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港姐为还债献身80岁富豪,清完债后转身嫁给富二代后来怎样了?

29岁港姐为还债献身80岁富豪,清完债后转身嫁给富二代后来怎样了?,第1张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灯红酒绿常常会闪瞎人的眼睛,诱导世间人追寻却又难以追寻。尤其是对于没钱的人来说,只要欲望一大,那么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所以没钱的人只能羡慕那些有钱的人,特别是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或者富三代。虽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是有些人注定一出生就生在了罗马,他们一来到这个世上,就会拥有一些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所以说这个世界的规则是非常不公平的,也许唯一的公平就是人人都避免不了死亡吧。

不然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外面打拼,想要赚钱,因为钱代表了很多的东西,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也是有道理的。

那么我们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本来也是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小公主。但是后来家道中变,连婚姻也无法自己选择了。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公主的生活

一个台湾女明星在一档节目讲了自己人生的大起大落。自己名叫何傲儿,也许是比其他人幸运的一点就是自己从小出生在一个比较富有的家庭。那个时候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父亲和母亲将自己视为掌上明珠,说是小公主一点也不为过。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为家里有足够的条件去提供她想要的东西,她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幕就是,自己小时候有一次跟父亲去一个玩具店,看见有一个小朋友在地上打滚,哭着央求要一个玩具,但是自己的父亲二话不说将店里所有的玩具都给她买了下来。

公主家道中变

也许是自己的前半辈子过得太好,什么都不用自己打拼努力,只要伸伸手,什么都来了。所以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在她十八岁那一年,父亲的公司因为资金链断掉,最后不得不宣布破产,而且还背上了很重的债务。绝望之下,她进入了娱乐圈,想要赚钱养家。我们印象中因为替家里还钱进入娱乐圈的女星大概就是张柏芝和蔡少芬了。不同的是这两个女星之前的生活条件也不好。何傲儿一进入娱乐圈之后,马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应,大家甚至把她当做了香港的第二个黎姿,因为脸长得比较像。

无奈嫁人

然而最后父亲的债务还是很重,为了挽救自己的公司,给何傲儿找了一个联姻的对象,对象是一个80岁的富豪,两人的年龄都可以做爷爷和孙女了。大概前半生享的福要用后半生来补,尽管自己万般不愿也是没有办法。

后来何傲儿因为依靠老富豪还清了父亲的债务,直接就抛弃了对方,转身嫁给了另外一个富二代,为此,老富豪很是舍不得,天天以泪洗脸。所以说,有失必有得,有得也必定有失。有时候,就算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命运,但是它就是存在冥冥之中,你在哪里占了便宜,会在另外一个地方还回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富是我们大部分人的追求,相信没有谁希望自己永远都是一个穷光蛋吧,拥有财富最起码可以让我们衣食无忧,财富还可以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让我们更好的享受生活。不过,财富更多给我们带来的都是物质上的享受,对于精神上的追求帮助不是很大,大部分人在拥有无尽财富之后就会迷失自我,反而在精神上会被腐蚀,因此,生活中才会有那些淡泊名利的人。

那些富有的人,都非常希望自己的财富可以被自己的子孙所继承,我们也经常会在电视剧里看到一些富豪,他们千方百计的想让孩子继承自己的家产,当然有的富二代就会理所当然的选择继承父业,也有一部分富二代非常的要强,不希望被人看扁,他们希望用自己的能力去赚取更多的财富,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富二代,与以上的两种都不同,当年,他放弃亿万家产,成为了一个出家二十年的富二代,父亲为其买下寺庙,现在他生活得怎么样呢?

这位富二代出生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富豪之家,父亲拥有着近三百五十亿的资产,他平时的生活毫无压力,更多的时间是在世界各地游玩,他在周游世界的过程中也涨了不少见识,特别是在一次泰国以及缅甸的旅行中,他开始认识了佛教,他一下子就被佛教的博大精深所震撼,他觉得他找到了与自己精神上共鸣的信仰,于是他不久之后便出家了。一个富二代,就这样过上了吃斋念佛的日子,并且一过就是二十年。这让他的父亲感到非常的失望,因为他的父亲,还是希望他可以继承自己的事业与财富。

时间总是会改变一切,这个富二代对于佛教的执着与坚持,让他的父亲也改变了想法,他的父亲最终支持了他的选择,也非常尊重他的信仰。他的父亲为了他,把整个寺庙都购买下来了,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父亲会在百忙之中,抽出一些时间与他一起拜佛,佛教也因此成为了他父亲的信仰。父母总是拗不过孩子的,在亲子关系当中,父母无论再怎么强硬,到最后还是会败给自己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不过,他们可以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选择这样一份宁静也是非常难得了。

财富虽然好,但终究不是万能的,财富不能补充精神上空虚,精神财富往往比金钱更重要,每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不同的,因此,每个人所追求的生活也完全不同,富二代出家为僧,也许让我们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但他自己走在这条路上却是非常幸福的。

1

她曾想过离开他。那是一个微风和煦的午后,阳光懒洋洋地洒在青灰色的石板上,石板铺成了小巷子的路,小巷子的两侧尽是粗糙的红砖老瓦房,老瓦房并不高,挡不住背后那一排嫩绿挺拔的杨柳。

杨柳下是一条平静的小河,小河的浅滩上长着一人高的芦苇丛,风一吹全都弯了腰。

他挽着她的手,步履轻快地穿过小巷子,沿着小河边慢慢往前走。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高档西装熨帖地套在身上,上衣敞开,露出里面洁白无瑕的衬衣,胸前的那排扣子一直扣到领口。

他们走到芦苇丛那里停下,他的手里突然多出一枚戒指,戒指的表面含着一层金**的光泽,上面镶着一颗大大的钻石,即使她对奢侈品毫无研究,也能看出这枚戒指价值不菲。

他单膝跪地,将戒指举到她的面前,眼神温柔而诚恳,但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他说:“嫁给我。”然后再也没有别的话,只静静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她明白,那是他属于有钱人的淡然姿态,自小而始的良好家庭教育使他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份儒雅和从容。

但是此刻他的儒雅从容却让她感到愤怒,因为那似乎在说,他知道她一定会答应她,她除了答应他以外再无别的选择。

这愤怒让她感到难以忍受,她没有回答他,而是径直掉头跑掉。理所当然,他会把这当成是拒绝,而他显然不是会追上去的那种人,于是她独自一人跑到了不远处的公交站。

这一片是古城区,虽然没有高楼大厦,但自然风景优美,而且有深厚的历史韵味,他父亲是个大商人,这里是他父亲的开发项目之一,于是他得以带她来这里,在这个也曾象征着一个时代的小小印记彻底消失之前,上演刚才的那一幕。

她坐在公交站台的公共座椅上,心不在焉地等待公交车的到来,这里的公交车往往半小时来一趟,她也不确定自己会等多久。她唯一能确定的是,从这里坐上公交车,从此就将永远离开他——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去接受一个曾经跑掉的女人,即便他爱她。

想到这里,她突然感到某种哀戚,她知道自己必须回去,她无法离开他,不是因为爱,是因为钱——即使她也的确爱他。

她最终没有坐上公交车,而是戴上了那枚戒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2

程小蒙——她的名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在回学校的路上。那时刚过完暑假,她从乡下老家坐客车去县城,再从县城坐火车返回学校,但那辆上了年头的破旧客车,在半路突然爆缸,她因此滞留在乡间的公路上,等待客车修好。

她那天穿着一件雪纺印花连衣裙,颜色是素白偏灰,裙摆刚好盖住膝盖上沿,胸前扎着一个小小的蝴蝶结,未用完的丝带顺柔地垂下。她的脚下是淡粉色尖头款半高跟鞋,虽然天气很热,但她的头发并不太长,全都拢在耳后,散漫地垂在肩上,一对黄豆般大小的珍珠耳坠——当然,不是真的珍珠——随着她的走动而不停地摇曳着。

一辆黑金色豪华轿车匀速从她身旁驶过,在距离她不远处停下,又缓缓倒了回来。车门打开,他手里拿着一顶古铜色宽檐遮阳帽走了下来。他的半边身子倚靠在车上,眼光注视着程小蒙,将帽子往头上一扣,淡淡地笑着问她:“到哪里去?”

程小蒙知道他在搭讪,她甚至大概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所以迟疑着没有答话。她发现他的额头已经沁出些细密的汗珠,但他的黑色西装仍然扣得整整齐齐,他靠在车上的姿势仍然潇洒,他脸上的笑意仍然从容。

她终于忍不住开口:“去C市,回学校。”

“我也去C市。送你可以么?”他说。

程小蒙盯着他,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右手在西装扣子上来回摩挲,眼神中似乎有些胆怯,但那不是害怕会被拒绝的胆怯,更像是向暗恋的女生表白时的胆怯。

“好。”程小蒙并没有太多犹豫。她知道他想要什么,也清楚自己需要什么。

事实上,她一直都很注意,该怎样穿才更能让自己吸引住男人的目光。

他为她打开车门,司机将她的行李放进后备箱,她坐上车,关上车门。突然间,一种命中注定的既视感向她袭来,莫名的凄然感笼罩着她。

一路上他都在跟她讲述,他说他叫周宸,今天是来这里替他父亲考察农家乐开发的选址,没想到回去的路上遇见了她,他说他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像是干涸的鱼见了水一样。”他这样说。

她没有回话。

他讲他的父亲是如何有钱,如何近乎苛刻地想让儿子成为另一个自己。他说他从小就喜欢画画,但他的父亲认为那是“下等人才做的事”。

他的父亲将他送去英国留学,他并不喜欢英国人,他们毫无内涵。他在那里学会了抽烟,经常去酒吧,钓各种不同的妹子。但是他不敢违拗他父亲,他必须确保自己能顺利毕业,否则他将失去金钱供给。

如今他毕业回国,父亲安排他接手自己的生意——显然,他并不具备做生意的天赋和兴趣,但他不敢违拗他父亲。

程小蒙一直静静听着,偶尔“嗯”上两声,周宸也并不在意,他似乎想把这些年来的郁结、不甘统统都抛给她,也不管她是否能接住。

“像一个被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学校到了,他用这一句结束了讲述。

下车时他拉住她的胳膊,“还能再见你吗?”他问。这次他连胆怯也不再有了。

他没有等她回话,笑了笑收回了手,车子片刻便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他原也不需要我的回答。”她想。

3

程小蒙走进宿舍时,正巧看到王倩从洗手间出来,她穿着轻薄的睡衣,头发湿漉漉的,睡衣下连内衣都没穿。看得出她刚洗完澡。

“呦,过来啦。”王倩瞥了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说道:“提这么多东西挺累吧,来的时候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好让我家司机去接一下你呀!”

程小蒙知道她又在讽刺自己,以往这个时候她都会不甘示弱地回呛她两句,但今天不知怎么了,她完全没有这个心情,只淡淡地说了句:“不劳费心。”

王倩毫不掩饰地嗤笑了一下,从抽屉里拿出吹风机开始吹头发,宿舍里别的人都还没到,程小蒙自顾自地收拾东西。

王倩吹完头发,在装满了奢侈品的衣柜里东挑西拣,程小蒙发现她刻意换了一套成套的内衣,心里明白她应该是要和男友约会去了,而且今晚大概率不会回来。

程小蒙突然在心里叹息了一声。程小蒙很清楚,王倩对自己的敌意,并非来自贫富差距——因为王倩家里很有钱,有钱到她根本不需要程小蒙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这种敌意来自程小蒙的清高。王倩虽然身材不差,脸形也好看,但与程小蒙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而程小蒙的追求者比她多得多,但程小蒙全都拒绝了,这其中就包括王倩现在的男友孙成城。

在王倩看来,程小蒙这无疑只是假清高,装清纯而已,当然,她对程小蒙的敌意,绝对是不乏妒忌成分的,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都来自妒忌。

程小蒙并不在乎王倩的敌意,只不过难免觉得有些委屈,她其实并非是装清高,也不是单纯的不喜欢这些男生,她只是想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她从偏远的农村来到C市,她想逃离自己原本那个破烂的家庭,婚姻对她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她想让自己能多一些筹码,所以不敢谈恋爱。

事实上,她已经大四,还有半年就可以毕业。她仍然是处女。

4

再次见到周宸是在三天后。

那天傍晚,他仍然开着那辆黑金色豪华轿车,在校门口等着程小蒙出现。当他坐在车里喊她的名字时,她仍然犹豫了几秒,紧接着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车内。

车窗摇下,他用手肘撑在窗沿上,靠着椅背,正缓缓地抽着雪茄。见她上来,他将雪茄递给司机,司机熟练地收拾好,然后发动了汽车。

他的模样有些狼狈。程小蒙的脑袋里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其实他的头发仍然梳得整整齐齐,衣服从上到下都打理的一丝不苟,眼睛望着她的时候炯炯有神,她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想法。

“等了多久?”她开口问他。

“不算太久,你出现的比我预想得要早。”他的语气和神情平稳淡然,无论是谁在任何场合恐怕都找不出丝毫破绽。

她似乎有些明白他的狼狈了,他活生生就像一个模具——在形态上无疑是人的模样,甚至比大多数人更完美,但却完全没有人的生气。

“吃过饭了?”他问。

“还没。”

“那先去吃饭吧。”

“好。”

他带她去了一个西式餐厅。那里奢华的装潢连地毯都没有放过,服务生都穿西装打领带,连微笑都精致得无可挑剔。

他们在舒缓的小提琴曲中相互举杯,喝着红酒。这是她第一次来这种高档餐厅,举止都因为紧张而显得拘谨笨拙,但他看起来毫不介意——那不是王子对灰姑娘那种高高在上的包容般的宠爱,而是确实打心底里认为这完全不重要。

在这一点上,他已经把绝大多数有钱人都比了下去,她的心里对他生出了些许感激。

也许还有好感,将发展成爱的那种好感。但她不想承认,所以拒绝继续想下去。

“离这里不远,有一个安静的小巷子,我在那里置办了一间住所。”他斟酌着说到,“一会儿带你去看看。”

他望着她,似乎是在等待她的回答。

窗外有霓虹灯在奋力地闪烁着,这个城市的五光十色一幕幕映进她的眼帘,撞击着她的心灵。

她点了点头,没有看他,也没有说任何话。

他突然将手伸到她的面前,把她散落在脸颊上的鬓发拢到耳后。她抬起头看向他,他的眼神里有些许胆怯,但手掌还是顺着她的耳后,轻柔地抚到发端。

在那一刻,她突然感觉到,他的身上有了属于人的生气。

“你这样,和我第一次见你时一样好看。”他笑着说。

5

房间并不大,一个卧室,一个洗手间,仅此而已。卧室临街一侧有一扇百叶窗,打开窗子,就能听见世俗生活的种种声色,关上窗子,这一切就轻而易举地远离了。

没有厨房,没有家具,没有生活的气息。她不免有些失望,但又觉得或许对他们来说,本来就不需要这间房有生活气息,他买它的本来目的,也许只要一张床就能实现。

此刻百叶窗正关着,他和她相拥躺在双人床上,他的手不安分地上下抚摸起来,她动作生涩地配合着。

他一边解她的衣服,一边诉说着他是多么爱她,他说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亮色,她明白他对自己的爱没有那么纯粹,或许她是他唯一可以选择的、用来反抗父亲的工具,但她却不由自主地吻起他的嘴唇,他们的动作越来越热烈。

激情过后,他仍然抱着她,一寸寸抚摸着她的皮肤,像是确认某种信息一般仔细。她再次感到某种哀戚,与最初坐上他的车时那种哀戚如出一辙,她突然无声地哭了起来。

她想,她现在已经登上了命运的巨轮,一切将要发生的事情,都像齿轮一样恰如其分地衔接好了,再也无可挽回。

夜里,他赶在宿舍关门前,将她送回了学校。这是她要求的,她认为这能给自己保留最后的尊严。

“钥匙有两把,这把你拿着,随时可以过去。”他的黑色西装完全融入了夜色,只剩下注视着她的眼睛在闪光,“缺什么就告诉我,我会尽快让人添置。”

她默不作声地接过钥匙。他突然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她猛然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他,嘴唇翕张,可最终还是没能说出一句话,转身离开了。

他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的背影,直到路的尽头。

6

在那之后,他们经常出入那座小屋,他又添置了些新的家具,但她仍然从未在那里过夜。

每一次他都将保护措施做得很好,她想这或许与他的父亲有关。

我父亲,他知道了你,他不让我和你在一起。他说。语气中充满愤恨。但她知道,他是不会反抗他父亲的。

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分开吗?她问他,但是他答不出来。

应该说,他早就知道答案,只是不愿意说出口而已。

既然分别已经注定,那在一起的种种美好和亲密,反而都在当时就显得万分哀戚。她躺在双人床上,抓过被子盖在脸上,放声大哭起来。他一直沉默着,他的情绪一如既往地平稳,没有一丝紊乱,这让她感到无比挫败。

哭过之后,他们再次缠绵在一起,他的手在她柔嫩的肌肤上,抓出了好几道红印,她一直在想,她究竟是在为自己交付了身体,却无法嫁入豪门而哭,还是为不得不与他分开而哭。她不敢想,却又不能不想。

这天之后,他便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他没有再联系过她,也没有再去过那座小屋,他虽然没说,但她明白,他离开了。

7

毕业之后,程小蒙留在了C市,她原以为自己和周宸只是不同高度上的两片云,看似重叠却注定远离,却不曾想命运的齿轮再次转动,事情的发展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

当程小蒙再次看到那辆黑金色轿车时,仍然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一个清晨,程小蒙刚刚走出家门,就被不远处的黑金色轿车吸引住目光。车窗摇下一半,露出了她熟悉又陌生的那张脸,他坐在车里,隔着灰蒙蒙的晨雾望着她。

她的大脑空白了片刻,机械般地向轿车走去,打开车门钻进里面。这时她才反应过来,眼泪如洪水终于冲破了堤坝一般涌出。

他侧过身子,将她抱在怀里,沉默地等待着。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不再哭泣,抬起脸来看他,他的衣服仍然一丝不苟,头发仍然梳得十分精致,只是眼袋很重,神色间有掩饰不住的疲倦。

“我父亲,他,病死了。”他一字一句地说到。

她的身子一震,从她的怀里挣脱,神情呆滞地看着他。

“我和你分开数月之后,他的心脏病突然发作,拖了没多久便撒手而去,这些日子我都在处理他遗留下来的事情,忙到现在才有空来找你。对不起。”

她仍然沉浸在这个消息带来的震惊之中,却不由自主地嗤笑了一下,她不得不承认,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在他选择与自己分开之后,这样的戏剧化发展,未免有些过于讽刺了。

她还应该再接受他吗?她的心里没有答案。

应该说,她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只是她不愿意说出口而已。

8

这次重逢之后,横亘在他和她之间的最大难题已不复存在,甚至他似乎因为觉得愧对于她,更是加了倍地对她好。

当她在小河边的芦苇丛旁向她求婚时,她最终选择了答应。

在他们的婚礼上,对于程小蒙来说,还有一个意外的惊喜。她给所有室友都发了请柬,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王倩。

王倩是与孙成城一起来的,虽然她们曾经有过不愉快的过往,但毕业之后已过经年,经历世事后大家似乎都变得更加成熟,王倩对她的态度变得温和许多。程小蒙觉得,她们之间的嫌隙已被岁月所填平。

婚后最初的那段日子,无疑是极端甜蜜和美妙的,程小蒙甚至觉得自己是人生赢家,获得了爱情也逃离了贫穷,成功用婚姻改变了人生,但命运并未就此放弃捉弄。

她和周宸过了两三年二人世界的美好日子后,终于决定要孩子。

不久,程小蒙怀孕,她和他对于这个即将诞生的孩子都抱着极大的期待和希望,就连王倩也在听说这件事后,送给她一个名牌包包作为贺礼,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又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正是这个孩子,改变了她和他的人生轨迹。

这个孩子并没有顺利诞生,程小蒙流产了。原因在于一只猫。

她们家附近有很多野猫,自从怀孕之后,她就非常小心,看到这些野猫都会绕道走,但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只野猫突然发了疯一般向她扑了过来,伸出利爪撕咬,她情急之下不慎滑倒,然后流产。

更糟糕的是,这次流产导致她的生育功能受损,再也无法要孩子。这件事成了她和他之间关系改变的导火索。

他对她仍然有无微不至的关爱和体贴,但她无法生育这件事,他始终都无法释怀。渐渐地,他的身边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亲人劝他另想他法。

你还这么年轻,总不能一辈子不要孩子吧。他们总是这样说。而他一贯都选择沉默。

后来,她开始在他的衣服上闻到各种不同的香水味,甚至看到口红印,但他从不在外面过夜,也没有因此而怠慢她,她也从不质问。

就这样,他们的婚姻以一种畸形的形式一直延续下去,一晃就是十年。

9

王倩得了癌症。

程小蒙得知这个消息时,足足愣了有一分钟,然后她对周宸说:“我们去看看她吧。”

周宸像十年前一样,仍然以一种绝对不悲不喜的语气回答她:“好。”

她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岁月终究给他的眼角添了些许细纹,曾经的那些美好,似乎都已经深深埋藏在了心底,他又成了她初见时那个没有生气的、完美的模具。

他开车——车早已不是那辆黑金色轿车,载她来到王倩家的时候,她却站在门口不敢进去。

她害怕看到王倩行销骨瘦的样子,害怕看到她被病魔折磨地毫无生机,这种被死亡紧紧抓住的感觉,第一次发生在与她距离足够近的人身上,近到她由此对自己活着的意义产生怀疑。

她最终决定不进去,但他却似乎对此不满。

“既然来了,还是进去看看吧。”他以近乎淡漠的语气说到。

她的脑海中略过王倩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样子,那张脸突然一变,成了她自己的脸,她突然感到一阵心慌,连忙摇了摇头。

“我不进去。”她说,再也没有一句多的解释。

“那你待在车里吧,我想我应该要在里面坐一会儿,至少喝杯茶再走。”他的语气已经有些冰冷,程小蒙想他一定觉得自己无理取闹,但她并不打算解释。

他走了,连车钥匙都没拔,留下她一个人坐在车里。

暮色逐渐降落,他仍然没有出来,她决定走下车来透透气。

从王倩家里走出一名高高瘦瘦的男子,是孙成城——这时他已是王倩的丈夫。

“怎么不进去坐坐?”他问。虽然妻子患了癌症,但他的脸上还没有失去蓬勃的生气,她突然对周宸感到莫大的愤怒。

“身体不大舒服。”她说,“你能送我回家吗?”

孙成城愣了一下,然后笑着回答她:“当然可以。”

10

孙成城并没有送程小蒙回家,在她的要求下,他将车开到了周宸向她求婚的小河旁。

这里曾经是古城区,但现在已经完全成为了旅游风景区,周宸和程小蒙曾经站的地方,也不再有芦苇丛,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建在河上的浮桥。

程小蒙拉起孙成城的手,走上浮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天上已经挂满了星星,河面上闪烁着它们的倒影,远处灯火熹微,夜色有些凄美。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来着。”孙成城突然开口说到,程小蒙能听出,他的语气里有种不同寻常的兴奋。

这表示她仍然对他有吸引力,这让她难免有些得意,虽然年华逝去,但她仍然是个能引起男人爱慕的美女,如果愿意,她也能得到别的男人。她的内心突然涌出一股报复的快感。

“当初王倩说你喜欢猫,于是就自己动手加工,在送你的那个名牌包里偷偷缝了很多猫薄荷,想看看你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你后来发现了吗?”孙成城笑着说完。

程小蒙突然感到一阵眩晕,腿一软,差点栽倒进河里,孙成城急忙抱住了她。她清楚地记得,在她被野猫扑倒而流产的那天,她拿的就是王倩送她的那个包,但她从没有对王倩说过自己喜欢猫,而是多次在宿舍里说过,自己害怕猫!

程小蒙突然明白了王倩所做的一切。

孙成城抱着程小蒙,吻上了她的嘴唇,她没有拒绝。这是她第一次和除了周宸外的另一个人接吻,她的心里再度涌起报复的快感,但这报复却不再是针对周宸。

她和孙成城相拥,站在这浮桥上接吻。桥的两端就像是过去和未来,而她正处于连接它们的现在,犹豫不决。

还能往哪里走呢?她想,她最应该恨的人,已经是一个将死之人。她突然感到一阵欢快的同情,这欢快暂时盖过了她的痛楚。

她怔怔地落下泪来。

我虽然是出生在农村,可是我也是被父母宠在手心里长大的孩子,我父母也都是肯吃苦的人,所以我们家也算的上是一个小康家庭,从小我的需求父母也都尽量的满足我,那时候父母为了能让我受到好的教育,我初中的时候就把我送到城里姑姑家去了,因为城里的教育自然是要比镇上的好一点。

母亲虽然也是个农村人,可是五官长得很好,我也就随了母亲,记得那时候在学校里我也算得上是校花了,高中毕业后我如愿的考上了不错的大学,当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母亲高兴的都哭了,尽管我们家生活很好,可是父母都很辛苦,他们自然是不希望我以后也像他们那样的辛苦,不然他们也不会多花钱送我去城里读书了。

因为我这人很好相处,所以我在大学里也交到了很多要好的朋友,大学的生活不像高中时那么紧张,尽管这样,我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因为我知道父母供我上大学不容易,就算了为了父母我也要努力的读书,争取将来能有一份好的工作,我在大四的那年认识了男友,男友也是我们学校毕业的,算得上是我的学长,他现在已经参加工作几年了,男友非常的优秀,可是我却想不到这么优秀的人居然会看上我,因为我除了长得还算不错,其他的真的是什么都比不上男友。

不过面对这么优秀的男人,我自然也是不会拒绝的,毕竟有谁会不喜欢高富帅呢,和男友交往之后我才知道男友是个正儿八经的富二代,男友的父亲经营着好几家工厂,得知男友有着这样的家庭背景之后,我就有些退缩了,毕竟我们俩相差的不只是一星半点,我就跟男友提出了分手,可是让我想不到的是,男友并不同意和我分手,他说他是他,他的父母是他的父母,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自己的努力得来的。

因为男友的坚持我们俩最后也没有分手,眼看我们俩都在一起三年了,我一直拒绝和男友回去见准公婆,可是男友现在都已经跟我求婚了,见准公婆也就是躲不掉了,我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去了男友家,如我所料我遭到了嫌弃,准公公到没有说什么,就是准婆婆,她在得知我是一个农村孩子后,就各种的奚落我,不过准婆婆并没有当着男友的面说我什么。

准婆婆把男友支开后,就端起有钱人的架子在客厅里对我说道,现在这个社会真是什么人都有,一只小小的山鸡也想变成凤凰,农村人就是农村人,就算她的外表经过了华丽的包装,也改变不了她是个个乡下丫头的事实,你能用你那美丽的外表欺骗我儿子,可是你却骗不了我,你不就是看在我儿子是富二代的份上,才巴着他不放的吗,我今天就跟你说明白了,只要有我在的一天,我就不会让你踏进我们家的大门。

我原本以为就算她不喜欢我,也不会说什么过分的话,想不到她居然会这般羞辱我,我就站起来笑着对准婆婆说到,阿姨我想你误会了,并不是我巴着你的儿子不放,而是你的儿子巴着我不放,您放心如果我未来的婆婆是您这样的人,我是绝对不会进你们家的门的,只要您儿子同意我就立马和他分手,说完我就提着包走了,既然人家那么不待见我,我干嘛还要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男友得知准婆婆奚落我的事,也替准婆婆给我道歉了,并且和我保证,以后我们绝不会和准婆婆他们生活在一起,让我不管怎样都不要放弃这段感情,虽然我对男友的爱并不比他对我的少,可是没有家人祝福的婚姻真的会幸福吗?他们究竟是男友的父母,男友不可能和他们断的干干净净,唉!我现在也非常的烦恼,我到底是该和男友分手呢,还是选择继续和他走下去呢!

第一个就是王思聪。这个被很多人认为的国民老公,在社交媒体上是一个神级的存在,很多话,就是想说就说,让很多人直呼直爽。虽然之前王思聪被列为高消费限制执行人,据说现在已经取消限制了,但是,人家的高人气还在。这个被老爹确定小目标的人,已经身价过亿了,这样的优秀人物,是不是我们应该接触一下啊?你有王思聪的****吗?

第二个就是陈慧琳。这个在娱乐圈里一致打拼,现在已经嫁人,好像已经退出娱乐圈的人,也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以前的她是一个唱歌拿手、演戏出彩的女星,是很多宅男的女神,这割女神,说消失就在娱乐圈不见了,这就是有钱任性吗?我也想任性,那顶多就任性一把,代价就是没工作了,人家可不是这样的!

第三个是郭麒麟,这个今年比较火的电视剧《庆余年》里有精彩的演绎。他是一个富二代,不过没有一些富二代的坏毛病,不约网红、不做违法的事情。这就是一个小小的正能量,虽然不愿意承认。他好像没有上过高中,但是,不能以学历论英雄,你说是不是?我觉得做人就应该郭麒麟(这个不是一个病句)。低调且和善,还是一个富二代!

当然,有名的富二代不仅仅这些人,我们看到的韩雪好像也是,虽然是红三代!我们也希望这些人可以更加努力,演绎更多优秀的作品,让我们看到,希望他们越来越好!

为《夺路而逃》。

《夺路而逃》为由吴林执导的古装喜剧**。由张一山、何云伟、李菁、朴河宣、房程程、黄阅等人主演,该片于2016年11月11日在中国大陆上映。影片主要讲述了富二代周晓易在自己的父亲去世之后经历了一场超级宿醉,而醒来之后发现与好友们开启了一段似梦非梦的离奇经历的故事。

不学无术醉生梦死的富二代周晓易在父亲去世以后经历了一场"超级宿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与好友开启了一段如梦非梦的离奇经历。在这段旅途中,他遇到了诸如三川国公主,流民等各式各样的人物,同时,懵懂中的他也被一双看不见的幕后之手推动着,在漩涡中他不断变换着不同的身份,经历了各种奇遇。而在这样的经历中,他也慢慢成长,赢得了众人的尊重。

扩展资料:

夺路而逃的相关内容:

1、三江地区匪首吴南山系吴三桂后裔,在此地世代为匪,根基深厚,为人老谋深算、奸诈残忍却又是满腹经纶。

2、国民党相中吴南山,授予他上将军衔以示拉拢,希图将三江地区作为光复大陆的基地。另派中统谍报人员丽娜,留在吴南山大营任发报员。

3、对此,深谙世故的吴南山自然知道其中用意。国民党73师败退到三江地区。上级命令马玉良团设伏阻击,并要求力争73师师长国民党名将展希芳能够火线投诚。

-夺路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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