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都有哪些国际品牌。

高跟鞋都有哪些国际品牌。,第1张

高跟鞋国际品牌:

1、Jimmy Choo尖头高跟鞋的鞋型可以说是从哪个角度看都完美,那么它是什么品牌呢Jimmy Choo是周仰杰以及以他英文名命名的闻名世界的鞋子品牌,在英国被誉为“童话里的水晶鞋”。

2、Manolo Blahnik:说起Manolo Blahnik不得不提《欲望都市》,也不知道它和女主角Carrie之间,谁成为了谁的标签,自从《欲望都市》**播出之后,Manolo Blahnik的“HANGISI”系列就成了婚鞋的首选。

3、Christian Louboutin:在Pantone色号里划定了自己的专属红色范围,一抹性感销魂的红色作为鞋底设计用色并且成为了这个品牌的标志性设计。低调的好莱坞明Blake Lively婚鞋则是来自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最具有代表性的三个款式分别是:Simple Pump、So Kate和Daffodile。欧美女星Emma就穿过。

高跟鞋是指鞋跟高于普通鞋的一种鞋,使穿此鞋人的脚跟明显比脚趾高。高跟鞋有许多种不同款式,尤其是在鞋跟的变化上更是非常多,如细跟、粗跟、楔型跟、钉型跟、槌型跟、刀型跟等。高跟鞋除了增加高度,更重要的因素是可以增进诱惑力。

扩展资料:

Sergio Rossi:尖头没有那么凌厉,它更优雅,不仔细看你甚至不会发现鞋跟上也有一个小小的弧度,然而高级感不正是体现在这些细节吗Sergio Rossi也是一双能陪伴你"Day to Night”的高跟鞋,百搭还是其次,主要是因为它真的很舒服,比起其他品牌的鞋,穿Sergio Rossi时前脚掌最放松,你的前脚不用费劲扒着地,所以穿着它跑步并不是没可能。

Gianvito Rossi:品牌在鞋圈如雷贯耳,尖头高跟鞋也是Gianvito Rossi的“当家花旦”,鞋楦弧度完美契合着脚型,在保证曲线优美的同时不至于让穿着者太辛苦,Gianvito Rossi的鞋楦弧度比较高,当你穿上它时受力点会被移到前脚掌的位置,直接的结果就是你会自然去拗身体的曲线,前凸后翘,昂首挺胸。

参考资料:

-高跟鞋

《欲望都市》女主角Carrie曾经手捧一双鞋,说出了那句举世皆知的 时尚 名言:“爱会消失,唯有鞋子永恒。”这双高跟鞋便出自Jimmy Choo(周仰杰)之手。

Jimmy Choo是风靡 时尚 圈的鞋履品牌,被爱美的女孩贴上了许多标签:性感、舒适、高级…它被称为“高跟鞋中的爱马仕”,也是每个追求 时尚 的女孩的梦想鞋履,没有谁能拒绝它的魅力。

Jimmy Choo的创始人是著名华裔鞋类设计师周仰杰,他是马来西亚籍客家人,出身于一个鞋匠之家。

由于家境贫寒,小学六年级读完后便辍学在家跟着父亲学做鞋,11岁时就为母亲做出了第一双鞋。不甘心现状的他去了英国,用自己画的一些设计稿考入了(Cordwainers Technical College,即现伦敦艺术学院),开始半工半读的生活,毕业后,他在伦敦一处贫民窟中废弃的医院里开了自己第一家定制鞋铺。

起初并不顺利,做出来的鞋子根本无人问津,直到1988年,英国版《Vogue》杂志正在筹备一期英国设计师特辑,杂志注意到了周仰杰的设计,以8页版面全方位报道。

后来被引荐给戴安娜王妃,此后,周仰杰便成为了人们口中“皇室御用鞋匠”,从1990年开始,直到1997年戴安娜去世,他一共为她做了100多双鞋,来搭配不同颜色的日常便服。

1996年,周仰杰和英国版《Vogue》的配饰编辑Tamara Mellon联手创造了Jimmy Choo这个品牌,一推出便立即受到追捧,“每个女孩都应该有一双Jimmy Choo”的标语席卷全球,自此,周仰杰在英国开创了独一无二鞋履帝国。

Jimmy Choo一向走高贵格调的路线,设计理念之一是4英寸原则,周仰杰曾解释,“4英寸是个 健康 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平衡也不好。”

Jimmy Choo受到欧洲各皇室贵族、众多一线大牌明星追捧。戴安娜王妃之后,“第一天团”的女人们都渐渐喜欢上了Jimmy Choo的精致优雅。

韩剧《来自星星的你》中千颂伊捧着Jimmy Choo的高跟鞋哭让无数亚洲女性爱上这双水晶鞋。

还有童话故事中灰姑娘的那双水晶鞋,Jimmy Choo以它为灵感,把童话变成了现实。

除了承包红毯之外,Jimmy Choo也承办了多场世纪婚礼。几乎各路明星结婚都要为婚礼定制一双(AB、刘诗诗、林志玲),Jimmy Choo摇身一变成为了每个女孩梦想婚礼中的“水晶鞋” 。

Jimmy Choo做出了让每个普通女孩都变成公主的鞋子,直到今日它依旧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梦想鞋子。

“在所有合适的关系中,从来都不存在任何人为任何人做出牺牲。”(In all proper relationships there is no sacrifice of anyone to anyone)—— 艾茵·兰德(Ayn Rand)

不好意思,这里,我说的是,北美留学生的爱情故事。尽管范围缩小,但长篇大论起来,恐怕花几天时间也说不完。

我记得《北京爱情故事》里,杨幂背叛了李晨这位有为青年,和一个富二代走到了一起。然后富二代有一天离开了她,她面对着被清空的鞋柜发呆。那么我也效仿一下,让爱情从鞋子说起。

《欲望都市》里女主角叫Carrie,她有一天还不起房款,就打算和身边朋友借钱。结果她的朋友来到家里检查她的鞋柜,讶然发现她的五百美金以上的鞋子竟然有了一百多双。于是,这个朋友就不打算借钱给她了。Carrie为了买鞋而破产。

我有一个女同学,也是奢侈品爱好者,家境不过一般。以前就听说她节衣缩食,只为了存钱买包包和鞋子。后来,谈恋爱了,她开始上传自己的一些生活点滴到社交平台。我也是通过她自己的update,知道她的动向。她有一天也post自己的鞋柜,在线的一线品牌鞋就有二三十双。一双1000美金,一只鞋柜就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半年前,她也宣布结婚了,婚姻的合作方是一个富二代。结婚当天她秀出了一双水晶鞋,高定、水钻、恨天高。又隔了不久,那个女孩摘下钻戒自拍,两只眼睛泪光盈盈。

两个圈子的爱情,在北美,并不算突兀。因为,出国的孩子们,有富二代毫无忌惮,也有工薪阶层辛苦供读。有的时候,手上捧着点亮的火柴的小女孩,慢慢在黑夜里走上天台;她会因为与华灯下的公主的区隔,而得到所谓的王子的垂帘。这一刻,她穿上了水晶鞋。下一刻,午夜钟声响起,她就会脱下高跟鞋,拖着血肉淋漓的双腿回到自己的南瓜马车。

我还有一个女朋友,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很同情她。这不是怜悯的同情,就是说“同理心”。她家境似乎还不错,但是穿戴很朴实。不过,仅仅穿戴朴实、生活节约这一条就已经和周边女生格格不入了。就是这样的一个女生,有一天找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是北美博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男朋友的一双耐克运动鞋,时常就留在她家门厅里过夜。陪伴运动鞋的是她的一双坡跟的凉鞋。从鞋子来看,两个人的关系就比较和谐。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双roger viver的钻扣会心安理得地躺在一双耐克运动鞋旁边。平常,他们两个人一起学习。周日的时候,两个人会一起去超市买一些零食,然后带回房间一起吃。印象中他们也没有请过谁吃过饭。但是,也没有和谁吵过架,就是一对再普通不过的学生情侣。

国外生活,社交等于消费。不想消费,只有找一个一样宅的男(女)朋友,共同打发无聊的日头。但是,他们不得不把健康或者不健康的情绪向唯一的对方慢慢释放,就好像封闭房间里的气体,不论本身是什么气息,混杂久了,一样的浑浊、黯然。

中国学生,很难在美国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除了COMPTER SCIENCE专业的学生)。却也有女孩找了ABC谈婚论嫁,最后通过婚姻移民留了下来。这样的女孩,也有幸福的。但是,一段感情关系中,如果缺少爱情,价值观、语言、身份、政治因素也被轻易地忽略,也可以证明做出这样选择的女孩有多倔强、多残忍。因为,她所面临的道路是,就此和国内的一切绝决。

有一个女孩子,美丽聪慧,名校毕业。她男朋友是一个ABC,中文说得也不错。今年女孩实在不想留在美国发展,就和男朋友说自己要回国。男朋友看得淡然,就回答说,如果你回去,那么这段感情对于我们双方来说就是“open relationship”(开放式男女关系)。这个男孩允许我的女友在回国后可以和别人约会,可以和别人产生火花。我一听到女友这样说,心里就为她着急。女孩子都是感性的,她明明知道自己回国以后会谈到分手,但是她需要男朋友给自己爱的勇气。爱情有的时候是需要一些冲动的。例如,她最爱的是Tory Burch平底鞋,她爱的优雅有风度。她需要的是携手漫步,然而她男朋友脚步匆匆,脚上穿了一双三叶草的球鞋。都在路上的人,谁也等不了谁,走一走,也就会散了。好在,她智慧独立,她美丽骄傲。她拥有自己的生活。于是,她的幸福就在不远处。

还有一个学姐,个性勇敢热烈,她永远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就在今年,她的老外男友和她求婚了。我记得去年的时候她的好友的微博里就写到说为这个女孩子感到幸福,因为她的男友认为她是不能替代、不可多得。这对于一段感情的当事人来说,是多么高的评价。因为,即便白人男孩子嘴甜。他们评价女朋友的时候也只会老实的说gorgeous(华丽)这样的平庸的词汇,绝对不会夸张到使用无法替代、如在云端这样的词语。我记得那位学姐一直很敢给自己设立目标,并大胆地去追求。大学毕业的聚餐,她就瞄准了一双jimmy choo的高跟鞋。我想现在,她即便把鞋捧在手里,脚步也是安稳的吧。

我的本科阶段,还是像减负成功后的高中生活。大家即使谈恋爱,也是青涩校园。然而,在北美,那些十几岁的女孩子就面临着舞会、爬梯这些成年人的社交场所,她们当然需要选择最性感的服饰来武装自己,她们当然需要训练自己的眼神姿态去挑逗男性。正如我们考试排名、申请学校GPA一样,社交是美国大学里的重要组成部分。恰恰在那些场合里,她们应付的是和自己同伴的比较和竞争。我倒是觉得这样的成人教育很重要,每一个party Queen日后都是一个最为成功的公关**。试想一下,私立大学里的姐妹会资深成员,操办一次聚会好像是和大几十个企业继承人打交道,调情技巧得以丰富的同时、社交手腕也不是吹嘘出来的。

在私立大学中,留学生们最普遍的恋爱,多半是富二代、官二代之间的往事。我至今不能忘怀,有一次亲眼目睹,一个18岁的大一女孩电话里接受男朋友分手的提议,她倒在被子里哭泣,眼泪水流了满床单。然而,隔了一会儿,她就走出了房间,和我们没事人一样地打招呼,再一起吃晚饭。她吃饭的时候,嘴边还挂着微笑。留学生的爱情,无论是多大的男女生,遇到感情,就好像还是一个孩子。因为,在国外留学,不涉及工作压力,不需要买房,不用为鸡毛蒜皮和柴米油盐所困扰,生活简单、恋爱困难。因为,对一个年轻人来说,他们身边不再有至亲好友,他们的生活重心只剩下一个男(女)朋友。十八九岁的男女孩子,就知道如何用陌陌约会陌生人,自学如何调情。这些,在我大学的时候,简直不敢想象。

可能是我见识浅薄,中国人中,我没有见过几个是能成功跻身姐妹会、兄弟会的。但是,中国人的爬梯也很多。一瓶芝华士,一瓶伏特加,两箱啤酒,几瓶橙汁就足以支撑一个历时八九小时的聚会。晚上十点开始,早上五点结束。一副扑克牌,一个无聊透顶的国王游戏,就是中国留学生们社交聚会的全部。我去过一个圈子里有名的白富美的聚会,她和她的姐妹们在家里都穿着华伦天奴高跟鞋,拿着玛昆的手包。对面沙发上的几个高富帅则是kenzo或者givenchy的卫衣。时尚是有了,可惜时尚的地方家居了一些。当社交生活都退缩到一个公寓的客厅,北美留学生的恋爱生活场域真的是足够简陋。

身边很多年轻的中国学生,在一个爬梯上认识,互相交换微信。出去约会几次,聊一个月的微信,就成为了男女朋友。效率高的,一两周就可以互相称呼“老公”、“老婆”。很可惜,我似乎没有见过几对是能走到最后的。留学生活,是个人生命历程的一段奇遇。孩子的留学带来的高昂的学费、清冷的家庭、手足无措的孩子,都是不幸福的生活的表征。对于青年情侣来说,在异国认识彼此、再“相爱”,也算是彼此的慰藉。

写到这里,我怀疑自己偏离了主题。北美爱情故事,为什么我写不到爱情。从鞋子开始说起,我说的是恋爱的物质性条件匹配。再说到社交圈和party,是写北美爱情故事的场域。我写的是爱情吗?再一想,即使北京爱情故事里,爱情又有多少?我不是不信任爱情,我只是难以评估爱情。接下来,不如说说恋爱相处之道的问题。

我以前对男博士很有好感,。一听说名校PHD,就两眼放光。因为,我崇拜知识,仰慕才华。但是,来了美国后对北美的男博士们有了一些别的看法。首先,男博士群体多半是理工科男博士们,几乎都是靠着奖学金,和导师发放的微薄的工资生活的群体。有的男孩子,几乎三十岁,博士还是没有毕业,一直给老板打工。这样的男生,活在煎熬中,活在压力下,你让他怎么有心情和别人谈偏爱?即使他们当中有人春心萌动,也是对自己的现状,以后的发展认识不清的。因为中国人相对国内比较少,所以同校的博士、硕士、本科生之间来往比较多。我认识几个男博士都找了比自己八岁以上的本科生谈恋爱、同居。最离谱的是,上个月听说,有一个接近三十的男博士,因为对一个刚刚来美国读大一的十八岁的女孩子照顾有加,两人变成了情侣。相处了一个月不到的两个人,竟然还同居了。当时,就觉得这个男孩子的人品有问题。如果读到这里,你觉得这无可非议,那么请把我的书扔掉。咱们三观不同。

但凡常人有正常的逻辑,就会警觉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初来美国的情况。我来美国的时候大学毕业、英语良好,我当然可以应付所有的问题。但是,在经历租房、购买家具、组装家具,徒步买菜、回家做饭等生活琐事的烦恼,以及学习上的不适应的阶段,我也会对偶尔给予我帮助的男孩子产生感激。因为,在美国,大家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能有精力帮助你的人,你一定会倍加珍惜。但是,能够帮助你的男生,也是有自己的动机的。你刚来,英语不好吧。他带你办理各种手续。你刚来,没有车吧?他开车天天接送。你刚来,你想家吧?他无偿听你的烦恼。单纯的十八岁的女孩子,就这样和一个三十岁的男博士同居了起来。那个女孩子,刚刚高中毕业,什么都一无所知。任何一个三十岁的生活经验丰富的男人都足够做她的生活导师。

说完单纯的女学生,说一说脑子简单的男博士。我认识一个男博士,他人不错,就是家里条件不大好。他想追求一个读本科的白富美,试了一次就被拒绝。女孩的拒绝理由是,“家庭背景截然不同,生活有隔阂。”我个人觉得这个女孩子想的很清楚。男孩子呢,个性倒是挺可爱的,不过不够现实。他喜欢的那个女生,热爱名品,追追品质生活,且对他的专业毫无所知。两人的精神沟通几乎为零,男孩子长得也不够帅气,女孩子怎能对他亲眼有加呢?

我也和男博士约会过,先晚餐,吃的日料。我点了一份沙拉,他点了几盘海鲜。一顿饭吃到后来,我和他平分账单,他也没有反对。并且,他嘱咐了服务生,将他没有吃的寿司打包带走。于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约会,我仅仅吃了十美金的沙拉却要替他支付五十美金的餐费。我不是心疼我的五十美金,而是替他觉得担心。

这个男博士,今年恰好三十岁,在恋爱中情商却那么低。由于我是一个“滥好人”,只敢背后吐槽。我吃完饭竟然还和他一起看**。他先去买了票,等他走过来,我发现他仅仅买了一张**票。那一刻,我真的是觉得非常尴尬。当我在买票的时候,那个售票的黑人大妈也替我不值,和我嘀咕说,“我刚刚和那个小伙子确认只买一张**票。他还好意思说yes。”我竟然笑出声来。那场**,也是去看了他想看的科幻片,我实在觉得无趣,却一反常态的睡意全无、如坐针毡,恨不得立刻起身、扬长而去。或者,这个三十岁的男博士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可以平淡相处的朋友。但是,做男朋友,他就是金城武,我也不会同意。

从我的事例中,可以得出几个道理:

1)家庭背景不一样,做情侣必须从朋友做起,还得是真爱;

2)消费观不一样,做情侣需谨慎;

3)男生智商再高,情商一低,就是傻X。

你可以质问我说,如果那个男生是高富帅,他也不会心疼钱,请你吃一顿饭了。但是,在我和他吃饭之前,我就知道他家境不好的现状。我依然答应和他一起吃饭。那么,这顿饭,对于我来说就是给他一个展示其他素质的机会。说白了,只要他发挥正常,礼貌待人,谈一谈我最崇拜的数学或者物理知识,把我绕晕进去,我绝对对他另眼相待。

最后,说一个我听过的最温情的故事。刚刚来美国的时候,认识一对热心助人的情侣。男生是博士,在美国待了有三年了,读完研究生、现在就读博士二年级。他的女朋友是他的大学同学,研究生在国内读的。两人异地恋爱三年多时间,就在今年,女孩拿到同一个州的大学的博士offer。两人年底就会在美国结婚。看到那么多老王、老张等男博士的“独孤生”的故事,这对博士情侣的故事可以说十分温暖。我有一次在校园里见到他们,两人都穿着T恤、牛仔裤、运动鞋,手牵着手一起去图书馆。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几乎流下眼泪。

我想,在北美,爱情很难坚定。因为,回国后才是尘埃落定。尘埃落定后,可能就是物是人非。但是,如果爱了,请不要辜负你的爱。任何一个生命阶段,都不会因为接下来的波折而失去意义。一年也罢,一个学期也罢,你爱过什么样的人,你为之做出怎样的努力,都会改变你自己的生活方式,都会改变你的内在。

我也希望,读完我这篇文章的、准备出国读书的同学们,对你们的北美生活做一些现实的期待。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穿着水晶鞋,走上红地毯。有的时候,你花费一千美金买到的只是一双挤脚的玻璃鞋,走了几步,就碎了,就扎破你的脚。请不要后悔你虚度的青春,请不要遗憾你过去的愚蠢。同时,我也想告诉你们,空间和时间一样珍贵。这就是留学的好处,你可以活在不一样的国度里,建构自己新的空间。这样的新空间,会给你的生命不一样的广度。

于是,去爱吧。更好的爱吧,用力的爱吧,前提是——爱上一个你觉得值得的人。当然爱他的时候,请不要过多妥协。因为,没有进入社会的人,永远不算一个合格的成年人。一个人,不懂自己的社会价值,没有自己的社会定位,如何能够在他的规划中正确的定位你的存在?个人就是个人。

在北美生活,个体的价值在孤独中不断放大,请珍惜你自己,认真思考爱的价值和对你的意义。

 怎么样才算过得富足

 是名牌加身,随时出入高档场合还是嫁了好老公,只需要安心在朋友圈晒旅行

 那些要命的物质,如影随形,它们像青苔,随时随地,四处蔓延。

 它似乎让人能见识更多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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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不可怕,穷又虚荣贪婪才可怕。

 网上曾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

 “我不舒服,好像病了,给我买个包包吧!”

 “病了就要治啊,跟买包有什么关系”

 “包,治百病。”

 仿佛全天下,没有什么比买买买更开心的了。

 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大二女生小敏看到同学都用苹果手机,自己也想换一部,她不好意思开口跟家里要钱,就校园贷款了一万多元。

 钱还不上,她只好继续从其他校园贷借款,拆东墙补西墙。

 125万校园贷,8个月后滚成23万。

 她的父亲说,自己是个农民,全家只靠几亩地过活,一年的收入还不到2万元。

 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这本无可厚非,但当欲望超过能力,就十分危险了。

 买名牌包、名牌衣服,或者其他奢侈品,为了这些东西,多少人不惜以裸条的形式去借钱,似乎拥有了这些东西,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更高贵一点,却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

 当用一个包包就能决定自己价值的时候,人就已经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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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独立和思想独立,是一个人最强大的底气。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马伊琍饰演了一位失败的全职太太。

 穿的是八万块高级定制,背的是名牌包,看上去衣食无忧,但你要问她过得幸不幸福,却是冷暖自知。

 没有人因为她有钱就高看她一眼,商场的小职员背地里吐槽她真把自己当“太太”,丈夫的实习生会说她“没教养”。

 用原著的话来讲,就是“一个女人有好丈夫支撑场面,顿时身价百倍,丈夫一离开,顿时打回原形了”。

 她完全依赖丈夫,丈夫就是她的天。一旦丈夫要加班,她整个人就紧绷起来,生怕丈夫被花枝招展的女人给抢走,一遍遍打电话发微信,催问丈夫在干嘛,几点回家。

 她想要用自己的方式拴住丈夫,但最后还是失败了。

 丈夫提出离婚后,她依然不愿尝试找工作,因为她觉得“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也做不好”。

 她欠缺一个独立的人格。

 她在婚姻中迷失了自己。“前半生可以用数十个中国字速记:结婚生子,遭夫遗弃,然后苦苦挣扎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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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的仪式感,从来不在朋友圈里。

 《我的前半生》里还有这样一个细节,罗子君离婚后卖鞋谋生,老同学发现了,明里暗里嘲讽她:

 最近朋友圈看你不怎么发声音了,我们都以为你和你老公移民了呢……离婚了你老公不是很会赚么

 没离婚之前不愁吃不愁穿,就做做人家太太。平常朋友圈就老发那种shopping啊,下午茶啊,还有老公,我们都不知道有多羡慕……没想到今天要自己出来打工。

 处在这样的窘境,罗子君却不为所动,专心卖鞋,凭借经验成功卖出店里一年都难卖出去的鞋子,离拿下销售冠军又近了一步。

 这份姿态,恰如亦舒书里传达的观念:人要脸,树要皮。一个女人失去她的丈夫,已经是最大的难堪与狼狈,我不能再出洋相。

 所谓优雅,不是朋友圈里的光鲜亮丽,不是把名牌穿在身上,却过着心酸的日子,而是用心对待生活,滋润地过好每一天。

 生活的仪式感,在每一个让自己愉悦的日常里。2007年去广西拍戏后,演员江一燕多了一个身份:小江老师。

 一个明星跑到山区,不辞辛苦地支教,不少人嘲讽她“傻了”。

 面对质疑,江一燕只在微博中淡淡回应:很多人都告诉你这条路应该怎么走……其实,只有你自己知道,你终要去的方向。

 她这一支教,就是十年。

 采访时有人问她:“你的经纪人会经常劝你去接戏或上一些热门节目吗”

 她说:“我前几年写了一首歌叫《我不》,其实歌名就是我的口头禅,他们经常跟我说‘江一燕你去一个什么’,‘我不’。‘你要拍一个什么’,‘我不’。”

 每年,她都要在山村支教一个月;扛着相机到各个地方亲近大自然;写小说,分享自己的见闻,把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就像她歌里说的,我不要乖乖乖乖,迎合着你,回到家偷偷哭泣。这世界怪怪怪怪,我不理,我只做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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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真正需要的不全是物质的堆砌,还有心灵上的自信。

 美剧《欲望都市》里,Samantha提出要Carrie陪她去买假包,反正单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区别,但Carrie拒绝了。

 后来,Samantha挎着那只假包去参加聚会,不幸被人识破,于是保安把她给轰了出去。

 装点门面,让自己看起来有钱,是很多人都在做的一件事。

 但太过强调金钱的作用,就是一种自我矮化的绝症。

 **《中国合伙人》拍完后,俞敏洪应邀去看首映礼,看完以后他非常生气。

 因为另外两位男主被描绘得特别完美,只有以俞敏洪为原型的成冬青,被表现得非常窝囊。

 俞敏洪觉得这不对,自己一路走过来明明很坚毅。

 后来,他见到一位大学同学,“我说这部**把我描写得特别窝囊,那个同学看了我一眼说,老俞,你大学的时候确实挺窝囊的。”

 “现在想想,他说的挺对,我考了三年才进北大,进了北大后,我陷入了‘综合自卑症’。后来因为有成长的欲望,才慢慢有了一点成就。”

 “很多人都会自卑,有的因为长相,有的因为家境,有的因为穿不起名牌。但我从没穿过名牌,都是看见一件合适的,就往身上套。”

 “当一件名牌衣服就能决定你神态的时候,你就已经完了。你生命的质量和光辉是来自内心对自己的肯定,而不是依靠外在的某种东西。”

 能真正使人快乐的,是一份对自己的肯定和悦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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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雅不是名牌装扮出来的,而是心气的凝结。

 前段时间,网上有张照片曾让人肃然起敬。

 高铁二等座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神情专注,面前摆放着纸笔。

 网友调查发现,他是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刘先林,曾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帮国家节约上千万外汇。

 已经是国内顶尖的专家,却坐着二等座来来回回,为了做好一场报告,在高铁上也不忘校对图纸。

 细心的网友还发现,老人穿的皮鞋已经十分破旧,连袜子都没有。

 但没有一人嘲笑刘院士。因为他值得别人的尊重。

 有人把高贵穿在身上,有人却把高贵融进骨子里。

 中国近现代第一位女舞蹈家裕容龄,曾被人打断双腿。

 一个舞蹈家却不能再跳舞,这已经无比痛苦。但她对自己的生活却从不马虎,从干净的穿戴到优雅的谈吐,让每个人都为之折服。

 迟暮依旧美人,末路依旧贵族。

 女人的极致是优雅,男人的极致是坦荡。外表的美只能愉悦人的眼睛,而气质却可以使人心灵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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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女孩见过的最大世面,是有能力把自己活成奢侈品。

 前几天看综艺,听包文婧爆料与丈夫包贝尔的相处,深深觉得这姑娘活得太累了。

 没在一起时,她当着众人的面向包贝尔表白,被拒绝后就威胁对方“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拿烟烫我自己”。

 跟包贝尔在一起后,她几乎每年都要跟他求婚十几次,变着花样地问:我们结婚吧

 两个人刚在一起的时候很穷,她为了支持包贝尔,主动放弃演员事业,白天去教人跳舞,晚上到美容院打工,大半夜还要去地铁口发传单。

 她说:“既然你喜欢,我就放弃吧。”

 包贝尔红了之后,她做起了家庭主妇,也不太打扮自己了。有次包贝尔回家,嫌弃地打量她:“你怎么穿成这样”她立刻被吓傻了,从此即使在家里也认真化妆,生怕突然回家的丈夫觉得自己是黄脸婆,比不上外面的小姑娘。

 她太爱了,从心底里感到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习惯了小心翼翼地去讨好着对方。

 即使包贝尔提供了安稳的家、提供了优渥的生活,她还是没有安全感。

 她会去翻包贝尔的通讯录,把里面看起来像女生名字的号码全删掉。

 她把自己活成了包贝尔的附属品。

 她有钱,却注定无法活得奢侈,因为她总是担心会被抛弃。

 有人说,安全感就是熟知他所有的密码,是他能秒回信息,是手能时刻相牵。

 然而,真正的安全感,其实来自于对自我的肯定。

 你为爱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可谁愿意低下头,去迁就尘埃里的你

 爱情不是依附,它是各自独立坚强,然后努力走到一起。

 真正优质的女人,不需要男人给的安全感,也不会把人生寄托在他人身上,因为她自己就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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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啊,人需要的,不仅是一个包,也不仅是一身名牌,而是真正高品质的人生。

 再名贵的东西,都只是工具,无论买不买,它都没办法提升你的价值。

 让名牌去衬托你,而不是湮没你。

 否则,一万个爱马仕,也拯救不了如此平庸的你。

1、开膛手杰克

时间:公元1888年

1888年8月7日,英国伦敦东区(East End)爆发了白教堂(Whitechapel)血案,一名妓女惨遭利刃割破喉咙,全身刀伤共三十九处而亡。

此后两个月内,东区继续发生多起同样以妓女为杀害对象、手法同样残暴的连续凶杀案,造成当地居民人心惶惶不安,伦敦苏格兰警场(Scotland Yard)大为震撼。

当时的伦敦东区其实是个龙蛇混杂,贫民、恶徒及娼妓聚居之处,治安状况不佳日久,伦敦警方也因对这一连串的的谋杀案毫无头绪而饱受指责。

案件急转直下的关键出现在同年的九月底,当时一家报社接到一封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的来信。

内容以红墨水书写,信中明白表示自己是白教堂以降的连续谋杀案真凶,信末并且盖上指印。十月初收到第二次来信,从信中非下层社会的用词研判,显为同一人所为,并充满挑衅意味。

于是,经由媒体的大肆披露,开膛手杰克成为全英国人恐惧的神秘潜伏者。在布满浓雾的伦敦,隐藏着一个神出鬼没、嗜血成性的杀人魔。

开膛手杰克的杀人行动并未停止,接着又犯下惨绝人寰的最后一案--玛丽.凯里(Mary Kelly)命案。

玛丽.凯里在十一月九日被房东发现遭分尸横死于租屋房内,不仅被剖腹取出子宫,凶手还割下她的耳朵与鼻子,切除她的乳房,并将这些器官排列成人脸的模样。

警方研判,玛丽在死亡前惨遭长达三小时以上的虐杀。

然而,就在警方认为开膛手杰克将进行更残暴、规模更大的凶杀计划时,杰克的行动断然中止,自此永远销声匿迹,徒留世人不曾停息的猜疑。然而最统一的说法就是 ——杰克是个医生。

2、莉齐·鲍顿

时间:公元1892年

有很多人相信是莉齐进行了这次谋杀,虽然她始终没有承认,陪审团也得出了她无罪的结论。莉齐·鲍顿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她被指控用刀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继母。

虽然她最后无罪获释,但人们知道,她对继母一直怀恨在心,而在谋杀发生的前一天,她曾预言了将要发生的事。

凶杀案发生时她已30岁。1892年8月4日中午,莉齐·鲍顿叫唤她的邻居说,她的父亲被杀了,警察到来时,发现她的母亲也死了。

母亲被斧子砍了18下,父亲被砍了10下。消息立即被传开了,媒体认为莉齐本人极有谋杀嫌疑。然而次年六月,法庭宣判莉齐无罪。

此后,她的故事广为流传,被写成了小说,芭蕾,百老汇,歌剧。最后是日本的教科书将她的童谣作为鹅妈妈童话收录的。

3、新奥尔良的斧头杀人魔

时间:公元1918—1919年

这可能是个白人,他对意大利人开的杂货铺似乎特别仇视。他至少杀害了8个意大利杂货商。他总是在夜晚先撬开门,然后又用斧头将里面睡觉的人砍死。

但是这样的谋杀到了1919年的10月就完全停止了——也许因为这个带斧头的人死了——他的谋杀动机究竟是什么无人知道,但显然不是为了钱财。

4、华莱士案件

时间:公元1931年

朱莉娅·华莱士被谋杀一案,读起来很像一个侦探故事。这天,华莱士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说是国际象棋俱乐部打来的,要他按某个地址去拜访某个人。

华莱士先生走后,他的妻子就在家里被人残酷地杀害了,而谋杀动机却无法判断。华莱士所去的那个地方是个假地址。

华莱士也受到了审讯,但伦敦的法院裁定他无罪。一些研究谋杀案的专家相信,谋杀华莱士夫人的人还活在世上,很可能依然住在伦敦。

5、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

时间:公元1933—1937年

这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家伙。他每次行动都要同时杀死两个人,然后将他们的尸体剁碎,混合在一块,只是拿走了他们的脑袋!这样相同的谋杀在1937年突然停止了。

很可能凶手自愿地住进了精神病院(那位著名的警长艾利奥特·内斯负责侦察这件案子)。据分析,这个谋杀者可能住在一个平静街区的房子里,他肯定有一辆汽车,但非常可能没有妻子——或者是个同性恋者。

参考资料来源:_世界十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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