七思念过度,就深陷梦魇不能自拔,所以才会老是做梦柏海向他求婚。大街上,柏海的海报被撕下,这暗示柏海已经不在了;小女孩叫凌凌七阿姨而不是叫姐姐,暗示时间已经过了很久,柏海也死了很久了。

 (3)结局三:柏海死了,七七也跟着殉情了。

 从大结局的剧情来看,支离破碎毫无逻辑,凌凌七一个又一个的梦境,或悲伤或喜悦,分不清梦境和现实。最有可能的,是柏海抢救无效死去之后,凌凌七立刻就殉情了,所以当手术室的门被打开的刹那,凌凌七跟随柏海一起去了天堂,但是柏海走得太快,一直都不肯停下来等七七。无论他俩到了哪里,最后都会在一起,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这种结局是最悲惨的,但是也很凄美。

1、邓伦和迪丽热巴主演的《一千零一夜》本来是一部好剧,结果编剧在后期发挥失常,想要表达的太多,结果什么都没表达清楚,再加上湖南卫视的剪辑失误,使得一些重要的情节被删减了,以至于剧情看起来很不连贯。

2、可能的结局:

(1)结局一:柏海没死,最后向七七求婚。

柏海出车祸之后,应该很快就康复了,然后因为要拓展花加的海外业务,就去了欧洲工作。但是因为忍受不了对七七的思念,所以柏海提前回国,并在解忧花店与七七相遇,然后顺势拿出钻戒向七七求婚。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威廉最后被通缉,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说明柏海应该没死。

(2)结局二:柏海死了,七七一直在做梦。

柏海被威廉开车撞飞之后,倒在一片血泊之中,七七只是抱了柏海一下就满身是血,可想而知柏海一定是严重失血。虽然是送进了医院抢救,但很有可能会抢救失败,柏海死了之后,七七思念过度,就深陷梦魇不能自拔,所以才会老是做梦柏海向他求婚。大街上,柏海的海报被撕下,这暗示柏海已经不在了;小女孩叫凌凌七阿姨而不是叫姐姐,暗示时间已经过了很久,柏海也死了很久了。

(3)结局三:柏海死了,七七也跟着殉情了。

从大结局的剧情来看,支离破碎毫无逻辑,凌凌七一个又一个的梦境,或悲伤或喜悦,分不清梦境和现实。最有可能的,是柏海抢救无效死去之后,凌凌七立刻就殉情了,所以当手术室的门被打开的刹那,凌凌七跟随柏海一起去了天堂,但是柏海走得太快,一直都不肯停下来等七七。无论他俩到了哪里,最后都会在一起,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这种结局是最悲惨的,但是也很凄美。

1 有什么好的教写作文的公众号

将你的一双眼睛练就成一架灵敏度极高的摄像机,将生活中的精彩一一搜罗:春天,与白云齐翔的风筝;秋天,和秋风共舞的落叶;隆冬,冒着寒风在街角卖烤山芋的生意人;盛夏,踩着烈日匆匆前行的送水工等,都值得我们去“拍摄”,都应该留存在我们生活的底片上。

当然,既然是“摄像”,还得“练耳”,能做到“眼观四方,耳听八面”。在这次选拔作文中,有一位同学,在他的生活底片上,让我们看到了一位拉二胡的艺人,文章中有这样的文字:“大树遮掩的小巷里,传来一阵悠扬的二胡声。

配合着冬日的那一缕阳光,声音优美,又觉得暖洋洋的……”我想,我们能在这位同学的文字里倾听到“悠扬的二胡声”,。

2 有哪些微博或是公众号分享好的文章,好句,故事 最好是名家 有哲

在我成长的记忆中,有难忘的、开心的、高兴的……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那一天,我真高兴。

生日那天,我早早的起了床,穿上了新买的衣服和鞋子,蹦蹦跳跳的去上学。一路上,鸟儿在枝头唧唧喳喳的叫着,它们好像在对我说:“祝你生日快乐!”

到了学校,同桌小红把准备好的生日礼物送给我,对我说:“史君君,祝你生日快乐。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我一边接过礼物一边微笑着对小红说:“谢谢你的礼物。”其他同学看到了,也都一一把礼物送到我的手中,对我说声“生日快乐!”我也会很高兴的对他们说声“谢谢!”。

终于等到放学了,我带着同学们回到家中。妈妈把早已准备好的蛋糕拿出来。同学们一边为我唱生日歌一边开心地笑着,而我也在他们的祝福中许下了我第十一个生日愿望……

“呼!”我把蜡烛吹灭以后便开始切蛋糕,分好以后又把蛋糕递到了同学们的手中。“啊!”小明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奶油涂到了我的脸上,我也不甘示弱,把奶油抹到了他的脸上……“哈哈哈……”生日宴在我们的欢笑声中结束了,虽然纳西的生日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过生日时的快乐却早已留在了我的心中。

3 关于有写作文素材的公众号

秋天的时候,推开窗户,就能很清楚地听见街上小贩卖矢车菊的声音。

那声音并不很响,却很细,很尖,很悠长,就好像小城里不厌其烦流着的水。我不是很喜欢花。

毕竟,一个男孩子喜欢花花草草,会让人觉得有些虚假和恶心。所以,我也很讨厌这些在街道上叫卖花的小贩。

他们总是破坏了巷子里的宁静。譬如今天,我正津津有味地听着班得瑞不染尘俗的声音。

街上的小贩却又很不识相地叫起来,“卖花喽!卖花喽!——”“很吵啊!”我起身下床,狠很地撞开窗户,朝楼下喊了一声。不知道是我感冒了的声音轻的可怜,还是马路上吵嚷的声音淹没了我的话语。

那个极其讨厌的声音仍然继续着。我生气,丢了随身听。

匆忙套上件线衣,穿了鞋就气呼呼地下楼去了。“卖花喽!——”我刚一打开家里的大门,一个卖花的小女孩便经过了。

“哥哥,买束花吗?可美啦!是我爸爸今天刚刚摘下的!”女孩的口气里满是自。

4 有没有人推荐文章写的很好的微信公众号呢

推荐一下一个叫“简族”的公众号,里面的文章不错,jianzu1126 昨天更新了一篇新年文章,不过不太像元旦,但挺励志的 不知什么时候起,“成功”都有统一标准了。

1 三金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去了趟大理,爱上了那里,脑子一热辞了职,因为他想永远留在大理,决定在那开一间客栈。 城市规划专业毕业,跑到云南大理开客栈,真是不务正业。

没关系,太多务正业的人一直浑浑噩噩活着,把工作变成了一件了无生趣的事,连生活都变得无比平庸,那些人最爱的事便是嘲讽坚持梦想的人,若是这样活着,我从不愿将其称之为活着。 我喜欢三金的这个“不务正业”。

创业途中,在一次考察选址时,他们的车没电了,荒郊野岭,手机没电。 七十多公里,他们走了一夜,瓢泼大雨,全身淋湿,没有水,嗓子冒血,便张开嘴接雨水,这是他出生二十三年以来最长的徒步行走。

后来的波折并不少,重度摔伤、项目泡汤、彻底破产,到最后他与他创业伙伴的家人们都跑到大理来劝说他们,但是,他们依旧坚持着。 三金从大学起便是这样的人,一腔热血用不完,用理性做事用感性支撑,都说好事多磨,他用了四个半月,终于将他的客栈开在大理。

这四个半月,他做到了他之前想做的事,也遇到了他想遇到的一切。 他说:“也许之前你们并不知道我们想做这样一件事,在做这样一件事情;也许你们并没有会去认真做这样一件事情,会做成这样一件事情。

但,磨练让人成长,我庆幸的是我一直敢做梦敢追梦,一直活在自己的梦想里。” 我深感赞同。

2 究竟何时起“别具一格”变成一件可耻的事情? 究竟何时起“追求梦想”变成被人嘲笑的事情? 这个世界其实本来就很荒诞,很多事情都毫无意义,如果你只愿看见荒诞,只愿在无意义的事情中挣扎,甚至也随波逐流嘲笑起追梦的人,你不会觉得慌张吗? 别在意别人的眼光,人只能活这一辈子,不做尽喜欢的事,怎么能叫活着? 方正是我最近认识的朋友,他也是个“不务正业”的人。 他今年刚从英国毕业,来到上海,开始着手创业。

他想做一个关于“花艺”的事业,简单来说,设计最好看的插花与花瓶,根据订单,定期送到女孩们的家里,并且会在花中附上专属她们的漫画与文字。 同样,我喜欢方正的这个“不务正业”。

方正在英国时,就已经做过类似的事情订单多到他忙不过来,他咬着牙连续七十二个小时没有睡觉,全力以赴自己的第一次创业,完成后脸色苍白,险些被送进医院。 他说他想做的事情,要完全忠于自己的选择,要做就要做到极致,既然是自己喜欢的事情,就不会去听太多反对的意见,要坚持到底。

我和方正一起吃饭时,讨论产品的定位和受众还有一些细节时,提到他喜欢东野奎吾的一本书叫《解忧杂货店》,里面传递的思想与他想传达的内容几乎一致,我提议,要不网站叫“解忧花店”? “解忧花店,解忧花店。” 看起来是个他喜欢的名字,他重复着,摸摸脑袋,情不自禁笑了起来。

只有做自己喜欢的事时,才会笑得如此开心,才会如此专注吧。 3 人一辈子没法做太多事情,所以每件我都要做得精彩绝伦。

大学读的专业是城市规划,做设计时我想法总是很多,要求也很严格,在一次我做出新调整计划时,有个组员怒了。 他说:“你就不能和别人一样吗?这事差不多就得了嘛!” 我那时与他争执,想说服他,直到很久以后我明白的道理是:争辩只会让对方更加觉得自己是对的。

幸运的是,不久后,我就遇上了最棒的合作伙伴,从期末设计到承接项目,从大二合作至今,我们已默契无间,互称为“最佳搭档”。 后来,我和最佳搭档去别的城市参加设计大赛的决赛时,我知道已没人再去质疑我们的决定,就算有,我也会淡笑而过。

比赛完后,又是期末设计,当初说“差不多得了嘛”的那个人已在别的小组,他又嚷嚷着差不多就得了,我恰巧路过,冲他笑笑,他心虚避开。 昨夜,2015年的最后一天,我和最佳搭档兴奋说我2016的计划,好多好多,我说我会一直写下去,写不出更好的作品来决不罢休,我也会一直传递“极简主义”的思想,我想让越来越多的人去认可我们的想法。

我和他说:2016年,一定要自己的方式去改变些什么。朋友说,像你这样的人,血是燃烧的啊,我相信你能感染到很多人。

我说,我会一直写下去,别人不认可,就要更疯狂地写,写到无人能敌。 岁月教给我的是怎么在生活中更随和的与人相处,但我想我依旧不会被磨平思想上的棱角,我会对自己要做的事越来越执着,越来越认真,因为我越来越清楚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但,我永远不会甘心和别人一样,永远不会认为做事可以差不多就得了。 如果理解真的是奢侈品,那也不错,你总会在千万人中得到一人的理解,即便再怎么嘴硬说不需要,也足够珍贵。

所以,亲爱的你,坚定不移地去做你喜欢的事吧,别急,你想要的总会来的。 晚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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