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不需要彩礼,结婚需要。
有机会在一起 相识容易相知难。男女之间能否产生爱的共鸣,取决于“相知”这关键一步。
相亲是相识的前奏,从相识到相知需要一段或长或短的过程。
相知长短因人而异、因年龄而异、因地域不同而异,先有“眼缘”才有“相知”的可能。
然后,才会进入“你来我往”相互了解的实质性阶段。这个阶段进展快,则爱情就来得快,比如,我有个堂叔,当年看见一个挑草的姑娘过河不小心连草带人掉下河里,是他跳进河中救出这个姑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英雄救美”成就了一世情缘,现在七十多岁的他们还幸福地生活着。爱情有时候说来就来,有时“心急”也能吃到“热豆腐”!
也有些人喜欢“小火慢炖”的相知方式,这样双方产生爱情则相对比较慢,但也比较靠谱,因为这样比较容易发现对方的缺点或不足,追求完美爱情的人,往往选择这种方式的比较多,但马拉松式的相知方式是很“累人”的。我有个朋友曾经恋爱谈了七八年,到最后也没有结婚,问其原因只说“双方性格不合”,这是不是真实的理由,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这个结果很“累心”的!
这两个案例至少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相知并产生爱情容易,而要长久“保鲜”难。这得双方上心经营,才能日久天长,幸福永远!
法律主观:
结婚女方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后收的礼金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女方是登记结婚前就收到礼金的,则应将该礼金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依法归女方一人所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参加婚礼的时候,用红包来表达自己的祝福心意,这在生活中已经是十分常见了,那么,结婚红包怎么知道是谁的?结婚随份子是用现金还是红包?跟我来了解一下。
一、结婚红包怎么知道是谁的
红包署名或者礼金簿子。
1、在准备婚礼相关物品的时候,新人会准备专门的礼金登记簿子。在婚礼当天,宾客一般是在酒店婚礼的入场口签到,同时给礼金。有专门负责登记礼金信息的人,会将赠送礼金的人,还有赠送的金额都一一罗列清楚。
2、另外,如果没有礼金簿子,是直接给红包的话,我们可以在红包的封面上写上自己的祝福,而祝福语写完之后,就可以落款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了。
3、总之,结婚红包是肯定能知道谁给的,具体给了多少。毕竟,我们中国社会一向是讲究人情往来的。今天你给了多少的礼金,来日你举行仪式的时候,对方回礼也才有一个参考。
二、结婚随份子是用现金还是红包
都可以。
1、结婚随份子的时候,用现金或者是红包都可以。一般来说,如果是普通的宾客,直接在礼金登记的地方给份子钱的话,现金是比较妥当的,登记人员也能比较直观的看到具体金额。
2、而如果你给的份子钱金额较大,或者和新人的关系较为亲近,那么给红包也是可以的。建议大家如果份子钱超过了1000元,最好就是放在专门的红包里赠送比较好,同时也更加安全一些。
3、和新人之间关系十分亲近的话,也比较适合用红包来送份子钱。因为,我们可以在红包封面上,写上几句对新人的贴心祝福,这对拉近关系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结语:
以上就是结婚给红包的一些小常识啦,如今乔迁、生日、结婚都少不了份子钱,这些小常识也是可以通用的喔。
结婚是人生第一场大事,虽然各个地方风俗人情不同,但是对待结婚方式的相同点就是需要一定的往来礼节和一定的仪式感。
男女双方决定结婚是先登记领证,还是先要送彩礼呢?
如果男女双方互相了解一段时间,彼此情投意合,感觉对方就是自己终身值得拥有和托付的伴侣,双方父母都见过面,各自父母也非常满意并接纳你们。
1,结婚应该是这样的次序,→_→结婚证,→_→礼金,→_→婚礼。
先领取结婚证书就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使人有种神圣感。
也是证明自己不是物质女,是诚心诚意结婚,而不是以骗婚为目的(虽然难听骗婚真有哟)
拿到结婚证,男方父母会主动联系女方父母商量好彩礼数目,约个吉祥的日子,双方父母在一起心情愉快的吃个团圆饭,见面拿出预先商量好的礼金和礼品,并确定结婚日期。
结婚日期确定,双方父母还要确定参加结婚典礼来宾的人数,和酒店的规模,酒店一般提前半年预定,这也视本地实际情况而定。
这种次序比较合适,既能得到男方父母的认可,又也会让未来公婆对你有好的印象,还不容易引起经济纠纷。
2,如果是这种次序,→_→彩礼,→_→登记领证→_→婚礼
这种方式有点考验男方父母心里的承受能力,也有很多隐患。
毕竟彩礼钱不是小数,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对于一个家庭也是辛苦很长时间积攒起来的,稍有不慎就打水漂了,严重者可以有倾家荡产的可能。
我邻居家儿子就是这种次序,最后父亲被气的大病一场,病后得了偏瘫后遗症。
邻居家的儿子认识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孩,可谓是貌美如花,男女双方互相见面一见钟情,彼此满意。
俩个人很快打的火热,形影不离,十一放假一起外出旅游,也是吃住在一起。
认识了半年时间,女方父母考虑自家是女孩子,跟男孩子紧密联系怕影响不好,就提出和男方父母见面,商量如何办理婚礼。
男方父母征求女方父母对礼金的要求,女方父母说:当地风俗是18万起价。
男方父母看到俩个孩子彼此满意,一起外出旅行也是吃住在一起,为了表示自家诚意就拿出188万礼金,寓意一路发发,也没有要求俩人先办理结婚证。
就在男方父母准备筹备婚礼中,俩个人闹别扭决绝分手了,俩人闹得水火不相容。
双方父母怎么做俩人的思想工作也不行,俩个人没有一点和解的可能。
双方父母也是关于礼金退与不退闹得不可开交,吵闹几次,最后的结果是女方家不退礼金,认为礼金是赠给女方的见面礼,不是彩礼。
于是,男方父母把女方家告上法庭,因为当时给礼金也不可能让女方家写收据,法院没有直接证据,只能让双方协调解决。
短短半年时间,看到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下的188万元打了水漂,男方父亲越想越气,因此生气得了脑梗,治愈后落下偏瘫,这件事也就放弃了。
3,很多人会认为,如果是先登记领证,然后在要礼金,会不会感觉自己没有面子,如果男方父母少给礼金怎么办?
婚礼是俩个人的事情,也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只要俩人彼此相爱,情投意合,男方父母会从心里接纳并喜欢你,也会十分重视这个婚姻。
结婚只是一种形式,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而选择,不管哪种次序以先,只要俩人婚后彼此恩爱,互相珍惜,互相包容,就一定会拥有幸福甜蜜美满的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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