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的大学有:
1、宁夏大学
夏大学(Ningxia University),简称“宁大”(NXU),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
3、北方民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North Minzu University)坐落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民委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4、宁夏师范学院
宁夏师范学院(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
5、银川科技学院
宁夏师范学院(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
--宁夏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宁夏师范学院
--宁夏师范学院
有。
《宁夏师范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版)》第十五条 其他有关规定:
1、送审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文件、报表和资料应真实、完整,不多报、漏报,结算资料漏报者应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2、工程变更必须符合《宁夏师范学院基本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监察审计处、中介组织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初步意见要及时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沟通、协调,需要与施工单位沟通或现场勘测查询的,应由监察审计处和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共同与施工单位联系,核对工程造价时,须事先告知工程管理单位。
在审计中发现的有关结算的重大问题或施工单位异议较大的事项,需经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监察审计处或中介组织共同商议,由主持单位整理形成书面意见,并与施工单位沟通后送审计机构执行。
扩展资料:
《宁夏师范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版)》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在施工管理和预(结)算送审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调整、隐蔽工程等资料要完整,相关人员要签字、盖章;
2、报送的竣工决算应附施工图纸(草图),工程计算稿等有关决算依据;
3、使用量较大的无价材料或暂定价材料,其价格需由实施单位与监察审计处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考察确定;
4、审计人员要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参考资料:
1、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在重庆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7912。
2、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在甘肃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974。
3、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2561。
4、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在宁夏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5004。
5、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在内蒙古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9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35241。
-宁夏师范学院
宁夏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音乐复试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形式
1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复试建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等能选拔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试题,复试为口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
2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下载网址:https://downyunkaoaicom/),云考场在线考试规范使用说明书(见附件1)。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正式复试前需在设备上提前安装软件并熟练掌握相关操作。
3考生端采取“双机位”。“第一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位于考生正前方,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复试过程中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使用各类耳机,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手部动作。“第二机位”即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有摄像头),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考生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电脑安装最新版中国移动云考场客户端(相应的硬件和环境要求见附件2),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考生手机安装最新版中国移动云考场APP,使用手机号码登录考生端,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及以上网络,并保证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5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保证光亮适宜,避免逆光,安静整洁,并须保证复试环境无干扰。开考前要360度缓慢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期间无相关书籍物品和其他人员。考生按照复试小组要求回答问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保密相关要求,复试试题、复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答题情况等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录屏,不得将复试相关情况发布至网络或泄露给其他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
6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者取消复试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