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的汉族婚俗

订婚的汉族婚俗,第1张

过去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春秋时,人们同姓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一宗唐律,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故《明律例》与《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为二,中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清末册律,将同姓不婚与亲属不婚合并,只禁止同宗结婚。

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

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查日子:汉族婚姻风俗。又称报日子。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农村议婚订婚的一个步骤。男女青年相识了解后,禀告父母,托媒沟通,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然后定婚期。

旧时多先请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进行。有些地方双方家长相会为子女订婚。如全州县一带,双方意见一致后,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给女方,约定日期陪同女方家长和舅舅到男家相会,男方设宴款待。小伙子执壶斟酒,先敬女方舅舅后敬自家舅舅,然后先客后主依序敬酒。双方商定婚期,订婚告成。尔后男女送女方重礼、聘金,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家具,依期举行婚礼。如女方催婚,便做一对糯米粑(俗称“团圆粑”)送到男家,男方心领神会,盛情款待并请左邻右舍陪客。一般均尊重女方倡议将婚期提前。

贺郎歌: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兴安县一带。拜堂、晚宴后,亲友簇拥新郎于正厅,唱贺郎歌。即兴现编贺词,也有戏谑、诙谐之词。亲友唱一首,新郎饮一杯酒。唱到半夜,送新郎入洞房。女歌手闭门以待,男女对唱《开门歌》,尽兴方开门。进门后唱歌闹房,由“恭贺新郎酒一杯”唱到“十杯”,新郎依次由1饮到10杯(酒力不胜者可由男歌手代饮)。然后唱《交欢酒》,新人双双同饮一杯。最后歌手扣门唱《扣门歌》以结束婚礼。

坐红堂: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男女青年结婚前夕分别在自家祭祖并接受尊长训诫。新娘穿红挂饰,由同班姐妹相伴,端坐堂屋细声委婉唱《哭嫁歌》,念父母恩,叙姐妹情。姐妹们叮嘱新娘过门后孝敬老人、和睦兄弟姐妹,赞新郎俊秀勤劳。当新娘诉说不如意的心事时,姐妹们多方劝慰。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别并赠礼品。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家正厅,接受长辈勤俭理家,为人处世之教。教导结束老人退堂,小伙子们说笑打诨追新郎,欢乐深夜方散。

讨钥匙: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新娘之嫁钥匙,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送亲郎”掌管。拜堂前,新郎向送亲郎送封包讨钥匙,以便拜堂后打开箱子,展示其中谷米钱物,象征婚后五谷丰登、家庭富裕。送亲郎嫌少不接,新郎多次添加。送亲郎收下封包,新郎讨得钥匙后,欢欢喜喜与新娘拜堂。

看屋:汉族婚俗之一,农村议婚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又名看家门、查家。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届时女方和两位称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亲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访家况(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设宴款待。媒人介绍议婚双方相识。女方亲友代提财礼要求,男方当时通常一概应承,并赠诸宾客“行脚钱”。次日,双方通过媒人细议。有些地方还允许进入议婚男子内室翻箱倒柜察真情实况,之后再通过媒人议婚。

黑房抢亲: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贺县一带。在下程山区,新娘哭嫁两天两夜后,过门之日清早与女伴们同藏黑房。男女迎亲队伍到达后,新娘的兄长(或堂兄表哥)和亲威中的男青年破门而入。女伴掷沙子挥竹枝抵抗。抢者力图将女伴们拖出门外以排除干扰。如两个抢者败阵,则增到4人乃至10多人,直到把新娘强背出门。再由男方迎亲队中的两个(或4个)女子轮流背新娘到郎家。抢亲角逐中,男给女抹锅烟墨,女撕男衣衫,使古抢婚遗风演变为男女青年的打闹嬉戏。

拜堂彩语: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婚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常由新郎的舅舅点燃供桌上的一对喜烛,并说彩话贺喜祈福。如桂东贺县一带常用彩语:“龙独光光,高照华堂,夫妻并寿,福禄成双”、“手拿花红丈二长,恭喜外甥娶新娘,鸾凤和鸣添福寿,夫妻和睦百年长。”祝词说完后,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并对拜成亲。

回门: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坐喝:渭河北人叫“吃酒席”,渭河南人叫“过礼”,民间人贬之为“抄、抄、抄”,意谓“吃、吃、吃”,坐喝之礼仪非常隆重。这天,男家要杀猪、宰羊,备齐鸡、鸭、鱼、肉,请厨做菜,搭棚待客,房上架高音喇叭等搞得排排场场,以示富有。男方亲属应邀带礼品赴宴,女方通知族门、乡党、亲戚扶老携幼来坐吃媒席,以表赞同。普通坐喝,待客七八桌,多者竟达二十多桌,上菜二三十道,其程序是:

(1)进门先喝茶,佐以糕点、干果,有四碟九盘者,亦有十三花(九大盘上架四小碟)。

(2)吃先饭,以吃臊子面居多数,专请村中巧妇操作,要达到:“薄如纸,细如线,下到锅里莲花转”,臊子有猪肉、羊肉、鸡丝等。

(3)两顿饭:先喝酒,再吃饭。喝酒时,开始出盘摆八个或四个菜;然后边饮酒边上菜,山珍海味、五花八门。饮中,男对象由女家一人领上为女家客人逐一敬酒,叫认女婿,女对象则由男家一人领上给男家客人敬酒,让其认媳妇。酒过三巡,介绍人将男方为媳妇所备衣物和客人所赠之礼品,放在大盘内,呈于女家主婚人面前(包括事先约定的婚礼现金,用红纸封好)当面交付,如无意见,即完成订婚(过礼)任务。酒后吃饭,一般是一盘端,九个菜带馍。现行订婚礼,大体分为“仁义亲”240元,“普通亲”360元,多于以上者为“高价亲”。过礼之后,每逢四时八节,未婚男女要互送节礼,男方之礼重于女方,女方来男家送节礼叫回门,男家必盛情接待。

求婚

传统求婚习俗

中国古代的婚俗讲究“六礼’。所谓的六礼, 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按现在的语言来解释,纳彩是择配、提亲的意思。也就是俗话所说的“说媒”。问名,即所谓的“讨八字”。在古代和今天的婚俗中,讨回姑娘的出生年、月、日、时,要请阴阳先生推算。只有男女八字相合、才可以定亲。古代的问名习俗,还含有问清姑娘是谁生的,即问清是亲生的还是收养的是正室所生,还是继室所生。封建时代为求婚姻的门当户对,问清嫡庶关系是至关重要的。纳吉,指提亲。 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的八字相合,得了吉兆之后,就认为婚姻可以成立。男方将这一事实告诉女家,谓之纳吉。纳征,即现在所说的“送彩礼”、 “送嫁妆”。“征”的意思是成功。送彩礼之后。婚姻就算成立了。未送彩礼时,婚姻未必成立。请期,指择定娶亲的日子,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女方家,就是俗话所说的“送日子”。 娶亲日期要征得女方家同意,所以叫“请期”。亲迎,指娶亲。男家派人或亲自迎娶新娘。

六礼之俗,由来已久,但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具体仪式发生了许多变化,不断赋予新的内容。但作为婚礼仪式的基本程序,却一直延续下来。至于现代的自由恋爱结婚,不需要媒妁的新式婚姻,则另当别论。

我国少数民族求婚习俗

中国少数民族的婚前仪礼是多种多样的。从提亲到举行婚礼之前有许多的讲究。由于各民族的生活习俗千差万别所以婚前仪礼也就具有各自的特点。但大体上和汉族古代的六礼差不多,只是具体程序和内容有增有减。

一个人从出生到老死,一生中有许多仪礼。如诞生仪礼、成年仪礼、婚礼、丧葬仪礼、生日礼、寿礼等。这种种仪礼。在中国少数民族中至今还很流行。特别是青年男女的婚姻问题。直接和人生仪礼有关。一般都是在举行完成人礼之后。婚姻问题才提上议事日程。

《中国婚礼--好事成双季》节目中,一位汉族小伙领证后补给爱人求婚仪式,引起了观众们的热议。对于这一现象,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探讨。

首先,从情感角度来看,这个节目展示了一对年轻人在领证后,新郎为新娘补办了一个特殊的求婚仪式,让她感受到了满满的爱意。这种举动,体现了新郎对新娘的尊重和珍视,也为他们的婚姻生活增添了浪漫色彩。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希望在婚礼当天感受到这样的浪漫时刻,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节目中的这种情况,新郎通过自己的行动弥补了这一遗憾,让新娘感受到了爱的温暖。

其次,从社会角度来看,这个节目也引发了人们对于传统求婚仪式的讨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求婚仪式是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象征着双方家庭对新人的祝福和承诺。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摒弃传统的求婚仪式,追求更加个性化、自由的婚礼。在这个节目中,新郎的举动也反映出这一趋势。

从这个节目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现代社会中的年轻人越来越注重个性化和自由。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去表达爱情,而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求婚仪式。在这种背景下,新郎为新娘补办求婚仪式,也是一种对传统文化的挑战和创新。这种创新不仅丰富了人们对婚礼的期待,也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多元化发展。

此外,从心理角度来看,这个节目也展示了人们在面对生活中的不完美时,如何去应对和调整。对于新郎和新娘来说,虽然在领证后才补办求婚仪式,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感到遗憾,而是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特殊的时刻。这种积极的心态,对他们的婚姻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为观众传递了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综上所述,《中国婚礼--好事成双季》节目中的这个汉族小伙在领证后补给爱人求婚仪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影响。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需要理解和尊重不同个体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这个节目让我们看到,在面对婚姻生活中的不完美时,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和创造美好。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年轻人对传统求婚仪式的忽视。在现代社会中,传统文化和习俗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完全摒弃传统的价值观和仪式。

在婚姻中,求婚仪式是一种美好的象征,它代表着彼此的承诺和信任。尽管在现代社会中,求婚仪式可能不再是婚礼的必备环节,但它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创造出独特的求婚仪式,以表达对爱人的爱意。

因此,我们在追求个性化和自由的同时,也应该尊重和传承传统文化。这不仅是为了维护传统的价值,更是为了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多样和包容。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学会如何在传统与创新之间找到平衡,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独特婚礼,让爱情变得更加美好。

综上所述,《中国婚礼--好事成双季》节目中的这个汉族小伙在领证后补给爱人求婚仪式,是现代社会中一种特殊的现象,它反映了人们在面对婚姻生活中的不完美时,所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对个性化的追求。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传统文化和习俗的价值不容忽视,我们需要在尊重和传承传统的基础上,追求个性化和自由。

自古以来,满族不提倡早婚,没有类似"指腹婚"、"娃娃婚"等童婚。男女青年一般到十七、十八岁才可结婚。

清代满族结婚注重门第,但对男家的贫富不很讲究,有的家族作为族规规定:女家为姑娘寻找配偶不许论财。 满族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父母包办。成婚要经过"问门户"、"小定"、"放定"、"问话"、"过礼"、"完婚"等几个程序。

1、"问门户"--是女方了解男方家庭状况;

2、"小定"--是男方给女方送定情信物;

3、"放定"--是正式的婚礼仪式。这一天,男方宗族亲友陪同未婚女婿一起到女方家中,由男方宗族长者致辞,正式向女方求婚。女方宗族长者答应亲事后,未婚女婿拜认岳父岳母,至此,男女两家才算正式联姻。

4、"问话"--是商定迎娶吉日。"过礼"是男方在迎亲前一个多月,将为女方准备的礼物送至女方家中。

5、"过礼"--之后,就是"完婚"阶段。

自订婚到结婚,相隔两、三年不等。在此期间,已经确定婚姻关系的男女在节日或平时可以来往,培养和增进感情。

满族过去实行夜婚制度,娶亲都在午夜。新娘进门,与新郎拜天地后,新郎要用秤杆挑下新娘的盖头,放在院中的帐篷顶上,喻为称心如意。

新婚之夜,帐篷内点一对蜡烛,彻夜不熄。外面由一人或多人唱喜歌,谓之"响房"。

第二天早晨,新婚夫妇祭祖。三天之后,新郎新娘一起回到女家,住几天后返回男家。至此,满族婚姻仪式结束。

早在清朝入关之前,皇太极就下令不允许近亲结婚。更是严格禁止通婚的存在,那个时候还有局限性,就是不允许汉族与满族结婚。或许是满族当政期间对种族的歧视。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婚姻挂念也改变了不少。到了顺治时期,制度已经允许满族与汉族通婚,没有那么多规矩可言。

 首先,相看:满族青年男女相爱后,婚前有一个"相看"的程序,即男方母亲到女方家观看姑娘的容貌,询问年龄,并考察姑娘家的有关情况等。如果各方面满意,男方母亲就送一份礼物给女方家,婚事就算确定了。结婚前几天,男方家要给女方家送彩礼(俗称过礼)。彩礼一般经较丰厚,有衣服,首饰,器皿和现金等。

其次,满族的婚礼仪式主要还是因他们的生活环境、信仰有直接关系。详细的说就是:在早先,包括迎亲、送亲、跨火盆、吃子孙饽饽等。这些规矩很是复杂,况且准备时间要充足还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在当时一些家庭根本无法承受这些仪式所用的资费,就简简单单的举办一部分仪式,但真正上是都应该办的。

再次,时代一点点的进步,到了近代。清王朝不再,满族人不再执政,习俗又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简化了不少。除了基本的仪式,比如相亲、定日子、娶亲等,大部分已经取消。从现代角度来看,婚姻习俗的简化和婚姻观念的改变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社会在发展,好的习俗要传承,不好的习俗要抛弃,加之以新的内容给与他活力。这才能更能符合时代的进步性。

最后,当代满族结婚对婚礼还是比较规整。一般的要举办三天,也就是所说的“三日婚”。第一天被称为“响棚”,办喜事接新娘一定要选个好时辰。和自己家族长辈商量好,然后取一坛好酒、一只肥猪送到女方家庭里去,让女方家为了准备宴席给客人使用。第二天被称为“亮桥”,亮桥就是请新娘子上桥。与此同时,新娘子要在鼓声中告别家人,母亲把新娘子的洗脸水泼在花轿旁边。花轿现在一般都是用马拉,不再用人力了。整个花轿用红色绸缎包围。坐花轿的有新娘子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小孩是压轿的。小孩是男孩子,一是为了热闹,二是为了图以后儿女健康。第三天被称作正日,是正式迎娶新娘的日子。新郎官在清晨会骑马或者坐花轿,在伴郎的陪同下。一路鼓乐吹奏去迎亲。在新娘脖子上挂着从出生就佩戴的吉祥锁,这一天也要解开,标志着女孩子从此进入自己的生活。

汉族传统婚俗其实是有典故的,汉族的祖先认为黄昏时候才是吉时,因此婚礼都在黄昏的时候举办,所以夫妻相结合的礼仪就被称之为昏礼。后来大家使用了昏的谐音婚,从而有了婚礼。汉族人对于婚礼是非常有讲究的,其中蕴藏着中国人的智慧哲学。

 汉族最早的婚礼仪式是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到的,根据一些历史资料不难了解,最早的婚礼也是有媒人做媒的,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是可以请媒人到自己倾慕的对象的家中去说媒,若是对方同意,那么就开始走婚礼的流程。汉族传统婚俗具体是怎样的呢?

 想要了解汉族传统婚俗就要了解一些名词,比如说三书、六礼,先来说这个三书,这个三书就是汉族婚礼习俗的重点,它指的是礼聘过程中来往的文书,具体的包括聘书、礼书、迎书,其中聘书就是定亲所用的文书,礼书则是聘礼的清单,而迎书则是迎娶新娘的文书。如果说迎娶新娘的时候没有带上迎书的话,需要回去取才可以迎接到新娘跟着回府。

再来说一说汉族传统婚俗中的六礼,这个六礼其实就是求亲、说媒以及迎娶和完婚的过程手续。第一礼就是纳采,也就是说媒,要男方家中找媒人女方家提亲,女方若是答应了,那么男方就要准备聘礼去求婚。第二礼是测八字,男方要媒人索要女方的生辰八字来测是否相和,不和婚姻就要重新的考虑。第三礼是纳吉,男方测完女方的八字相和准备聘礼通知女方家人,初步的完成订婚。第四礼是纳征,也就是过大礼,下聘礼的意思。第五礼是请期,确定结婚的日期,一般都是双月双日。第六礼是亲迎,婚礼当天男方带上迎书到女方家中接新娘。

 还有,汉族传统婚俗中还有在婚礼的当天,在新床上放好龙凤被,撒上桂圆、花生、红枣、莲子等等,寓意着新人早生贵子。这一习俗沿袭至今想必大家都清楚,再有就是女方家里也会有陪嫁,除了衣服饰品就是寓意美好的物件,比如说剪刀、痰盂、花瓶等等。

一、娉财与婚姻

唐代的婚姻礼仪,从文献上看,仍然是《仪礼•士昏礼》的一套程序。这套礼仪据说是周代的遗制——那是儒家礼法文化的本源。但是,在那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时代,士昏礼并不适用于普通民间。

魏晋南北朝时期,无论是标榜汉族礼法文化正统的南朝,还是推行“以夏变夷”的北朝,儒家礼仪都在不同程度上被保存或者强化。熟悉儒家礼仪的士大夫在北魏孝文帝这样的鲜卑朝廷里获得重用。但是,即使到了隋唐时期,士大夫仍然对于古代婚礼不甚了了。

就《唐律疏议》来说,它关于民间婚姻成立的条件其实很简单:“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虽无许婚之书,但受娉财亦是。若更许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后娶者知情,减一等。女追归前夫,前夫不娶,还娉财,后夫婚如法。”对“约”的解释是:“约,谓先知夫身老、幼、疾、残、养、庶之类”。

这说明唐朝官方认定的婚姻条件要么是有正式的定婚书,(包括双方另有私约,即女方对于男方的身体和身份等情况已经有清楚的了解)要么是女方已接受男方的娉财,符合其中一条这桩婚事就算约定了。女方毁约要负刑事责任,男方毁约则不准追回娉财。

唐律明确说有许婚之书就可以判定婚姻成立。敦煌文献里保留的婚书样本。大约男方先要通过媒人向女方提亲。即使是双方已经属意,也要有媒人的中介。男方通过媒人所送《通婚书》,女方家则有《答婚书》。通婚书样本的正文虽然完全是客套之辞,别纸却清楚地写下关于求婚与允婚的内容。

实际上的婚姻缔结过程中,在正式下通婚书之前,媒人大约已经往返穿梭于两家数遍。到递送婚书之时,只有程序上的象征意义。就像即使双方父母已经商量好的婚事,还要请媒人出面行使一下月老的作用。王家、柳家显然都没有通婚书、定婚书,因而也没有行媒穿梭,所以彩礼成为决定性的因素。正如唐律所云:“虽无许婚之书,但受娉财亦是。”

婚姻缔结一般有两个大的阶段,即定婚和成亲。传统“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币(下彩礼)属于定婚的程序,择日、亲迎属于成亲的程序。可见,即使传统礼仪,定婚的程序有四套,是重点。

成亲的过程根据敦煌文书、《酉阳杂俎》等资料的记载,主要表现为喜庆和祝福的气氛。正是通过一些热闹的程式和仪节,使婚姻当事人的结合成为男女所在亲友及邻里皆知的事实。但是,与定婚相比,成亲的程序反而显得不重要。只要定婚下彩礼,即使没有亲迎,婚姻也已经被认定。

《大唐开元礼》中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币(或纳徵)、请期、亲迎等,基本照搬古礼的记载,其实是具文而已。实际的情节则已大异其趣,民间更未必皆遵行不替。现存传世文献和敦煌文书中的有关资料显示,民间实际上实行的大约是在古礼的基础上,辅之以民间习俗,即所谓俗礼或者变礼者。而官府在认定婚姻有效性方面完全不会根据“六礼”的程式,也不会看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系,而是看谁最先签定婚姻契约!

二、礼法与婚姻

《唐律疏议》规定得比较具体。比如,良贱不得为婚,同姓不得为婚,长幼不得为婚,居父母丧期间不得结婚。这既是“礼”,也被形诸于“法”。婚姻中类似的规定未必始于唐代,但《唐律疏议》作为现存的第一部中国完整的成文法典,使这些规定的礼法内涵更加明晰了。

但问题是,在唐朝人的婚姻实践中,并不完全遵行类似的礼法约束。

例如,长幼不婚的问题。唐朝贞观年间曾经发生了一起郑州人郑宣道娶堂姨为妻的问题,虽然有人说不合适,官府还是判为合法成亲。即使唐高宗立法禁止,但是唐玄宗宠爱的妃嫔中颇有与他不同辈者。此或以皇家特权乃至秉胡族血统者的积习来解释,姑且勿论,民间也有不同辈之间嫁娶结亲之事。

例如,《太平广记》卷一百五十九《琴台子》记载:少女嫁给父执辈份的老男人,而且还是中外表亲。且里面记载的崔、李、赵都是著名山东士族,大约不可一概归之胡俗。这里也不存在所谓收继婚的问题。

又如,居父母丧不婚的问题。

《旧唐书•张茂宗传》:记德宗皇帝在准驸马居母丧期间,居然亲自主持女儿的出嫁,而且,还透露出民间早就有“借吉”之事。可见,这里的法律弹性究竟有多大!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民间所谓“借吉”成婚,乃是穷人家女儿在父母亡故,家无“强亲之亲”的时候操办的出嫁礼仪。

我们在文献上了解到的都是贵族士大夫之家或者是农村富裕人家的婚姻礼仪。那些穷苦之家,特别是父母亡故、有室女待嫁者,无人为之操办婚事。于是借此名仓促成亲。居丧期间的婚礼必然十分简单,甚至不摆宴会。由此可以感觉到民间由于受到经济能力的限制,婚礼必然十分简约。相反,由于婚礼的开支无法负担,势必有一些贫家女儿无法出嫁。

唐代婚姻礼仪中有一个比较特殊也相对比较常见的现象是所谓男到女家成婚问题。

敦煌文书所谓“近代之人多不亲迎入室,即是遂就妇家成礼”,并非敦煌一地的地方风俗,而是唐代婚姻中的一般情形。但是,这并不是入赘,而只是就近到岳丈家结婚而已。敦煌《张敖书仪》对于婚事程序的记述,包括下婿等礼俗似乎是在女家举行婚礼的仪式,而另外一个吉凶书仪所记奠雁等仪节以及所谓幛车之类习俗则是适合在男家举行的婚礼。

所谓男到女家成婚,并不是招女婿进门,而只是把结婚仪式搬到了女方。丈母娘(所谓“君之外姑”)和小舅子(所谓“余之次子”),也护送新婚夫妇而归,从而使得新婚夫妇回家的仪式显得很隆重,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婚姻仪式中亲戚往还的礼节。

男到女家成婚本来是不合乎礼法的,但是唐代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各有不同。或者是因为对女方的尊重与照顾,如崔元综以58岁娶韦家19岁的少女的场合;还有一种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如山川阻隔,迎娶的路途比较远等,需要在女家成婚;或者由于男方羁旅在外,在女方家成婚比较方便,一般婚礼结束后,男女双方盘桓一些时日就会回男方家。另外一种情况是由于经济上的原因,男方家道中衰,暂时依附在女方家,从而在女家结婚,婚后还比较长时间居住在女家,等到男的仕宦有成再把妻儿接走。

以上这些种种不合乎礼法的婚姻礼俗,与其说是中古的一种变化,到不如说中古以前原本的婚姻礼俗就不是像古代儒家礼书上所描写的那么刻板,或者说,士族的礼法文化还没有像后来那么普及吧。

中国是泱泱大国,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各地的婚礼习俗各不相同,很多好玩的婚礼习俗到现在以后消失殆尽了,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我国各个民族都有哪些好玩的婚礼习俗。 婚礼习俗--汉族  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  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查日子:汉族婚姻风俗。又称报日子。流行于中国多数地区。农村议婚订婚的一个步骤。男女青年相识了解后,禀告父母,托媒沟通,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然后定婚期。  中国古代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婚礼习俗--僳僳族  僳僳族世代居住在大山深处或靠山倚水之地,很少与其他民族通婚。缔结婚婚的就是本氏族内的人,但不是同一家族内的人。虽然这些地方曾遗存原始的转房习俗,但为数很少,演变的也快。普遍的婚姻形式就是一夫一妻制,且遵循男娶女嫁、幼儿与父母同住的习俗。  举行婚礼时,男女双方家庭宴请宾客,迎亲队伍带酒、馒头、猪肉和象征着光明和松明往女方家,队伍中必须有舅舅和媒人。到女方家后,迎亲者邀众对歌跳舞,形成一种热闹的气氛。次日,新娘离家,多由母亲陪送,送亲队伍相随,有有还边走边歌,在男方家门口又要隔门对歌。新人进门,拜认公婆。此后欢宴宾客,到晚上,就在院中烧燃箐火。村人围火歌舞,常常酒酣歌畅,舞乐人乐,不知夜深。  婚礼习俗--朝鲜族  朝鲜族十分重视人生仪礼中的冠、婚、丧、葬四大仪礼。青年男女只有举行过冠笄之礼后,才可以选择配偶。托媒说亲也严格按纳彩、问名、纳吉、纳币(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程序进行。亲迎时的仪礼先在女家举行。  朝鲜族举行婚礼时,新郎要身穿礼服,接受嘱咐,辞别父母,亲自骑马到女方家去迎亲。一路上,有一位手捧双雁的“雁使”,走在迎亲队伍的最前边。迎亲者到了新娘家,要举行一系列仪式。其中有一项仪式是在“新郎房”前举行的。  通往“新郎房”的路上铺着毯子,伴郎交给新郎一把系有白绸子的扇子,雁夫将木雁放在毯子上,要求新郎用扇子把木雁推向台阶。如果不小心推翻了木雁,就会受到人们的讥笑。朝鲜族的推雁仪式和六礼习俗一样,是一种古俗。它用象征仪式,祝新郎新娘像大雁一样白头偕老。  婚礼习俗--满族  满族婚礼婚礼既带有本民族浓厚的特点,又融合了不少汉民族的风俗礼节,一般地讲要经过以下程序:订婚:满族青年男女订婚有两种形式。一是男女青年的家长是熟人或朋友,相互了解,有意做亲,便托媒人给子女许订终身,有的是男方向女方求婚,有的是女方向男方求婚。另一种是男女双方互不认识,托媒人为子女订婚,并由媒人转交双方的“门户贴”,开具双方的旗佐、履历、姓氏、三代。此外,还要互相检验生辰八字。  婚礼习俗--土家族  婚礼别具一格,姑娘在出嫁时要唱“哭嫁歌”,送亲时姑娘和母亲唱“发轿歌”,新婚夫妇进了洞房,歌手就唱“贺喜歌”和“拜客歌”。湘西南瑶族有“抢亲”风俗,新郎去迎亲时,新娘避之,新郎追赶,如此往复3次,才算成婚。据说这样结成的夫妻,能够互敬互爱,白头到老。  婚礼习俗--傣族  傣族“开门节”即阳历10月15日后,才能举行婚礼,婚礼十分热闹而隆重。婚礼开始前,新婚夫妇要先到佛寺拜佛,祈还求吉祥幸福,白头到老。之后,在女方家竹楼上举行婚礼,双双在并坐在婚礼桌前,接受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祝福。桌上摆着送给女方的衣、筒裙、银器、长刀、煮熟的鸡、米酒、糯米饭、红糖、芭蕉、盐巴、白线等。  祝福后,新人要去抢酒盅里的槟榔叶,据说谁先抢到谁就会在将来的家庭居于主导地位。之后,婚礼主持人要为男左女右跪在面前的新人拴线,从男方左肩一直围到女方右肩,再拿起两束白线,分别拴在新郎、新娘的手腕上。白线象征纯洁,拴线意味着把他们的心拴在一起,婚礼仪式就算结束了。之后,便开始婚宴,在赞哈(歌手)的歌声中,开怀畅饮,人们不时发出“水、水、水”的欢呼,频频举杯向新人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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